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灵枢集注》
书名:黄帝内经灵枢集注朝代:清作者:张志聪时间:公元1672年

[卷一] 邪气脏腑病形第四

    黄帝问于岐伯曰。邪气中人也奈何。岐伯答曰。邪气之中人高也。黄帝曰。高下有度乎。 岐伯曰。身半以上者。邪中之也。身半以下者。湿中之也。故曰邪之中人也无有常。中于阴则溜于 腑。中于阳则溜于经。 此篇论脏腑阴阳脉气血。皮肤经脉外内相应。能参合而行之。可为上工。邪气者。风雨寒 暑。天之邪也。故中人也高。湿乃水土之气。故中于身半以下。此天地之邪。中于人身。而有上 下之分。然邪之中人。又无有恒常。或中于阴。或中于阳。或溜于腑。或入于脏。 黄帝曰。阴之与阳也。异名同类。上下相会。经络相贯。如环无端。邪之中人。或中于阴。 或中于阳。上下左右。无有恒常。其故何也。岐伯曰。诸阳之会。皆在于面。中人也。方乘虚时。 及新用力。若饮食汗出。腠理开而中于邪。中于面则下阳明。中于项则下太阳。中于颊则下少阳。 其中于膺背两胁。亦中其经。黄帝曰。其中于阴奈何。岐伯答曰。中于阴者。常从臂始。夫臂与 。其阴皮薄。其肉淖泽。故俱受于风。独伤其阴。黄帝曰。此故伤其脏乎。岐伯答曰。身之中 于风也。不必动脏。故邪入于阴经。则其脏气实。邪气入而不能客。故还之于腑。故中阳则溜于 经。中阴则溜于腑。(音行) 此论皮肤之气血。与经络相通。而内连脏腑也。阴之与阳者。谓脏腑之血气。虽有阴阳之分。 然总属一气血 耳。故异名而同类。上下相会者。标本之出入也。经络之相贯。谓荣血之循行。从手太阴出注手阳 明。始于肺而终于肝。从肝复上注于肺。环转之无端也。上下左右。头面手足也。或在于头面而 中于阳。或在臂而中于阴。故无有恒常也。诸阳之会。皆在于面者。精阳之气。皆上于面而走 空窍也。中于面则下阳明。中于项则下太阳。中于颊则下少阳。此手足三阳之络。皆循项颈而上于 头面。膺背两胁者。复循头项而下于胸胁肩背也。此三阳络脉所循之处。外之皮肤。即三阳分部。 邪之客于人也。必先舍于皮毛。留而不去。入舍于络脉。下者。谓三阳皮部之邪。下入于三阳之经。 故曰中于阳则溜于经。臂者。手臂足之内侧。乃三阴络脉所循之处。外侧为阳。内侧为阴。 其阴皮薄。其肉淖泽。故中于阴者。尝从臂始。始者。始于三阴之皮部。而入于三阴之络脉也。 缪刺篇曰。邪之客于形也。必先舍于皮毛。留而不去。入舍于孙脉。留而不去。入舍于络脉。 留而不去。入舍于经脉。内连五脏。散于肠胃。盖五脏之脉。属脏络腑。六腑之脉。属腑络脏。脏腑 经脉之相通也。夫血脉为阴。五脏之所主也。故邪入于经。其脏气实。邪气入而不能客。故还之 于腑。散于肠胃。阳明居中土。为万物之所归。邪归于阳明之肠胃。而无所复传矣。 黄帝曰。邪之中人脏奈何。岐伯曰。愁忧恐惧则伤心。形寒饮冷则伤肺。以其两寒相感。中 外皆伤。故气逆而上行。有所堕坠。恶血留内。若有所大怒。气上而不下。积于胁下则伤肝。有 所击仆。若醉入房。汗出当风则伤脾。有所用力举重。若入房过度。汗出浴水则伤肾。黄帝曰。五 脏之中风奈何。岐伯曰。阴阳俱感。邪乃得往。黄帝曰。善哉。 此论脏气伤而邪中于脏也。夫邪中于阴而溜腑者。脏气实也。脏气者。神气也。神气内藏。则血 脉充盛。若脏气内伤。则邪乘虚而入矣。风为百病之长。善行而数变。阴阳俱感。外内皆伤也。本 经云。八风从其虚之乡来。乃能病患。三虚相搏。则为暴病卒死。此又不因内伤五脏而邪中于脏也。 故圣人避风。如避矢石焉。上节论内养神志。下节论外避风邪。 黄帝问于岐伯曰。首面身形也。属骨连筋同血。合于气耳。天寒则裂地凌冰。其卒寒。或手 足懈惰。然而其面不衣何也。岐伯答曰。十二经脉三百六十五络。其血气皆上于面而走空窍。其 精阳气上走于目而为睛。其别气走于耳而为听。其宗气上出于鼻而为臭。其浊气出于胃。走唇舌而 为味。其气之津液。皆上熏于面。而皮又浓。其肉坚。故天热甚寒。不能胜之也。 此论脏腑经络之气血。渗于脉外而上注于空窍也。属骨连筋者。谓首面与形身之筋骨血气相 同也。夫太阴阴中之至阴。在地主土。在人属于四肢。天寒则裂地凌冰。其卒寒。或手足懈惰。 此脾土之应地也。其血气皆上于面。天热甚寒不能胜之。谓阴阳寒暑之气。皆从下而上。身半以 上之应天也。夫十二经脉。三百六十五络之血气。始于足少阴肾。生于足阳明胃。主于手少阴心。 朝于手太阴肺。精阳气者。心肾神精之气。上走于目而为睛。别气者。心肾之气。别走于耳而为 听也。宗气者。胃腑所生之大气。积于胸中。上出于肺以司呼吸。故出于鼻而为臭。浊气者。水谷 之精气。故出于胃。走唇舌而为味。气之津液。上熏于面者。津液随气上行。熏肤泽毛而注于空窍 也。夫肺主皮而属天。脾主肉而应地。皮浓肉坚。天之寒热不能胜之。人气之胜天 也。此章论头面为诸阳之会。是以三阳之脉。上循于头。然阴阳寒热之气。皆从下而升于上。故复 论诸脉之精气焉。 黄帝曰。邪之中人。其病形何如。岐伯曰。虚邪之中身也。洒淅动形。正邪之中人也微。先见 于色。不知于身。若有若无。若亡若存。有形无形。莫知其情。黄帝曰。善哉。 此论人气与天气之相合也。风寒暑湿燥火。天之六气也。而人亦有此六气。是以正邪之中人也。 微见于色。色、气色也。中于气。故微见于色。不知于身。若有若无。若亡若存。夫天之六气。 有正有邪。如虚邪之中于身也。洒淅动形。虚者。八正之虚邪气。形者。皮肉筋脉之有形。此节 论天地之气。中于人也。有病在气而见于色者。有病在形而见于脉者。有病在气而见于尺肤者。有 病在形而见于尺脉者。有病在气而应于形者。有病在形而应于气者。邪之变化。无有恒常。而此身 之有形无形。亦莫知其情。故能参合而行之者。斯可为上工也。玉师曰。天之正气。而偏寒偏热。 偏湿偏燥。故曰正邪。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闻之。见其色。知其病。名曰明。按其脉。知其病。命曰神。问其病。 知其处。命曰工。余愿闻见而知之。按而得之。问而极之。为之奈何。岐伯答曰。夫色脉与尺之 相应也。如鼓桴影响之相应也。不得相失也。此亦本末根叶之出候也。故根死则叶枯矣。色脉形肉。 不得相失也。故知一则为工。知二则为神。知三则神且明矣。黄帝曰。愿卒闻之。岐伯答曰。色 青者其脉弦也。赤者其脉钩也。黄者其脉代也。白者其脉毛。黑者其脉石。见其色而不得其脉。反得 其相胜之脉则死矣。得其相生之脉则病已矣。 此论色脉与尺之相应。如桴鼓影响。不得相失者也。夫精明五色者。气之华也。乃五脏五行之 神气。而见于色也。脉者。荣血之所循行也。尺者。谓脉外之气血。循手阳明之络。而变见于尺肤。 脉内之血气。从手太阴之经。而变见于尺寸。此皆胃腑五脏所生之气血。本末根叶之出候也。形肉 。谓尺肤也。知色脉与尺之三者。则神且明矣。青黄赤白黑。五脏五行之气色也。弦钩代毛石。五 脏五行之脉象也。如影响之相应者也。故色青者其脉弦。色赤者其脉钩。见其色而得脉之相应。犹 坤道之顺承天也。如色青而反见毛脉。色赤而反见石脉。此阴阳五行之反胜故死。如色青而得石脉。 色赤而得代脉。此色生于脉。阳生于阴。得阳生阴长之道。故其病已矣。 黄帝问于岐伯曰。五脏之所生。变化之病形何如。岐伯答曰。先定其五色五脉之应。其病乃 可别也。黄帝曰。色脉已定。别之奈何。岐伯曰。调其脉之缓急大小滑涩。而病变定矣。黄帝曰。 调之奈何。岐伯答曰。脉急者。尺之皮肤亦急。脉缓者。尺之皮肤亦缓。脉小者。尺之皮肤亦减而 少气。脉大者。尺之皮肤亦贲而起。脉滑者。尺之皮肤亦滑。脉涩者。尺之皮肤亦涩。凡此变者。 有微有甚。故善调尺者。不待于寸。善调脉者。不待于色。能参合而行之者。可以为上工。上工十 全九。行二者为中工。中工十全七。行一者为下工。下工十全六。 此论五脏所生之病。别其变化。先当调其五色五脉。色脉已定。而后调其尺肤与尺寸之脉。夫 尺肤之气血。出于胃腑。水谷之精。注于脏腑之经隧。而外布于皮肤。寸口尺脉之血气。出于胃 腑。水谷之精。荣行于脏腑经脉之中。变见于手太阴之两脉口。皆五脏之血气所注。故脉急者。尺 之皮肤亦急。脉缓者。尺之皮肤亦缓。 如桴鼓之相应也。故善调尺者。不待于寸口之脉。善调脉者。不待于五者之色。能参合而行之。斯 可为上工矣。夫数始于一奇二偶。合而为三。三而两之成六。三而三之成九。此三才三极之道也。 生于一而成于十。阴阳相得而各有合。此河图之数也。知者。知天地阴阳始终变化之道。故能全九 十之大数。水数成于六。火数成于七。水即是精血。火即是神气。中工仅知血气之诊。故能全水火 之成。下工血气之诊。亦不能全知矣。故曰能参合而行之者。可以为上工。行者。谓色脉应天地阴 阳之理数。贤者则而行之。 黄帝曰。请问脉之缓急大小滑涩之病形何如。岐伯曰。臣请言五脏之病变也。心脉急甚者为 。微急为心痛引背。食不下。缓甚为狂笑。微缓为伏梁心下。上下行。时唾血。大甚为喉。 微大为心痹引背。善泪出。小甚为善哕。微小为消瘅。滑甚为善渴。微滑为心疝引脐。小腹鸣。涩 甚为喑。微涩为血溢维厥耳鸣颠疾。(哕音诲如车惊声而有节) 此论五脏各有六者之变病。本于寒热血气之不和。与外受邪气。内伤忧恐之不同也。缓急大小 滑涩。阴阳寒热血气之纲领也。下章曰诸急多寒。缓者多热。大者多气少血。小者血气皆少。滑者阳 气盛。微有热。涩者多血少气。微有寒。心为火脏。故寒甚则为。盖手足诸节。神气之所游行 出入。寒伤神气。故也。微急为心痛引背。盖甚则心脏之神气受伤。微则薄于宫城之分也。食 气入胃。浊气归心心气逆故食不下。缓甚则心气有余。心藏神。神有余则笑不休。伏梁。乃心下有 余之积。故微主邪薄于心下也。心主血。热则上溢而时唾血也。喉者。喉中然有声。宗气积于 胸中。上出喉咙。以贯心脉而行呼吸。心气盛。故喉中有声也。心气微盛。则逆于心下。而为心痹 引背。行于上。则心精随气上凑于目而泪出矣。心脏虚。则火土之气弱。故为 善哕。哕、呃逆也。夫五脏主藏精者也。五脏之血气皆少。则津液枯竭而为消瘅。消瘅者。三消之 证。心肺主上消。脾胃主中消。肝肾主下消也。滑则阳气盛而有热。盛于上则善渴。微在下则少 腹当有形也。心主言。心气少故为喑。血多故溢于上也。维、四维也。心为阳中之太阳阳气少。 故手足厥冷也。南方赤色。入通于心。开窍于耳。心气虚。故耳鸣颠疾。按、金匮要略曰。五脏病 各有十八。合为九十病。盖一脏有六变。三六而变引十八病。玉师曰。缓急大小滑涩。五脏之六变 也。五六而变为三十。三而三之。合为九十。惟智者明之。故曰上工十全九。 肺脉急甚为癫疾。微急为肺寒热。怠惰咳唾血。引腰背胸。若鼻息肉不通。缓甚为多汗。微缓 为痿。偏风。头以下汗出不可止。大甚为胫肿。微大为肺痹引胸背。起恶日光。小甚为泄。微小 为消瘅。滑盛为息贲上气。微滑为上下出血。涩甚为呕血。微涩为鼠。在颈支腋之间。下不胜其 上。其应善矣。(贲音奔音酸) 肺主清金畏寒。寒甚则为癫疾。所谓重阴则癫也。肺寒热者。皮寒热也。寒在皮毛。故微急 也。主肺气。怠惰咳唾血。引腰背胸。鼻若有息肉而气不通。皆肺气虚寒之所致。缓则热甚。故多 汗。肺热叶焦。则为痿也。鼠。寒热病也。其本在脏。其末在脉。肺主百脉。是以微涩之有热。 微涩之有寒。皆为鼠在颈腋之间。本经曰。偏枯身偏不用。病在分腠之间。盖病在皮肤。为肺寒 热。病在血脉。为寒热鼠。在分腠则为偏风。肺主周身之气而朝百脉也。腠理开。故头以下汗出 不可止。头以下者。颈项胸背之间。肺之外部也。大主多气少血。气盛于下。则为胫肿。微盛于上。 则为肺痹引胸背。盖气从下而上也。日光。太阳之火。阴血少。故恶日光。金畏火也。 小则气血皆虚而为泄。肺与大肠表里也。微小则为消瘅。肺主津水之生原也。滑主阳气盛。故 为息贲上气。微则上下出血。血随气行者也。涩主多血少气。血多气少。则血留不行。故为呕血。 者。阴寒而削不能行。肺主气而发原在下。少气有寒。则下不胜其上矣。 肝脉急甚者为恶言。微急为肥气。在胁下。若覆杯。缓甚为善呕。微缓为水瘕痹也。大甚为内 痈。善呕衄。微大为肝痹阴缩。咳引小腹。小甚为多饮。微小为消瘅。滑甚为疝。微滑为遗溺。 涩甚为溢饮。涩微为挛。筋痹。(音颓) 肝主语。在志为怒。肝苦急。故急甚为恶言。微急为肥气。在胁下。若覆杯。皆有余之气也。 食气入胃。散精于肝。缓主多热。热则肝气逆。故善呕。水瘕痹者。亦食饮之所积也。本经曰。喜 怒不测。饮食不节阴气不足。阳气有余。荣气不行。乃发为痈。大主肝气盛。盛则郁怒而不得 疏达。故为内痈。呕衄。肝气逆于上也。阴缩。肝气逆于下也。肝脉抵少腹。上注肺。咳引小腹 者。经气逆于上下也。小者。血气皆少。少则木火盛。故多饮。及为消瘅也。滑主气盛而热。故为 疝。肝主疏泄。肝气盛而热。故遗溺也。溢饮者。饮留于四肢。则经脉阻滞。故脉涩。肝气 虚而有寒。故为挛筋痹。肝主筋也。 脾脉急甚为。微急为膈中。食饮入而还出。后沃沫。缓甚为痿厥。微缓为风痿。四肢不用。 心慧然若无病。大甚为击仆。微大为疝气。腹里大。脓血在肠胃之外。小甚为寒热。微小为消瘅。 滑甚为癃。微滑为虫毒蝎腹热。涩甚为肠。微涩为内。多下脓血(音回同) 者。急而收引。者。纵而懈弛。脾主四肢。故急甚为。脾有寒不能运化饮食。故为 膈中。食饮入而还出。 后沃沫。盖不能游溢津液。上归于肺。四布于皮毛。故涎沫之从口出也。痿厥风痿。皆四肢瘫痪而 不为所用。甚则从中而病见于外。微则病在外而不及于中。故心慧然若无病也。大乃太过之脉。脾为 孤脏。中央土以灌四旁。太过则令人四肢不举。故为击仆。若击之而仆地也。疝气腹里大。脓血在 肠胃之外。皆有余之积聚也。寒热者。血气虚也。脾虚而不能为胃行其津液。故为消瘅。脾为阴湿 之土。湿热则为疝。为小便闭癃。湿热则生虫也。脾气虚而有寒。则为肠。多血少气。故下脓 血也。 肾脉急甚为骨癫疾。微急为沉厥奔豚。足不收。不得前后缓甚为折脊。微缓为洞。洞者食不化。 下嗌还出。大甚为阴痿。微大为石水。起脐以下至小腹然。上至胃脘。死不治。小甚为洞泄。微 小为消瘅。滑盛为癃。微滑为骨痿。坐不能起。起则目无所见。涩甚为大痈。微涩为不月沉痔。 肾为阴脏而主骨。阴寒太甚。故为骨癫疾。肾为生气之原。正气虚寒。则为沉厥。虚气反逆。 故为奔豚。阴寒在下。故足不收。肾开窍于二阴。气虚不化。故不得前后也。督脉属肾贯脊。缓则 督脉懈弛。故脊折也。戊癸合而化生火土。以消入胃之食饮。肾气缓。故食不化而还出也。阴痿者。 阴器痿而不举。石水。肾水也。上至胃脘。水泛而土败也。肾气虚则为洞泄。精血不足。则为消瘅。 肾有热。则为小便闭癃。为睾丸肿。骨痿坐不能起。热伤肾气也。目无所见。热伤骨精也。血气 皆始于肾。涩则血气阻滞。故为大痈。气血不行。故为女子不月。为沉痔。 黄帝曰。病之六变者。刺之奈何。岐伯答曰。诸急者多寒。缓者多热。大者多气少血。小者血 气皆少。滑者阳气盛。 微有热。涩者多血少气。微有寒。是故刺急者。深内而久留之。刺缓者。浅内而疾发针。以去其 热。刺大者。微泻其气。无出其血。刺滑者。疾发针而浅内之。以泻其阳气而去其血。刺涩者。必 中其脉。随其逆顺而久留之。必先按而循之。已发针。疾按其。无令其出血。以和其脉。诸小者。 阴阳形气俱不足。勿取以针。而调以甘药也。(内叶讷泻本作写去声音委) 六变者。五脏之所生。变化之病形。有缓急大小滑涩之六脉。此缘阴阳血气寒热之不和。而 变见于脉也。寒气收劲。故脉急。热气散弛。故脉缓。宗气荣气行于脉中。卫气行于脉外。故大主 多气。如血气皆少。则脉小也。阳气盛而微有热。则脉行滑利。气少则脉行涩滞。血随气行者也。 深内而久留之者。俟阳气至而针下热也。浅内而疾发针者。去其热也。气盛者微泻其气。无出其血。 使阴阳血气之和调也。滑者。疾发针而浅内之。泻脉外之阳热也。针者。必中其脉。随其逆顺而久 留之。调经脉外内之血气也。必先按而循之。致脉外之气也。疾按其。无令其出血。以和其脉。 无令皮肤之血出。使脉外之气以和于脉中也。夫针者。所以调阴阳血气之不和。若血气皆少者。必 须调以甘药。非针之可能资生也。按、刺涩者曰必中其脉。要知刺急刺缓。取脉外之气也。刺大刺 滑。泻脉外之阳。以和脉内之血也。刺涩者必中其血。随其逆顺。必先按而循之。调脉内之血。 以致脉外之气也。勿取以针。调以甘药者。血气之生于阳明也。当知血气乃胃腑水谷之精。有行于 皮肤之外者。有行于经脉之内者。外内贯通。环转不息。故善调尺者。不待于寸。善调脉者。不待 于色。能参合而行之。可为上工。上工者。知阴阳血气之终始出入者也。 黄帝曰。余闻五脏六腑之气。荥输所入为合。令何道从入。入安连过。愿闻其故。岐伯答曰。 此阳脉之别入于内。属于腑者也。 按、脏腑之十二经脉。出于指井者。受皮肤之气血。溜于荥。注于输。入于肘膝而为合。故 帝问五脏六腑之气。荥输所入为合。令何道从入。入安连过。谓从荥输所入为合之气血。从何道而 入。入安所连而为合。安所行过而相连。帝总问五脏六腑者。盖欲访明脏之五输。腑之六输。所出 所入之原流。然此已论于本输篇内。故伯只答六腑之合。皆在于足之原因。再按脉外之卫气。出于 足之阳明。上冲于头面。散行于三阳。脉外之气血。从手阳明之五里。布散于肤表。是手足诸阳之 气。皆从上而下。复从足趾井入于脉中。从足而交于手。故曰六腑之经脉。皆出于足之三阳。上合 于手也。此阳气之出于地中。营运于天表。复从下而贯于地脉经水之中。 黄帝曰。荥输与合。各有名乎。岐伯答曰。荥输治外经合治内腑。黄帝曰。治内腑奈何。岐 伯曰。取之于合。黄帝曰。合各有名乎。岐伯答曰。胃合于三里。大肠合入于巨虚上廉小肠合入 于巨虚下廉三焦合入于委阳膀胱合入于委中央。胆合入于阳陵泉。黄帝曰。取之奈何。岐伯答 曰。取之三里者。低跗取之。巨虚者。举足取之。委阳者。屈伸而索之。委中者。屈而取之。阳 陵泉者。正竖膝予之。脐下至委阳之阳取之。取诸外经者。揄申而从之。(揄音于引也抒也) 此申明三阳之气。外合于三阳之经。三阳之经。内合于六腑也。所谓太阳少阳阳明者。三阳 之气也。营运于脉外。与六腑之经脉相合。脉外之气与经脉合于荥输之间。是以荥输治外经。治在外之经脉也。 脉内之血气。与三阳之气。合于肘膝之间。是以合治内腑。盖脉中之血气。六腑之所出也。三里巨 虚。皆足阳明之经。巨虚上下廉。乃手太阳阳明之合。故取三里者。低跗取之。以足经之在下也。 巨虚者。举足取之。欲其伸舒于上也。委阳者。足太阳之经。三焦之合。屈伸而索之者。索三焦之 气。往来于上下也。膀胱主水。故屈而取之。少阳属木。故竖膝予之。使木气之条达也。脐下至 委阳之阳取之者。谓胆与三焦。总属少阳之气也。盖言在经脉。则有手足之分。合于三阴三阳之气。 又无分手与足也。取诸外经者。取五脏六腑之荥输也。揄申而取之者。伸舒其四体。使经脉之流 通也。帝始问五脏六腑之荥输。伯只答六腑之合。而未言取诸外经。君臣反复问答。盖以详明阴阳 血气之出入。经脉外内之贯通。 黄帝曰。愿闻六腑之病。岐伯答曰。面热者。足阳明病。鱼络血者。手阳明病。两跗之上脉 坚陷者。足阳明病。此胃脉也。 此复申明脉外之气血。从手足阳明之所出也。卫气者。乃阳明之悍气。上冲于头。循目耳 前。散行于三阳。复循牙车合阳明。并下人迎。合于颔脉。注足阳明。以下行至跗上。故曰面 热者足阳明病。盖以征卫气之悍热太过。而上行于面也。两跗之上。脉坚陷者。足阳明病。盖以 征阳明之气。合于颔脉。以下行至跗上也。阳明之气。下合于胃脉。故曰此胃脉也。夫五脏六腑之 经脉。外合于六气。则为阳明为太阳为太阴。内合于脏腑。则为胃脉为心脉肾脉也。盖脏腑之气。 内合五行。五行外合于六气者也。胃腑所出之血气。别走于脉外者。 注脏腑之大络。从大络而外渗于孙络皮肤。循手阳明之经。大会于尺肤以上鱼。犹脉内之血气。大 会于手太阴之尺寸也。故曰鱼络血者。手阳明病。盖以征脉外之气血。大会于手阳明也。是以帝问 六腑之病。而伯先答手足之阳明。然后论及六腑。盖以申明脉外之气血。出于手足之阳明也。本经 多因病假针。以明阴阳血气之生始出入。脏腑经脉之外内贯通。学人识之无忽。 大肠病者。肠中切痛。而鸣濯濯。冬日重感于寒即泄。当脐而痛。不能久立。与胃同候。取巨 虚上廉。 大肠者传道之官。故病则肠中切痛而鸣濯濯。阳明秉清金之气。故冬日重感于寒即泻。当脐而 痛。大肠主津液。津液者。淖泽注于骨。故病而不能久立也。大肠属胃。故与胃同候。取胃经之巨 虚上廉。 胃病者。腹胀。胃脘当心而痛。上肢两足膈咽不通。食饮不下。取之三里也。 腹者肠胃之郛郭。胃脘在鸠尾内。正当心处。故病则腹胀。胃脘当心而痛。上肢。心肺之 分。两胁。肝之分也。食饮入胃。散精于肝。浊气归心。输布于肺。胃病则气逆而不能转输。是以 上肢两胁膈咽不通。食饮不下。当取之三里也。 小肠病者。小腹痛腰脊控睾而痛。时窘之后。当耳前热。若寒甚。若独肩上热。甚及手小 指次指之间热。若脉陷者。此其候也。手太阳病也。取之巨虚下廉。(睾音皋阴丸也) 小肠病者。谓病小肠之腑气也。小肠名赤肠。为受盛之府。上接于胃。下通大肠。从阑门济 泌别汁而渗入膀胱。其气与膀胱相通。是以小腹痛。腰脊控睾而痛。时窘之后。当耳前热者。病腑 气而痛窘之后。则入于手之 经脉矣。手太阳之脉。起于小指之端。循臂出肩解。上颊入耳中。至目。脉陷者。此太阳之经 脉病也。故首提曰小肠病。末结曰手太阳病。是腑气之从下而上。合于手太阳之经。故当取之巨 虚下廉。 三焦病者。腹气满。小腹尤坚。不得小便。窘急。溢则水留即为胀。候在足太阳之外大络。大 络在太阳少阳之间。亦见于脉。取委阳。 三焦者。下约膀胱。为决渎之府。病则气不输化。是以膈气满而不得小便也。不得小便。则 窘急而水溢于上。留于腹中而为胀。候在足太阳经外之大络。大络在太阳少阳经脉之间。其脉亦见 于皮部。当取之委阳。此言六腑之气。皆从足三阳之别络。而通于经脉者也。开之曰。按足三阳之 脉。循于足者。亦皆系支别。 膀胱病者。小腹偏肿而痛。以手按之。即欲小便而不得。肩上热。若脉陷。及足小趾外廉。及 胫踝后皆热。若脉陷。取委中央。(踝叶瓦去声) 膀胱者。津液之府。气化则出。腑气病。故小腹肿痛。而不得小便也。肩上足小趾外廉。及 胫踝后。乃足太阳经脉之所循。若热而脉陷。此病腑而及于经矣。故当取委中之中央。 胆病者。善太息口苦。呕宿汁。心下淡淡。恐人将捕之。嗌中然。数唾。在足少阳之 本末。亦视其脉之陷下者灸之。其寒热者。取阳陵泉。 胆病。则胆气不升。故太息以伸出之。口苦呕宿汁者。胆汁也。心下淡淡。恐人将捕之者。胆 气虚也。嗌中然数唾者。少阳之脉病也。足少阳经脉之本在下。其末在颈嗌之间。宜灸之以起 陷下之脉气。其寒热者。少阳之枢证也。当以经取之。少阳之经气。外内出入者也。 黄帝曰。刺之有道乎。岐伯答曰。刺此者。必中气穴。无中肉节中气穴则针游于巷。中肉 节则皮肤痛补泻反则病益笃。中筋则筋缓。邪气不出。与其真相搏。乱而不去。反还内着。用 针不审。以顺为逆也。(中去声着音着) 气穴者。腑气所注之经穴。故中气穴则针游于巷。即气穴论之。所谓游针之居。言针入有间。 恢恢乎有余地矣。此言腑邪之从经脉而出于气穴。即上章面热者足阳明病。鱼络血者手阳明病。谓 腑气之从经脉而出于皮肤也。皮肉筋骨。脉外之气分也。若中肉节。即皮肤痛。中筋则筋缓。邪气 不出。与其真气相乱而不去。反还内着。言刺皮肉筋骨。使腑邪不能从气穴而出。元真之气。反 内着而与邪相乱。盖言脉外之气血。合于经脉。而复通于内腑。即上章所谓两跗之上。脉坚陷者足 阳明病。余故曰。本经多因病假针。以明阴阳血气之生始出入。宜顺而不宜逆也。张开之曰。有 邪处泻邪。无邪处补正。邪在经脉而不在肉节。故当泻气穴以去之。反补其肌腠之元真。则真气入 而与邪相搏。故曰补泻反。则病益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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