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 述病部上] 风寒邪气热病第四
风。
八风。得其正则无邪。唯不得其正。则为
邪气。而能中于人。然其中者。要各以
四时之
胜气袭之。故春胜
长夏。
长夏胜冬。而于
所胜之入。则又必随脏随时而为病。以内气不守。外疾得入也。故春
气病在头。
夏气病在脏。在脏者心
通夏气。为诸脏之主。故病在脏。秋气病在
肩背。冬气病在
四肢。唯病在头。故春善
鼽衄。夏邪通心。故善病
胸胁。长
夏犯脾。土气动扰。积风为寒。故善病
洞泄。
寒中。
秋暑汗不出而风袭肤腠。故善
病风疟。冬
寒邪犯四肢。故善病痹厥。
原其然者。人身之精。
真阴也。为
元气之本。唯冬能藏精。则
根本内实。而邪不易犯。虽夏之
暑邪。亦得汗出而邪不入
矣。若冬不藏精。与夏暑汗不出。则两失其疏泄
闭藏之道。故春当病温。秋必
风疟。所以随时随脏而病也。此则
风邪所
犯之由也。
风善行而数变。苟一袭于人。则所伤为病。
变态不一。是以或为
寒热。或为
热中。或为寒中。或为疠风。或为
偏枯。
病虽异名。皆风之变。为寒热者。风藏皮层之间。内不得通。外不得泄。又善行数变。俟
腠理开则卫
失守。而洒然寒。
玄府则阳内壅而热烦闷。此所以为寒热也。其寒则能衰饮食。其热则能
消肌肉。至使HT
不食。此寒热交作之剧也。
其为寒中热中者。风与
阳明入胃。胃居
中焦。其脉上行至目内。其人肥则邪不得出。留为热中。而
目黄。其人瘦则外
泄而寒。为寒中。而泣出也。
风气与
太阳俱入。行诸
脉俞。散行
分肉之间。与卫相干。故能使
肌肉愤而有疡。若气凝
不行。则又能能使肉有
不仁也。至夫疠者。
营气热。其气不清。故能使
鼻柱坏而色败。
皮肤疡溃。
风寒客于脉而不去。
名曰疠风。则风之入深矣。若风中
五脏六腑之俞。则亦各入其
门户。故随俞之左右。而偏中之则为
偏风。循
风府而上入
脑户。则为
脑风入于
眼系则为
目风。酒饮后玄府易开而中之。汗漏不止则为
漏风。入房汗出。内耗春精。而中之则为内
风。新沐而中之则为
首风。风不外散。
传变而入。则为
肠风。热则
下血。寒则
飧泄。在腠理而汗泄不止。亦为
泄风自循
风府。至此凡七种。所以明其成为风也。
风入五脏。变为诸症。其受病
形状各有不同。肺受风之状。
多汗恶风而色然白。凡
伤风必恶风其多汗者。风开腠
理。凡风入而伤。皆然微白貌。肺色也。肺变动为咳。为风所迫。必
短气。昼日差。暮则甚。昼犹与
卫气相和。暮则
与阴入内。故甚也。其诊在眉上色白。心受风状。则多汗恶风。
焦绝善怒。赤色。盖风木
心火相薄。木与火交炽。神志
溃乱。故或为善怒。赫赤甚。则言不可快。
心病则
舌本强也。心和则能知味。故诊在口。肝受风状。则多汗恶风。
善悲。
色微苍。
嗌干。善怒。肝为风而风反胜之。则内气不胜。故善悲。动其本气。故又善怒。时憎女子者
阴器强则好色。病
则妒。阴也。目乃为肝之官。故诊在
目下。脾受风状。则多汗恶风。身体怠惰。四肢不欲动。脾为风木所克也。色微黄。
黄为土也。
不嗜食。风胜则土疏不能化也。鼻为面主。故以此诊之。肾受风状。则多汗恶风。面庞然
浮肿。
脊痛不能正
立。盖邪入则肾挟
水气上升。故
面浮肿。在其部故脊痛不能正立。色。肾枯也。
隐曲不利。
肾气伤也。诊在肌上。水
挟风行。又乘土也。此五脏受风不同。而病由以异也。而诸症又有异焉者。首风之状。
头面多汗。恶风。先风一日则病
甚。
头痛不可以出。内至其次日则少愈。盖因沐
中风者。则中于头面。故多汗恶风。首风止作无时。故凡于风气将发先
一日而必甚。头痛以
阳性先而且速也。先至必先衰。故次日则少愈。漏风之状。常多汗。不可单衣。食则汗出。盖风邪
挟酒则
阳气散越故多汗。
阳胜则
身热恶寒。故不可单衣。食长阳气。故食则多汗。甚则阳独盛于上。故
喘息汗出不止。
故衣濡。
阳盛阴虚。故
口干善渴。身不能劳也。泄风之状。多汗泄衣。口干不能劳事。身体尽痛。则寒。盖表既不固。而
汗出如溃。则津涸故口干液涸。
血虚故不能劳事而身尽痛。且汗多
亡阳。故令人寒也。此风之所部。而受病不同也。
风为百病之长。其中于人也。治必当早。迟则传入不已以至于死。盖其所以传者。皆不早治者也。当风寒客于人。
使人
毫毛毕直。皮肤闭而为热。是时当以汗发之而已。即或痹不仁肿痛。亦可
汤熨及火
灸刺而去之。弗治。病遂入舍于
肺。以风寒自表入里。必先于肺也。风寒闭于此而不行。名
肺痹。发咳。
上气者。变之为咳而喘急也。此尚在可发之时。
弗治。即传之于肝。从所克也。亦曰
肝痹。以
肝气厥而上逆。故
胁痛且厥。而犯胃故出食。可按若刺。是可治也。弗治。
再传之脾。为
肝木乘土。
风热入脾。病名
脾痹。其在内则
中热烦心。在外则肌体出黄。然尚可按可药可浴。以
解表与里
之风热也。弗治。脾又传之肾。名曰
疝瘕。疝瘕聚气而痛之。名
少腹冤热而痛
出白。冤热。
烦热也。邪聚
下焦。溲出白
浊。以
热结不散。亏蚀真阴。如虫之吸血。故名曰蛊。然此犹可及治也。弗治。肾传之心则
筋脉相引而急。病名曰螈。
心主血脉。心病则血燥。故筋脉相引。手足挛掣。是以螈名。邪气至心。其病已极。使天千
一周。则五脏之气皆息。故
死。此病之次也。
有病然如有水状。切其脉大紧。身无痛者。形不瘦。
不能食。食少。此病在肾。名为
肾风。如有水状。谓然浮
肿。似水而非也。脉大者。阴虚也。脉紧者。
寒气也。身无痛。形不瘦者。邪气不藏。不在表也。
肾邪反克于脾。故不
能食。肾既克脾。势必至犯心。犯心则神气失守。故
善惊。惊而
心气痿弱。不能复。是
水火俱困矣。故死也。
有
内伤而适与风邪会。因加而发者。不离屏蔽而病。此皆常有所伤也。或
伤湿而留于分肉
血脉。或堕恐
恶血。留而
不去。或卒然
喜怒不节。则气有所逆。或饮食失宜。则内有所伤。或
寒温不时。致腠理闭而卫气不通。其开而冒露于风
寒。则邪在前。风寒继之。二者相值。则血气凝结。故为
寒痹。其或有因热而汗出受风者。虽非
外感之
贼风。而邪气因
加而发。亦所谓
合邪也。
邪气伤人。各有所入。要归于
三部。三部之风。各不同。或起于阴。或起于阳。喜怒不节则伤脏。脏伤则病起于阴。
清湿袭虚则病起于下。风雨袭虚则病起于上。至于淫佚不可胜数。然受病之始。只此三部。故风雨
寒暑。不得
虚邪。不
能独伤人。
两虚相得。乃客其形。是以气有定舍。因处为名。上下中分为
三员。
寒按
内经风门所述
病机。
委曲详尽。理宜复有寒门以悉病源。今书止存
热病一章。且以为热病者。皆
伤寒之类。
以为
类伤寒。则知前此有
正伤寒可知。缘其所失三卷。与
奇恒六十首者。并失之。后人见仲景法与热病不合。而所以治
寒者。亦不止
传经。盖仲景时必见全书。而叔和不察。遂以热病条冠仲景伤寒之首。而以传经之法。混乱诸条。由今于
本经散见者。有曰气盛身寒。得之伤寒。风邪篇曰。中于面。则下阳明。中于项。则下太阳。中于颊。则下
少阳。此岂
在传经之例。宁谓风然而寒独不然欤。仲景曰。
太阳病或已
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
呕逆。脉亦
阴阳俱紧者。名曰
伤寒。此与气盛身寒。得之伤寒合符。寒为
阴邪。故不能即热。寒令
气逆。故体痛
呕吐以营
中寒。故
脉阴阳俱紧也。又
曰。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
不传。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观此则奈何以热病一条冠伤寒哉。叔和不
能述仲景而以己意乱其文。引此条以压之。使后人不知内经之文亡。而仲景补之之妙。岂非千载之罪人乎。
热热病一门。帝问以为伤寒之类。其非谓伤寒止于热病。特帝以热起见而问伤寒之变热者耳。盖六日遍
六经者。
热之势盛而易于入经者也。热病不止伤寒。而以伤寒为重。故首举六经传变之条。然伤寒变热为有阳气。热虽盛不死。
此见伤寒之未变热者。
阴寒惨毒不可言无事。况
两感于寒则
表里阴阳俱受哉。后人又有言两感不死而可以有
治法者。以
此人内伤极重。适与外感寒会故如是耳。然亦危矣。若真两感则必无治法也。
有热胜而阴虚。
正气虚不能胜热者。病亦死。内经曰。有病温。汗出辄复热。而脉躁疾。不为汗衰。
狂言不能食。
病名
阴阳交。交者死也。
阴气不守而
阳邪入之。则阴已散越。故曰阴阳交。又
有汗出复热不能食。脉躁盛狂言。此亦死。
盖汗生于精。精生于谷。令邪气争而得汗。是精胜也。精胜当能食而不复热。乃辄复热者。邪胜也。邪胜不能食。是精
无裨也。如是而脉躁盛。狂言。脉不胜病。故躁盛。失言故狂言。所谓见三死而不见一生。何以生耶。
热病其脉色相胜。见真阴不守。病若两感者亦必死。为其无内也。太阳之脉。色荣
颧骨。热病也。荣未交。其荣颧
者。太阳热。赤色当见于颧。而荣未交。以伤卫而未及于营。其时若与
厥阴脉争见者。死期不过三日。盖其所以然者。
太阳之脉浮。厥阴之脉弦而细。以病言。太阳为头痛
腰脊强。厥阴为
烦满囊缩。今以太阳热病。与厥阴争见。此为阴阳
俱病。夫六经热病之序。始太阳。终厥阴。今始终争见。故当不及期而死。
热病。内连肾。外见少阳之脉色。少阳之脉色。荣颧颊前。此热病也。荣未交。可得汗而已。若与
少阴脉争见者。
死期不过三日。热病连肾。本经连肾也。其热之脉色荣颊前。是少阳外见。汗之可已。而独与少阴脉争见。夫少阳之脉
弦。
少阴之脉沉微。与上条皆所谓阳病见
阴脉也。厥阴作晦明。少阴主里。
二阴为阴之根柢。两阴脉见于热病。则真阴
绝矣。真阴绝则不待行其
经尽之三日者。半期也。
五脏热病。在经不已而犯及脏。则脏病见。脏病见遂有死期。如
肝热病。
小便先黄
腹痛多卧身热。厥阴之热。起于
下焦。故小便先黄。上逆于腹。故必致腹痛筋弛。故多卧。火生于木。故身热。此厥阴之在经者也。不已则邪入于脏。
于是邪正相胜而争。气争于肝则肝气乱。故狂言而惊。以
肝病主
惊骇也。
肝脉布胁。故
胁满痛。热极阳胜而淫于
四末。
故手足躁扰。其邪乘土犯胃。则
胃不和而
卧不安。此则肝病甚矣。
庚辛死者。邪进而胜正败于克也。
心热病。则下
脉厥而上。上则下脉虚。虚生
脉痿。
枢折挈胫纵而不任地。夫心主血脉。心为血养则不热。不热则心
脉恬和而得下交于足
三阴。今
心气热则火独上炎。其下行于阴之脉皆逆而上。故下虚而生脉痿。凡四肢
关节之处。其枢
折而不能提挈。足胫纵缓而不能任地也。
脾热病者。先
头重颊痛。烦心。颜青。欲呕。身热。
脾热。热必上行。令阳明经之在头面者必先病。此头重颊痛也。
烦心者。脾热及胃及心也。颜青者。木邪胜而见侵于阳明之部也。脾燥不运。则胃亦不和。故欲呕。身热者。一身之肌
肉热也。热至此。则
热淫所胜而乘肾。故热争则
腰痛不可俯仰。
腹满泄者。土壅故满。协热故泄。两颔痛者。阳明络也。
若逆甚。
甲乙死。
肺热病者。先
淅然厥。起毫毛。恶风寒。舌上黄。身热。
肺主皮毛。热则
畏寒。故起毫毛。恶风寒。肺络胃。中焦
热入胃。故舌黄。身热。至热甚而与
脏气争。则气逆
喘咳。痛走膺背。且不得
太息。头痛不堪。盖
喘逆在肺。则
肺气不
得下行。而
三阳俱壅于上。故痛苦不堪也。又汗出而寒者。以
热邪在肺。
皮毛不敛也。
肾热病者。先腰痛。苦渴欲饮。身热。热至于肾。其热深矣。水失其职。必先见其部。腰与。肾部也。无水
故腰痛。热而虚则必引水自救。故苦渴欲饮。身热阴铄而营热也。热争则
项痛而强。寒且。足下热。不欲言。
其逆则头痛员员
澹澹然。
戊己死。盖热争则外及于表之太阳。故
项强痛。内甚于里之少阴。故寒且。此复加以寒
者。阴无气以充也。足下热者。热起
涌泉。水空之候也。不欲言者。
丹田之气不赡也。员员澹澹。无所根据薄之貌。阴虚
无气。伤及心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