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 卷之六] 气府论
足太阳膀胱为肾之腑,
足少阳胆为肝之腑,
足阳明胃为脾之腑,
手太阳小肠为心之腑,
手少阳三焦为
心包
之腑,
手阳明大肠为肺之腑,篇中所言,盖
六腑之
气穴也,故云
气府。后更附督、任、
冲脉,居
奇经之三,手、
足少阴、
厥阴及
阴阳跷,以
合三百六十五穴之数焉。
足太阳
脉气所发者七十八穴∶(兼气浮薄相通者言之,当言九
十三穴,非七十八穴也。
正经脉会发者七十八
穴,浮薄相通者一十五穴,则其数也。)两
眉头各一,(谓
攒竹穴也,所在
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入发至项
三寸半,旁五,相去三寸,(按∶新校正云∶“注云
大杼风门各二穴,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今气穴篇中
无风门穴,而注言与同法,此注之非可见。详此入
发际至项三寸半,旁五,相去三寸,盖是说下文
浮气之在皮中
五行行五之穴,且以顶误作项,剩半字耳。所以言入发际至顶者,自入发
囟会穴至顶
百会凡三寸,自百会
后至
后顶又三寸,故云入发际至顶三寸。旁五者,为兼中行旁数有五行也。相去三寸者,盖谓自百会顶中,数
左右
前后各三寸,有五行,行五,共二十五穴也。况大杼在第一椎下两旁,风门又在第
二椎下,上去发际非止三
寸半也,其误甚明。”)其浮气在皮中者凡五行,行五,五五二十五,(浮气谓气浮而通之可以去热者也。
五行谓头上自发际中二寸后至顶之后者也。二十五者,其中行则囟会、
前顶、百会、后顶、
强间五,
督脉气也;
次挟旁两行则
五处、
承光、
通天、
络却、
玉枕、各五,
本经气也;又次旁两行则
临泣、
目窗、
正营、
承灵、
脑空
各五,足少阳气也;两旁四行各五则二十穴,中行五则二十五也。其刺灸分壮,与水热穴同法。按∶经言浮气
在皮中者凡五行,盖谓人之一身,惟头上之皮薄而附骨,其气脉之流行于其中者最为浮浅,非若身体之深浓,
故言浮气在皮中也。然头为诸阳之首,
六淫之邪必先中之,
风热暑湿燥寒皆能为病,注止言可以去热,偏矣。)
项中
大筋两旁各一,(谓
天柱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
风府两旁各一,(谓
风池二穴也,刺灸
分壮与气穴同法。按∶新校正云∶“
甲乙经云风池足少阳
阳维之会,非
太阳之所发也。经言风府两旁,乃天柱
穴之分位,此亦复明上项中大筋两旁穴也。此注剩出风池二穴于九十三数外,更剩前大杼风门,及此风池六穴
也。”)挟背以下至尻尾二十一节,
十五间各一,十五间各一者,今
中诰孔穴图经所存者十三穴,左右共二十
六穴,谓
附分、
魄户、
神堂、、
膈关、
魂门、
阳纲、
意舍、
胃仓、
肓门、
志室、
胞肓、
秩边,十三也。附
分在第二椎下附项
内廉两旁各相去
挟脊三寸,手足太阳之会,刺八分,灸五壮。魄户在第
三椎下两旁,上直附
分,足太阳脉气所发,下十一穴并同,正坐取之,刺五分,灸如附分法。神堂在第
五椎下两旁,上直魄户,刺
三分,灸同附分法。在第
六椎下两旁,上直神堂,(按∶
骨空论注云∶以手厌之,令病患呼之声,则
指下动矣。)刺六分,留七呼,灸如附分法。膈关在
第七椎下两旁,上直,正坐开肩取之,刺五分,灸三
壮。魂门在
第九椎下两旁,上直膈关,正坐取之,刺灸分壮如膈关法。阳纲在第
十椎下两旁,上直魂门,
正坐取之,刺灸分壮如魂门法。意舍在第十一椎下两旁,上直阳纲,正坐取之,刺灸分壮如阳纲法。胃仓在第
十二椎下两旁,上直意舍,刺灸分壮如意舍法。肓门在第十三椎下两旁,上直胃仓,刺同胃仓,可灸三十壮。
志室在第
十四椎下两旁,上直肓门,正坐取之,刺灸分壮如魄户法。胞肓在第十九椎下两旁,上直志室,伏而
取之,刺灸分壮如魄户法。秩边在
第二十一椎下两旁,上直胞肓,伏而取之,刺灸分壮如魄户法。
五脏之
俞各五,六腑之俞各六,(
肺俞在第三椎下两旁,挟脊相去各一寸半,刺三分,留七呼,灸三壮。
心俞在第
五椎下两旁,相去及刺如肺俞法,留七呼。
肝俞在第九椎下两旁,相去及刺如心俞法,留六呼。
脾俞在第十一
椎下两旁,相去及刺如肝俞法,留七呼。
肾俞在第十四椎下两旁,相去及刺如脾俞法,留七呼。
胆俞在第十椎
下两旁,相去如肺俞法,正坐取之,刺五分,留七呼。
胃俞在第十二椎下两旁,相去及刺如脾俞法,留七呼。
三焦俞在第十三椎下两旁,相去及刺如胆俞法。
大肠俞在第十六椎下两旁,相去及刺如肺俞法,留六呼。小肠
俞在第十
八椎下两旁,相去及刺如心俞法,留六呼。
膀胱俞在第十九椎下两旁,相去及刺如肾俞法,留六呼。
五脏六腑之俞,若灸者并可灸三壮。按∶新校正云∶“详或者疑
经中各五各六,以各字为误者非也。所以言各
者,谓左右各五各六,非谓每
脏腑而有各五各六之数也。”)
委中以下至足
小趾旁各六俞。(谓委中、
昆仑、
京骨、
束骨、
通谷、
至阴,六穴也。左右言之,则十二俞也。其所在刺灸如气穴法。经言气脉所
发者七十八穴,今此所有兼亡者九十三穴,由此则大数差错,传写有
误也。按∶新校正云∶“详王氏云兼亡者九十三穴,今兼大杼、风门、风池为九十九穴,以此王氏总数计之,
明知此三穴,后之妄增也。”)
足少阳脉气所发者六十二穴∶两角上各二,(谓
天冲、
曲鬓,左右各二也。天
冲在
耳上如前三分,足太阳
少阳二脉之会,刺三分,灸五壮。曲鬓在耳上入发际
曲隅陷者中,
鼓颔有空,足太
阳少阳二脉之会,刺灸分壮如天冲法。)直目上发际内各五,(谓临泣、目窗、正营、承灵、脑空,左右是也。
临泣在直目上入发际五分,是太阳少阳阳维
三脉之会,留七呼。目窗在临泣后一寸,正营在目窗后一寸,承灵在正营后一寸半,脑空在承灵后一寸半,挟
枕骨后枕骨上,并足少阳阳维二脉之会,刺四分,余并刺三分,灸五壮。按∶新校正云∶“脑空在枕骨后枕
骨上,甲乙经作
玉枕骨下。”)耳前角上各一,(谓
颔厌二穴也。在
曲角上颞之
上廉,手足少阳足阳明三
脉之会,刺七分,留七呼,灸三壮,刺深令人耳无所闻。)
耳前角下各一,(谓
悬厘二穴也。在曲角上颞之
下廉,手足少阳
阳明四脉之交会,刺三分,留七呼,灸三壮。按∶新校正云∶“后手少阳中云角上,此云角下,
必有一误。”)
锐发下各一,(谓和二穴也。在耳前锐发
下横动脉,手足少阳二脉之会,刺三分,灸三壮。
按∶甲乙经云∶手足少阳手太阳三脉之会。)
客主人各一,(客主人,
穴名也,在耳前上廉起骨端,开口有空,
手足少阳足阳明三脉之会,刺三分,留七呼,灸三壮。按∶甲乙经及气穴禁刺二注并云手少阳足阳明之会,与
此异。)耳后
陷中各一,(谓
翳风二穴也。在
耳后陷者中,按之引
耳中,手足少阳二脉之会,刺三分,灸三壮。)
下关各一,(下关,穴名也,所在刺灸气穴同法。)耳下
牙车之后各一,(谓
颊车二穴也。刺灸分壮气穴同法。)
缺盆各一,(缺盆,穴名也,在肩
上横骨陷者中,
足阳明脉气所发,刺二分,留七呼,灸三壮,太深令人逆息。
按∶骨空注作手阳明。)掖下三寸,胁下至八间各一,掖下三寸,
同身寸也。掖下谓渊掖、
辄筋、
天池,
胁下至则
日月、
章门、
带脉、
五枢、
维道、居,九穴也。左右共一十八穴也。渊掖在掖下三寸,足少阳脉
气所发,
举臂得之,刺三分,禁不可灸。辄筋在掖下三寸,复前行一寸搓胁(按∶甲乙经搓作着,下同),足
少阳脉气所发,刺六分,灸三壮。天池在乳后二寸(按∶甲乙经作一寸),掖下三寸搓胁,直腋撅
肋间,
手心
主足少阳二脉之会,刺三分,灸三壮。日月,
胆募也,在第三肋端,横直
心蔽骨旁各二寸五分,上直两乳
(按∶甲乙经云日月在
期门下五分),
足太阴少阳二脉之会,刺七分,灸五壮。章门,
脾募也,在
季肋端,足
厥阴少阳二脉之会,侧卧,屈上足,伸
下足,举臂取之,刺八分,留六呼,灸三壮。带脉在
季肋下一寸八分,足少阳带脉二经之会,刺六分,灸五壮。
五枢在带脉下三寸,足少阳带脉二经之会,刺一寸,灸五壮。维道在章门下五寸三分,足少阳带脉二经之会,
刺灸分壮如章门法。居在章门下八寸三分,胳骨上陷者中,阳跷足少阳二脉之会,刺灸分壮如维道法。所以
谓之八间者,自掖下三寸至季肋凡八
肋骨。
髀枢中旁各一,(谓
环跳二穴也。刺灸分壮气穴同法。按∶新校
正云∶“气穴论云两
髀厌分中,王注为环跳穴,又甲乙经云环跳在髀枢中,今云髀枢中旁各一者,盖谓此穴在
髀枢中也,旁各一者,谓左右各一穴也,非谓环跳在髀枢中旁也。”)膝以下至足
小趾次趾各六俞。(谓
阳陵泉、
阳辅、
丘虚、临泣、
侠溪、
窍阴,六穴也。左右言之,则十二俞也。其所在刺灸分壮气穴同法。)足阳明脉气
所发者六十八穴∶
额颅发际旁各三,(谓
悬颅、
阳白、
头维,左右共六穴也。正面发际横行数之,悬颅在曲角
上颞之中,足阳明脉气所发,刺三分,留三呼,灸三壮。阳白在眉上一寸,直
瞳子,足阳明
阴维二脉之会,
刺三分,灸三壮。头维在
头角发际,挟
本神两旁各一寸五分,足少阳阳明二脉之交会,刺五分,禁不可灸。
按∶新校正云∶“甲乙经阳白足少阳阳维之会,今注云足阳明阴维之会。详此在足阳明脉气所发中,则足阳明
近是。然阳明经不到此,又不与阴维会。疑王注非,甲乙经为得矣。”)
面鼽骨空各一,(谓
四白穴也。在目
下一寸,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四分,不可灸。按∶甲乙经刺三分,灸七壮。)
大迎之骨空各一,(大迎,穴名也,
在曲颔前一寸三分,骨陷者中动脉,足阳明脉气所发,刺三分,留七呼,灸三壮。)
人迎各一,(人迎,穴名
也,在颈挟
结喉旁
大脉动应手,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四分,过深杀人,禁不可灸。)缺盆外骨空各一,谓天
二穴也。在肩缺盆中
伏骨之陬陷者中,手足少阳阳维三脉之会,刺八分,灸三壮。
膺中骨间各一,(谓
膺窗
等六穴也。膺窗在胸两旁,挟中行各相去四寸,
巨骨下四寸八分陷者中,足阳明脉气所发,仰而取之,刺四分,灸五壮。
此穴之上又有
气户、
库房、
屋翳,下又有
乳中、
乳根。气户在巨骨下,下直膺窗,去膺窗上四寸八分。库房在
气户下一寸六分。屋翳在气户下三寸二分。下即膺窗也,膺窗之下,即乳中也。乳中穴下一寸六分陷者中,则乳
根穴也。并足阳明脉气所发,仰而取之。乳中禁不可
灸刺,灸刺之不幸生
蚀疮,疮中有清汁脓血者可治,疮中
有肉若蚀疮者死。余五穴并刺四分,灸三壮。)挟
鸠尾之外,
当乳下三寸,挟
胃脘各五,(谓
不容、
承满、
梁门、
关门、
太一,五穴也,左右共十穴也,挟腹中行两旁相去四寸。不容在第四肋端,下至太一各上下相去一
寸,并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八分,灸五壮。按∶甲乙经不容刺五分,此注疑误。)挟齐广三寸各三,(广谓去齐
横广也。广三寸者,各如太一之
远近也。各三者,谓
滑肉门、
天枢、
外陵也。滑肉门在太一下一寸,天枢在滑
肉门下一寸,正当于齐,外陵在天枢下一寸,并足阳明脉气所发。天枢刺五分,留七呼。滑肉门、外陵各刺八
分,灸五壮。按∶甲乙经云天枢在齐旁各二寸,上曰滑肉门,下曰外陵,是三穴者,去脐各二寸也。今此经与
注云广三寸,是与
甲乙不同,疑此经本有误也。)下脐二寸,挟之各三,下脐二寸,则外陵下之一寸,
大巨穴
也。各三者,谓大巨、
水道、
归来也。大巨在外陵下一寸,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八分,灸五壮。水道在大巨下
三寸,足阳明脉气所发,刺二寸半,灸五壮。归来在水道下二寸,刺八分,灸五壮。
气街动脉各一,(气街,
穴名也,在归来下,鼠鼷上一
寸脉动应手,足阳明脉气所发,刺三分,留七呼,灸三壮。按∶新校正云∶“详
此注与甲乙经同。刺热注及热穴注云∶气街在腹齐
下横骨两端,鼠鼷上。
刺禁注云∶在腹下挟齐两旁,相去四
寸,鼠仆上。骨空注云∶在
毛际两旁,鼠鼷上。诸注不同。”以此注为正。)
伏兔上各一,(谓
髀关二穴也。
在
膝上伏兔后交分中,刺六分,灸三壮。)
三里以下至足中趾各八俞,分之所在
穴空。(谓三里、上廉、下廉、
解溪、
冲阳、
陷谷、
内庭、
厉兑、八穴也,左右言之,则十六俞也。上廉足阳明与大肠合,下廉足阳明与小肠
合也,其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所谓分之所在穴空者,足阳明脉自三里穴分而下行,
其直者循过跗入
中指出其端则厉兑也,其支者与直俱行至
足跗上入中指
次指间,故云分之所在穴空也。之,
往也,言分而各行,往指间穴空处也。)手太阳脉气所发者三十六穴∶目内各一,(谓
睛明二穴也。在目内
,手足太阳足阳明阳跷阳跷
五脉之会,刺一分,留六呼,灸三壮。)诸穴有云
数脉会发,而不于所会
经脉下言
之者,出从其正者也。目外各一,(谓瞳子二穴也。在目外去五分,手太阳手足少阳三脉之会,刺三分,
灸三壮。)
鼽骨下各一,(谓颧二穴也。鼽,也。,面颧也。在
面骨下陷者中,手太阳少阳二脉之会,
刺三分。按∶不言灸者,想所禁也。)
耳郭上各一,(谓
角孙二穴也。在耳上郭表之中间,上发际之下,开口
有空,手太阳手足少阳三脉之会,刺三分,灸三分。按∶甲乙经手太阳作手阳明。)耳中各一,(谓
听宫二穴也。
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巨骨穴各一,(巨骨,穴名也,在眉端上行
两叉骨间陷者中,手阳明跷脉二经之
会,刺一寸半,灸三壮。)曲掖
上骨穴各一,(谓俞二穴也。在
肩后大骨下胛上廉陷者中,手太阳阳维跷
脉三经之会,举臂取之,刺八分,灸三壮。按∶甲乙经作手足太阳。)
柱骨上陷者各一,(谓
肩井二穴也。在肩
上陷解中,缺盆上,大骨前,手足少阳阳维三脉之会,刺五分,灸三壮。)上
天窗四寸各一,(谓天窗、窍阴,
四穴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
肩解各一,(谓
秉风二穴也。在肩上小骨后,举臂有空,手太阳阳明
手足少阳四脉之会,举臂取之,刺五分,灸三壮。)肩解下三寸各一,(谓
天宗二穴也。在秉风后大骨下陷者
中,手太阳脉气所发,刺五分,留六呼,灸三壮。)肘以
下至手
小指本各六俞。(六俞所起于
指端,经言至小
指本,则以端为本,言上之本也,下文阳明少阳同也。六俞谓
小海、
阳谷、
腕骨、
后溪、
前谷、
少泽,六穴也,
左右言之,则十二俞也。其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按∶新校正云∶“后此手太阳阳明少阳三经,各言至手
某指本,王注以端为本者,非也。详手
三阳之
井穴,尽出手某指之端
爪甲下际,此言本者,是遂指爪甲之本也,
安得以端为本哉。”)手阳明脉气所发者二十二穴∶鼻空
外廉项上各二,(谓
迎香、
扶突,各二穴也。迎香在
鼻下孔旁,手足阳明二脉之会,刺三分。扶突在
曲颊下一寸,人迎后,手阳明脉气所发,仰而取之,刺四分,
灸三壮。)大迎骨空各一,(大迎,穴名也,在曲颔前一寸三分骨陷者中动脉,足阳明脉气所发,刺三分,留
七呼,灸三壮。按∶新校正云∶“详大迎已见前足阳明经中,今又见于此,王氏不注所以,当如颧穴两出之
义。”)
柱骨之会各一,(谓
天鼎二穴也。在颈缺盆上,盖扶突,
气舍后半寸,手阳明脉气所发,刺四分,灸三壮。
按∶甲乙经作一寸半。)骨之会各一,(谓肩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按∶新校正云∶“骨
气穴注中无,刺热注、水热穴注、骨空论注中有之。”)肘以下至手
大指次指本各六俞。(谓三里、
阳溪、合
谷、
三间、
二间、
商阳,六穴也,左右言之,则十二俞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按∶新校正云∶“气穴
论注有
曲池而无三里,曲池手阳明之合也,此误出三里而遗曲池也。”)手少阳脉气所发者三十二穴∶鼽骨下
各一,(谓颧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手少阳脉同法。此
穴中,手少阳太阳脉气俱会于中,等无优劣,故重
说于此。下有者同。)眉后各一,(谓
丝竹空二穴也。在眉后陷者中,手少阳脉气所发,刺三分,留六呼,不
可灸,灸之不幸使人目小及盲。)角上各一,(谓悬厘二穴也。与足少阳脉中同。按∶新校正云∶“足少阳脉
中言角下,此云角上,疑此误。”)
下完骨后各一,(谓天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项中足太阳
之前各一,(谓风池二穴也。在耳后陷者中,按之引于耳中,手足少阳二脉之会,刺四分,灸三壮。按∶新校正
云∶“甲乙经在颞
后发际,足少阳阳维之会,刺可入三分。”)挟扶突各一,(谓天窗二穴也。在曲颊下扶
突后动脉应手陷者中,手太阳脉气所发,刺六分,灸三壮。)
肩贞各一,(肩贞,穴名也,在肩曲胛下两
骨解间,
肩后陷者中,手太阳脉气所发,
刺八分,灸三壮。)肩贞下三寸分间各一,(谓肩、会、
消泺,各二穴也,其穴各在
肉分间也。肩在肩
端上斜,举臂取之,手少阳脉气所发,刺七分,灸三壮。会在臂
前廉去肩端三寸,手阳明少阳二
络气之会,
刺五分,灸五壮。消泺在肩
下臂外,开掖斜肘分下
行间,手少阳脉之会,刺五分,灸三壮。按∶泺音铄。,
音HT,平声,手臂也。)肘以下至手
小指次指本各六俞。(谓
天井、
支沟、
阳池,
中渚、
液门、
关冲,六穴也,
左右言之,则十二俞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督脉气所发者二十八穴∶(今少一穴。按∶新校正云∶
“
会阳二穴,为二十九穴,乃剩一穴,非少也,少当作剩。”)项
中央二,(谓风府、
喑门,二穴也。悉在项中,
余一穴今亡。风府在项上入发际一寸大筋内宛宛中,督脉阳维之会,刺四分,留三呼,不可灸,灸之令人喑。
喑门在项发际宛宛中,去风府一寸,督脉阳维二经之会,仰头取之,刺四分,禁灸,灸之令人喑。按∶新校正
云∶“王氏云风府喑门悉在项中,余一穴今亡者,非谓此二十八穴中亡其一穴也。王氏盖
见气穴论,
大椎上两
旁各一穴,亦在项之穴也,今亡,故云余一穴今亡也。”)发际后中八,(谓
神庭、
上星、囟会、前顶、百会、
后顶、强间、
脑户,八穴也,其正发际之中也。神庭在发际直鼻,督脉足阳明太阳三经之会,禁刺,刺之令人
巅疾,目失睛,若灸者可灸三壮。上星在颅上直鼻中央入发际一寸陷者中,容豆。囟会在上星后一寸陷者中。
前顶在囟会后寸五分骨间陷者中。百会在前顶后一寸五分,顶中央,旋毛中,陷容指,督脉足太阳之交会。后
顶在百会后一寸五分。强间在后顶后一寸五分。脑户在强间后一寸五分,督脉足太阳之会,不可灸。此八者,
并督脉气所发也。上星、百会、强间、脑户,各刺三分,上星留六呼,脑户留三呼,余并可刺四分,灸五壮。
按∶甲乙经云脑户不可灸,骨空论注亦云不可妄灸。)面中三,谓素、
水沟、
龈交,三穴也。素在
鼻柱
上端,督脉气所发,刺三分。水沟在鼻柱下
人中,直唇取之,督脉手阳明之会,刺二分,留六呼,灸三壮。
龈交在唇内齿上龈缝,督脉
任脉二经之会,可逆刺之,入三分,灸三壮。此三者,正居面左右之中也。
大椎以下至尻尾及旁十五穴,
脊椎之间有大椎、
陶道、
身柱、
神道、
灵台、
至阳、
筋缩、
中枢、
脊中、
悬枢、
命门、
阳关、
腰俞、
长强、会阳,十
五俞也。大椎在第一椎上陷者中,三阳督脉之会。陶道在项大椎节下间,
督脉足太阳之会,俯而取之。身柱在第三椎节下间,俯而取之。神道在第五椎节下间,俯而取之。灵台在第六
椎节下间,俯而取之。至阳在第七椎节下间,俯而取之。筋缩在第九椎节下间,俯而取之。中枢在第十椎节下
间,俯而取之。脊中在第十一椎节下间,俯而取之,禁不可灸,令人偻。悬枢在第十三椎节下间,伏而取之。
命门在第十四椎节下间,伏而取之。阳关在第十六椎节下间,坐而取之。腰俞在第二十一椎节下间。长强在
脊端,督脉
别络少阴二脉所结。会阳穴在阴
尾骨两旁。凡此十五者,并督脉气所发。腰俞、长强各刺二分
(按∶甲乙经云刺二寸,疑太深矣,不若注二分为妥),留七呼,悬枢刺三分,会阳刺八分,余并刺五分,
陶道、神道各留五呼,陶道、身柱、神道、筋缩
并灸五壮,大椎灸九壮,余并三壮。按∶甲乙经无灵台、中枢、
阳关三穴。至下凡二十一节,
脊椎法也。(通项骨三节,即二十四节。)任脉之气所发者二十八穴∶(今少一穴。)
喉中央二,(谓
廉泉、
天突,二穴也。廉泉在颔下结喉上
舌本下,阴维任脉之会,刺三分,留三呼,灸三壮。
天突在颈结喉下四寸中央宛宛中,阴维任脉之会,低针取之,刺一寸,留七呼,灸三壮。)膺中骨陷中各一,
(谓
旋玑、
华盖、
紫宫、
玉堂、
膻中、
中庭,六穴也。旋玑在天突下一寸。华盖在旋玑下一寸。紫宫、玉堂、
膻中、中庭,各相去一寸六分陷者中,并任脉气所发,仰而取之,刺三分,灸五壮。)鸠尾下三寸,胃脘五寸,
胃脘以下至
横骨六寸半一,(按∶新校正云∶“详一字疑误。”)
腹脉法也。鸠尾,心前穴名也,正当心蔽
骨之端,言其骨垂下如鸠鸟尾形,故以为名也。鸠尾下有鸠尾、
巨阙、
上脘、
中脘、
建里、
下脘、
水分、
脐中、
阴交、脖、
丹田、
关元、
中极、
曲骨,十四俞也。鸠尾在
臆前蔽骨下五分,
任脉之别,不可灸刺,人无蔽骨
者,从
岐骨际下行一寸(按∶新校正云∶甲乙经云一寸半为鸠尾处也)。下次巨阙、上脘、中脘、建里、
下脘、水分,递相去一寸。上脘则足阳明手太阳之会,中脘则手太阳少阳足阳明三脉所生也。脐中禁不可刺。
阴交在脐下一寸,任冲少阴之会。脖在齐下一寸五分(按∶即
气海也,旧刻亦止一寸,与阴交同,误矣,今
厘正之)。丹田,
三焦募也,在脐下二寸。关元,
小肠募也,在脐下三寸,足
三阴任脉之会也。中极在关元下一
寸,足三阴之会也。曲骨在横骨上中极下一寸,任脉
足厥阴之会。凡此十四者,并任脉气所发。建里、丹田刺
六分,留七呼,上脘、阴交刺八分,下脘、水分刺一寸,中脘、脖刺一寸二分,曲骨刺一寸半,留七呼,余
并刺一寸二分。若灸者,关元、中脘灸七壮,齐中、中极、曲骨各三壮,余并五壮。自鸠尾下至阴间,并任脉
主之,腹脉法也。
下阴别一,(谓
会阴一穴也。自曲骨下至阴,阴之下,两阴之间,则此穴也,是任脉别络
挟督脉者、冲脉之会,故曰下阴别一也,刺二寸,留七呼,灸三壮。)
目下各一,(谓
承泣二穴也,在目下七
分,上直瞳子,阳跷任脉足阳明三经之会,刺三分,禁灸。)
下唇一,(谓
承浆穴也。在颐前下唇之下,任脉
足阳明之会,开口取之,刺二分,留五呼,灸三壮。)龈交一,(龈交,穴名也,所在刺灸分壮与督脉同法。
按∶龈音银,
齿根。)冲脉气所发者二十二穴∶挟鸠尾外各半寸,至脐寸一,(谓
幽门、通谷、
阴都、
石关、
商曲、肾俞,六穴,左右则十二俞也。幽门挟巨阙两旁相去半寸陷者中,下五穴各相去一寸,并冲脉足少阴二
经之会,各可刺入一寸,灸五壮。按,甲乙经云,幽门、通谷,刺入五分。)挟脐下旁各五分,至横骨寸一,
腹脉法也。(谓
中注、
髓府、
胞门、
阴关、
下极,五穴,左右则十穴也。中注在
肓俞下五分,上直幽门。下四
穴各相去一寸,并冲脉足少阴二经之会,各可刺一寸,灸五壮。)足少阴
舌下,厥阴毛中
急脉各一。(足少阴
舌下二穴,在人迎前陷中动脉,前是日月本,左右二也,
足少阴脉气所发,刺四分。急脉在阴髦中阴上两旁,
相去二寸半,按之隐指坚然,甚按则痛引上下也,其左者,
中寒则上引
少腹,下引阴丸,善为痛,为少腹急,
中寒,此两脉皆厥阴之
大络通行其中,故曰
厥阴急脉,即睾之系也,可灸而不可刺,病疝
少腹痛即可灸。按∶新校正云∶“详舌下毛中之穴,甲乙经无。”)
手少阴各一。(谓手少阴穴也。在腕后半寸,手少阴也,刺三分,灸三壮,左右二也。)阴阳跷各一。(阴跷
一谓
交信穴也。交信在足
内踝上二寸,少阴前
太阴后筋骨间,阴跷之,刺四分,留五呼,灸三壮。阳跷一谓
附阳也,附阳在足
外踝上三寸,太阳前少阳后筋骨间,谨取之,阳跷之,刺六分,留七呼,灸三壮,左右四
也。)手足诸
鱼际脉气所发者,凡
三百六十五穴也。(经之所存者多,凡一十九穴,此所谓气府也。然
散穴俞
诸经脉部分皆有之,故经或不言,而甲乙经、经脉
流注多少不同者以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