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经博议》
书名:内经博议朝代:清作者:罗美时间:公元1675年

[卷之一 天道部] 辨君火以明兼退行一步不司气化论

    火性炎上。次列五行之一。初无君相之名。唯主宰之帝。以神明为居。以照临为用。而同于炎上高明之施。此君之 所以为体也。然君虽以火为体。而火非君德。故君火不用。要其为不用者。以君有君之德以为用。而非以火用也。经曰。 君火以明。以明者。谓其照临之不爽也。诸家循其不用。见为徒立空名。遂改其文曰。君火以名。岂知此义者哉。地节 六位章曰。显明之右。君火之位也。君火之右。退行一步。莫知其故。此有说焉。显明之右。在卯辰之间。辰为天门。 乃帝之明堂。布政宣化之所。易所谓出震齐巽者也。凡帝之施化其德为大生。其用为太和。其体为纯干。备元亨利贞之 四德。以体元首出。虽主气春分之一时。而终不夺春之施。此君之所以不用也。况以火用乎。然既不用矣。而曰退行 一步何也。少阴君火之后。为巳午之火令。使君以火用。则复行一步。巳午正当其令。岂复有相火之令。唯君不以火用。 而敛藏以退行于位前之寅。因起长生之丙火。使主巳午夏令。为夏官而治之。此相火所以欲其不愆于位。而代君之行事 也。自是而下。凡诸复行一步。悉皆臣职。则悉皆效用于君。此君之始终不以火用也。若夫司天。则君火既首出于甲子。 而该年则曰在天为热化。在地为苦化。居气为灼化。此既司化矣。而又曰不司气化。亦未有明其说者。岂知君火虽属子 午。而所谓热化苦化。一皆子午之化。而总非君主之司此气化也。君自穆清耳。岂遽改其德而司热令乎。所云灼化者。 君德在步而不宣。然威行自近而不可犯。故当其居气则有步逼之。逼之既近。安有不灼者耶。然此要非君火之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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