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经博议》
书名:内经博议朝代:清作者:罗美时间:公元1675年

[卷之一 天道部] 正六气说

    初气厥阴风木。大寒立春雨水惊蛰。二气少君火。春厘清明谷雨立夏三气少阳相火小满芒种夏至小暑四气 太阴湿土。大暑立秋处暑白露五气阳明燥金。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六气太阳寒水。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各至六十日。 显明之右。君火之位也。君火之右。退行一步。相火治之。相火之右。复行一步。土气治之。复行一步。金气治之。 复行一步。水气治之。复行一步。木气治之。(六微旨大论) 六气内经无正文。而于加临明明见之本文者。止有六节气位一章。发明司节之位。而于六节之阴阳上下未之详也。 故后学每以六气一气呼之。又不辨司天六元不同。一概改着。为说以详之。夫天气之行于地。既布之以五行。分之以四 时。历以日月之行。而成岁功。此万古不易。所谓天地合气也。然为气行其间。每不得与日月朔望相齐。故古圣更以斗 杓纪气于十二宫。而祀之以二十四以会周天。后分统以六气。凡六十日以分一气。周而复始。所谓四时之止也。然其为 气上下不同。标本各异。初气为厥阴风木者。一阳也。于卦为复。复在九地之下。正当两阴交尽之时。是以上为厥阴。 下为风木。故风木本阳而标阴也。二气为少阴君火。君火见于卯。所谓显明之位。其时为春厘清明。正三阳出地之时。 乃不名之少阳。而号之为少阴。不名风木。而名以君火者。以此时三阳虽出地。而其上仍属三阴春寒犹属是气。尚为阴 之少。故曰少阴。君火见于此者。易所谓帝出乎震也。帝主十二辰。于时无所不统。而于此分时者。前此一阳尚在九地 之下。而人历于显明。则圣作物睹。是以首出之于此也。其火主照临。不主热物。亦不夺春令。故曰君火不用。君火之 右。即为夏令。为三气之阳相火。相火当巳午为南离君位。非相火之所当。唯君火不用。故退行一步。使相火当之。俾 为夏官。以供臣职。故名以相火。明其无犯上之嫌也。相火当六阳之盛。正为太阳。乃不曰太。而曰少者。以阳虽盛。 而尚在地上。未亢未高。故犹曰少阳也。四气为太阴湿土。湿土在未坤也。坤为太阴。位在未上。又当未月。坤正临事。 故以太阴名之。又其时自大寒一阳生。以及于六阳。为上半年干之行事。自夏至一阴生。至亥以尽于六阴。为下半年坤 之行事。阳以顺行。阴以逆行。故一阴之生。不名一阴。以其生由太阴坤德。故即以太阴名之。时虽溽暑酷烈。六阳极 盛。而总曰太阴者。以阳已退职也。且当此之时。使非土润溽暑。则南离火旺。燥金安生。唯坤居其间。以土合火。而 腾其湿气。则大雨时行。而得以御火。使金气生。而气进与六阳代禅。非太阴之为而谁为耶。五气为阳明燥金。阳明者。 以其时去溽蒸而清明。退蒙昧而敛。坚洁清肃。阳在上而方明。故曰阳明。金气坚而且洌。是以为燥。六气为太阳寒 水。寒水于时为亥。水属三阴。乃其上为太阳者。此时阳退而在上。为亢为高。在五阴之上。于卦为剥。居停而不用事。 故以太阳名。而纳之寒水也。寒水本阴。而标阳者。以此总之。正六气进气居下。退气居上。春夏阳自下升。故厥阴少 阴在上。秋冬阴亦自下而上。故阳明太阳在上。在下者为进气。在上者为成功。而进退之气。标本之说。于是可见矣。 此为主气司天。所加为客气主客之分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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