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运气(上)] 五行统论
五行者,
水火木金土也。五行即
阴阳之质,阴阳即五行之气,气非质不立,质非气不
行。行也者,所以行阴阳之气也。朱子曰∶五行质具于地而气行于天。其实元初,只一太
极,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天得一个四,地得一个四,又各有一个
太极行乎其中,便是两其
五行而已。故河洛图书具阴阳之象,分左右中
前后以列五行生成之数焉。先儒曰∶天地
者,阴阳
对待之定体;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者,阴阳流行之次序。对待非流行不能变化,
流行非对待不能自行,此五行所以流行于天地中而为用也。故大挠察天地之阴阳,立
十干
十二支以着
日月之象。十干以应日,天之五行也,甲阳乙阴为木,丙阳丁阴为火,戊阳己阴
为土,庚阳辛阴为金,壬阳癸阴为水;十二支以应月,地之五行也,
子阳亥阴曰水,午阳巳阴
曰火,寅阳卯阴曰木,申阳酉阴曰金,辰戌阳丑未阴曰土。
干支出而
六甲成,
运气分而时序
定。所谓天地相临,阴阳相合,而生成之道存乎其中。故五行之化无乎不在,精浮于天则
为
五星∶水曰辰星,火曰荧惑,木曰岁星,金曰
太白,土曰
镇星。形成于地则为
五方∶
水位于
北,
火位于南,
木位于东,
金位于西,
土位于中。其为
四时∶则木王于春,火王于夏,金王于
秋,水王于冬,土王于四季。其为
六气∶则木之
化风,火之化暑与热,土之
化湿,金之
化燥,
水之化寒。其为名目∶则
水曰润下,
火曰炎上,
木曰曲直,
金曰从革,
土爰稼穑。其为功用∶
则水主润,火主,木主敷,金主敛,土主溽。其为
形体∶则水质平,火质锐,木质长,金质
方,土质圜。其为赋性∶则水性寒,火性热,木性温,金性清,土性蒸。其为五帝∶则木曰太
,火曰炎帝,土曰
黄帝,金曰少,水曰颛顼。其为
五神∶则木曰勾芒,火曰祝融,土曰后
土,金曰蓐收,水曰
玄冥。其为五则∶则火以应衡,水以应权,木以应规,金以应矩,土以应
绳。至若
五谷、
五果、
五畜、
五音、
五色、
五臭、
五味、
五脏之类,无非属于五行也。又如五行
气数之异,阴阳之辨,亦有所不同者。若以气言时之序,则曰木火土金水,如木当春令为阳
稚,火当夏令为
阳盛,金当秋令为阴稚,水当冬令为
阴盛,是木火为阳,金水为阴也。若以
数言生之序,则曰水火木金土,如天一生水为阳稚,天三生木为阳盛,地二生火为阴稚,地
四生金为阴盛,是水木为阳,而火金为阴也。此外如洛书、乐律、刘向、班固等义,序各不
同,无非变化之道,而运用之机,亦无过生克之理耳。故自其
相生者言,则水以生木,木以
生火,火以生土,土以生金,金以生水。自其
相克者言,则水能克火,火能克金,金能克木,
木能克土,土能克水。自其
胜复者言,则凡有
所胜,必有所败,有所败,必有所复,母之败
也,子必救之。如水之太过,火受伤矣,火之子土,出而制焉;火之太过,金受伤矣,金之子
水,出而制焉;金之太过,木受伤矣,木之子火,出而制焉;木之太过,土受伤矣,土之子金,
出而制焉;土之太过,水受伤矣,水之子木,出而制焉。盖造化之几,不可无生,亦不可无
制。无生则
发育无由,无制则亢而为害。生克
循环,营运不息,而天地之道,斯无穷已。第
人知夫生之为生,而不知生中有克;知克之为克,而不知克中有用;知五之为五,而不知五
者之中,五五二十五,而复有互藏之妙焉。所谓生中有克者,如木以生火,火胜则木乃灰
烬;火以生土,土胜则火为扑灭;土以生金,
金胜则土无
发生;金以生水,水胜则金为沉溺;
水以生木,木胜则水为壅滞。此其所以相生者,实亦有所相残也。所谓克中之用者,如火
之炎炽,得水克而成既济之功;金之顽钝,得火克而成炼之器;木之曲直,得金克而成芟
削之材;土之旷墁,得木克而见发生之化;水之泛滥,得土克而成堤障之用。此其所以相克
者,实又所以相成也。而
五常之德亦然,如木德为仁,金德为义,火德为礼,水德为智,土德
为信。仁或失于柔,故以义断之;义或失于刚,故以礼节之;礼或失于拘,故以智通之;智或
失于诈,故以信正之。是皆生克反用之道也。所谓五者之中有互藏者,如木之有津,木中
水也;土之有泉,土
中水也;金之有液,金中水也;火之熔物,
火中水也。夫水为造化之原,
万物之生,其初皆水,而五行之中,一无水之不可也。火之互藏,木钻之而见,金击之而见,
石凿之而见;惟是水中之火,人多不知,而油能生火,酒能生火,雨大生雷,湿多成热,皆是
也。且火为阳
生之本,虽若无形,而实无往不在,凡属
气化之物,非火不足以生,故五行之
中,一无火之不可也。土之互藏,木非土不长,火非土不荣,金非土不生,水非土不蓄,万物
生成,无不赖土,而五行之中,一无土之不可也。木之互藏,生于水,植于土,荣于火,成于
金。凡发生之气,其化在木。即以人生而言,所衣所食皆木也,得木则生,失木则死,故曰
人生于寅,寅者阳木之位也。由人而推,则凡动植之类,何非
阳气?而又何非木化?此五
行万物之中,一无木之不可也。金之互藏,产于山石,生诸土也;淘于河沙,隐诸水也;草有
汞,木有,藏于木也;散可结;柔可刚,化于火也。然金之为用,坚而不毁,故易曰干为金。
夫干象正圆,形如瓜卵,柔居于中,刚包乎外。是以天愈高而愈刚,地愈下而愈刚。故始皇
起坟骊山,深入黄泉三百丈,凿之不入,烧之不毁。使非至刚之气,真金之体,乃能若是其
健而营运不息乎?故凡气化之物,不得
金气,无以坚强。所以皮壳在外而为捍卫者,皆得
干金之气以固其形。此五行万物之中,一无金之不可也。由此而观,则五行之理,交互无
穷。故甲丙戊庚壬,天之
阳干也,而交于地之子寅辰午申戌;乙丁己辛癸,天之
阴干也,而
交于地之丑亥酉未巳卯。天
地五行挨相
交配,以天之十而交于地之十二,是于五行之中,
各具五行,乃成六十花甲;由六十花甲而推于天地万物,其变可胜言哉?然而变虽无穷,总
不出乎阴阳;阴阳之用,总不离乎水火。所以天地之间,无往而非水火之用。欲以一言而
蔽五行之理者,曰乾坤付
正性于坎离,坎离为乾坤之用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