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玉版第六十
黄帝曰。余以
小针为细物也。夫子乃言上合之于天。下合之于地。中合之于人。余以为过针之意矣。愿闻其故。岐
伯曰。何物大于天乎。夫大于针者。惟五兵者焉。五兵者死之备也。非生之具。且夫人者。天地之镇也。其不可不参乎。
夫治民者。亦唯针焉。夫针之与五兵。其孰小乎。黄帝曰。病之生时。有
喜怒不测。
饮食不节。
阴气不足。
阳气有余。
营气不行。乃发为痈疽。
阴阳不通。两热相搏。乃化为脓。小针能取之乎。
岐伯曰。圣人能不使化者。为知邪不可留也。
(言圣人能不使化脓者为知邪不可留而早治之也待脓已成岂小针之治乎)故两军相当。旗帜相望。白刃陈于中野者。此
非一日之谋也。能使其民。令行禁止。士卒无白刃之难者。非一日之教也。须臾之得也。夫至使身被痈疽之病。脓血之
聚者。不亦离道远乎。夫痈疽之生。脓血之成也。不从天下。不从地出。积微之所生也。故圣人自治于未有形也。愚者
遭其已成也。黄帝曰。其已形。不予遭。脓已成。不予见。
为之奈何。岐伯曰。脓已成。十死一生。故圣人弗使已成。
而明为良方。着之竹帛。使
能者踵而传之后世。无有终时者。为其不予遭也。黄帝曰。其已有脓血而后遭乎。不导之以
小针治乎。岐伯曰。以小治小者其功小。以大治大者多害。故其已成脓血者。其唯
砭石铍锋之所取也。黄帝曰。多害者。
其不可全乎。岐伯曰。其在
逆顺焉。黄帝曰。愿闻逆顺。岐伯曰。以为伤者。其
白眼青。
黑睛小。是
一逆也。内药而呕
者。是二逆也。
腹痛渴甚。是三逆也。肩项中不便。是
四逆也。
音嘶色脱。是
五逆也。除此五者为顺矣。黄帝曰。诸病
皆有逆顺。可得闻乎。岐伯曰。
腹胀。
身热。脉大。是一逆也。腹鸣而满。
四肢清泄。其脉大。是二逆也。衄而不止。
脉大。是三逆也。咳且
溲血。
脱形。其脉小劲。是四逆也。咳脱形。身热。脉小以疾。是五逆也。如是者。不过十五日
而死矣。其腹大胀。
四末清。脱形。泄甚。是一逆也。腹胀。
便血。其脉大。时绝。是二逆也。咳。溲血。
形肉脱。脉
搏。是三逆也。
呕血。
胸满引背。脉小而疾。是四逆也。咳呕。腹胀且
飧泄。其
脉绝。是五逆也。如是者。不及一时而
死矣。工不察此者而刺之。是谓
逆治。黄帝曰。夫子之言针甚骏。以配天地。上数天文。下度
地纪。内别
五脏。外次六
腑。
经脉二十八会。尽有
周纪。能杀生人。不能起死者。(二句承上启下在有意无意之间不能起死即暗指前诸逆也)夫子
能反之乎。岐伯曰。能杀生人。不能起死者也。黄帝曰。余闻之。则为
不仁。然愿闻其道。弗行于人。岐伯曰。是明道
也。其必然也。如刀剑之可以杀人。如饮酒之使人醉也。虽勿诊犹可知矣。黄帝曰。愿卒闻之。岐伯曰。人之所
受气者
谷也。谷之所注者胃也。胃者水
谷气血之海也。海之所行云气者天下也。胃之所出
气血者。
经隧也。经隧者五脏
六腑之
大络也。
迎而夺之而已矣。黄帝曰。上下有数乎。岐伯曰。迎之
五里。中道而止五至而已。五往而脏之气尽矣。故五五
二十五而竭其输矣。此所谓夺其
天气者也。非能绝其命而倾其寿者也。(句义与上下不续非字疑当作是字)黄帝曰。愿卒
闻之。岐伯曰。门而刺之者。死于家中。入门而刺之者。死于堂上。黄帝曰。善乎方。明哉道。请着之
玉版。以为重
宝。传之后世。以为
刺禁。令民勿敢犯也。
帝先疑小针之无大功也。而岐伯极称之下。乃接叙痈疽之重者。诸病之逆者。皆非小针所能治。以诘小针之果。无
大功也。末乃推论
针害以结之通篇一气。贯注
前后。尤笔致纡徐婉转关生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