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卷] 审治处方
寒者热之。
热者寒之。
微者逆之。
甚者从之。
坚者削之。
客者除之。
劳者温之。
结者散之。
留者攻之。
燥者濡之。
急者缓之。
散者收之。损者益之。
逸者行之。
惊者平之。
诸法以寒治热。以热治寒攻散补平。皆易知之。惟微者逆之甚者从之。此理极其微妙。盖微者如小贼。可以扑灭。
甚者如巨盗。巢穴深固。非诱之不为功。西医如治
热证。则以冰压胸。此热者寒之之正法也。然热之微者。可以立除。
如热之甚者。反逼激其热。
使内伏入心而死。香港疫症。如此治死者多矣。皆不知甚者从之也。比如被
火伤甚重。则忌
用冷水浇。恐
火毒伏心而死也。然则
逆从之法。可不讲耶。
逆者
正治。从者
反治。
热因寒用。寒因热用。
塞因塞用。
通因通用。其始则同其终则异可使破积。可使溃坚可
使气
和可使必已。
逆者以寒治热。以热治寒。故为正治。从者
热病从热。寒病从寒。故为反治又言反治之理。热药因寒而得其用。寒
药因热而得其用。即所谓反佐之治也。塞因塞用。如满逆不下从而吐越之。通因通用。如
泻痢不止。从而润降之。其始
则与。病从同。所以诱之其终则与病各异所以敌之。也变幻莫测。故可破坚积。以期其必愈。
病在下。取之上。病在上。取之下。病在中。旁取之。
此又言
治病不可逐末。当求其源委所在如
小便大便不利。病在下也。然多是心肺传移之病。故当取之。上头目耳喉
间。病在上也。然多是肝肾之邪上犯。故当取之下。病在中。属脾胃。然多是
少阳厥阴之
邪所犯。故宜旁取之。
治法之详。当求各书。然能洞明
内经大义。则各书治法。其理已具。西医言治多
执着。故鲜神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