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本输第二(法地)
黄帝问于
岐伯曰。凡刺之道。
必通。
十二经脉之所终始。
络脉之所别处。
五输之所留。
六腑之所与合。
四时之所出
入。
五脏之所溜处。阔数之度。浅深之状。高下所至。愿闻其解。岐伯曰。请言其次也。肺出于
少商。少商者。手
大指
端内侧也。为井木。溜于
鱼际。鱼际者。
手鱼也。为荥。注于
太渊。太渊。鱼后一寸。陷者中也。为行于
经渠。经渠。
寸口中也。
动而不居。为经。入于
尺泽。尺泽。
肘中之
动脉也。为合。
手太阴经也。心出于
中冲。中冲者。手
中指之端
也。为井木。溜于
劳宫。劳宫。
掌中中指
本节之内间也。为荥。注于
大陵。大陵。
掌后两骨之间。方下者也。为。行
于
间使。间使之道。两筋之间。三寸之中也。
有过则至。无过则止。为经。入于
曲泽。曲泽。肘
内廉下。陷者中也。屈
而得之。为合。
手少阴也。肝出于
大敦。大敦者。足
大趾之端。及
三毛之中也。(是其穴有两处也皆可刺之
经脉云起于大
指
丛毛之中盖以三毛者为主矣)为井木。溜于
行间。行间。足大趾间也。为荥。注于
太冲。太冲。行间上二寸。陷者中
也。为。行于
中封。中封。
内踝之前一寸半。陷者之中。
使逆则宛使和则通。摇足而得之。为经。(使者气之流通于经
脉者也
素问曰主不明则
十二官危
使道闭塞而不通宛已见前篇)入于
曲泉。曲泉
辅骨之下。
大筋之上也。屈膝而得之。为
合。
足厥阴也。脾出于
隐白。隐白者。足大趾之端内侧也。为井木。溜于
大都。大都。本节之
后下。陷者中也。为荥。
注于
太白。太白。宛骨之下也。为。行于
商丘。商丘。内踝之下。陷者中也。为经。入于
阴之陵泉。阴之陵泉。辅骨
之下。陷者中也。伸而得之。为合。
足太阴也。肾出于
涌泉。涌泉者。
足心也。为井木。溜于
然谷。然谷。
然骨之下者
也。为荥。注于
太溪。太溪。内踝之后。
跟骨之上。陷者中也。为。行于
复溜。复溜。上内踝二寸。动而不休。为经。
入于
阴谷。阴谷。辅骨之后。大筋之下。小筋之上者。
按之应手。屈膝而得之。为合。
足少阴经也。
膀胱出于
至阴。至
阴者。足
小趾之端也。为
井金。溜于
通谷。通谷。本节之前。外侧也。为荥。注于
束骨。束骨。本节之后。陷者中也。
为。过于
京骨。京骨。足外侧
大骨之下。为原。行于
昆仑。昆仑。在
外踝之后。跟骨之上。为经。入于
委中。委中。
中央。为合。委而取之。
足太阳也。胆出于
窍阴。窍阴者。足
小趾次趾之端也。为井金。溜于
侠溪。侠溪。足小趾次
趾之间也。为荥。注于
临泣。临泣。上行一寸半。(自侠溪直上行一寸半也)陷者中也。为。过于
丘墟。丘墟。外踝之
前下。陷者中也。为原。行于
阳辅。阳辅。外踝之上。辅骨之前。及
绝骨之端也。为经。入于
阳之陵泉。阳之陵泉。在
膝外。陷者中也。为合。伸而得之。
足少阳也。胃出于
厉兑。厉兑者。足大趾次趾之端也。为井金。溜于
内庭。内庭。
次趾外间也。为荥。注于
陷谷。陷谷。者上中趾内间(中趾内间即次趾外间在两趾之中本节之后且上云次趾外间下云上
行二寸正当以内庭起数不当牵及中趾反使人无所审其处也)上行二寸。陷者中也。为。过于
冲阳。冲阳。
足跗上五寸。
陷者中也。为原。摇足而得之。行于
解溪。解溪。上冲阳一寸半。陷者中也。为经。入于
下陵。下陵。
膝下三寸。骨
外。
三里也。为合。复
下三里三寸为
巨虚上廉。复下
上廉三寸为
巨虚下廉。也
大肠属上。
小肠属下。
足阳明胃脉也。大
肠小肠皆属于胃。是足阳明也。
三焦者上合
手少阳。出于
关冲。关冲者。手
小指次指之端也。为井金。溜于
液门。液门。
小指次指之间也。为荥。注于
中渚。中渚。本节之后。
陷中者也。为。过于
阳池。阳池。在腕上。陷者中也。为原。
行于
支沟。支沟。
上腕三寸。两骨之间。陷者中也。为经。入于
天井。天井。在肘外大骨之上。陷者中也。为合。屈肘
乃得之。三焦下。在于足太阳之前。
少阳之后。(
太阳原作大指考
邪气脏腑病形篇曰
三焦病者候在足太阳之外
大络在足
太阳少阳之间取
委阳于大指何涉)出于
中外廉名曰委阳。是太阳络也。手少阳经也。三焦者足少阳。
太阴之所将太阳
之别也。(
太阴之阴原注一本作阳今寻本篇
前后文义非阴误阳乃太误少也
少阴肾也三焦之气发于肾而通于胆故曰将将者
气化之相通
相使也以
脏腑之气言也其
经气别行于足太阳故曰别别者经气之所分所注也)上踝五寸。别入贯肠。出于委
阳。并太阳之正入络膀胱约
下焦。(谓三焦下非有专脉乃足少阳少阴之合气以行于太阳之
别络上踝贯出委阳遂并太阳
之
正经入络膀胱约下焦也)实则
闭癃。虚则
遗溺。遗溺则补之。闭癃则泻之。
手太阳小肠者上合于太阳。出于
少泽。少
泽。
小指之端也。为井金。溜于
前谷。前谷。在手
外廉。本节前。陷者中也。为荥。注于
后溪。后溪。在手外侧。本节
之后也。为。过于
腕骨。腕骨。在手外侧。腕骨之前。为原。行于
阳谷。阳谷。在
锐骨之下。陷者中也。为经。入于
小海。小海。在肘内大骨之外。去端半寸。陷者中也。伸臂而得之。为合。手太阳经也。大肠上合
手阳明。出于
商阳。
商阳。
大指次指之端也。为井金。溜于本节之前
二间。为荥。注于本节之后
三间。为。过于
合谷。合谷。在大指
歧骨
之间。为原。行于
阳溪。阳溪。在两筋间。陷者中也。为经。入于
曲池。在
肘外辅骨陷者中也。屈臂而得之。为合。手
阳明也。是谓五脏六腑之。五五二十五。六六三十六也。六腑皆出足之
三阳上合于手者也。(总释前文上合之义即
巨虚上廉
下廉及三焦下之事也。以上叙十二经之终始而五脏所溜即在其中是就各经直叙之)
缺盆之中。
任脉也。名曰
天突。一次任脉侧之动脉。足阳明也。名曰
人迎。二次脉。手阳明也。名曰
扶突。三次脉。手太阳也。名曰
天窗。四次
脉。足少阳也。名曰
天容。五次脉。手少阳也。名曰
天牖。六次脉。足太阳也。名曰
天柱。
七次脉。
颈中央之脉。
督脉
也。名曰
风府。
腋内动脉。手太阴也。名曰
天府。
腋下三寸。
手心主也。名曰
天池。刺
上关者不能欠刺
下关者欠不能
刺
犊鼻者屈不能伸刺
两关者伸不能屈。(以上叙络脉别处阔数之度是合各经而横排之)足阳明挟喉之动脉也。其在膺
中。手阳明。次在其外。不至
曲颊一寸。(谓
膺中稍外上直于面在下至曲颊一寸之前也下文均如此说)手太阳。当曲颊。
足少阳。在耳下。曲颊之后。手少阳。出耳后。上加
完骨之上。足太阳。挟项大筋之中。
发际。阴尺动脉。在
五里。五
之禁也。(以上叙五输所留)
肺合大肠。大肠者传道之府。
心合小肠。小肠者受盛之府。
肝合胆。胆者中精之府。脾合
胃。胃者
五谷之府。
肾合膀胱。膀胱者
津液之府也。少阳属肾。肾上连肺故将两脏。(少阳二字前人皆以三焦为解经固明
言三焦属膀胱矣但揆此处上下文义似当作太阳并无深义盖果指三焦则少阳之上必有脱字两脏之下必有一腑也明于文理者
试详思之将义见前节)三焦者
中渎之府也。
水道出焉。属膀胱是孤之府也。(谓属膀胱而同合于肾无专合之脏故曰孤也)
是六腑之所与合者。(以上作六腑之合以下作四时出入深浅之义)春取络脉诸荥
大经分肉之间
甚者深取之。
间者浅取之。
夏取诸
孙络肌肉皮肤之上。
秋取诸合。余如春法。冬取诸井诸之分。欲深而留之。此
四时之序。气之所处。病之所
舍。藏之所宜也。
转筋者立而取之可令遂已
痿厥者张而刺之可令立快也。
内经此等文本直是天造地设。其广大博浓直是天无不覆地无不载。非三代上不能作。非三代上之圣人不能作读者须
细玩其板处繁复处接换处。再总观其大处雄处。略无变化却无处不变化。如汪洋
大海鱼龙百怪隐见出没于其中而人莫能
测也。又如青天无云平沙
万里一望无际不见邱壑而人处其中自觉气清神旺浩然而
百骸俱畅。此篇叙十二经气穴之所在。
以明脏腑之气相灌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