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至真要大论篇第七十四
此篇论
六气司天。六气
在泉。有
正化。有
胜复。有
主客。有邪胜。至真者谓
司天在泉之
精气。乃天一之真元。要者
谓司岁备物以平治其民病。无伤天地之至真。乃
养生之至要也。
黄帝问曰。
五气交合。盈虚更作。余知之矣。六气分治。司天地者。其至何如。(此承上章而言
五运六气。互相交合。各
有太过不及。彼此胜制。已详论于前矣。今欲分论六气之司天在泉。其气至之何如也。)
岐伯再拜对曰。明乎哉问也。天
地之大纪。
人神之通应也。(
王冰曰。天地变化。人神运为。
中外虽殊。其通应则一也。)帝曰。愿闻上合昭昭。下合冥
冥奈何。岐伯曰。此道之所生。工之所疑也。(昭昭、合天道之明显。冥冥、合在泉之幽深。道之所生。其生唯一。工不
知其要。则流散无穷。故多疑也。)帝曰。愿闻其道也。岐伯曰。
厥阴司天。其化以风。
少阴司天。其化以热。
太阴司天。
其化以湿。
少阳司天。其化以火。
阳明司天。其化以燥。
太阳司天其化以寒。以所临脏位。命其病者也。(
风寒暑湿燥火。
天之六气也。
三阴三阳上奉之。故六气为司天之化。临脏位者。
天气上临。而下合人之脏位。随六气之所伤。而命其病
也。按此篇重在司岁备物。以
五味六气。举抑补泻。以平治天地之不和。故首提其病焉。)帝曰。
地化奈何。岐伯曰。司
天同候。
间气皆然。帝曰。间气何谓。岐伯曰。司左右者。是谓间气也。帝曰。何以异之。岐伯曰。主岁者纪岁。间气
者纪步也。(此言六气司天。而环绕于地下。故与司天同候。从左右而环转。是以间气皆然。但司天在泉之气纪岁。间气
纪步之不同也。)帝曰。善。
岁主奈何。岐伯曰。厥阴司天为
风化。在泉为酸化。
司气为苍化。间气为动化。少阴司天为
热化。在泉为苦化。不司气化。居气为灼化。太阴司天为
湿化。在泉为
甘化。司气为化。间气为
柔化。少阳司天为火
化。在泉为苦化。司气为丹化。间气为
明化。阳明司天为燥化。在泉为辛化。司气为素化。间气为清化。太阳司天为寒
化。在泉为咸化。司气为玄化。间气为
藏化。故
治病者。必明
六化分治。五味
五色所生。
五脏所宜。乃可以言盈虚病生
之绪也。(主岁者。谓六气之各主一岁。风寒暑湿燥火。乃在天之六气。故为司天之化。
天元纪大论曰。在地为化。化生
五味。故在地为味化。司气者。司
五运之
气化。五运者。
五行之气也。感天之苍丹素元之五色。而化生地之五行。是
以司气为苍为丹为为素为元。
君火以明而在天。故不司在地之火化。所谓居气者。言少阴不司气化。在六气之中。自
有所居之上下。即下章之南政居南。北政居北也。间气之为动为灼。为柔为明。为清为藏者。六气之用也。此论六气之
司天在泉。及化运间气之分治。皆有盛有虚而为民病。治病者或从
岁气。或随
运气以备物。以所生之五味五色。合五脏
之所宜。乃可以言五运六化之盈虚。病生之端绪也。)帝曰。厥阴在泉而酸化。先余知之矣。风化之行也何如。岐伯曰。
风行于地。所谓本也。余气同法。本乎天者。天之气也。本乎地者。地之气也。天
地合气。
六节分而万物化生矣。故曰。
谨
候气宜。无失
病机。此之谓也。(此言司天在泉。俱以六气为本。六气绕地环转。而上下周行。又非气司天化而味主地
化也。六气之本于上者。即为天之气。本乎下者。即为地之气。天地合气。六节分而万物化生。故谨候六气之所宜。无
失五行之病机。斯得至真之为道。王子律曰。
四时六步。皆有
风气。)帝曰。其主病何如。岐伯曰。司岁备物。则无遗主
矣。帝曰。先
岁物何也。岐伯曰。天地之
专精也。帝曰。司岁者何如。岐伯曰。司气者主岁同。然有余不足也。帝曰。
非司岁物何谓也。岐伯曰。散也。故质同而异等也。
气味有薄浓。性用有躁静。
治保有多少。力化有浅深。此之谓也。
(主病、谓主治病之
药物。司岁备物。谓从六气五运以备之。如少阴少阳
二火司岁。则当收
附子姜桂之热物。如阳明燥
金司岁。则当收桑皮
苍术之燥物。如厥阴风气主岁。则当收
防风羌活之风物。如太阳寒水司岁。则当收芩通
大黄之寒物。
如太阴土气司岁。则当收
山药黄精之类。甘平甘温之品。及苍丹素元之谷。所谓药食宜也。此皆得天地之专精。故先
取岁物。谓先备司岁之物。即上章之所谓食
岁谷以全其真。盖食天地之精。以养吾身之真也。司气、谓五运之气。五运
虽与主岁相同。然又有太过不及之分。太过之岁。则物力浓。不及之岁。则物力浅薄矣。若非
气运司岁之物。则气散而
力薄。故形质虽同。而气味有浅深浓薄之异。治保有多少者。谓治病保真之药食。或宜多用而宜少用也。按中古之世。
不能司岁备物。用
炮制以代天地之助。如制附子曰炮。制苍术桑皮曰炒。盖以火助火。而以燥助燥也。近有制附子水煮
曰阴制。制桑皮以蜜拌曰
润燥。是犹用鹰犬而去其爪牙。则驱之搏蹇兔而不能。又安望韩卢之技哉。)帝曰。岁主脏害何
谓。岐伯曰。以
所不胜命之。则其要也。(此论五运之气。受司天在泉之胜制。岁主者。谓六气之主岁。脏、五脏也。盖
言五脏内属五行。而外合五运。五运之气。受胜制之所伤。则病入五脏而为害矣。如
少商金运。而值二火司天。
少宫土
运。而值厥阴在泉。此皆运气之所不胜。而受
胜气之
所胜制。故以所不胜命之。则岁主脏害之要可知矣。命、名也。)帝
曰。治之奈何。岐伯曰。上淫于下。所胜平之。外淫于内。所胜治之。(上淫于下者。谓司天之气。淫胜其在下之运气。
当以所胜平之。如少商金运。而火热上临。宜平以咸寒。佐以苦甘。外淫于内者。在泉之气。淫胜其在内之五运。当以
所胜治之。如少宫
土运。而风木下淫。宜治以辛凉。佐以苦甘。按司天在泉之气根于外。五运之化根于中。故曰外淫于
内。下章平天气曰平。治在泉曰治。又诸气在泉曰淫于内。)帝曰。善。
平气何如。岐伯曰。谨察
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
为期。正者
正治。反者
反治。(平气、谓无上下之胜制。运气之和平也。甲丙戊庚壬为阳运。乙丁己辛癸为阴运。阴阳二
运。有太过不及之分。故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正者正治。谓太过之岁。当抑其胜气。扶其不胜。反者反治。
谓不及之运。为所不胜之
气反胜。当反佐以取之。)帝曰。夫子言察阴阳所在而调之。论言
人迎与
寸口。相应若引绳。小
大齐等。命曰平。阴之所在。寸口何如。岐伯曰。视岁南北。可知之矣。帝曰。愿卒闻之。(此承上文以申明少阴之所在
也。五运之中。少阴不司气化。随六气之阴阳。而上下左右。故曰。阴之所在何如。圣人南面而立。前曰
广明。后曰太
冲。
太冲之地。名曰少阴。少阴之上。名曰太阳。盖太冲。坎位也。广明。离位也。少阴主天一之坎水。而上为太阳之
离火。是以
北政之岁。随
三阴而在坎。
南政之岁。从
三阳而在离。故
有应不应之分焉。所谓南北者。阴阳也。五运之中。
戊癸化火。以戊癸年为南政。
甲乙丙丁己
庚辛壬为北政。五运之政。有南有北。少阴之气。有阴有阳。是以随之而上下
也。寸尺、
血脉也。血乃
中焦之汁。流溢于下而为精。奉心神化赤而为血。故脉始于
足少阴肾。而主于
手少阴心。是以
诊寸尺之阴阳。以征少阴之上下。)岐伯曰。北政之岁。少阴在泉。则寸口不应。厥阴在泉。则右不应。太阴在泉。则左
不应。南政之岁。少阴司天。则寸口不应。厥阴司天。则右不应。太阴司天。则左不应。诸不应者。反其诊则见矣。(风
寒暑湿燥火。天之阴阳也。三阴三阳上奉之。以司主岁之六气。木火土金
水火。地之阴阳也。以司五行之化运。化运五
岁而右迁。而五行之中有二火。故君火不司气化。然虽不
主运。而有所居之位焉。少阴之上。君火主之。是少阴本于阴
而主于阳。是以南政之岁居阳。北政之岁。居于阴也。司天在南。在泉在北。此天地之定位。人面南而诊之。寸为阳而
在南。尺为阴而在北。北政之岁。少阴在泉。则随阴而居北。是以寸口不应。南政之岁。少阴司天。则对阴而居阳。是
以寸口不应。不应者。脉微而不应于诊。此论寸尺之阴阳南北也。北政之岁。厥阴在泉。则少阴在左。故右不应。太阴
在泉。则少阴在右。故左不应。南政之岁。厥阴司天。则少阴在左。故右不应。太阴司天。则少阴在右。故左不应。此
论人迎寸口之左右也。诸不应者。谓左右之不应也。反其诊者。以人面南面北而诊之也。盖以图象平置于几上。以司天
在南。在泉在北。北政之岁。人面北以诊之。南政之岁。人面南以诊之。则左右之不应可见矣。夫天上地下。天南地北。
此天地之定位也。人面南而面北者。人居
天地气交之中。随天地之气而环转也。)帝曰。尺候何如。岐伯曰。北政之岁。
三阴在下。则寸不应。三阴在上。则尺不应。南政之岁。三阴在天。则寸不应。三阴在泉。则尺不应。左右同。故曰。
知其要者。一言而终。不知其要。流散无穷。此之谓也。(此总
结上文之义。故问尺而兼论其寸焉。所谓三阴者。以少阴
居
二阴之中。上下者。以天在上而泉在下也。左右同者。谓尺之左右不应。与寸之左右不应同也。故知其要者。知少阴
之不司气化。随阴阳而居上居下也。不知其要。流散无穷者。如疏注之议论纷纭。而茫无归着也。朱卫公问曰。假如甲
子甲午岁。君火司天。而寸口不应。是司天之少阴。不应于脉耶。曰。五运六气之道。五运外合五行。内合五脏。五脏
之气。见于
六脉。而后合于六气。是感五运之气。而见于寸尺也。故曰。天地之气。无以
脉诊。盖谓司天在泉之六气。
不形于诊也。是以首提曰脏害。当知脏害二字。为照应寸尺而言。)帝曰。善。天地之气。内淫而病何如。岐伯曰。岁厥
阴在泉。
风淫所胜。则
地气不明。平野昧。草乃早秀。民病洒洒
振寒。善伸
数欠。
心痛支满。两胁
里急。饮食不下。膈
咽不通。食则呕。
腹胀善噫。得后与气。则快然如衰。身体皆重。(此章论六气在泉而为民病。当以所胜之气味治之。厥
阴在泉。寅申岁也。风淫于下。则尘土
飞扬。故地气不明。平野昏昧。草得
生气。故早秀也。按
经脉篇云。脾是动。则
病洒洒振寒。善伸数欠。
脾气病。则饮食不下。食则呕。腹胀善噫。得后与气。则快然如衰。身体俱重。盖木淫而土病
也。又厥阴
肝脉上贯膈。布
胁肋。故为心痛支满等证。)岁少阴在泉。
热淫所胜。则焰浮川泽。
阴处反明。民病腹中常鸣。
气上冲胸。喘不能久立。
寒热皮肤痛。
目瞑齿痛肿。
恶寒发热如疟。
少腹中痛。腹大。蛰虫不藏。(少阴在泉。卯酉岁
也。少阴君火生于水中。是以焰浮川泽。少阴标阴而本火。故阴处反明。腹中常鸣者。
火气奔动也。气上冲胸者。火气
炎上也。喘不能久立。寒热皮肤痛者。火淫
肺金也。目瞑者。热甚
阴虚。畏
阳光也。齿痛肿。热乘阳明也。
发热如疟
者。少阴
标本之
气病也。热在
下焦。则少腹中痛。热在中焦。则腹大也。)岁太阴在泉。草乃早荣。
湿淫所胜。则
埃昏岩
谷。黄反见黑。
至阴之交。民病饮
积心痛。
耳聋。
浑浑。
嗌肿喉痹。阴病见血。
少腹痛肿。不得
小便。病
冲头痛。
目似脱。
项似拔。腰似折。髀不可以回。如结。如别。(太阴在泉。辰戌岁也。土为草木之所
资生。故草乃早荣。黄
乃土色。黑乃水色。土胜湿淫。故黄反见黑。
五常政大论曰。太阴司天。
湿气下临。
肾气上从。黑起水变。皆土胜水应
之义。至阴之交。乃
三气四气之交。土司令也。饮积心痛。
寒湿上乘也。按经脉篇。自耳聋至喉痹。乃
三焦经病。自阴
病至不得小便。以邪湿下流。为
肾脏受病。自冲头痛至如别。乃
膀胱经病。盖
三焦为
决渎之官。
膀胱乃水津之府。土
气淫胜。而
水脏水腑皆为病也。)岁少阳在泉。火淫所胜。则焰明郊野。寒热更至。民病
注泄赤白。少腹痛。
溺赤。甚则
血便。少阴同候。(少阳在泉。巳亥岁也。少阳之火。地二所生。故焰明郊野。寒热更至。热
伤血分。则注赤。热
伤气分。
则注白。热在下焦。故少腹痛而溺赤。血便者。甚则血出于小便也。少阴之火出自水。少阳之火生于地。皆有阴阳寒热
之分。故与少阴同候。)岁阳明在泉。燥淫所胜。则雾清瞑。民病
喜呕。呕有苦。善
太息。心
胁痛。不能反侧。甚则嗌
干
面尘。身无
膏泽。足外反热。(阳明在泉。
子午岁也。
金气淫于下。则雾清瞑于上矣。按经脉篇。
呕苦善太息。心胁
痛。不能转侧。甚则面有微尘。体无膏泽。足外反热。乃
足少阳病。
嗌干面尘。乃
足厥阴病。盖
金胜而肝
胆病也。)岁太
阳在泉。
寒淫所胜。则凝肃惨栗。民病少腹
控睾。引
腰脊。上冲心痛。血见。
嗌痛颔肿。(太阳在泉。丑未岁也。水寒淫
胜。故凝肃惨栗。寒淫于下。则膀胱与肾受之。膀胱居于
小腹。故少腹痛。肾主
阴器。故控引
睾丸。太阳之脉
挟脊抵腰
中。故引腰脊。
肾脉络心。故上冲心痛。
心主血。而
寒气逼之。故血见。按经脉篇嗌痛颔肿。乃
小肠经病。
小肠者。心
之府也。亦水邪上侮火脏火腑而然。)帝曰。善。治之奈何。岐伯曰。诸气在泉。风淫于内。治以辛凉。佐以苦甘。以甘
缓之。以
辛散之。(风乃木气。金能胜之。故治以辛凉。过于辛。恐反伤其气。故佐以苦甘。
苦胜辛而甘
益气也。木性急。
故以甘缓之。
风邪胜。故以辛散之。
脏气法时论曰。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热淫于内。治以
咸寒。佐以甘苦。以酸收之。以苦发之。(热乃火气。水能胜之。故宜治以咸寒。佐以苦甘。甘胜咸。所以防咸之过。苦
能泄。所以去热之实也。酸乃木味。火生于木。以酸收之者。收火归原也。
热郁于内而不解者。以苦发之。)湿淫于内。
治以苦热。佐以酸淡。以苦燥之。以淡泄之。(湿乃
阴土之气。故宜治以苦热。苦能胜湿。热以和阴也。酸从木化。故佐
以酸淡。以苦燥之者。苦从火化也。卦传曰。燥万物者。莫乎火。以淡泄之者。淡味渗泄为阳也。)火淫于内。治以咸
冷。佐以苦辛。以酸收之。以苦发之。(火淫于内。故宜治以咸冷。苦能泄辛能散。故当佐以苦辛。以酸收之。以苦发之。
与上文同义。)燥淫于内。治以苦温。佐以甘辛。以苦下之。(燥乃清凉之金气。故当治以苦温。燥则
气结于内。故当佐
以辛甘发散。以苦下之。)寒淫于内。治以甘热。佐以苦辛。以咸泻之。以辛润之。以
苦坚之。(寒乃
水气。土能胜水。
热能胜寒。故宜治以甘热。脏气法时论曰。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肾欲坚。急食苦以坚之。以苦补之。以咸泻之。)帝
曰。善。天气之变何如。岐伯曰。厥阴司天。风淫所胜。则
太虚埃昏。云物以扰。寒生春气。流水不冰。民病
胃脘当心
而痛。上肢两胁。膈咽不通。饮食不下。
舌本强。食则呕。
冷泄腹胀。
溏泄瘕水闭。蛰虫不去。
病本于脾。
冲阳绝。死
不治。(厥阴司天。巳亥岁也。风淫于上。故太虚埃昏。云物扰乱。寒生于春气。是以流水不冰。按经脉篇。舌本强。食
则呕。
胃脘痛腹胀。饮食不下。溏瘕泄水闭。皆
脾经之病。盖风木淫胜。故病本于脾。蛰虫藏于土中。因风气外淫。故
不去也。
卫阳、
足阳明胃脉。在
足跗上。
动脉应手。
胃气已绝。故死不治。)少阴司天。热淫所胜。
怫热至。火行其政。
民病
胸中烦热。嗌干。右满。皮肤痛。寒热
咳喘。大雨且至。
唾血。
血泄。
鼽衄。嚏呕。溺色变。甚则
疮疡肿。肩
背臂及
缺盆中痛。心痛。肺。腹大满。膨膨而
喘咳。病本于肺。
尺泽绝。死不治。(少阴司天。子午岁也。怫、郁也。
盖少阴之火。发于
阴中。故为怫热。少阴太阳。
阴中有阳。
阳中有阴。阴阳相从。标本互换。是以火热甚而大雨至。水
寒极而运火炎。民病胸中烦热嗌干。右满。皮肤痛。肺受火热而
津液不生也。唾血血泄。热淫而迫血妄行也。按经脉
篇。溺色变。
肩背臂痛。
烦心胸满。
肺胀膨膨而喘咳。皆
肺经之病。盖火淫则金气受伤。故病本于肺。尺泽、在肘内
廉大交中。动脉应手。肺之
合穴脉也。
肺气已绝。故死不治。)太阴司天。湿淫所胜。则沉阴且布。雨变枯槁。肿
骨痛。
阴痹。阴痹者。按之不得。腰脊头
项痛。时眩。
大便难。
阴气不用。
饥不欲食。咳唾则有血。心如悬。病本于肾。
太溪
绝。死不治。(太阴司天。丑未岁也。湿淫于上。是以沉阴且布。草木枯槁。得
化气之雨而变生。肿阴痹。皆感寒湿之
气。病在阴者名曰痹。故按之不得也。
肾主骨而膀胱
为之府。故腰脊头项骨痛。
肾开窍于二阴。故大便难也。阴气不用
者。不能上交于心也。上下不交。则
上焦之火热留于胃。
胃热则
消谷。故
善饥。
胃气上逆。故不欲食也。咳唾有血者。
心火在上。而不得上下之相济也。经脉篇曰。肾
是动病。目KTKT无所见。心如悬若饥。盖
心肾不交。故虚悬于上
而若饥也。此土淫胜水。故病本于肾。太溪、肾之动脉。在足
内踝外。
踝骨上。太溪脉不至。则肾气已绝。故死不治。)
少阳司天。火淫所胜。则
温气流行。金政不平。民病
头痛。
发热恶寒而疟。热上皮肤痛。色变黄赤。传而为水。身面
肿。
腹满仰息。
泄注赤白。疮疡。咳。唾血烦心。
胸中热。甚则鼽衄。病本于肺。
天府绝。死不治。(少阳司天。寅申岁
也。火淫所胜。故金政不平。少阳之火。在天为暑。故民病头痛。寒热而疟。热上
皮肤。色变黄赤。火上淫于肺也。肺
者。太阴。皆
积水也。传为水者。逼其金水外溢。故为肿满之
水病也。仰息、肺气逆而不得偃息也。泄注赤白。疮疡唾
血烦心。火热盛也。鼽衄。甚而及于肺也。此火淫胜金。故病本于肺。天府、
肺脉。在
腋下三寸。动脉应手。肺气已绝。
故死不治。)阳明司天。燥淫所胜。则木乃晚荣。草乃晚生。筋骨内变。民病
左胁痛。
寒清于中。感而疟。
大凉革候。
咳。腹中鸣。注泄溏。名木敛。生菀于下。草焦上首。心胁暴痛。不可反侧。嗌干。面尘。
腰痛。丈夫疝。妇人少
腹痛。
目昧伤。疮痤痈。蛰虫来见。病本于肝。太冲绝。死不治。(阳明司天。卯酉岁也。燥金淫胜于上。则木受其制。
故草木
生荣俱晚。
肝血伤而不能荣养筋骨。故生内变。左胁痛。
肝经病也。感寒清而成疟者。秋成疟也。大凉革候
者。夏秋之交。变炎暑而为清凉也。腹中鸣。注泄惊溏。寒清于中也。菀、茂也。名木敛于上而生菀于下。草焦上首。
肃杀之气淫于上也。心胁暴痛。不可反侧。嗌干面尘。疝疡。皆肝经之病。盖金淫于上。故病本于肝。太冲、在足
大指本节后二寸。动脉应手。肝经之
俞穴脉也。
肝气已绝。故死不治。)太阳司天。寒淫所胜。则寒气反至。水且冰。血
变于中。发为痈疡。民病
厥心痛。
呕血血泄。鼽衄
善悲。时
眩仆。运火炎烈。雨暴乃雹。胸腹满。
手热肘挛。掖肿。心
澹澹大动。
胸胁胃脘不安。
面赤目黄。善噫嗌干。甚则色。渴而欲饮。病本于心。
神门绝。死不治。所谓
动气。知其
脏也。(曰寒气反至者。谓太阳为诸阳之首。即君火之阳也。然本于在下之寒水。今寒气反从上而至。是上下皆寒。而太
阳运居于中。故曰。运火炎烈。夫寒临于上。如阳能胜之。即所谓凡伤于寒。则为病热。乃病反其本。中标之病矣。故
治反其本。中标之方。此太阳从本从标。寒热更胜之气也。是以痈疡呕血。鼽衄腹满。乃阳
热中盛之证。如心痛眩仆。
面赤目黄。色善噫。乃寒凌心火。逼其火热上炎。水火寒热交争。而
神门脉绝。
心气灭矣。神门、
心之俞穴。在手掌
后
锐骨端。动脉应手。故所谓候脉之动气。则知其五脏之存亡矣。
灵枢经曰。邪在心。心痛。善悲。时眩仆。又曰。上
走
心为噫。)帝曰。善。治之奈何。(此章论司天之六气淫胜。而以所胜之气味平之。)岐伯曰。司天之气。风淫所胜。平
以辛凉。佐以苦甘。以甘缓之。以酸泻之。(按在泉之气曰淫于内而曰治。司天之气曰所胜而曰平。盖天气在外而地气在
内也。故曰治者。治其内而使之外也。曰平者。平其上而使之下也。是以在在泉曰以辛散之。在司天曰以酸泻之。)热淫
所胜。平以咸寒。佐以苦甘。以酸收之。(此与在泉之
治法相同。但少以苦发之。盖自下而上淫于内者。宜从之而发散于
外也。)湿淫所胜。平以苦热。佐以酸辛。以苦燥之。以淡泄之。湿上甚而热。治以苦温。佐以甘辛。以汗为故而止。(湿
乃土之湿气。故上甚而热者。亦宜用辛温发散。以汗为故而止。
金匮要略曰。
腰以下肿。当利小便。
腰以上肿。当
发汗
乃愈。此皆治水湿之要法。)火淫所胜。平以酸冷。佐以苦甘。以酸收之。以苦发之。以酸复之。热淫同。(少阳之火。
乃地火也。如平之而未平者。淫于内也。故当以苦发之。此即三焦之
元气。宜复以酸收之。勿使其过于发散世。夫少阴
之热。君主之火也。淫甚则外内相合。亦当以苦发之。)燥淫所胜。平以苦温。佐以酸辛。以苦下之。(苦温能胜
清金。
辛能润燥。燥必内结。故以酸苦泄之。)寒淫所胜。平以辛热。佐以甘苦。以咸泻之。(夫淫于内。则干涉于脏气。故上
文曰。以辛润之。以苦坚之。此胜于外。止宜平之泻之而已。)帝曰。善。
邪气反胜。治之奈何。岐伯曰。风司于地。清
反胜之。治以酸温。左以苦甘。以辛平之。热司于地。寒反胜之。治以甘热。佐以苦辛。以咸平之。湿司于地。热反胜
之。治以苦冷。佐以在咸甘。以苦平之。火司于地。寒反胜之。治以甘热。佐以苦辛。以咸平之。燥司于地。热反胜之。
治以平寒。佐以苦甘。以辛平之。以和为利。寒司于地。热反胜之。治以咸冷。佐以甘辛。以苦平之。(邪气反胜者。不
正之气。反胜在泉主岁之气。又当用胜邪之气味以平治之。上章曰。天气反时。则可根据时。此之谓也。)帝曰。其司天邪
胜何如。岐伯曰。风化于天。清反胜之。治以酸温。佐以甘苦。热化于天。寒反胜之。治以甘温。佐以苦酸辛。湿化于
天。热反胜之。治以苦寒。佐以苦酸。火化于天。寒反胜之。治以甘热。佐以苦辛。燥化于天。热反胜之。治以辛寒。
佐以苦甘。寒化于天。热反胜之。治以咸冷。佐以苦辛。(此论六气司天。邪气反胜。宜以所胜之气味平之。)帝曰。六
气相胜奈何。岐伯曰。厥阴之胜。
耳鸣头眩。
愦愦欲吐。胃膈如寒。
大风数举。虫不滋。胁气并。化而为热。小便
黄赤。胃脘
当心而痛。上肢两胁。
肠鸣飧泄。少腹痛。
注下赤白。甚则
呕吐。膈咽不通。(此论三阴三阳主岁之气。淫胜
而为民病者。宜以所胜之气味平之。耳鸣头眩。木淫于上也。大风数举。淫于下而上也。愦愦欲吐。胃气如寒。胃土病
也。虫不滋。木制之也。胁气并。肝气聚也。化而为热。
小便黄赤。木淫而生火也。风木气胜。则脾胃受伤。故风
气淫于上。则胃脘当心而痛。上肢两胁。甚则呕吐。膈咽不通。淫而下。则肠鸣飧泄。少腹痛。注下赤白。所谓风之伤
人也。善淫而数变。)少阴之胜。
心下热。善饥。
脐下反动。气游三焦。炎暑至。木乃津。草乃萎。
呕逆躁烦。腹满痛溏
泄。传为
赤沃。(心下热善饥。外淫之火。交于内也。脐下反动。少阴之标阴。发于下也。气游三焦。谓本标之气。游于
上下。而交于中也。炎暑至者。与少阳
气交之时。木乃津者。得少阴
阴水之所资养也。草乃萎者。受君相二火之
暑热也。
呕逆、阴气上逆也。
烦躁、阴阳寒热之征也。复满溏泄。
阴寒在下也。传为赤沃、君火下淫也。)太阴之胜。火气
内郁。
疮疡于中。流散于外。病在胁。甚则心痛。
热格。头痛喉痹。
项强。独胜则湿气内郁。寒迫下焦。痛留顶。互引眉间。
胃满。雨数至。燥化乃见。
少腹满。
腰重强。内不便。善注泄。足下温。
头重。
足胫肿。饮发于中。肿于上。(阴
湿之气淫于外。则火气内郁。而疮疡于中矣。
湿热之气。流散于外。则及于风木。而病在胁。甚则心痛者。木甚而传
于火也。热格头痛喉痹项强者。风火之气。与湿气相离。从
颈项而上于巅顶也。此言太阴之气。火土相合。而淫于岁半
以前。独胜者。阴湿之气。复胜于岁半以后也。湿气在中。故内郁而迫于下焦。痛留顶而互引眉间者。风火之气。留于
巅顶。传于阳明之经。而下及于胃满也。雨数至。燥化乃见者。至四气五气之交。而后见此证也。少腹满腰重者。湿
气下淫。而及于肾也。足下温头重者。风火之气。复流于下也。足胫肿者。土淫而水泛也。饮发于中。肿于上者。
水邪之从下而中。中而上也。此节论土胜于四时。从中而外。外而上。上而中。中而下。同
四时之气。外内出入。环转
一身。大有关于病机。学人宜体认无忽。)少阳之胜。热客于胃。烦心。心痛
目赤。欲呕。
呕酸善饥。
耳痛溺赤。
善惊谵
妄。
暴热消铄。草萎水涸。介虫乃屈。少腹痛。
下沃赤白。(少阳之气。合于三焦。故热客于胃。盖
三焦之原。皆出于胃
间也。三焦与
心主包络相合。故烦心心痛。三焦之脉。上入
耳中。络目锐。故淫上则为耳痛目赤。淫于中则为呕饥。
淫于下则为溺赤少腹痛。下沃赤白也。善惊
谵妄暴热者。阳明
胃经热也。三焦之气。蒸津液。化
营血。消铄者。热盛而
血液伤也。草萎者。暑热在上也。水涸者。火气在下也。介虫乃屈者。暑热在于气交之中。人与天
地参也。王子律曰。
少阴与少阳君相相合。在少阴反提出三焦二字。又曰。炎暑至。在少阳止微露其端。皆经义微妙处。)阳明之胜。清发于
中。左胁痛。溏泄。内为
嗌塞。外发疝。大凉肃杀。华英改容。毛虫乃殃。
胸中不便。嗌塞而咳。(金气寒肃。故清
发于中。金胜。则木气受亏。故为胁痛疝。
清气在下。则为溏泄。在上则为嗌塞。大凉肃杀。淫胜极也。是以华英改
容。毛虫乃殃。胸中不便。嗌塞而咳者。阳明燥金。上及于肺。
同气相感也。)太阳之胜。凝栗至。非时水冰。羽乃后
化。痔疟发。
寒厥入胃。则内生心痛。阴中乃疡。
隐曲不利。互引
阴股。筋肉
拘苛。血脉凝泣。络满色变。或为血泄。
皮肤痞肿。腹满食减。热反上行。头项
囟顶脑户中痛。目如脱。寒入下焦。传为
濡泻。(太阳寒水气胜。故凝且至。非
时水冰者。胜气在于岁半以前。是以羽虫后化也。灵枢经曰。
足太阳是主筋
所生病者为痔。疟者。太阳寒热之邪也。厥
逆而入于胃者。水侮土也。胃
络上通于心。故心痛也。阴中乃疡。是以隐曲不利。而互引阴股。足太阳主筋。故筋肉拘
苛也。血脉凝泣。络满色变。或为血泄。邪入于经也。皮肤痞肿者。太阳之气主表也。腹满食减者。水气乘脾也。热反
上行者。太阳之气。随经上入脑。还出别下项。太阳经脉。起于目内。故目如脱也。寒入下焦者。太阳标阳而本寒。
是以阳热上行。而阴寒下行也。)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厥阴之胜。治以甘清。佐以苦辛。以酸泻之。少阴之胜。治
以辛寒。佐以苦咸。以甘泻之。太阴之胜。治以咸热。佐以辛甘。以苦泻之。少阳之胜。治以辛寒。佐以甘咸。以甘泻
之。阳明之胜。治以酸温。佐以辛甘。以苦泄之。太阳之胜。治以甘热。佐以
辛酸。以咸泻之。(治诸胜气。
寒者热之。
热者寒之。
温者清之。
清者温之。
散者收之。
抑者散之。
燥者润之。
急者缓之。坚者之。
脆者坚之。
衰者补之。强者
泻之。各安其气。则
病气衰去此治之大体也。)帝曰。六气之复何如。岐伯曰。悉乎哉问也。厥阴之复。少腹坚满。里急
暴痛。偃木飞沙。虫不荣。厥心痛。汗发呕吐。饮食不入。入而复出。筋骨
掉眩。
清厥。甚则入脾。
食痹而吐。冲阳
绝。死不治。(复者。谓三阴三阳之气。受所胜之气胜制。郁极而复发也。少腹坚满。里急暴痛。厥阴之气。郁而欲发也。
偃木飞沙。郁怒之气
大腹也。虫不荣。风气发而土气衰也。厥心痛者。色苍苍如死状。终日不得太息。此厥阴之气干
于心也。汗发者。
风热之阳。加于阴也。呕吐饮食不入。木淫而土败也。筋骨掉眩。风气盛也。清厥者。风淫于上。阴
气下逆也。痹者。闭而痛也。冲阳、胃之动脉。此风气盛而土
气绝也。按六气之胜复。与五运不同。五运不及之岁。有
胜气而
子气为母复仇。六气之胜复。无分太过不及。有胜则有复。无胜则无复。胜甚则复甚。胜微则复微。而所复之气。
即是所郁之本气复发。非子复母仇也。故曰。厥阴之复。少阴之复。与气交变章之论复不同也。六微旨大论曰。寒暑燥
湿风火。气有胜复。胜复之作。有德有化。有用有变。盖谓六气主岁。无论司天在泉。如上下和平。无有胜复。此气之
德化也。用者胜之始。变者复之机。此胜复而为民病也。
张介宾曰。按前章天地淫胜。只言司天六脉绝者不治。而在泉
未言。此章于六气之复者复言之。正以明在泉之化。盖四气尽终气。地气主之。复之常也。)少阴之复。燠热内作。烦躁
鼽嚏。少腹
绞痛。火见燔
嗌燥。分注时止。气动于左。上行于右。咳。皮肤痛。
暴喑。心痛。
郁冒不知人。乃洒淅恶
寒。
振栗谵妄。寒已而热。渴而欲饮。
少气骨痿。
隔肠不便。外为
浮肿。哕噫。
赤气后化。流水不冰。
热气大行。介虫
不复。病疹疮疡。痈疽痤痔。甚则入肺。咳而
鼻渊。天府绝。死不治。(燠热、郁热也。烦躁、火烦则
阴躁也。鼽嚏、
燠热上乘于肺也。少腹绞痛。
少阴之阴气发于下也。火见燔、君火之气发于上也。嗌燥、火热烁金也。夫阴寒在腹。
则注泄。得火热之气则注止。少阴标本并发。是以注泄分而时注时止也。气动于左者。君火之气。发于左肾之水中。上
行于右者。肺肾上下相交。肾为本而肺为末也。火淫肺金。则咳而
皮痛。金主声。故暴喑也。心痛者。火气自伤也。郁
冒不知人者。寒热之
气乱于上也。洒淅振栗者。阴阳相搏也。寒已而热者。少阴之阴寒。从火化而为热也。是以渴而欲
饮。少气骨痿。盖火盛则少气。热盛则骨痿也。隔肠、小肠也。哕者。小肠之气不通。
逆气上走心而为噫也。赤气后化
者。复在五气终气。是以流水不冰。疹疮疡。乃热伤气血。火热铄金。故天府绝也。)太阴之复。
湿变乃举。
体重中满。
饮食不化。阴气上厥。胸中不便。饮发于中。咳喘有声。大雨
时行。鳞见于陆。
头顶痛重。而掉螈尤甚。呕而密默。唾
吐
清液。甚则入肾。窍泻无度。太溪绝。死不治。(
气极则变。举、发也。阴湿之气盛。是以体重中满。饮食不化。胸中、
膻中也。
宗气之所居。阴气上逆。是以胸中不便。咳喘有声者。饮乘于肺也。太阴所至为湿生。终为注雨。鳞见于陆者。
土崩溃也。头项痛重。而掉螈尤甚者。所谓因于湿。
首如裹。湿热不攘。
大筋短。小筋弛长。短为拘。弛长为痿也。
呕者。湿乘阳明也。密默者。欲闭户牖而独居也。脉解篇曰。所谓欲独闭户牖而处者。阴阳相薄也。阳尽而
阴盛。故欲
独闭户牖而居。盖阳明者。表阳也。太阴者。三阴也。阴变而乘于阳。则阳欲尽而阴盛。是以唾吐清液也。甚则入肾。
下乘冬令之寒水也。肾
开窍于
二阳。故曰窍泻。夫太阴居中土而旺于四季。是以胜气胜于四时。
复气在于岁半以后。故
止乘肺胃之秋金。冬令之
肾水也。)少阳之复。大热将至。枯燥燔。介虫乃耗。惊螈咳衄。
心热烦躁。便数憎风。
厥气
上行。面如浮埃。目乃螈。火气内发。上为
口糜。呕逆。
血溢血泄。发而为疟。
恶寒鼓栗。寒极反热。
嗌络焦槁。渴
饮水浆。色变黄赤。少气脉萎。化而为水。传为肿。甚则入肺。咳而血泄。尺泽绝。死不治。(少阳之火。复发于秋冬
之时。是以枯燥燔。介虫乃耗。谓木枯草焦。而甲虫耗散也。惊螈咳衄。热乘心肺也。便数憎风。
表里皆热也。面如
浮埃。面微有尘也。手足少阳之脉。皆上系于目。故目乃螈。火气内发者。
阴火发于内也。上为口糜。发于上焦也。
发于中焦则呕逆。发于下焦则血溢血泄也。发而为疟者。少阳主枢。是以寒热阴阳。外内出入。寒极反热。从火化也。
嗌络焦槁。肺金伤也。渴饮水浆。阳明胃金燥也。太阴湿土主
四之气。色变黄赤者。火土相合也。少气脉萎者。
气血皆
伤也。化而为水。传为肿者。从四气五气而直至于
终之气也。)阳明之复。清气大举。森木苍干。毛虫乃厉。病生胁。
气归于左。善太息。甚则心痛。
痞满腹胀而泄。呕苦咳哕烦心。病在
膈中。头痛。甚则入肝。
惊骇筋挛。太冲绝。死不
治。(阳明之复。发于本位主令之时。是以清气大举。森木苍干。毛虫乃厉。病生胁。气归于左者。金乘木也。心痛痞
满。腹胀而泄。乘火土也。胆病者。善太息呕苦。木受金刑。腑亦病也。咳哕、肺气逆也。咳哕烦心者。病在膈中。阳
明之
气上逆也。头痛、
厥阴病也。夫病生胁头痛。病在肝之
经气。如入肝则干脏矣。干脏者半死
半生。盖邪虽薄脏。
而
脏真不伤者生。如
太冲脉绝。真元伤矣。夫厥阴少阴少阳太阴之复。发于五气六气之时。阳明太阳之发。报复岁半以
前之气。是以木火土之皆病也。)太阳之复。厥气上行。水凝雨冰。羽虫乃死。心胃生寒。
胸膈不利。心痛痞满。头痛善
悲。时眩仆。食减。腰反痛。屈伸不便。地裂冰坚。阳光不治。少腹控睾。引腰脊。上冲心。唾出
清水。及为哕噫。
甚则入心。
善忘善悲神门绝。死不治。(厥气上行者。郁逆之气上行。而欲复岁半以前之气也。水凝、水寒在下也。雨冰、
寒气在上也。上下皆寒。是以羽虫乃死。盖寒淫而火灭也。心胃生寒。胸膈不利。心痛痞满。头痛善悲。时眩仆者。厥
气上行。从下而中。中而上也。食减。水乘土也。腰反痛、屈伸不利、水淫而反自伤也。阳光不治。木火之气衰也。
少腹控睾。引腰脊上冲心者。厥阴病也。唾出清水。及为哕噫。从胃而上及于心也。盖亦报复岁半以前之木火土也。王
子律曰。木火土三气。
子母相合。而胜岁半以后之气。是以复发而俱报之。计逊公问曰。少阴太阳。有水火寒热之并发。
奚少阴之复有寒气。而太阳之复无阳热耶。曰。少阴之本火。太阳之本寒。报复之气。发于岁半以后。乃凉寒之时。是
以少阴有寒。而太阳无热。从
时化也。)帝曰。善。治之奈何。岐伯曰。厥阴之复。治以酸寒。佐以甘辛。以酸泻之。以
甘缓之。少阴之复。治以咸寒。佐以苦辛。以甘泻之。以酸收之。辛苦发之。以咸之。太阴之复。治以苦热。佐以酸
辛。以苦泻之。燥之泄之。少阳之复。治以咸冷。佐以苦辛。以咸之。以酸收之。辛苦发之。发不远热。元犯温凉。
少阴同法。阳明之复。治以辛温。佐以苦甘。以苦泄之。以苦下之。以酸补之。太阳之复。治以咸热。佐以甘辛。以苦
坚之。(上章曰。
发表不远热。
攻里不远寒。如少阳少阴之火。郁而不解。是宜不远热而发散之。然无犯其温凉。盖四之
气宜凉。
五之气宜温。至终之气而后可用热。
时气之不可不从也。阳明之复。以苦泄之。以苦下之者。谓渗泄其小便。
下其
大便也。)治诸胜复。寒者热之。热者寒之。温者清之。清者温之。散者收之。抑者散之。燥者润之。急者缓之。坚
者之。脆者坚之。衰者补之。
强者泻之。各安其气。必清必静。则病气衰去。归其所宗。此治之大体也。(五味六气之
中。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咸味涌泄为阴。淡味渗泄为阳。六者或收或散。或缓或急。或燥或润。或或坚。
有补有泻。有逆有从。各随五行六气而咸宜。安其胜复之气。使之必清必静。则病气衰而各归其所主之本位。此治之大
体也。)帝曰。善。气之上下何谓也。岐伯曰。身半以上。其气三矣。天之分也。天气主之。身半以下。其气三矣。地之
分也。地气主之。以名命气。以气命处。而言其病。半。所谓
天枢也。(此论人身之上下。以应天地之上下也。夫岁半以
上。天气主之。乃厥阴风木。少阴君火。少阳
相火。岁半以下。地气主之。乃太阴湿土。阳明燥金。太阳寒水。在人身
厥阴风木之气。与
督脉会于巅顶。是木气在于火气之上矣。君火之下。包络相火
主气。是木火火之三气。在身半以上也。
脾土居阳明胃金之上。阳明居太阳膀胱之上。是土金水之三气。在身半以下也。以木火土金水之名。以命其上之三气。
下之三气。以上下之三气。而命其在天在地之处。以天地之处而言其三阴三阳之病。则胜复之气可知矣。半者。所谓天
枢之分。在脐旁二寸。乃阳明之火名。盖以此而分形身之上下也。夫所谓枢者。上下交互而旋转者也。故在天地。乃上
下气交之中名天枢。在人身。以身半之中名天枢也。)故上胜而下俱病者。以地名之。下胜而上俱病者。以天名之。(此
言上下之胜气也。如身半以上之木火气胜。而身半以下之土金水三气俱病者。以地名之。谓病之在地也。如身半以下之
土金水胜。而身半以上之木火气病者。以天名之。谓病之在天也。盖以人身之上下。以应天地之上下。故以天地名之。)
所谓胜至。报气屈伏而未发也。复至则不以天地异名。皆如复气为法也。(此言上下之复气也。如胜至。则报复之气。屈
伏于本位而未发也。复至。则如复气而为法。不必以天地而名之。如厥阴少阴少阳之复。其气发于四气五气之时。阳明
太阳之复。其气归于初气二气之木火。故不必以木火居岁半以上。而以天名之。金水主岁半以下。而以地名之。皆如复
气之所在而为成法也。)帝曰。胜复之动。时有常乎。气有必乎。岐伯曰。时有常位。而气无必也。帝曰。愿闻其道也。
岐伯曰。初气终三气。天气主之。胜之常也。四气尽终气。地气主之。复之常也。有胜则复。无胜则痞。(帝问胜复之气。
随四时之有常位乎。其气之动。随四时之可必乎。伯言木火土金水。四时有定位。而胜复之气。不随所主之本位而发。
故气不可必也。盖谓六气各主一岁。主岁之气胜。则春将至而即发。是
太阴阳明太阳之气。皆发于春夏矣。如六气之复。
乃郁极而后发。故发于岁半之后。是厥阴少阴少阳之复。皆发于秋冬矣。故曰。初气终三气。天气主之。胜之常也。四
气尽终气。地气主之。复之常也。有胜则复。无胜则否。是以胜复之气。不随四时之常位而不可必也。)帝曰。善。复已
而胜何如。岐伯曰。胜至则复。无
常数也。衰乃止耳。复已而胜。不复则害。此伤生也。(此申明有胜则复。展转不已。
必待其胜气衰而后乃止耳。复已而胜者。如火气复而乘其金已。则金气又复胜之。金气复而侮其火已。则火气又复胜之。
所谓胜至则复。无常数也。如胜气衰而后乃止耳。故复气已。而受复之气又复胜之。如火气复而胜其金。则金气又当复
胜。如不复胜。此金为火气所害。而金之生气伤矣。故必待其胜衰而后平。如有胜则有复也。)帝曰。复而反病何也。岐
伯曰。居非其位。不相得也。大复其胜。则主胜之。故反病也。所谓火
燥热也。(复而反病者。复气之反病也。如火气复
而乘于
金位。金气复而乘于
火位。皆居非其位。不相得也。是以大复其胜。则主胜之。故反病也。如火气大复。而乘于
阳明。则
五位之主气胜之。如金气大复。而乘于少阴。则二位之主气胜之。故复气之反病也。所谓火热燥也。余气皆然。
此即胜至而复。胜衰则止之意。盖言胜复之气。宜于渐衰。而不宜于复大也。)帝曰。治之何如。岐伯曰。夫气之胜也。
微者随之。甚者制之。气之复也。和者平之。暴者夺之。皆随胜气。安其屈伏。无问其数。以平为期。此其道也。(微者
随之。顺其气以调之也。甚者制之。制以所畏也。和者平之。平调其微邪。暴者夺之。泻其强盛也。但随胜气以治。则
屈伏之气自安矣。然不必问其胜复之展转。惟以气平为期。此其治胜复之道之。)帝曰。善。主客之胜复奈何。岐伯曰。
客主之气。胜而无复也。(此论四时主气
客气之胜复也。按前篇论
初之气二之气者。乃加临之客气而为民病也。后论厥阴
所至为和平。太阴所至为
埃溽。论主气之有德化
变病也。此章复论主气客气。有彼此相胜之顺逆。是以
岁运七篇。内有
似乎重复。而义无雷同。学人当细心体析。)帝曰。其
逆从何如。岐伯曰。主胜逆。客胜从。天之道也。(客气者。乃司
天在泉及左右之间气。在天之六气也。天包乎地之外。从泉下而六气环转。天之道也。主气者。
五方四时之定位。地之
道也。坤顺承天。是以主胜为逆。客胜为从。顺天之道也。)帝曰。其生病何如。岐伯曰。厥阴司天。客胜则耳鸣掉眩。
甚则咳。主胜则
胸胁痛。舌难以言。(风木之客气胜于上。是以耳鸣掉眩。厥阴
肝木。贯膈上注肺。甚则咳者。上淫之气。
内入于经也。主胜则胸胁痛。肝经之脉。布胸胁也。厥阴少阳主筋。二经之筋病。则
舌卷。故难以言。盖客气之从上而
下。主气之从内而上也。再按主岁之三气。乃厥阴风木君相二火。胸胁痛者。厥阴之初气甚也。舌难以言者。二火之气
胜也。)少阴司天。客胜则鼽嚏。颈项强。肩背
瞀热。头痛。少气。发热。耳聋目瞑。甚则肿。血溢疮疡。咳喘。主胜
则心热烦躁。甚则胁痛支满。(少阴司天之初气。乃太阳寒水。二之气乃厥阴风木。
三之气乃少阴君火。鼽嚏耳聋目瞑。
厥阴之气胜也。头项强。肩背瞀热头痛。甚则肿。太阳寒水之气胜也。少气发热。血溢。疮疡咳喘。君火之气胜也。
初之主气。乃厥阴风木。二之气君火。三之气相火。主胜则心热烦躁者。君相二火之气胜也。甚则胁痛支满者。厥阴之
初气胜也。盖君火司岁。故先火胜。而甚则及于厥阴。按司天之气。客气有三。主气有三。在泉之气。客气有三。主气
有三。主客之胜而为民病。有以三气分而论之者。有合而论之者。盖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神
而明之。存乎其人。)太阴
司天。客胜则
首面腑肿。呼吸
气喘。主胜则胸腹满。食已而瞀。(客胜则首面肿。湿淫于上也。呼吸气喘。淫及于内也。
主胜则胸腹满者。初气之木胜伤土也。经云肺是动病。甚则交两手而瞀。乃二气三气之火土。炎而为
肺病也。按叶扶。
肿也。上文曰肿于上。此节曰首面肿。非足跗之跗也。)少阳司天。客胜则丹胗外发。及为丹。疮疡呕逆。喉痹头
痛。嗌肿耳聋。血溢。内为螈。主胜则胸满咳。仰息。甚而有血。手热。(少阳司天。初气三气。乃君相二火。二之气
乃太阴湿土。丹胗、即
斑疹。因火热而发于外者也。丹、即赤游。发于外而欲游于内者也。呕逆螈。湿土之气。合
于内也。疮疡嗌肿诸证。亦皆感湿热而生。盖亦自上而下。从外而内也。肺乃心之盖。主胜则胸满咳仰息者。主气之二
火。欲上炎而外出也。仰息者。肺病而不得偃息也。甚而有血手热者。火发于外也。君相二经之脉。皆循于手。故为手
热。王子律曰。止言火而不言初气之风者。盖风自火出。火随风炽也。)阳明司天。清复内余。则咳衄嗌塞。心膈中热。
咳不止而
白血出者死。(清复内余者。清肃之客气入于内。而复有余于内也。咳衄嗌塞。心膈中热。皆肺病也。肺属金而
主天。是以阳明司天之气。余于内而病在肺也。白血出者。血出于肺也。阳明司天。天之气也。脏属阴而血为阴。血出
于肺。则阳甚而
阴绝矣。此盖言天为阳。地为阴。人居天地气交之中。腑为阳。脏为阴。气为阳。血为阴。外为阳。内
为阴。是以阳明之不言主客者。谓阳明金气司天。则干刚在上。胜于内。则与肺金相合。故不言主客者。论天之道也。)
太阳司天。客胜则胸中不利。出
清涕。感寒则咳。主胜则
喉嗌中鸣。(太阳之气在表。而
肺主皮毛。是以受司天之客气。
即为胸中不利。出清涕而咳。曰感寒则咳者。谓太阳与寒水之有别也。按水热穴论曰。肾者。至阴也。至阴者。
盛水也。
肺者。太阴也。少阴者。冬脉也。故其本在肾。其脉在肺。皆积水也。盖水在地之下。故曰至阴。大地之下皆水。故为
盛水也。与肺金之上下交通。而皆积水者。水上连乎天。而天包乎下也。是以主胜则喉嗌中鸣。乃在下寒水之气。而上
出于肺也。此乃论主客之末章。故以阳明太阳。兼申明司天在泉之微妙。)厥阴在泉。客胜则
大关节不利。内为痉强拘螈。
外为不便。主胜则筋骨徭并。腰腹时痛。(徭同陶。
大关节者。手足之
十二节也。厥阴在泉。始之客气。乃阳明燥金。厥
阴主筋。
筋燥是以
关节不利。次之客气。乃太阳寒水。太阳为诸阳主气。
阳气者。柔则养筋。寒气淫于内。则太阳受之。
故内为痉强拘螈。即证也。终之客气。乃在泉之风木。故外为不便。不便者。亦筋骨之不利也。
灵枢根结篇曰。骨徭
者。
筋缓而不收也。所谓骨徭者。摇故也。在泉之主气。乃太阴湿土。阳明燥金。太阳寒水。节骨徭并。腰腹时痛者。
三气之为病也。)少阴在泉。客胜则腰痛。尻股膝脾足病。瞀热以酸。肿不能久立。溲便变。主胜则厥气上行。心
痛发热。膈中
众痹皆作。发于胁。
魄汗不藏。
四逆而起。(四之客气。乃太阳寒水。故为腰尻股足病。皆太阳之
经证。
同气相感也。次之气。乃厥阴风木。瞀热以酸。肿不能久立。乃脾土之证。盖木淫而土病也。终之客气。乃少阴君火。
主气乃太阳寒水。溲便变者。水火相交。火淫于下也。主胜则厥气上行。心痛发热者。乃寒水之主气。上乘于在泉之君
火也。五之主气。乃阳明燥金。客气乃厥阴风木。众痹者。各在其处。更发更止。更居更起。以右应左。以左应右。膈
中众痹皆作。发于胁。乃阳明之气。乘于厥阴之经也。四之主气。乃太阴湿土。客气乃太阳寒水。魄汗、表汗也。汗
乃
阴液。膀胱者。津液之所藏。四逆而起者。土气上逆也。以土胜水。是以津液不藏。而汗出于表也。再按众痹似属阳
明。十二
经中。惟手足阳明之脉。左之右。右之左。而交于
承浆。故曰。以右应左。以左应右。)太阴在泉。客胜则足痿
下重。便溲不时。湿客下焦。发而濡泻。及为肿。
隐曲之疾。主胜则寒气逆满。食饮不下。甚则为疝。(足痿下重。便溲
不时者。在泉之湿气。客于太阴之经。而下及于内也。湿客下焦。发而濡泻。及为肿者。因客淫于下。而太阴之主气自
病也。
隐曲者。乃男女之
前阴处。故曰隐曲。谓隐藏
委曲之处也。终之主气。乃太阳寒水。客气乃司天之湿土。是以主
胜则寒气逆满。盖水淫而上乘于土。故逆满也。四之主气。乃太阴湿土。客气乃厥阴风木。食饮不下。甚则为疝者。湿
气上逆。而病及于厥阴之经也。五之主气。乃阳明秋金。客气乃少阴君火。火能制金。故不上胜也。)少阳在泉。客胜则
腰腹痛而反恶寒。甚则下白
溺白。主胜则热反上行而客于心。心痛发热。
格中而呕。少阴同候。(少阳在泉。始之客气。
乃少阴君火。主气乃太阴湿土。次之客气。乃太阴湿土。主气乃阳明秋金。终之客气。乃少阳相火。主气乃太阳寒水。
腰腹痛而反恶寒者。客胜而太阳之主气病也。太阳之气伤。故恶寒也。甚则溺白下白者。病及于阳明。太阴之主气也。
盖金主气。气化则溺出。溺白者。气不化而溺不清也。下白者。土气伤而大便色白也。因客胜而主气反病。故曰反。主
胜则热反上行而客于心。心痛发热者。君相二火之客气。反上行而自病也。格中而呕者。太阴之客气自病也。因主胜而
客反自病。故曰反曰客。曰少阴同候。谓
火性炎上。故二火皆有反逆之自病也。朱卫公曰。水湿下逆。是以二火反上炎
而自焚。徐东屏曰。有客之胜气。病在于内者。有主之胜气。病在上者。有因客胜而主气自病于下者。有因主胜而客气
自病于上者。是以此节又翻一论。学人当引而伸之。)阳明在泉。客胜则清气动下。少腹坚满而数便泻。主胜则腰重腹痛。
少腹生寒。下为溏。则寒厥于肠。上冲胸中。甚则喘不能久立。(清气动下者。清肃之天气而动于下也。少腹坚满而数
便泻者。太阳寒水之病也。主胜则腰重腹痛。少腹生寒者。太阳水寒之气发于下也。下为溏者。水下泄也。寒厥于肠。
上冲胸中。甚则喘者。寒气逆乘阳明之
大肠。而上及于胸中之肺脏也。灵枢经曰。气上冲胸。喘不能久立。邪在大肠。
大肠与肺胃相合。而并主金气。此与阳明司天之
大义相合。)太阳在泉。寒复内余。则
腰尻痛。屈伸不利。
股胫足
膝中痛。
(寒复内余者。太阳寒水之客气入于内。而复内有余也。腰尻股胫
足痛者。太阳之经证也。屈伸不利者。太阳之主筋也。
按太阳者。水中之阳。天之气也。寒水者。天一所生之水也。水上通乎天。
天行于地下。故曰司天。曰在泉。六气随天
气而绕地环转。故在阳明司天。而曰清复内余。在太阳在泉。而曰寒复内余。谓司天在泉之气。上下相通。人居于天地
气交之中。而上下之气。复有余于人之内也。故俱不言主气客气。盖司天在泉。一气贯通。皆论天之道也。张玉师曰。
按腰尻痛者。病在血也。屈伸不利。病太阳之气也。股胫膝痛者。病在血也。天为阳。地为阴。天主气。地主脉。论天
地则天包乎地之外。论人又气居于血之中。盖言阴中有阳。阳中有阴。乃
阴阳交互之妙用。)帝曰。善。治之奈何。岐伯
曰。
高者抑之。
下者举之。有余折之。不足补之。佐以所利。和以所宜。必安其主客。适其
寒温。
同者逆之。
异者从之。
(高者抑之。谓主气之逆于上也。下者举之。谓客气之乘于下也。有余者。胜气也。不足者。所不胜之气而为病也。佐
以所利者。利其所欲也。如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是以厥阴之胜。佐以苦辛。心欲。急食咸以之。是以少阴之胜。
佐以苦咸。脾欲缓。急食甘以缓之。是以太阴之胜。佐以辛甘。肺欲收。急欲酸以收之。是以燥淫所胜。佐以辛酸。肾
欲坚。急食苦以坚之。是以寒淫所胜。佐以甘苦。和其所宜者。利其五味之所宜也。如厥阴色青宜食甘。少阴少阳色赤
宜食酸。太阴色黄宜食咸。阳明色白宜食苦。太阳色黑宜食辛。安其主客者。使各守其本位也。适其寒温者。治寒以热。
治热以寒。治温以凉。治凉以温也。同者逆之。谓气之相得者宜
逆治之。如主客之同司火热。则当治以咸寒。如同司寒
水。则当治以辛热。温凉亦然。此逆治之法也。异者从之。谓不相得者。当
从治之。如寒水司天。加临于二火主气之上。
客胜当从二火之热以治寒。主胜当从司天之寒以治热。余气皆然。此平治异者之法也。)帝曰。治寒以热。治热以寒。气
相得者逆之。不相得者从之。余已知之矣。其于正味何如。(此承上文而言四时主客之气。各有本位之正味也。上章论主
客之胜。已论治于前。故曰余已知之矣。然本气之自有
盛衰。其于补泻之正味为何如。)岐伯曰。
木位之主。其泻以酸。
其补以辛。(木位之主。厥阴所主之位也。此乃四时不易之定位。故曰位。如未至所主之时。而阳春之气先至。此气之盛
也。宜泻之以酸。如至而未至。此气之衰也。宜补之以辛。盖木性升。酸则反其性而收之。故为泻。辛则助其
发生之气。
故为补。)火位之主。其泻以甘。其补以咸。(二之气。乃君火所主之位。三之气。乃相火所主之位。如未至三月。而暄
热之气先至。未至五月。而炎暑之气先至。此
来气有余也。宜泻之以甘。盖从子而泄其
母气也。如
至而不至。此气之不
及也。宜补之以咸。盖以水济火也。王子律曰。肾水不足。则心悬如
病饥。水气之不济也。)
土位之主。其泻以苦。其补
以甘。(土主于四之气。如主气之时。埃蒸注雨。气之盛也。宜苦以泄之。泻其
敦阜之气。如化气不令。风寒并与。主气
之不足也。宜补之以甘。盖
气不足者。补之以味也。)金位之主。其泻以辛。其补以酸(五之气也。如未及时而清肃之气
早至。此气之盛也。其泻宜辛。以辛散之也。如至秋深而暑热尚在。气之不及也。其补宜酸。以酸收之也。)
水位之主。
其泻以咸。其补以苦。(终之气也。如未及时而天气严寒。冰雪霜雹。气之盛也。宜泻之以咸。盖咸能泄下。从其类而泻
之也。如已至而天气尚温。此气之不及也。宜补之以苦。盖苦味阴寒。而炎上作苦。助太阳标本之味也。所谓调之正味。
以平为期。勿使四时不平之气而为民病也。)厥阴之客。以辛补之。以酸泻之。以甘缓之。(此加临之六气。而有太过不
及之正味也。六气营运。无有定位。如宾客之外至。故曰客。常以正
月朔日。
平旦视之。如气来不及。宜补之以辛。气
来有余。宜泻之酸。以甘缓之。脏气法时论曰。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盖主气有余。则气行于外。客气太过。则气乘
于内。故当兼用五脏所欲之味以调之。)少阴之客。以咸补之。以甘泻之。以咸收之。(咸当作酸。脏气法时论曰。心苦
缓。急食酸以收之。按论主气。先言泻而后言补。论客气。先曰补而后曰泻。盖补泻之道。有宜补而不宜泻者。有宜泻
而不宜补者。有宜先补而后泻者。有宜先泻而后补者。有宜补泻之兼用者。神而明之。在乎其人。)太阴之客。以甘补之。
以苦泻之。以甘缓之。(脏气法时论曰。脾欲缓。急食甘以缓之。)少阳之客。以咸补之。以甘泻之。以咸之。(脏气法
时论曰。心欲。急食咸以之。盖少阳乃心主之包络也。)阳明之客。以酸补之。以辛泻之。以苦泄之。(脏气法时论
曰。肺苦气上逆。急食苦以泄之。)太阳之客。以苦补之。以咸泻之。以苦坚之。以辛润之。开发
腠理。致津液。
通气也。
(脏气法时论曰。肾欲坚。急食苦以坚之。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开腠理。致津液。通气也。腠者三焦通
会元真之处。
理者皮肤
脏腑之纹理也。夫水谷入于口。津液各走其道。故三焦出气。以温
肌肉。充皮肤。为其津。盖气充
肌腠。津随
气行。辛味入胃。能开腠理。致津液而通气。故主润。)帝曰。善。愿闻阴阳之三也何谓。岐伯曰。气有多少异用也。(此
言阴阳之有太少。则气有盛衰。而治有
轻重矣。阴阳之中。有太阳少阳。有太阴少阴。则气有多少异用也。王子律曰。
三阴三阳。有多
气少血者。有多血少气者。有气血皆多者。是以用药之有异也。)帝曰。阳明何谓也。岐伯曰。两阳合明
也。(
阴阳系日月论曰。寅者。正月之
生阳也。主左足之少阳。未者六月。主右足之少阳。卯者二月。主左足之太阳。午
者五月。主右足之太阳。辰者三月。主左足之阳明。巳者四月。主右足之阳明。此两阳合于前。故曰阳明。夫阳明主阳
盛之气。故多气而多血。)帝曰。厥阴何也。岐伯曰。两
阴交尽也。(前论曰。申者。七月之生阴也。主右足之少阴。丑
者十二月。主左足之少阴。酉者八月。主右足之太阴。子者十一月。主左足之太阴。戌者九月。主右足之厥阴。亥者十
月。主左足之厥阴。此两阴交尽。故曰厥阴。夫厥阴主于阴尽。而
一阳始蒙。气之微者也。故为
阴中之少阳而少气。)帝
曰。气有多少。病有盛衰。治有缓急。方有
大小。愿闻其约。奈何。岐伯曰。气有高下。病有
远近。证有中外。治有轻
重。适其至所为故也。(气有高下者。有天地人之
九候也。远近者。浅深上下也。中外者。表里也。轻重者。大小其服也。
盖适其至病之所在为故也。)大要曰。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也。君二臣六。
偶之制也。(大要者。数之大要也。夫数之始于一而成于三。圆之象也。以二偶而成六。方之象也。
地数二。木数三。甲
己合而土气化也。君二臣六。乾坤位而
八卦成也。少则二之。阴数之始也。多则九之。阳数之终也。夫阴阳之道。始于
一而终于九者。此洛书之数也。禹疏九畴而洪水准。箕子陈洪范而彝伦攸叙。盖洛书所陈九畴。皆帝王修身治国平天下
之
大经大法。
本经八十一篇。统论天地人
三才之道。皆有
自然之数。故曰大要。玉师曰。数之可千可万。总不出乎奇偶。)
故曰。
近者奇之。
远者偶之。汗者不以奇。
下者不以偶。补上治上制以缓。补下治下制以急。急则气味浓。缓则气味薄。
适其至所。此之谓也。(奇偶者。天地之数也。近者。谓病之在上而近。故宜用
奇方以治之。天气之在上也。远者。谓病
之在下而远。故宜用偶数以治之。地气之在下也。汗乃阴液。故宜用偶而不以奇。盖直从下而使之上。犹地气升而后能
为云为雨也。下者。宜用奇而不以偶。盖从上而使之下。从天气之下降也。补者。补
正气之不足。治者。治邪气之有余。
在上者宜
缓方。在下者宜
急方。急则用气味之浓者。缓则用气味之薄者。盖浓则沉重而易下。薄则轻清而上浮。奇偶缓
急。各适其上下远近。至其病之所在而已矣。)病所远而中道气味之者。食而过之。无越其制度也。是故平气之道。近而
奇偶。制小其服也。远而奇偶。制大其服也。大则数少。小则数多。多则九之。少则二之。(此复申明气味之由中而上下
也。病所远者。谓病之在上在下。而远于中胃者也。中道气味之者。谓气味之从中道而行于上下也。故当以药食并用而
制度之。如病之在上而远于中者。当先食而后药。病在下而远于中者。当先药而后食。以食之先后。而
使药味之过于上
下也。是故上下之病。近于中道而用奇方
偶方者。制小其服。病远于中而用奇方偶方者。宜制大其服。大服小服者。谓
分两之轻重也。大则宜于数少而分两多。盖气味专而能远也。小则宜于数多而分两少。盖
气分则力薄而不能远达矣。此
平上中下三气之道也。)奇之不去则偶之。是谓
重方。偶之不去。则反佐以取之。所谓寒热温凉。反从其病也。(所谓重
方者。谓奇偶之并用也。反佐以取之。谓春病用温。夏病用热。秋病用凉。冬病用寒。顺四时寒热温凉之气。而反从治
其病也。上文之所谓上中下者。以应司天在上。在泉在下。运化于中。是平此三气之道也。此言奇偶寒热温凉者。从天
地四时之六气也。)帝曰。善。病生于本。余知之矣。生于标者。治之奈何。岐伯曰。病反其本。中标之病。治反其本。
中标之方。(此论三阴三阳之有本有标也。病生于本者。生于风寒热湿燥火也。生于标者。生于三阴三阳之气也。如太阳
为诸阳之首。而本于寒水。少阴为
阴中之太阴。而本于君火。阳明乃
阳盛之气。而本于清肃。厥阴主阴极。而本于风木
之阳。此阴阳之中。又有标本之不同也。病反其本者。如病寒而反得太阳之热化。病热而反见少阴之阴寒。病在阳而反
见清肃之
虚寒。病在阴而反得中见之火热。所谓病反其本。中标之病也。治反其本者。如病本寒而
化热。则反用凉药以
治热。如病本热而化寒。则反用热药以治寒。如病在阳明而化虚冷。则当
温补其
中气。如病在厥阴而见火热。又当逆治
其少阳。所谓治反其本。中标之方。少阳少阴。标本相同。皆从阳热阴湿而治。)帝曰。善。六气之胜。何以候之。(此
论四时五行之气。内合五脏。而外应于六脉也。)岐伯曰。乘其至也。清气大来。燥之胜也。风木受邪。
肝病生焉。热气
大来。火之胜也。金燥受邪。肺病生焉。寒气大来。水之胜也。火热受邪。
心病生焉。湿气大来。土之胜也。寒水受邪。
肾病生焉。风气大来。木之胜也。土湿受邪。
脾病生焉。所谓感邪而生病也。(风寒热湿燥。在天四时之五气。木火土金
水。在地四时之五行。五气之胜五行。五行而病五脏。是五脏之外合五行。而五行之上呈五气也。)乘年之虚。则邪甚也。
失时之和。亦邪甚也。遇月之空。亦邪甚也。重感于邪。则病危矣。有胜之气。其必来复也。(乘年之虚者。主岁之气不
及也。如
木运不及。则清气胜之。
火运不及。则寒气胜之。土运不及。则风气胜之。金运不及。则热气胜之。
水运不及。
则湿气胜之。此
岁运不及。而四时之胜气。又乘而侮之。失时之和者。四时之气衰也。如春气不足。则秋气胜之。
夏气
不足。则冬气胜之。
长夏之气不足。则春气胜之。秋气不足。则夏气胜之。冬气不足。则长夏之气胜之。遇月之空者。
月廓空之时也。重感于邪者。乘年之虚。失时之和。遇月之空。是谓
三虚。而感于邪则病危矣。有胜之气。其必来复者。
春有
惨凄残贼之胜。则夏有炎暑燔烁之复。夏有
惨凄凝冽之胜。则不时有埃昏大雨之复。
四维发
振拉飘腾之变。则秋有
肃杀
霖霪之复。夏有炎烁燔燎之变。则秋有冰雹霜雪之复。四维发埃昏骤注之变。则不时有飘荡振拉之复。此四时之胜
而必有复也。)帝曰。其脉至何如。岐伯曰。厥阴之至其脉弦。少阴之至其脉钩。太阴之至其脉沉。少阳之至大而浮。阳
明之至短而涩。太阳之至大而长。(此论六气之应六脉也。厥阴主木。故其脉弦。少阴主火。故其脉钩。太阴主土。故其
脉沉。少阳主火。故大而浮。阳明主金。故短而涩。太阳主水。而为诸阳主气。故大而长。计逊公问曰。太阳主冬令之
水。则脉当沉。今大而长。不无与时气
相反耶。曰。所谓脉沉者。肾脏之脉也。太阳者。
巨阳也。上合司天之气。下合
在泉之水。故其大而长者。有上下相通之象。此章论六气之应六脉。非五脏之合四时。阴阳五行之道。通变无穷。不可
执一而论。)至而和则平。至而甚则病。至而反者病。至而不至者病。
未至而至者病。
阴阳易者危。(此言弦钩长短之脉。
当应六气而至也。如脉至而和。则为
平人。脉至而甚。则为
病脉。所至之脉。与时相反者病。及时而脉不至者病。未及
时而脉先至者病。如三阴主时而得
阳脉。三阳主时而得
阴脉者危。)帝曰。六气标本。所从不同奈何。岐伯曰。气有从本
者。有从标本者。有不从标本者也。帝曰。愿卒闻之。岐伯曰。少阳太阴从本。少阴太阳从本从标。
阳明厥阴。不从标
本。从乎中也。故从本者。化生于本。从标本者。有标本之化。从中者。以中气为化也。(风寒暑湿燥火。六气为本。三
阴三阳为标。阴湿之土。而标见
太阴之阴。初阳之火。而标见
少阳之阳。是标之阴阳。从本化生。故太阴少阳从本。少
阴之本热。而标见少阴之阴。太阳之本寒。而标见
太阳之阳。阴中有阳。阳中有阴。有水火寒热之化。故少阴太阳从本
从标。阳明之上。
燥气治之。中见太阴。厥阴之上。风气治之。中见少阳。盖阳明司四时之秋令。而太阴主四气之清秋。
厥阴为两阴交尽。阴尽而一阳始生。是以阳明厥阴。从中见之化也。)帝曰。脉从而病反者。其诊何如。岐伯曰。脉至而
从。按之不鼓。诸阳皆然。帝曰。
诸阴之反。其脉何如。岐伯曰。脉至而从。按之鼓甚而盛也。(此论脉病之有标本也。
脉从者。阳病而得阳脉。阴病而得阴脉也。如太阳阳明之病。其脉至而浮。是脉之从也。其病反阴寒者。太阳之病从本
化。阳明之病从中见之阴化也。故脉虽浮。而按之不鼓也。如
少阴厥阴之病。其脉至而沉。是脉之从也。其病
反阳热者。
少阴之病从标化。厥阴之病。从中见之火化也。故脉虽沉而按之鼓甚也。是脉有阴阳之化。而病有标本之从也。再按太
阳病。头痛发热。烦渴不解。此太阳之病本也。如手足
挛急。或汗漏脉沉。此太阳之病标也。如
少阴病。脉沉者急温之。
宜
四逆汤。此少阴之病标也。如少阴病。得之二三日。口燥
咽干者急下之。宜
大承气汤。此少阴之病本也。如
阳明病。
发热而渴。
大便燥结。此阳明之病阳也。如胃中虚冷。水谷不别。食谷欲呕。脉迟恶寒。此阳明感中见阴湿之化也。如
厥阴病。脉微。
手足厥冷。此厥阴之病阴也。如
消渴。
气上冲心。心中疼热。此厥阴感中见少阳之火化也。如太阴标阴
而本湿。故当治之以四逆辈。少阳标阳而本火。则宜散之以清凉。治
伤寒六经之病。能于标本中求之。思过半矣。)是故
百病之起。有生于本者。有生于标者。有生于中气者。有取本而得者。有取标而得者。有取中气而得者。有取标本而得
者。有
逆取而得者。有
从取而得者。逆。正顺也。若顺。逆也。故知标与本。用之不殆。明知
逆顺。正行无间。此之谓
也。不知是者。不足以言诊。足以
乱经。故大要曰。
粗工嘻嘻。以为可知。言热未已。寒病复始。
同气异形。迷诊乱经。
此之谓也。(夫百病之生。总不出于六气之化。如感风寒暑湿燥火而为病者。病天之六气也。天之六气。病在吾身。而吾
身中。又有六气之化。如
中风。天之
阳邪也。病吾身之肌表。则为发热咳嚏。在筋骨。则为
痛痹拘挛。在肠胃。则为下
痢飧泄。或为
燥结闭癃。或
直中于内。则为
霍乱呕逆。或为厥冷阴寒。此表里阴阳之气化也。如感吾身之阳热。则为病
热。感吾身之阴寒。则为病寒。感吾身之水湿。则为
痰喘。感吾身之燥气。则为便难。如中于腑。则
暴仆而卒不知人。
中于脏。舌即难言。而口唾涎沫。又如伤寒。天之
阴邪也。
或中于阴。或中于阳。有中于阳而反病寒者。有中于阴而反
病热者。是吾身之阴中有阳。阳中有阴。标本阴阳之气化也。如感吾身中之水湿。则为青龙五苓之证。如感吾身中之燥
热。又宜于白虎承气诸汤。此止受天之一邪。而吾身中有表里阴阳变化之不同也。又如夏月之病。有手足厥冷。而成姜
桂参附之证者。盖夏月之阳气。尽发越于外。而里气本虚。受天之风暑。而反变为阴寒。皆吾身之气化。非暑月之有伤
寒也。是以神巧之士。知标本之病生。则知有标本之气化。知标本之气化。则能用标本之治法矣。故知标与本。用之不
殆。明知顺逆。正行无间。此之谓也。逆者。以寒治热。以热治寒。故曰逆。正顺也。从者以热治热。以寒治寒。故曰
若顺。逆也。如阴阳寒热之中。又有病热而反寒者。如厥深热亦深之类是也。又有病寒而反热者。如揭去衣被。欲入水
中。此孤阳外脱。急救以参附之证。粗工嘻嘻。以为可知。言热未已。寒病复始。同气异形。迷诊乱经。此之谓也。)夫
标本之道。要而博。小而大。可以言一而知百病之害。言标与本。易而勿损。察本与标。气可令调。明知胜复。为万民
式。天之道毕矣。(此极言标本之用也。言标本之道。虽为要约。而其用则广博。虽为微小。而其用则弘大。可以言一而
知百病之害者。惟知标本故也。言标与本。则施治平易而无伤损。察本与标。则六气虽变。可使均调。明知标本胜复。
则足以为民式。六气在天之道毕矣。)帝曰。胜复之变。早晏何如。岐伯曰。夫所胜者。胜至已病。病已
愠愠。面复已萌
也。夫所复者。胜尽而起。
得位而甚。胜有
微甚。复有少多。胜和而和。胜虚而虚。天之常也。帝曰。胜复之作。动不
当位。或后时而至。其故何也。岐伯曰。夫气之生与其化。衰盛异也。寒暑温凉。盛衰之用。其在四维。故阳之动。始
于温。盛于暑。阴之动。始于清。盛于寒。春夏秋冬。各差其分。故大要曰。彼春之暖。为夏之暑。彼秋之忿。为冬之
怒。谨按四维。斥候皆归。其终可见。其始可知。此之谓也。帝曰。差有数乎。岐伯曰。又凡
三十度也。(此章言
日月运
行。寒一暑。四时之气。由微而盛。由盛而微。从维而正。从正而维。寒温互换。凉
暑气交。胜复之气。有盛有衰。随
时先后。是以有早有晏也。阳之动。始于温。盛于暑。阴之动。始于清。盛于寒。是由微而甚也。如春之沉。夏之弦。
秋之数。冬之涩。是冬之余气。尚交于春。春之余气。尚交于夏。夏之余气。尚交于秋。秋之余气。尚交于冬。是由盛
而微也。所谓正者。春夏秋冬之正方也。维者。春夏之交。夏秋之交。秋冬之交。冬春之交。四隅之四维也。四时之气。
从维而正。复从正而维。寒温气交。凉暑更互。环转之不息也。是以胜至已病。病已愠愠。而复已萌者。谓复气已发萌
于胜气之时也。如春有凄惨
残贼之胜。是金气之胜木也。夏有炎暑燔烁之复。是火气之复金也。而火气已萌于胜。病愠
愠之时。是复气之早发于本位之三十度也。所复之气。俟胜尽而起。至炎夏所主之本位而甚。是胜气早。而复气将来亦
早也。是以胜气甚。则复气多。胜气微。则复气少。胜气和平。而复亦和平。胜气虚衰。而复亦虚衰。此天道之常也。
如胜复之作。动不当位。后时而至者。此胜复之晏也。夫气之生。生于前之气交。如夏气之生于季春也。气之化。化于
后之气交。如春气之流于孟夏也。胜复之气有盛衰。是以有早晏之异也。盖气之盛者。胜于本位以前所生之三十度。气
之衰者。流于本位以后所化之三十度。故不当其位也。如金气衰而胜于春夏之交。则复气亦衰而复于夏秋之交矣。是胜
虚而虚。后时而至也。此四时之气。
前后互交。是以胜复之盛衰。随四时之气交。而或前或后也。故曰。盛衰之用。其
在四维。又曰。谨按四维。斥候皆归。其终可见。其始可知。谓胜复之早晏。皆归于四维之斥候。或早而在于始之前三
十度。或晏而在于终之后三十度也。)帝曰。其脉应皆何如。岐伯曰。差同正法。待时而去也。(此复以脉候而证明气化
之交通。故曰。是谓
四塞。谓春夏秋冬之气。不相交通。则天地四时之气。皆闭塞矣。正者。四时之正位也。言脉同四
时之正法。而前后相交。待时而去者。待终三十度而去也。如春之沉。尚属冬之气交。终正月之三十日。而春气始独司
其令也。)脉要曰。春不沉。夏不弦。冬不涩。秋不数。是谓四塞。(春不沉。则冬气不交于春。夏不弦。则春气不交于
夏。秋不数。则夏气不交于秋。冬不涩。则秋气不交于冬。是四时之气。不相交通而闭塞矣。)沉甚曰病。弦甚曰病。涩
甚曰病。数甚曰病。参见曰病。复见曰病。未去而去曰病。去而不去曰病。反者死。故曰气之相守司也。如
权衡之不得
相失也。夫阴阳之气。清静则
生化治。动则
苛疾起。此之谓也。(四时之气。盛于主位之时。而微于始生。衰于交化。是
以甚则病也。参见者。谓春初之沉弦并见。夏初之弦数并见也。复见者。已去而复见也。未去而去者。未及三十度而去
也。去而不去者。已至三十日。应去而不去也。反者。谓四时反见贼害之脉也。故曰。气之相守司也。如权衡之不得相
失也。言四时之气。守于本位。司于气交。犹权衡之不相离也。四时阴阳之气。清静则生化治。生化者。生于前而化于
后也。动者。气之乱也。)帝曰。
幽明何如。岐伯曰。两阴交尽。故曰幽。两阳合明。故曰明。幽明之配。寒暑之异也。
(幽明者。阴阳也。两阴交尽。阴之极也。故曰幽。两阳合明。阳之极也。故曰明。阴极则阳生。阳极则阴生。寒往则
暑来。暑往则寒来。故幽明之配。寒暑之异也。此复申明阳之动始于温。盛于暑。阴之动始于清。盛于寒。四时之往来。
总属阴阳寒暑之二气耳。)帝曰。
分至如何。岐伯曰。气至之谓至。气分之谓分。至则气同。分则气异。所谓天地之正纪
也。(气至、谓冬夏之二至。气分谓
春秋之二分。此承上文以申明彼春之暖。为夏之暑。彼秋之忿。为冬之怒。言二至之
时。总属寒暑阴阳之二气。气分之时。则有温凉之不同也。)帝曰。夫子言春秋气始于前。冬夏气始于后。余已知之矣。
然六气
往复。主岁不常也。其补泻奈何。岐伯曰。上下所主。随其攸利。正其味。则其要也。左右同法。大要曰。少阳
之主。先甘后咸。阳明之主。先辛后酸。太阳之主。先咸后苦。厥阴之主。先酸后辛。少阴之主。先甘后咸。太阴之主。
先苦后甘。佐以所利。资以所生。是谓
得气。(春秋之气始于前者。言春在岁半以上之前。秋在岁半以下之前。夏冬之气。
在二气之后。谓四时之主气也。六气往复。主岁不常者。谓加临之客气。六期环转。无有常位也。此章论四时之主气。
前后交通。得气之清静者也。若受客胜以动之。又不能循序而苛疾起矣。是以上下所主。及左右之间气。当随其攸利。
正其味以调之。乃其要也。大要宜先泻而后补之。盖以佐主气之所利。资主气之所生。是谓得四时之气。生化而交通也。
按前章论客气之补泻。先补而后泻者。在客之本气而论也。此复以先泻而后补者。为四时之主气而言也。岁运七篇。圣
人反复详论。曲尽婆心。文有似乎雷同。而旨义各别。学人亦宜反复参阅。不可以其近而忽之。)帝曰。善。夫百病之生
也。皆生于风寒暑湿燥火。以之化之变也。经言盛者泻之。
虚者补之。余锡以
方士。而方士用之。尚未能十全。余欲令
要道必行。桴鼓相应。犹拔刺雪汗。
工巧神圣。可得闻乎。(夫百病之始生也。皆生于风雨寒暑。阴阳
喜怒。饮食居处。
大惊卒恐。则血气分离。阴阳
破散。以上七篇。统论五运六气之邪。皆
外感天地之气而为病。然人身之中。亦有五行六
气。或喜怒暴发。或居处失宜。或食饮不节。或卒恐
暴惊。皆能伤五脏之气而为病。是以此经言锡之方士。而方士用之。
尚未能十全也。要
道者。天地人三才之道也。桴鼓相应者。谓天地人之五行六气。如声气之感应也。拔刺者。谓天地阴
阳之邪。犹刺之从外入。宜拔而去之。雪汗者。谓在内所生之病机。使之如汗而发雪也。天地人三才之道并用。外内阴
阳之法并施。斯成工巧神圣之妙。盖天地之道。胜复之作。不形于诊。重在望闻。
内因之病。偏于问切。)岐伯曰。审察
病机。无
失气宜。此之谓也。(病机者。根于中而发于外者也。气宜者。五脏五行之气。各有所宜也。)帝曰。愿闻病机
何如。岐伯曰。
诸风掉眩。皆属于肝。
诸寒收引。皆属于肾。诸气忿郁。皆属于肺。
诸湿肿满。皆属于脾。诸热瞀螈。
皆属于火。
诸痛痒疮。皆属于心。(五脏内合五行。五内联生六气。是以五脏之气病于内。而六气之证见于外也。)诸厥
固泄。皆属于下。
诸痿喘呕。皆属于上。(
诸厥固泄。皆属于下者。从上而下也。诸痿喘呕。皆属于上者。从下而上也。
夫在上之阳气下逆。则为厥冷。在下之阴气上乘。则为痿痹。在上之水液下行。则为固泄。在下之水液上行。则为喘呕。
亦犹天地阴阳之气。上下
相乘。而水随气之上下也。)
诸禁鼓栗。
如丧神守。皆属于火。
诸痉项强。皆属于湿。
诸逆冲上。
皆属于火。
诸胀腹大。皆属于热。
诸躁狂越。皆属于火。
诸暴强直。皆属于风。
诸病有声。鼓之如鼓。皆属于热。诸病
肿。
疼酸惊骇。皆属于火。
诸转反戾。水液混浊。皆属于热。
诸病水液。澄澈清冷。皆属于寒。
诸呕吐酸。
暴注下迫。
皆属于热。(此五脏之气。而发见于
形气也。火者。少阳包络之相火。热者。君火之气也。诸禁鼓栗。
热极生寒也。如丧
神守。相火甚而心神不安也。风者。木火之气。皆能生风。
反戾。了戾也。)故大要曰。谨守病机。各司其属。有者求之。
无者求之。盛者责之。虚者责之。必先
五胜。疏其血气。令其调达。而致和平。此之谓也。(此言所发之病机。各有五脏
五行之所属。有者。谓五脏之病气有余。无者。谓五脏之精气不足。盛者。责其太甚。虚者。责其虚微。如火热之太过。
当责其无水也。故必先使五脏之精气皆胜。而后疏其血气。令其调达。致使五脏之气平和。此之谓神工也。)帝曰。善。
五味阴阳之用何如。岐伯曰。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咸味涌泄为阴。淡味渗泄为阳。六者或收或散。或缓或急。
或燥或润。或或坚。以所利而行之。调其气。使其平也。(五味阴阳之用调五脏者。有发有散。有涌有泄。六者之中。
或收或散。或缓或急。或燥或润。或或坚。如肝苦急而欲散。心苦缓而欲。脾苦湿而欲缓。肺苦逆而欲收。肾苦燥
而欲坚。各随其所利而行之。调其五脏之气。而使之平也。)帝曰。非
调气而得者。治之奈何。有毒
无毒。何先何后。愿
闻其道。岐伯曰。有毒无毒。所治为主。适大小为制也。帝曰。请言其制。岐伯曰。君一臣二。制之小也。君一臣三佐
五。制之中也。君一臣三佐九。制之大也。(帝言上文论调五脏之气而使之平。然五脏之病。又当以有毒无毒之药治之。
或调或治。何先何后。愿闻其道。岐伯曰。以有毒无毒所治病为主。然适其方之大小为制也。主病之谓君。佐君之谓臣。
应臣之谓使。盖病之甚者。制大其服。病之微者。制小其服。能毒者。制大其服。不能毒者。制小其服。)寒者热之。热
者寒之。
微者逆之。
甚者从之。
坚者削之。
客者除之。
劳者温之。
结者散之。
留者攻之。
燥者濡之。急者缓之。散者收
之。损者温之。
逸者行之。
惊者平之。上之下之。摩之浴之。薄之劫之。开之发之。适事为故。(温者。补也。盖补药多
属甘温。
泻药多属苦寒。摩者。上古多用
膏摩而取汗。浴者。用
汤液浸渍也。薄。迫也。此皆治病之要法。各适其事而
用之。)帝曰。何谓逆从。岐伯曰。逆者正治。从者反治。从少从多。观其事也。(逆者。以寒治热。以热治寒。故为正
治。从者。
热病从热。寒病从寒。故为反治。微者逆之。甚者从之。如病之过甚者从多。;不太甚者从少。观其从事之何
如耳。)帝曰。反治何谓。岐伯曰。
热因寒用。寒因热用。
塞因塞用。
通因通用。
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其始则同。
其终则异。可使破积。可使溃坚。可
使气和。可使必已。(热因寒用。寒因热用者。治热以寒。温而行之。治寒以热。凉
而行之。其始则同。其终则异也。塞因塞用。通因通用者。如诸呕吐酸。乃
热邪坚积于中。而壅塞于上。即从之而使之
上涌。所谓塞因塞用。而可使破积也。如暴注下迫。乃热邪坚积于中。而
通泄于下。即从之而使之下泄。所谓通因通用。
而可使溃坚也。必伏其所主之病。而先其所因。则可使气和而病可必已矣。)帝曰。善。气调而得者何如。岐伯曰。逆之
从之。逆而从之。从而逆之。疏气令调。则其道也。(此论调气之逆从也。气调而得者。谓得其逆从之道。而使其气之调
也。如气之从于上下者宜逆之。逆于上下者宜从之。盖阳气在上。阴气在下。气之从也。阳气下行。阴气上行。气之逆
也。是气之不可不从。而又不可不逆者也。是以气之从者。逆而从之。气之逆者。从而逆之。令其阴阳之气。上下和调。
此逆从调气之道也。
上节论治病之逆从。此节论调气之逆从。徐东屏曰。即此可以意会通塞之义。不必过于远求。)帝曰。
善。病之中外何如。(夫病之有因于
外邪者。有因于
内伤者。有感于外邪而兼之内有病者。有内有病机而又重感于外邪者。
岁运七篇。统论
外因之邪病。此章复论内因之病机。然又有外内之兼病者。故帝复有此问焉。)岐伯曰。从内之外者。调
其内。从外之内者。治其外。从内之外而盛于外者。先调其内而后治其外。从外之内而盛于内者。先治其外而后调其内。
中外不相及。则治主病。(从内之外者。内因之病而发于外也。故当调其内。从外之内者。外因之病而及于内也。故当治
其外。从内之外而盛于外者。此内因之病。发于外而与外邪相合。故盛于外也。是当先调其内病。而后治其外邪。从外
之内而盛于内者。此外因之邪。及于内而与内病相合。故盛于内也。又当先治其外邪。而后调其内病。此调治
内外之要
法也。如止内有病而不感外邪。或止感外邪而无内病。中外不相及者。则当治其主病焉。王子律曰。内因之病。脏腑之
气病也。故当调之。外因之病。
六淫之邪也。故曰治之。)帝曰。善。火热。复恶寒发热。有如疟状。或一日发。或间数
日发。其故何也。岐伯曰。胜复之气。会遇之时。有多少也。阴气多而阳气少。则其发日远。阳气多而阴气少。则其发
日近。此胜复相薄。盛衰之节。疟亦同法。(此复论人身中之阴阳外内也。火热者。因火热而为病。夫火热伤气。此言病
在气而不在经也。复恶寒发热。有如疟状者。此阴阳外内之相乘也。夫阳在外。阴往乘之。则恶寒。阴在内。阳往乘之。
则发热也。或一日发。或间数日发者。此
阴阳胜复之气。会遇之时有多少也。如阴气多而阳气少。则火热留于阴久。故
其发日远。如阳气多而阴气少。则热随阳气而常盛于外。故其发日近。此阴阳胜复之作。盛衰之有节耳。夫疟者。感外
淫之邪病也。此章论人身中之阴阳。外内相乘。与外因不相干涉。盖以证明上节之外内。乃外因之外。内因之内。与此
章之不同也。故曰。疟亦同法。言病邪之疟。亦如阴阳胜复之相薄。
阴乘阳而
阳乘阴也。)帝曰。论言治寒以热。治热以
寒。而方士不能废绳墨而更其道也。有病热者。寒之而热。有病寒者。热之而寒。二者皆在。新病复起。奈何治。岐伯
曰。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热之而寒者取之阳。所谓求其属也。(此言用寒热之不应者。更有治之法也。夫寒之而不寒者。
真阴之不足也。热之而不热者。
真阳之不足也。是以病不解而久用寒热。偏胜之病反生。故当求其属以衰之。属。类也。
谓五脏同类之水火寒热也。取之阴取之阳者。谓当补其阴而补其阳也。夫以寒治热。以热治寒。此平治之法也。
补阴以
胜热。
补阳以胜寒。乃反佐之道也。)帝曰。善。服寒而反热。服热而反寒。其故何也。岐伯曰。治其
王气。是以反也。
帝曰。不治王而然者。何也。岐伯曰。悉乎哉问也。不治五味属也。夫五味入胃。各归所喜攻。酸先入肝。苦先入心。
甘先入脾。辛先入肺。咸先入肾。入而增气。物化之常也。气增而久。夭之由也。(王去声。此言气味之不可偏用者也。
夫四时有寒热温凉之气。五脏有酸苦辛咸之味。五味四气。皆当和调而用之。若偏用。则有偏胜之患矣。故偏用其寒。
则冬令之寒气王矣。是以服寒而反寒。如偏用其热。则夏令之热气王矣。是以服寒而反热。此用气之偏而不和者也。如
偏用其苦。则苦走心而火气盛矣。如偏用其咸。则咸走肾而水气盛矣。此用味之偏而不调者也。凡物之五味。以化生五
气。味久则增气。气增则阴阳有偏胜偏绝之患矣。盖甚言其气味之不可偏用者也。徐东屏曰。味久则增气。是寒热之气。
更不可偏用。)帝曰。善。方制君臣。何谓也。岐伯曰。主病之谓君。佐君之谓臣。应臣之谓使。非上下
三品之谓也。帝
曰。三品何谓。岐伯曰。所以明善恶之殊贯也。(善恶殊贯。谓药有有毒无毒之分。按
神农本草。计三百六十种。以
上品
一百二十种为君。主养命以应天。无毒。多服久服不伤人。欲益气
延年。轻身
神仙者本上品。以
中品一百二十种为臣。
主
养性以应人。有毒无毒。斟酌其宜。欲治病补虚羸者主中品。以
下品一百二十种为佐使。以应地。多毒。不可久服。
欲除寒热邪气。破
积聚。除
痼疾者。本下品。本经所用气味。或用补以和调其血气。或用泻以平治其
淫邪。是以主病之
为君。佐君之为臣。应臣之为使。非神农氏上下三品之谓也。二帝各有其妙用焉。)帝曰。善。病之中外何如。岐伯曰。
调气之方。必别阴阳。定其中外。各守其乡。内者
内治。外者
外治。微者调之。其次平之。
盛者夺之。汗之下之。寒热
温凉。
衰之以属。随其攸利。谨道如法。万举
万全。气血正平。长有天命。帝曰。善。(此总结外内之义。按本篇前数章。
统论外淫之邪。末章复论内因之病。其间又有外内之
交感者。各有调治之法焉。致于气之寒热温凉。味之咸酸辛苦。皆
调以和平。随其攸利。谨道如法。万举万全。故能使血气正平。而长有天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