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大麻疯
〔总论〕麻疯之症大抵得之
传染。或一时感天地不正之气。故深居处女亦有之。然须
验其果系此病。方用是药治之。或有
风热所感。遍体如云。似是而非。若误用药则反促之而
成真矣。其验之之法。初起之时。周身必有一二点。或如
莲子。或如
橄榄。或如鸡蛋大。
或在身上。或在
四肢手足。或红或青。或微白。或同好肉一色。不痛不痒。麻
麻木木。随月
渐次而大。又或身上皮间。常如虫蚁内走。或如蜂刺咬痛。或筋骨
刺痛。或膝后肉麻。或大
小手足一指
麻痹。凡麻木处以手指刺之不痛者是。以上有一者。皆谓之真麻疯矣。人秉浓
薄
气血之不同。
风湿所感深浅之各易。治之亦有
轻重之别。病者急欲见功。每用
巴豆。牵牛。
斑蝥。等烈药以下之。或
大枫子。
川乌之类以发之。其次
轻粉。麝。脑之药敛之。亦能取效
目前。然转眼复发。则症反更甚也。盖泻与发皆能虚其血气。故暂觉势减红退而微白耳。敛
者敛其毒瓦斯于
脏腑之内。则红肿收缩。
火毒久而发则愈。烈也。每医者舍此
三法。无能速效。
故患此症而能治者鲜矣。孙
真人医中之仙也。恒谓生平治此病再发者。十常八九。以其不
守禁戒也。然果能自谨。渐可得效。何患病之不去。盖人患此疾。则父母妻子亲友。皆厌秽
而
断绝之矣。是天地中之弃人。虽生不如死。
患者于此。能绝嗜欲。持斋戒。守
禁忌。而信
之于医。病岂不愈。古人此症谓之
天刑。患者或出于少年不谨。或无故自生。必有定数。此
生既为弃人。则须安命以悔夙业之前非可耳。每见近世之人。患此病者。明知妻子之
厌恶。
又不能舍。甚而淫欲他人。唾涕传染。种种秽恶作贱。奴婢不知此疾最能传染。如此损人。
愈应天怒。岂特医治不愈。更增罪过而已。然非独此症。如
虚损已成者。能忘形而静养。
可保永寿。如年久
痼疾。无药可治者。安心悔过行善。每得仙方。非特书籍累累。目击者亦
不少矣。
〔治
大麻疯〕
大黄。(煨)
皂角刺。(各一两)为末。每服三钱。空心温酒下。泻恶物
如
鱼脑。未泻再服。所下之虫。如乱发状。候虫取尽。乃止此药。老
虾蟆一个。白砒二钱。
铜绿二钱。
人中白二钱。研末装入蟆口内。线缝好。外以泥包裹。火烟尽为度。取起去泥。
约
〔大麻疯
眉发脱落〕
松香。(不拘多少。)化去渣。取河水于净锅中将松香煮化。不
住手搅匀。视水色如米泔。尝味极苦者。即倾入冷水内。将松香乘热扯拔。冷定坚硬。另换
清水再煮再拔。如前法数十次。以松香松洁白。所煮之水不苦为度。再用
葱汁煮一次。
阴干
为极细末。每料二斤。每日将白粥量投药末和匀食。不可多嚼。日进数次。不可更吃干饭。
只以菜干。笋干。少许过口。忌一切油、盐、酱、醋、荤、腥、酒、果。如渴时只饮白滚水。
每日约服数钱。以渐而进。勿太骤。服后
大便得下
毒物。服尽一料
自愈。或炼
蜜丸亦可。好
后服
补气之剂。紫背
浮萍捡净摊竹篮。水映晒燥为末。蜜丸弹子大。
黑豆汤调下三钱。腹
内泻虫之后。服之大能去周身之疯。(盖浮萍大治疯瘫恶疾。服至百丸。再无不效。如类似
麻疯之症。服之即效。)生
穿山甲一只。以
生漆三斤纳其腹中。及涂外面。以盐泥固济。
炭火存性为末。每服三钱。
白汤下。(盖漆大能
杀虫。穿山甲
直透病根。治眉发已脱之病。
大能见功。或有畏漆之人。服下虫虽治而生漆疮者。即饮
铁浆水。
黄栌汁。解之。)一僧大
麻疯眉发俱落。哀苦不堪。忽得仙传。教服
长松。(生山谷中古松树下。其叶如松。其根似
人参。长三五寸。其味微苦。清香可爱。取根食之。即骸体腐溃者。服之半月。
毛发复生神
方。)每服长松一两。入
甘草少许。
水煎服。无病者服之。大有补益长寿。
〔
绿云散〕治肺毒
风疮状如大麻疯。好
桑叶。(洗净蒸熟)一宿日干为末。水调二
钱。
〔
防风天麻丸〕治
麻风癞病。其效如神。此方应是仙传。一年中常疗数人。初服药有
呕吐者。不
可疑弃。久服自愈。
防风。(
去芦)
天麻。
升麻。
白附子。(炮)
定风草。(即乌
头
茎)
细辛。(去苗)
川芎。人参。
丹参。
苦参。
玄参。
紫参。
蔓荆子。
威灵仙。穿山甲。(炒)
何首乌。(另捣各二两)
蜈蚣。(二条)上为细末。同
首乌末拌匀。再用
芝麻一斤。(淘净晒
干。
炒香研细末。)入前药末二两和匀。炼蜜丸作十丸。不拘时候。日三丸。细嚼白汤下。忌房
劳。须食淡白粥四五月。
〔
白花蛇膏〕治诸疯癞。遍身生疮。
白花蛇。(取肉。四两洒浸。)天麻。(七钱)荆
芥。
薄荷。(各三钱)俱为末。用好酒二斤。蜜四两。以瓷器熬
成膏。每
温服一酒杯。日三次。
不
拘饼食压下。于暖处得汗即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