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运气第六
(按
运气一书。后世有信其说者。有不信其说者。愚伏读其书。析理渊深。措辞奇玮。上穷天文。下察
地气。中究
人事。入理之处。确不可易。非深于天人之际。
性命之微者。孰能创是鸿篇乎。所以历百世而咸宗之。卒不可废也。今
量取其精要说理者。至其图说错综。纤悉言数者。不能尽录。欲深造者。当统观其全书可也。)
夫
五运阴阳者。天地之道也。(金木
水火土为五运。
风寒暑湿燥火为
六气。)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
神明之府也。可不通乎。故物生谓之化。物极谓之变。阴阳不测谓之神。神用无方谓之圣。夫变化之为用也。在天为玄。
在人为道。在地为化。化生
五味。
道生智。玄生神。神在天为风。在地为木。在天为热。在地为火。在天为湿。在地为
土。在天为燥。在地为金。在天为寒。在地为水。故在天为气。在地成形。
形气相感。而化生万物矣。然天地者。万物
之上下也。左右者。阴阳之道路也。(阳
左旋。阴右旋。)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火阳。水阴。)金木者。生成之终始
也。(春木
发生。秋金成实。)气有多少。形有
盛衰。上下相召。而损益彰矣。(太过不及。昭然可见。)何谓气有多少。
形有盛衰。曰。阴阳之气。各有多少。故曰
三阴三阳也。(王注。
太阴为正阴。
太阳为正阳。次少者为
少阴少阳。又次少
者为
厥阴阳明也。)形有盛衰。谓
五行之治。各有太过不及也。故其始也。有余而往。不足随之。不足而往。有余从之。
(言盈亏无常。不足即伏于有余之中。所以有
胜复之
相乘也。)知迎知随。气可与期。(运有盛衰。气有
虚实。更相
迎随。
以司岁也。)甲己之岁。
土运统之。(
甲己化土。)乙庚之岁。
金运统之。(
乙庚化金。)丙辛之岁。
水运统之。(
丙辛化水。)
丁壬之岁。
木运统之。(
丁壬化木。)戊癸之岁。
火运统之。(
戊癸化火。)
子午之岁。
上见少阴。(上谓
司天。少阴司天。
则阳明
在泉。)丑未之岁。上见太阴。(太阴司天。太阳在泉。)寅申之岁。上见少阳。(少阳司天。厥阴在泉。)卯酉之岁。
上见阳明。(阳明司天。少阴在泉。)辰戌之岁。上见太阳。(太阳司天。太阴在泉。)巳亥之岁。上见厥阴。(厥阴司天。
少阳在泉。)少阴所谓标也。厥阴所谓终也。(自子午少阴始。至巳亥
厥阴终。)厥阴之上。
风气主之。(风木。)少阴之上。
热气主之。(热火。)太阴之上。
湿气主之。(湿土。)少阳之上。
相火主之。(火热。)阳明之上。
燥气主之。(燥金。)太
阳之上。
寒气主之。(寒水。)所谓本也。(六气为三阴三阳之本。六微旨大论。言天者求之本。)是谓
六元。(是真元一气。
化而为六也。)应天为
天符。(如木运之岁。上见厥阴。火运之岁。上见少阳。
岁运与司天相合。故曰天符。)
承岁为
岁直。
(如木运临寅卯。火运临巳午。运气与
地支年辰相直。故曰岁直。亦曰
岁会。)
三合为治。(如火运之岁。上见少阴。年
辰临午。即戊午岁也。土运之岁。上见太阴。年辰临丑未。即己丑己未岁也。金运之岁。土见阳明。年辰临酉。即乙酉
岁也。
天气运气年辰俱会。故曰三合。)(
天元纪大论)(运气书凡七篇。俱见下。马注。
六节藏象论但论五运。不及六气。
但论主时。不及治岁。)
夫变化之用。天垂象。地成形。
七曜纬虚。(
日月五星。)五行丽地。地者。所以载生成之形类也。虚者。所以列应
天之
精气也。形气之动。犹
根本之与枝叶也。仰观其象。虽远可知也。(太过不及。可观象而知之。)地为人之下。
太虚
之中者也。帝曰。冯乎。(有凭着否。)曰。
大气举之也。燥以干之。暑以蒸之。风以动之。湿以润之。寒以坚之。火以
温之。故风寒在下。
燥热在上。湿气在中。火游行其间。
寒暑六入。(此句诸解未确。昂按。寒暑二字乃省文。盖兼六气
而言者也。张注。六者之气。皆入于地中。故令有形之地。受无形之虚气。而化生万物也。又按。此即乾坤专任六子。
既成万物之义。)故令虚而化生也。(化生万物。赖此六气。惟亢害
然后为病。故下文言其太过。)故燥胜则地干。暑胜则
地热。风胜则地动。(山崩地震。)湿胜则地泥。寒胜则地裂。火胜则地固矣。(犹土得火。而成瓦埴。此六入而太过者也。)
天地之气。何以候之。曰。天地之气。胜复之作。不形于诊也。
脉法曰。天地之变。无以
脉诊。此之谓也。(言
司天在泉。
胜复之气。皆岁运主之。不形于脉中。王注。当以形症观察之。)
五气更立。各有所先。(应运之气。)非其位则邪。(水
居
火位。金居
木位之类。)当其位则正。(本位。)气相得则微。(子居母位。母居子位。)不相得则甚。(胜己者。与己所
胜者。)气有余则制己
所胜。而侮
所不胜。(如木既克土。而
反侮金之类。)其不及则己所不胜。侮而乘之。己所胜。轻而
侮之。(如金既克木。而土反凌木之类。)侮反受邪。(始于侮彼求胜。终则己反受邪。)侮而受邪。寡于畏也。(畏。谓克
制也。五行之气。必有所畏惮。乃能守位。即下文承制之义。)(五营运大论)
愿闻地理之应。六节气位何如。曰。显明之右。
君火之位也。(
日出显明。卯地之右。属东南方。时应
春分。六步退
行。至东北止。)君火之右。退行一步。相火治之。复行一步。土气治之。复行一步。
金气治之。复行一步。
水气治之。
复行一步。木气治之。复行一步。君火治之。(地之四方。分为六步。一岁之中。更治
时令。以应天外六节气位之治。)
相火之下。水气承之。(夏相火极。水生承之。从微渐化。至冬而着。下同。)
水位之下。土气承之。
土位之下。风气承
之。(风木。)风位之下。金气承之。
金位之下。
火气承之。君火之下。
阴精承之。(马注。其说与阴阳家水胎于午。金胎
于卯。略同。皆
循环相承。以为胎也。)亢则害。承乃制。(六气各专一令。专令者常太过。故各有所承。以制其过。不
使亢甚为害也。)制则
生化。外列盛衰。(外列。即损益彰矣之义。按古文作制生则化。言有制之者。生于其间。则亢害
者可化为和平。如甲己化土。乙庚化金之化也。后人改作制则生化。似可不必。)害则败乱。生化大病。(此段言运气有
生克。而又有
制化也。盖五行之理。不独贵于
相生。而尤妙于
相克。有克之者。以制其太过。则亢害者可化为和平。而
盛衰之故。昭然外列而可见。若一于亢害。必至于败乱。而生化之原由此大病矣。盖生克者。运气之
常数。而制之化之。
又所以转五运而调六气也。圣人作经。参赞化育。义专在此。数句实为全经之要义。王氏略而不注。林氏河间引证纷然。
求明而反晦。惟马注云。六位之气过极。则必害作。承气乃生于下。制之使不过也。只照本文解。反觉明白直捷。)盛衰
何如。曰。非其位则邪。当其位则正。邪则变甚。正则微。何谓
当位。曰。
木运临卯。(丁卯岁。)
火运临午。(戊午岁。)
土运临四季。(甲辰甲戌己丑己未岁。)
金运临酉。(乙酉岁。)
水运临子。(丙子岁。)所谓岁会。气之平也。(
天干之化运。
与地支之主岁。相合。为岁会。)
非位何如。曰岁不与会也。(则
有过不及之气矣。)土运之岁。上见太阴。(己丑己未岁。
上谓司天。)火运之岁。上见少阳(戊寅戊申岁。)少阴。(戊子戊午岁。)金运之岁。上见阳明。(乙卯乙酉岁。)木运之
岁。上见厥阴。(丁巳丁亥岁。)水运之岁。上见太阳。(丙辰丙戌岁。)天之与会也。故曰天符。(司天与运气相会。)天
符岁会何如。曰。
太一天符之会也。(天符岁会中之己丑己未戊午乙酉。乃天符岁会相同。又名
太乙天符。太一者。至尊
无二之称。即天元纪大论所谓三合为治。一者
天会。二者岁会。三者运会。)其贵贱何如。曰。天符为执法。
岁位为
行令。
太一天符为贵人。邪之中也。奈何。中执法者。其病速而危。中行令者。其病徐而持。中贵人者。其病暴而死。(谓以天
符岁会太一之日得病。)六气应五行之变何如。曰。位有终始。气有国中。上下不同。求之亦异也。(张注。位有终始者。
谓厥阴风木主初气。君相
二火主二气
三气。太阴湿土主
四气。阳明燥金主五气。太阳寒水主六气。此主时之五行。守定
位而不移者也。气有国中者。谓加临之六气。始于地之初气。而终于天之
中气也。上下不同者。谓
客气加于上。
主气主
于下。应各不同也。)求之奈何。曰。天气始于甲。(天干。)地气始于子。(地支。)子甲相合。命曰
岁立。(从
甲子岁始。
推之有六十甲子。)谨候其时。气可与期。(先立其岁。以候其时。则加临之气。可期而定矣。)言天者。求之本。(风寒
暑湿燥火。六元本气。)言地者。求之位。(三阴三阳。五行之步位。言人者。求之
气交。何谓气交。曰。上下之位。气
交之中。人之居也。故曰
天枢之上。天气主之。天枢之下。地气主之。气交之分。
人气从之。万物由之。此之谓也。(天
枢。
脐旁穴名。
胃经。)国中何也。初者地气也。中者天气也。(王注。
初之气。天用事。则地气上腾于太虚之内。气之
中。地主之。则天气下降于有质之中。)气之升降。天地之更用也。升已而降。降者谓天。降已而升。升者谓地。天气下
降。气流于地。地气上升。气腾于天。故高下相召。升降相因。而变作矣。(因是而有胜复之变。)夫物之生从于化。物
之极由乎变。变化之相薄。成败之所由也。故气有
往复。用有迟速。四者之有。而化而变。风之来也。(化则
正风生。变
则
邪风生。)成败倚伏生乎动。动而不已。则变作矣。出入废则
神机化灭。升降息则
气立孤危。(
五常政大论。根于中者。
命曰神机。神去则机息。根于外者。命曰气立。气止则化绝。)故非出入则无以
生长壮老已。非升降则无以
生长化收藏。
是以
升降出入。无器不有。(有情无情。皆有四者。)故器者。生化之宇。(凡有形者。皆谓之器。)器散则分之。生化息
矣。(人之生也有涯。故器散而分。则阳归于天。阴反于地而生化息矣。)故无不出入。无不升降。化有小大。(小物大物。)
期有
远近。(小年大年。)四者之有。(升降出入。)而贵常守。反常则灾害至矣。故曰。无形无患。(道签申之粹语。)此
之谓也。曰。有不生不化乎。与道协议。惟
真人也。(经以合道。真人为至。非神圣其孰能与于此。)(六微旨大论)
平气何如而名。木曰敷和。火曰
升明。土曰
备化。金曰
审平。水曰
静顺。其不及奈何。木曰
委和。火曰
伏明。土曰
卑监。
金曰从革。水曰涸流。太过何谓。木曰发生。火曰
赫曦。土曰
敦阜。金曰坚成。水曰
流衍。不恒其德。(恃己而凌
犯他位。)则所胜来复。(所胜者必来复仇。)政恒其理。则所胜
同化。(若不肆威刑。政理和恒。则胜己与己所胜者。皆
同治化。由是言之。则医道与治道。亦有相会通者矣。)故气主有所制。(五运主气。各有克制。)岁立有所生。(每岁年
辰。各有生化。)地气制己胜。(在泉之气。制己所胜者。)天气制胜己。(吴注。司天在上。义不可胜。故制胜己。)天制
色。(
天虚。故制色之盛衰。)地制形。(地实。故制形之盛衰。)五类衰盛。各随其气之所宜也。(五类。毛羽鳞介也。
虫属土。毛虫属木。羽虫属火。鳞虫属水。介虫属金。各随
气运之生克。以为成耗也。)故有胎孕
不育。治之不全。此
气之常也。(虽治之亦不能全。此
气化之常。非治之过。)所谓中根也。(凡血气之属。中必有根。成耗之理。皆根于中。
在人则两肾中间。
命门之
元阳也。)根于外者亦五。(如五味
五色之类。凡有生而无知者。)故生化之别。有五气五味五色
五类
五宜也。根于中者。命曰神机。神去则机息。(禀乎天者。以神为主。神为机发之本。)根于外者。命曰气立。气止
则化绝。(禀于地者。以气为主。气为生化之原。)故各有制。各有胜。各有生。各有成。故曰。不知
年之所加。(五运六
气之加临。)气之同异。(
主客胜负之同异。)不足以言生化也。(五常政大论)
六气分治。司天地者。其至何如。曰。厥阴司天。其化以风。少阴司天。其化以热。太阴司天。其化以湿。少阳司
天。其化以火。阳明司天。其化以燥。太阳司天。其化以寒。以所临藏位。命其病者也。(王注。
肝木位东方。
心火位南
方。
脾土位中央及
四维。
肺金位西方。
肾水位北方。是
五脏定位。然五运御六气所至。气相得则和。不相得则病。故先
以六气所临。后言五脏之病也。)
地化奈何。(在泉地化。)曰。司天同满。
手热(
心包脉行
手心。)
肘挛掖肿。心
澹澹大
动。(水上凌火。)
胸胁胃脘不安。
面赤目黄。善噫(心为嗳。)
嗌干。甚则色。(音台。黑色象水。)渴而欲饮。
病本于
心。(皆水胜而火病。)
神门绝。死不治。(手
掌后锐骨之端
动脉。心之气也。)身半以上。其气三矣。天之分也。天气主
之。身半以下。其气三矣。地之分也。地气主之。(马注。少阴君火应心
小肠。阳明燥金应肺
大肠。少阳相火应心包
三焦。
为天之分。太阴湿土应脾胃。厥阴风木应肝胆。太阳寒水应肾
膀胱。为地之分。昂按。天气三。谓司天及左右
二间气也。
地气三。谓在泉及左右二间气也。本篇后文云。初气终三气。天气主之。四气尽终气。地气主之。亦上下各三气也。若
大肠小肠皆在下部。何以能应身半以上之天气乎。)以名命气。以气命处。而言其病。半所谓天枢也。(天枢穴。在脐两
旁。为身上下之分。以厥阴阳明等名。而命其气。以气属某经某腑某脏。而命其处。合气与处。而言其属某病也。)故上
胜而下俱病者。以地名之。下胜而上俱病者。以天名之。(王注。彼气既胜。此未能复。行无所进。退而
怫郁。上胜下病。
地气郁也。以地名之。下胜上病。天气塞也。以天名之。六元正纪大论。上胜则天气降而下。下胜则地气迁而上是也。)
所谓胜至。报气屈伏。而未发也。(
胜气已至。而报复之气。尚伏而未发。)复至则不以天地异名。皆如
复气为法也。(病
有天地异名。而治胜复之法则无异。)胜复之动。时有常乎。气有必乎。曰。时有常位。而气无必也。(时位有常。气之
发动难定。)初气终三气。天气主之。胜之常也。(司天主上半岁。)四气尽终气。地气主之。复之常也。(在泉主下半岁。
如上半岁之木火胜。则下半岁之金水来复。)有胜则复。无胜则否。(所以气不可必。)复已而胜何如。曰。胜至则复。无
常数也。衰乃止耳。(王注。胜微则复微。胜甚则复甚。无有定数。至其衰谢。则胜复皆自止也。)复已而胜。不复则害。
此伤生也。(有胜而不能复。是
真气伤败。而生意尽矣。言胜之不可无复也。)复而反病何也。居非其位。不相得也。大
复其胜。则主胜之。故反病也。(王注。舍己宫观。适于他邦。己力已衰。主不相得。怨随其后。故力极而复。主反袭之。
反自病也。)所谓火燥热也。(王注。少阳火也。阳明燥也。少阴热也。少阴少阳在泉。为火居水位。阳明司天。为金居
火位。金复其胜。则火主胜之。火复其胜。则水主胜之。马注。此正居非其位。气不相得。大复其胜。则主反胜之。惟
火燥热三气乃尔也。)(至
真要大论)
天地之数。起于上而终于下。(起于司天。终于在泉。)岁半之前。天气主之。(
大寒至
小暑。司天主之。)岁半之后。
地气主之。(
大暑至
小寒。在泉主之。)上下交互。气交主之。(上下之中。又有互体。)春气始于下。秋气始于上。
夏气
始于中。(由中而长。)冬气始于标。(由标而敛于本。)故至高之地。冬气常在。至下之地。春气常在。(西北高燥故多寒。
东南卑湿故常温。五常政大论曰。崇高则
阴气治之。污下则
阳气治之。)厥阴所至。(俱主
岁气言。)为
里急。为支痛。(支
格而痛。)为(软。)戾。(厥阴主筋。寒则急。热则弛。)为
胁痛呕泄。(木邪克土。)病之常也。少阴所至。为疡胗(心
火。)
身热。为
惊惑。
恶寒战栗谵妄。(
妄言妄见。)为悲妄(皆
心气不足。)衄蔑。为语笑。(皆心火。)病之常也。太阴
所至。为
积饮痞隔。(湿土为病。)为满。为
中满。(脾土不运。)
霍乱吐下。(
中宫不和。)为重肿。(湿胜。)病之常
也。少阳所至。为嚏呕。为
疮疡。为
惊躁(胆主惊。)
瞀昧暴病。(皆
火邪。)为
喉痹(相火。)
耳鸣呕涌。为
暴泄。(
火泄。)
(肉动。)螈(抽掣。)暴死。(皆火病也。)病之常也。阳明所至。为
浮虚。为鼽。(
鼻流清涕大肠病。)尻(苦高切。
臀也。)
阴股膝髀(音善。足肚。)足病。(
胃病。)为胁痛
皴揭。(金燥。)为
鼽嚏。病之常也。太阳所至。为屈伸不
利。为
腰痛。(脉行
腰脊头项。故不利而痛。)为
寝汗(梦中
盗汗。
表虚。)痉。(头
项强直。乃屈伸不利而甚者。)为
流泄
禁止。(流泄象水。禁止象寒。)病之常也。(此段病形。分经
并合。未根据原文。因于文理无碍。用以便人观览也。)
气高
则高。
气下则下。气后则后。气前则前。
气中则中。气外则外。位之常也。(王注。
手阴阳位高。
足阴阳位下。太阳行身
后。阳明行身前。太阴
少阴厥阴在中。少阳行身侧。各随其位。以言病象。)故
风胜则动。
热胜则肿。
燥胜则干。寒胜则
浮。湿胜则
濡泄。甚则水闭肿。随气所在。以言其变耳。(察六气胜复所在。以言病变也。)(六元正纪大论)
岁木太过。风气流行。脾土受邪。民病
飧泄。食减
体重烦冤。
肠鸣腹支满。(皆木盛克土。)上应岁星。(木盛则木星
光明。)甚则忽忽
善怒。
眩冒巅(顶。)疾。反胁痛而吐甚。(肝实自病。金来为母复仇。木又制乎金也。)上应
太白星。
(金
星光明。)岁火太过。炎暑流行。金肺受邪。民病疟。(金火相战。)
少气(
壮火食气。)
咳喘。(火气乘肺。)
血溢(血出
上窍。)
血泄(血出二便。)
注下。(火入大肠而泄。)
嗌燥(火炎
肺系。)
耳聋。(耳为
肾窍。火盛则水衰。)
中热(
胸中。)
肩背热。(背者
胸中之府。)上应荧惑星。(火星光明。)甚则胸中痛。
胁支满。胁痛膺背肩髀间痛。两臂内痛。(皆
心主经
脉所过。藏气
法时论。言
心病与此同。)身热
骨痛。而为浸淫。(玉机真藏论作身热肤痛。肺主
皮肤。)上应辰星。(水星
为母复仇。)岁土太过。雨湿流行。肾水受邪。民病
腹痛。(湿胜。)
清厥(足逆冷。)意不乐。(脾不营运。)体重(湿胜。)
烦冤。(藏气法时论。
肾病者。
身重。
肾虚者。
大小腹痛。清厥。意不乐。)上应
镇星。(土星。)甚则
肌肉痿。(土主肌肉。)
足痿不收。行善螈。
脚下痛。(
胃脉在足。)饮(水饮。)发中满。(
土不制水。)食减。
四肢不举。(
脾主四肢。)
腹满溏泄。
肠鸣反下甚。(皆
本经自病。)上应岁星。(木复仇而刑土。)岁金太过。燥气流行。肝木受邪。民病两胁下
少腹痛。(
肝脉
行胁。抵
小腹。)
目赤痛疡。(目为肝窍。)耳无所闻。(
肝藏血。耳得血而能听。藏气法时论。肝虚则目无所见。
耳无所闻。)肃杀而甚。则体重(
肝主筋。筋衰则身重。)烦冤。
胸痛引背。两
胁满。且痛引
少腹。(玉机真藏论。肝脉不
及。则胸痛引背。下则两胁满。)上应太白星。(金星克木。)甚则
喘咳逆气。
肩背痛。尻阴股膝髀足皆病。(火来
复仇。而金反病。下部皆痛。
母病及子也。藏气法时论。言
肺病同。)上应荧惑星。(火星复仇。)
收气峻。
生气下。病反
暴痛。胁不可反侧。(金盛刑木。)
咳逆甚而血溢。(肺金自病。)上应太白星。(金星。)岁水太过。寒气流行。邪害心
火。民病身热
烦心。躁悸。(躁。烦甚也。悸。心动也。火属于水则躁。火畏水则悸。)
阴厥。(
阴盛厥逆。)上中下寒。
(外
热
内寒。)谵妄(妄言妄见。)
心痛。上应辰星。(水星。)甚则腹大。
胫肿喘咳。(
肾脉起足下。贯膈。入肺。)寝汗出憎
风。(
阴盛阳虚。藏气法时论。言肾病同。)上应镇星。(土复仇而乘水。)湿气(土。)变物。病反腹满。肠鸣溏泻。食不
化。(土气来复。反见
脾病。)渴而妄冒。(脾不能行
津液而渴。火被
湿郁而妄冒。)上应荧惑辰星。(火星减耀。水星明莹。
按
五运六气。太过不及。胜复淫郁。经文言之至为详悉。本集不能多录。然大旨略同。故量取数段。可以概其余矣。)岁
运太过。畏星失色。而兼其母。(借
母气以自助。)不及。则色兼其所不胜。(为所凌侮。而兼其色。)(气交变大论)
木得金而伐。火得水而灭。土得木而达。(昂按。木树根于土。是土为生木之母。何以木反克土乎。盖土竭其膏液。
以荣养乎木。若或克之耳。使土而无木。则无花叶之茜葱。无果谷之
成熟。民众无所资养。天地黯淡无章。不过顽然垒
块而已。土何利之有焉。木者。所以疏土之气。又以成土之德也。故经文独言达。而不同于伐灭缺绝四条也。
赵养葵曰。
世人皆言
木克土。而余独升木以
培土。其有会于斯旨也欤。)金得火而缺。水得土而绝。万物尽然。不可胜竭。(宝命全
形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