[卷第二] 服药食忌
但服药不可多食生
芫荽及蒜,杂
生菜、诸滑物、肥
猪肉、
犬肉、油腻物,鱼脍腥膻等物
。及忌见丧尸、
产妇、淹秽之事。又不可食陈臭之物。
有术勿食桃、李、雀肉、
胡荽、蒜、
青鱼等物。有黎芦勿食猩肉。有
巴豆勿食
芦笋及野
猪肉。有
黄连、
桔梗,勿食猪肉。有
地黄勿食
芜荑。有
半夏、菖蒲,勿食
饴糖及
羊肉。有细
辛勿食生菜。有
甘草勿食
菘菜、
海藻。有
牡丹勿食生胡荽。有
商陆勿食犬肉。有
常山勿食生
葱、生菜。有
空青、
朱砂,勿食血。凡服药通忌食血。有
茯苓勿食醋。有
鳖甲勿食
苋菜。有
天门冬勿食
鲤鱼。
凡久服药通忌∶未不服药,又忌满日。正、五、九
月忌巳日。二、六、十月忌寅日。三
、七、十一月忌亥日。四、八、十二月忌申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