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卷] 诸病所属
属者所统属也。知其所属。则纲领既得。而其条目可例求矣。
诸风掉眩皆属于肝。
肝为风脏。凡风病皆属于肝。诸风。谓
中风伤风惊风疠风之类。所该之证多矣。掉谓转动。凡猝倒痉痫抽掣摇战之
类皆是。
肝主筋此皆筋之为病也。眩是
昏晕。凡昏花妄见。头目旋转。皆是
肝开窍于目。故有此病也。西医谓
目眩惑昏
花。痉痫抽掣。皆
脑髓筋为病谓
目系通脑故昏眩。脑气用力太过。则肉缩伸抽掣。究问脑气何故病。此则西医茫然。岂
知
肝脉通于脑。
开窍于目而土筋。凡西医所谓脑气。皆肝脉所司。而脉筋所以致病。则又
肝风为政也。故凡
掉眩皆属于。
风而诸风为病。总属之肝。
诸寒收引皆属于肾。
肾司
寒气。故凡
寒证。皆属之肾。肾又主骨。
肾阳四达。则骨体舒展举动轻便。若肢骨
拘急而收曲。或缓而引长。
皆骨不为用也。须知拘
收引。与抽掣缩短者不同。一是寒症一是风症当辨。
诸
气郁。皆属于肺。
五脏六腑之气。无不总统于肺。以肺为气之总管也。故凡治气。皆当治肺。肺立
皮毛。是气之乖于皮毛者。
也说文谓形恶。如
紫癜斑瘤。
黑痣鼻之类西医言
毛孔下有油核。其管直通
皮肤。若面生黑刺。即管塞。之故此即
内经
之说也。郁是气遏于内。不得舒发也。见病。如
气逆痰滞。血结便闭之类。是气之乖于腹内者。郁与畅反
肺气不畅
故郁。宜散降之。
诸湿肿满皆属于脾。
肿在皮肤
四肢。满在腹内胀塞。皆
湿气壅滞。水不下行。停走于膈膜中也。然湿证尚不止此。故曰诸湿或头
目晕沉。
或疟
暑泄痢。或周身痹痛。或
痰饮癖。皆属
脾土。不制水所致盖脾生油膜之。上膜是
三焦主
水道油是脾之物油不沾水。
此脾所以利水也。若脾之油失其令则湿气乃。得藏匿。故治湿责之于脾。
诸痛疮痒。皆属于心。
此言诸疮。或
血分凝结阻滞其。气气与血争则痛。或
血虚生热。兼动
风气。风火相扇。则痒。皆属
心经血分为病。
治宜和血。又凡病不
干血分皆不发痛。故痞臌肿等。均不痛凡是
腹痛肢体痛。盖无不关于血分故皆属心。
诸热瞀皆属于火。
诸热谓
发热恶热瘟暑等症。瞀谓眼
目昏花。黑暗见鬼等症。谓筋不得伸。抽掣等证。皆属于火者。盖诸热是
火伤
气分。火克
肺金也。瞀是心神扰惑。视物昏乱。火属心。
心脏火。扰其神故瞀。是肝筋为火所灼。无血养筋。故缩扯。
与缓不收有异。当辨之。
诸厥固泄。皆属于下。
厥谓
四肢逆冷。固谓腹中瘕积。如
寒疝之类。泻谓
下利不止。皆属于下。谓属于
下焦肾经也。肾阳不能四达。则厥。
肾阳不能上升则泻肾阳不能
化气则固结。故皆属于下。宜温之也。
诸痿喘呕。皆属于上。
痿有两证。一是
肺痿。肺叶焦。举不能通调
津液。则为
虚劳咳嗽。一是足痿。胫枯不能行走。则为足痿。然未有足
痿而不发于肺者。盖肺主行津液。由
阳明而下润
宗筋。足乃能行。肺之津液。不行则宗筋失养故足痿。虽见于下。而亦
属之
上焦也。喘属肺之呼不利。呕属胃之饮食。气逆肺胃。均属上焦。上焦属阳。多病
火逆宜清之也。
诸禁鼓栗。
如丧神守。皆属于火。
禁谓口齿禁切。
噤口痢。
痉病口禁之类。鼓栗。谓鼓
战栗。
如疟疾手足摇战之类。如丧神守。谓
谵语百合病。
恍惚
不安之类盖热极反寒之象。火扰心神之征。皆宜治其火也。
诸痉项强。皆属于湿。
寒湿则
筋脉凝热湿则筋脉胀。故皆能发痉与
项强之证。
诸逆冲上。皆属于火。
诸逆谓吐咳呛呕等。凡是
冲脉气逆头目
咽喉胸中受病。均系心肝之火。挟冲脉上行也。宜抑之。
诸胀腹大。皆属于热。
诸胀谓腹内胀满。腹大谓
单腹胀。此证是肝不疏泄。脾不运化。肝不疏泄。则
小便不利。水停为胀。脾不运化。则
单腹胀。皆属于热者。属于
肝木乘脾也。然此与
上节火字有别。火属
血分热属
气分热则气分之水多壅。故主胀大。
诸躁狂越。皆属于火。
躁谓
烦躁。狂谓
癫狂。越谓升高。垣。凡此皆三焦与
胃火太甚。而血气勃发也。
诸暴强直。皆属于风。
强直僵仆倒地。暴者猝然发作。风性迅速。故能暴发。凡风均属之肝。肝属筋胀。风中筋脉。不能引动。则强直矣。
风者阳动而阴应之也。故风俱
阴阳两性中风之阴。则为寒风中风之阳。则为热风无论
寒热。均有强直之证。宜细辨之。
诸病有声按之如鼓。皆属于热。
此与
肠鸣不同。肠鸣则转气切痛下泄。属水渍入肠。发为
洞泻是寒非热也。此有声。乃在人皮里膜内。连网油膜之
中。凡人身连网油膜。均是三焦。乃
相火之府。
行水之道路也
水火相激。往往发声。但其声绵绵。与雷鸣切痛者有异按
之亦能作声。又拒手。如按鼓皮。以其在
皮膜间。故按之如鼓。是三焦之火。与水为仇也。故曰皆属于热。盖三焦为行
气之府。气多则能鼓吹其膜中之管使之有声如西洋
象皮人搦之则出声是矣。
诸病
跗肿疼酸惊骇。皆属于火。
跗足背。凡足肿皆发于
厥阴阳明两经。阳明之脉行足背。厥阴之脉。起足
大指丛毛内联踝。肝木生热。壅遏
胃经之
湿。则循经下注而发足肿。极酸疼也。酸字颇有实义。西医云。凡香港脚必胃中先酿酸水。继而尿中有蛋白形。尿味亦酸
乃发
脚肿痛但西医未言所以致酸。与因酸致肿之故。惟内经理可互证。经云肝木在味为酸盖木能生火木能克土土不化水
火又蒸之。则变酸味是酸者湿与热合之味也。羹汤夏月。过夜则酸湿遇热也。冬月则否有湿而无热也。知酸所以致疼肿
而香港脚可治矣。又凡乍惊乍骇。皆是
肝经。
木郁火发。魂不藏之故。是以皆属于火。
诸转反戾。水液混浊。皆属于热。
转者。左右扭掉也。反者
角弓反张也。戾如犬出户下。其身曲戾。即
阳明痉病头。曲至膝也。水液混浊。
小便不清
也。转在侧属
少阳经。反在后属
太阳经戾在前属阳明经。水道在膈膜中。属
三焦经皆属于热。是水液混浊。固属三焦之
热。而诸转反戾。亦当同属三焦矣。三焦。网膜西人谓之连网。由内达外。包裹
赤肉两头生筋以贯赤肉筋连于骨节。故
利曲伸。观此则知转
反戾是筋所牵引。实则网膜伸缩使然。故内经与水液同论。以见皆属三焦网膜中之热也。西医乃谓
抽掣痉等。发于脑筋。不免求深反浅。故西人无治之之术也。
诸病水液。澄澈清泠。皆属于寒。
下为小便上为
涎唾。其道路总在三焦膜膈之中。无论何证。但据水液。有澄澈清泠之状。即是三焦大虚之候。故曰
皆属于寒。
诸呕吐酸。
暴注下迫。皆属于热。
呕谓
干呕。是火逆也。吐有寒证。
吐酸则无寒证。
暴注下。迫
里急后重。逼塞不得畅。俗名痢证。皆属于热者。属
于肝经之热也。
肝火上逆则
呕吐酸。肝火下注则痢。
下迫因肝欲疏泄。肺欲收敛。金木不和故欲泻不得。且痢多发于秋。
金克木也。
病机百出。未能尽录但举其凡。以例其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