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经络(一)] 同身寸说
同身寸者,谓同于人身之
尺寸也。人之长短肥瘦各自不同,而穴之横直尺寸亦不能
一,如今以
中指同身寸法一概混用,则人瘦而指长,人肥而指短,岂不谬误?故必因其形而
取之,方得其当。如
标幽赋曰∶取五穴用一穴而必端,取三经用一经而可正。盖谓并邻经
而正一经,联邻穴而正一穴。譬之切字之法,上用一音,下用一韵,而夹其声于中。则其经
穴之情,自无所遁矣。故头必因于头,腹必因于腹,背必因于背,手足必因于手足,总其长短
大小而折中
之,庶得谓之同身寸法。法附前各条之下。而后之所谓中指同身寸法者,虽不可混用,而亦有当用之处,并列于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