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经正义》
书名:难经正义朝代:清作者:叶霖时间:公元1644-1911年

[卷一] 八难

    八难曰∶寸口脉平而死者,何谓也?然诸十二经脉者,皆系于生气之原。所谓生气之原者, 谓十二经之根本也,谓肾间动气也。此五脏六腑之本,十二经脉之根,呼吸之门,三焦之原,一 名守邪之神。故气者人之根本也,根绝则茎叶枯矣。寸口脉平而死者,生气独绝于内也。 寸口脉平而死者,非谓谷气变见于寸口,以决死生。乃言脉之体,肾间动气,为生气之原。即《素 问·阴阳离合论》曰∶太冲之地,名曰少阴者是也。太冲者,肾脉冲脉合而盛大,故曰太冲。 夫肾间则冲脉所出之地,外当乎关元之分。而三焦气化之原、十二经之气,皆系于此, 故曰根本也。挟任脉上至咽喉,以通呼吸,故曰呼吸之门。上系手三阴三阳为支,下系足三阴 三阳为根,故越人引树以设喻也。是气也,为十二经之原、三焦之府,主宣行营卫者也。又为 精神所舍、元气之所系也。一名守邪之神者,以命门之神固守,邪气不得妄入,入则死。若肾 气先绝于内,其人不病,病即危矣。 按∶肾间动气,为十二经生气之原,统辖营卫者也。盖人身气血之升降,必由呼吸以循环吸入天之阳,呼出地之阴。心主君火、吸入之气,乃天阳也,亦属火。其气由鼻入肺历心,引 心火心系督脉入肾,又从肾系以达下焦胞室,挟膀胱至下口,其吸入天之阳气,合心火蒸 动膀胱之水,化而为气,循冲任而上,过膈入肺,而还出于口鼻。上出之气,在口舌脏腑之中 则为津液,由诸气街外出于皮毛,以薰肤润肌则为汗,此火入水中化气之理,即乾坤相交三索 之义,故曰人与天地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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