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针灸要览] 诸证灸法要穴
〔五
蛊毒注〕
中恶不能食。
中脘照海(中蛊毒。)
〔
疯犬咬伤〕
急令人吮尽
恶血,于咬处灸百壮,以后日日灸之,百日乃止,忌
猪肉与酒,一生慎之。
孙
真人曰∶春末夏初,犬多发狂,被其咬者,无出于灸。其法只就咬处牙迹上灸之,一
日灸三壮,灸至一百二十日乃止。宜常灸食
韭菜,永不再发,亦良法也。
又治一切犬伤,毒瓦斯不出者,须灸
外丘。一曰……,灸所啮处立愈。
〔蛇毒〕
凡蛇
伤中毒者,灸毒上
三七壮。若一时无艾,以火炭头称疮孔
大小之。
诸
虫毒凡蛇蝎
蜈蚣咬伤,痛极势危者,急用艾火于伤处灸之,拔散毒瓦斯即安。或用
独蒜片
隔蒜灸之,二三壮换一片,毒甚者灸五十壮,或内服
紫金丹亦妙。或马汗入疮及蚕
毒、
蜘蛛等毒,灸之皆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