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张子和九气感疾论
万物之在天地间也。咸以气而生。及其病也。莫不以气而得。夫天地之气。常则安。变则病。而况人禀天地之气。
五运迭侵于其外。
七情交战于其中。是以圣人啬气如持至宝。而轩岐所以论诸痛皆因于气。百病皆生于气。遂有
九气不
同之说。气本一也。
因所触而为九。所谓九者。怒
喜悲恐
寒暑惊劳思也。其言曰怒则
气逆。甚则
呕血及
飧泄。故气逆上。王注曰。怒则
阳气逆上而
肝木乘脾。故甚则呕血及飧泄也。喜则气如志达。营卫通利。故
气缓。悲则
心系急。肺布叶举而
上焦不通。
荣卫不散。
热气在中。故
气消。恐则精却。却则上焦闭。闭则气还。还则
下焦胀。故气不行。王注云。恐则使精却上而
不下流。下焦
阴气亦回环而不散。故聚而胀也。然上焦固禁。下焦气还。故气不行也。寒则
腠理闭。气不行。故
气收。
王注云。身凉则
卫气沉。故
皮肤之理及渗泄之处皆闭密。而气不流行。卫气收敛于中而不散也。暑则腠理开。营卫通。
汗大出。故
气泄。王注云。人在阳则舒。在阴则惨。故热则肤腠开发。营卫
大通。
津泄而汗大出也。惊则心无所根据。神
无所归。虑无所定。故
气乱。劳则
喘息汗出。
内外皆越。故
气耗。王注云。疲劳役则
气奔速。故喘息气奔。速则阳外发。
故汗出。内外皆逾越于常纪。故气耗损也。思则心有所存。神有所归。
正气留而不行。故
气结。王注云。系心不散。故
气亦停留。
素问论九气甚明。其论所感之疾则甚略。惟
灵枢论思虑
悲哀喜乐愁忧盛怒
恐惧而言其病。其言曰。心
怵惕思
虑则伤神。神伤则恐惧自失。破
脱肉。毛瘁
色夭。死于冬。脾忧愁而不解则伤意。意伤则乱。
四肢不举。毛瘁色夭。
死于春。肝悲哀动中则伤魂。魂伤则狂妄
不精。不精则不正。当人
阴缩而挛筋。两胁不举。毛瘁色夭。死于秋。肺喜乐
无极则伤魄。魄伤则狂。狂者意不存。人皮萃焦。毛瘁色夭死于夏。肾盛怒而不止则伤志。
志伤则
善忘其前。
腰脊不可
仰屈伸。毛瘁色夭。死于季夏。肾恐惧不解则伤精。
精伤则
骨痿厥。
精时自下。是故
五脏主藏精者也。不可伤。伤则
失守而
阴虚。虚则无气。无气则死矣。灵枢论神意
魂魄志精所主之病。然无寒暑惊劳四症。余以是推而广之。怒气所至。
为呕血。为飧泄。为
煎厥薄厥阳厥。为
胸满胁痛。食则气逆不下。为喘陷
烦心。为
消瘅。为
肥气。为目
暴盲。耳暴闭。
筋解发于外。为疽痈。
喜气所至。为笑不休。为
毛发焦。为内病。为
伤气不收。甚则为狂。悲气所至。为阴缩
筋挛。为
肌痹脉痿。男为数
便血。女为
血崩。为酸鼻为辛额
目昏。为
少气不足以息。为泣则臂麻。恐气所至。为破脱肉。为骨
酸
痿厥。为暴下汗水。为
面热肤急。为
阴痿。为惧。而脱颐。惊气所至。为潮涎目HT口。为痴痫不省人
僵仆。
久则为
痛痹。劳气所至。为咽嚏。为病促促。为
嗽血。为
腰痛骨痿。为
肺鸣。为
高骨坏。为阴痿。为
唾血。为
冥视耳闭。
男为
少精。女为
不月。衰甚则渍渍乎若
坏都。汨汨乎不可止。思气所至。为不眠。为
嗜卧。为昏瞀。为
中痞。
三焦闭塞。
为
咽嗌不利。为胆脾
呕苦。为
筋痿。为
白淫。为得后与气则快然如衰。为
不嗜食。
寒气所至。为上下所出水液澄澈清冷
下利清白。
吐利腥秽。食已不饥。坚痞
腹满。
急痛疝。屈伸不便。厥逆禁固。热气所至。为喘
呕吐酸。
暴注下迫转
筋。
小便混浊。
腹胀大而鼓之有声如鼓。疮疽疡疹。瘤气结核。吐下
霍乱。
瞀郁肿胀。
鼻窒鼽衄。
血溢血泄。
淋闭。身
热
恶寒。甚则瞀螈目不明。
耳鸣或聋。躁扰狂越。骂詈
惊骇。禁栗
如丧神守。气逆冲上。嚏腥涌溢。食不下。
跗肿酸疼。
暴喑暴死。
暴病暴注。凡此九者。
内经有
治法。但以
五行相胜之理治之。夫
怒伤肝。肝为木。怒则气并于肝。而
脾土受
邪。木太过。则肝亦自病。
喜伤心。心为火。喜则气并于心。而
肺金受邪。火太过则心亦自病。悲伤肺。肺为金。悲则
气并于肺。而肝木受邪。金太过则肺亦自病。
恐伤肾。肾属水。恐则气并于肾。而
心火受邪。水太过则肾亦自病。
思伤
脾。脾属土。思则气并于脾。而
肾水受邪。土太过则脾亦自病。
寒伤形。形属阴。寒胜热则阳受病。寒太过则阴亦自病。
热伤气。气属阳。热胜寒则阴受病。热太过则阳亦自病。凡此七者。更相为治。故悲可以治怒。以怆恻苦楚之言感之。
喜可以治悲。以谑浪狎亵之言娱之。恐可以治喜。以迫遽死亡之言怖之。怒可以治思。以污辱欺罔之言触之。思可以治
恐。以虑彼忘此之言夺之。此凡五者。必诡诈谲怪。无所不至。
然后可以动人耳目。易人视听。若非有材有识之人。亦
不能用此五法也。炅可以治寒。寒在外者。以针
熨灸汗之。寒在内者。以热食温剂平之。寒可以治热。热在外者。以
清房凉榻薄衣。乃清利汗之。热在内者。以
寒饮寒剂平之。唯逸可以治劳。经曰。
劳者温之。温谓温存而养之。若以为
温药误矣。
岐伯曰。以平为期。亦谓休息之也。唯习可以治惊。经曰。
惊者平之。平谓平常也。夫惊以其忽然而遇之也。
使习见习闻则不惊矣。此九者。内经自有是理。庸工废而不行。今代
刘河间治
五志独得言外之意。谓五志所发。皆从心
造。故凡见
喜怒悲恐思之症。皆以平心火为主。至于劳者伤于动。动便为阳。惊者骇于心。心便属火。二者亦以平心为
主。今之医者。不达此旨。遂起寒凉之谤过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