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经水第十二
黄帝问于
岐伯曰。
经脉十二者。外合于
十二经水。而内属于
五脏六腑。夫十二经水者。其有
大小深浅广狭
远近。各
不同。五脏六腑之高下小大。
受谷之多少。亦不等。相应奈何。夫
经水者。受水而行之。五脏者。合神气
魂魄而藏之。
六腑者。受谷而行之。
受气而扬之。经脉者。受血而营之。合而以治奈何。刺之深浅。灸之壮数。可得闻乎。岐伯答曰。
善哉问也。天至高不可度。地至广不可量。此之谓也。且夫人生于天地之间。
六合之内。此天之高。地之广也。非人力
之所度量而至也。若夫八尺之士。皮肉在此。外可度量切循而得之。其死可
解剖而视之。其脏之坚脆。腑之大小。谷之
多少。脉之长短。血之
清浊。气之多少。十二经之多血
少气。与其
少血多气。与其皆多血气。与其皆少血气。皆有大数。
其治以
针艾。各调其
经气。固其常有合乎。黄帝曰。余闻之。快于耳。不解于心。愿卒闻之。岐伯答曰。此人之所以参
天地而应
阴阳也。不可不察。
足太阳外合于
清水。内属于
膀胱。而通
水道焉。
足少阳外合于渭水。内属于胆。
足阳明外
合于海水。内属于胃。
足太阴外合于湖水。内属于脾。
足少阴外合于汝水。内属于肾。
足厥阴外合于渑水。内属于肝。
手太阳外合于淮水。内属于
小肠。而水道出焉。
手少阳外合于漯水。内属于
三焦。
手阳明外合于江水。内属于
大肠。手
太阴外合于河水。内属于肺。
手少阴外合于济水。内属于心。
手心主外合于漳水。内属于
心包。凡此五脏六腑十二经水
者。外有源泉而内有所禀。此皆
内外相贯。如环无端。
人经亦然。故天为阳。地为阴。腰以上为天。腰以下为地。故海
以北者为阴。湖以北者为
阴中之阴。漳以南者为阳。河以北至漳者为
阳中之阴。漯以南至江者为
阳中之太阳。此一隅之
阴阳也。所以人与天地相参也。黄帝曰。夫经水之应经脉也。其远近浅深。水血之多少各不同。合而以刺之。奈何。岐
伯答曰。足阳明
五脏六腑之海也。其脉大血多气盛热壮刺此者不深。弗散不留不泻也。足阳明刺深六分。留十呼。足太
阳深五分。留七呼。足少阳深四分。留五呼。足太阴深三分。留四呼。足少阴深二分。留三呼。足厥阴深一分。留二呼。
手之阴阳。其受气之道近。其气之来疾。其刺深者。皆无过二分。其留皆无过一呼。其少长大小肥瘦以心撩之。(言浅深
多少虽有定数又当揣人之少长肥瘦而意为增损之也)命曰法天之常。灸之亦然。灸而过此者。得
恶火则骨枯脉涩。刺而
过此者则
脱气。黄帝曰。夫经脉之小大。血之多少。肤之浓薄。肉之坚脆。及之大小。可为量度乎。岐伯答曰。其可
为量度者。取其中度也。不甚
脱肉而血气不衰也。若夫所度之人瘦。而
形肉脱者。恶可以度量刺乎。审切循扪按视其
寒温盛衰而调之是谓
因适而为之真也。(此即所谓以心撩之也)
比经脉于经水。无甚深义。不过拟议远近。浅深多少之象数耳。后幅论
刺法之浅深。及
取穴之量度。词极圆活笔亦
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