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方汇精》
书名:古方汇精朝代:清作者:爱虚老人时间:公元1644-1911年

[卷四] 附录变蒸考

    凡儿生后。必有变蒸之期。其发热吐泻。与病无异。若误认为疾。妄投药饵。以致蒸长 之气 之弊 凡初生至三十二日为一变。六十四日为一蒸。 人有三百六十五骨。内除手足中四十五碎骨。余止三百二十数。自生下一日。则生十段。 十 气。属足少阴经。主身热。面耳俱冷。唇起白 属足太阳经。主寒热发而频喷嚏。乳。多嗔 九十六日。则三变。而生丁心脏气。属手少阳经。主体热汗出。恐畏虚惊。一百二十八 日。 乙肝 足少 二百二十四日。则七变。而生辛肺脏气。属手太阴经。主情思惶。而爱多哭。二百五 十六 二百八十八日。则九变。而生己脾脏气。属足太阴经。主身热吐泻。三百二十日。则十 变 三 日 共五百七十六日。变蒸始定。寸脉乃生。可以诊视。儿始成人。 变者。变生五脏。而易其情态也。蒸者。蒸养六腑。而长其骨节也。凡变。始得之一日。 以 冷 兼蒸者。必上唇微肿。如卧蚕类。身体壮热。或乍热乍凉。唇口鼻干。哽气吐逆而脉乱 汗。或不汗。不食。时惊。多啼。乳。自始得之一日。至十三日。变蒸既足。方无所 其三大蒸者。必唇口干燥。咳嗽喘急。闷乱。哽气。腹疼。身体骨节皆疼。或目上视。时多 惊悸。然七日之内有病。但数呵其囟门。勿轻服药。若有不惊不热。无他苦者。是受胎壮实 而暗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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