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经博议》
书名:内经博议朝代:清作者:罗美时间:公元1675年

[卷之一 天道部] 六节五制生五论

    天以六为节。地以五为制。其生五。(天元纪大) 河图之教五十有五。而总其数为天五地六。分其数为天五地五。天五者、一三五七九。五奇也。地五者、二四六八 十。五耦也。奇以五乘五。五五二十五。耦以六乘五。五六三十。此所以天五地六也。然而阴阳交互。气运相乘。则天 气反以六。地气反以五。此六节五制之旨。轩岐所述也。盖两仪既奠。而后天以阳而化气。气本无形。凡六合无形化气 之阴阳。皆本于天气。以阴而成质。质处有形。凡六合有形成质之阴阳。皆本于地气。所谓五者。生长化收藏。而成木 火土金水是也。所谓六者。少阳阳明太阳厥少阴太阴。以奉寒暑燥湿风火是也。所谓六为节者。天以一元布行于地。 即本地之六位以分化气。是天以六为节也。所谓五为制者。地以坤顺承之化。即本天之五行以作成物。是地以五为制也。 总之天以五而干生。地以六而支生。以五加六而甲子生。天以五用六。地以六承五。此天施地生之大致。而六节五制之 妙义也。其生五者。原其初则五行实生于一气。由其后则万类皆生于五行。故五行有本生之理。有制用之道。其始也天 一生水。天一者纯刚之气也。纯刚之气为全体。故生水。水之为物。一阳二阴之间。由静而动。由阴而阳。动而之阳。 故地二生火。水火既济。则形成而物畅。故天三生木。阳既畅发。则阳后生阴。自舒而敛。故地四生金。土居中位。成 乎四气。而成功位次反居其后者。土为万物之母。奉天而不居。故必于四气之既成。而后见之也。然土为中宫。为炉鼎。 能以水火为用。水火不得则相射。是以戊己之位。藏于水火。此坎纳六戊。离纳六己。所自来也。故戊己中宫为最尊。 布气育灵。为生物元始。所谓资生于坤也。故以是为南政。君临于上。而水木火金四脏之气环拱之。以其环拱。故谓之 北政。如臣面君也。至其地支辰戌丑未。居四余之偏。兼为四库者。盖以奠定四气。所以始万物终万物而告成功于物后 也。故天虽以五生土。而常以一先四。而首万物。一先四者。即五数之一。而首以土运之义也。此万物所以资始也。地 虽以十成土。而恒以二居五而终阴阳。二居五者。戊癸化火。而适终于地二之数也。此万物所以资生也。生生之本。制 用之道尽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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