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卷] 脏腑为病
五脏六腑病形百出。然各有自
为之病形。以为证据。如
心为噫。非心止有噫之一证。谓无论何证。但见
噫气。则知
属于心矣。余仿此。
心为噫。
噫者
胸中结气。哽之使出俗说是打格顿非也。打格顿与噫。音义不符。打格顿是气厄于胸而出于口。故名曰呃。二
者均病在胸前。属心之部位。故皆属
心经。柿形象心而蒂苦涩。治呃降
心气也。
胸满噫气。乃是肺胃痰火。仲景旋覆麦
冬治之。而必用
赭石破
心血镇心气也。久病闻呃为胃绝。则以其
火不生土。心气逆也。
心病不止
一噫。然见噫气。便知
属心。用药乃知方向。
肺为咳。
内经言五脏六腑。皆有咳证。而无不聚于胃关于肺。盖
肺主气管。
气管中非
痰饮。即
风寒火燥。令其
气逆故咳。有
从
皮毛口鼻入气管者。有从肠胃膈膜入气管者。当分头治之。按咳二证。道路不同。鼻主吸气。字从鼻。是
吸入之
气管不利。此管详
膀胱肺肾条。咳字从欠。欠者
口气下垂也。口主出气是呼出之气管不利。此管在胸。膈故每咳必胸前。
痒滞。详
三焦条。
肝为语。
谵语属
阳明燥热。
郑声属心神虚恍。而此云肝为语。盖
燥热乃木火克土。神恍乃肝魂不清。因而心神扰惑。故皆宜
泻木火安魂也。
脾为吞。
脾主化谷
生津。凡口中
津液少者。时常作吞。引之状反吞为吐又是水谷不下之故。皆属
脾病。可以互勘。
肾为欠为嚏。
欠者阴。引阳入。故
呵欠。至而欲寐嚏者。阳引阴出故喷嚏出而人醒。二者皆根于
气海。故
肾病则见此二证。
胃为气逆。为哕为恐。
阳明主纳。其气以下
行为顺。气逆则反其令也。
冲脉丽于阳明冲逆亦属阳明胃。哕者。吐秽恶之气也。
吞酸嗳腐之
类。皆反其纳物之令也。恐者肾所主。
肾水动而胃土不能制之。故恐亦属胃。
大小肠为泄。
泄多是脾胃
中焦之证。然总出于肠中。故皆属于大小肠之病。
小肠属火以化谷。火虚则谷不化而
飧泄。
大肠属金以
燥粪
燥气不足则粪溏泻。小肠火甚则又胶结为痢。大肠燥粪则又
秘结不便。此又为泄之
变态矣。
下焦溢为
水肿。
三焦乃
决渎之官前已详注。此但云下焦者。因
上焦连心肺。中焦连脾胃。多兼心肺脾胃之证。尚非三焦专责。惟下
焦当膀胱上口为水入膀胱之路此处不利则水溢于上。达于外而发水肿。下焦属肾属肝治宜疏泄肝肾。又肺居高能御下。
主
通调水道。非开利。
肺气不能治下焦也。
膀胱不利为癃。不约为
遗溺。
膀胱下为溺管。溺管淋涩不通为癃肺主
水道。由肺气闭。则宜清利。
肝脉绕茎。由
肝血滞。则宜
滑利。据西医之说。
以为溺管发炎肿塞或
砂淋内塞究之。皆肺肝两端所致也。又溺管之后为
精窍。精窍有败精死血。亦能挤塞溺管。法当利
肾。夫肺以
阴气下达膀胱。通调水道而主制节。使
小便有度。不得违碍肝肾以
阳气达于
膀胱蒸发
水气使其上腾。不得直
泻。若阳气不能蒸。发则水无
约束。发为遗溺。治宜温胞室。盖膀胱如釜。胞如灶温。胞室者。釜底添薪也。参看十二
官条自见。
胆气郁为怒。
胆者木生之大也。西医论胆专言汁不知有汁即有气。故内经均以
气立论。木气条畅。
火气宣达。则清和朗润。其人
和平。若
木郁生火。
火郁暴发则为震怒凡病之易怒者皆责于胆气也。
脏腑之证。不一而足。举此为验。任其证形百变均莫得而遁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