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五十三难
五十三难曰∶经言
七传者死,
间脏者生,何谓也?
然∶七传者,传其
所胜也。间脏者,传其子
也。何以言之?
假令心病传肺、肺传肝、肝传脾、脾传肾、肾传心,一脏不再伤,故言七传者死也。
七传者,根据序传其所胜所克之脏也。如心病传肺,是
火克金也。肺又传肝,是
金克木也。肝
又传脾,是
木克土也。脾又传肾,是
土克水也。肾复传心,是
水克火也。心又欲传肺,是七传
矣。一脏不能再受邪伤,则死矣。
吕广以(七)当作(次)字之误,与下间字方相合,其说亦
通。盖心病六传,由肾至心,
心脏不能复传至肺也。其一脏不再伤者,是指心之不任再伤于第
七传而死也。此即《
素问·
标本病传论》诸病以次相传者,皆有死期,不可刺之义。
间脏者,传其所生也。假令心病传脾、脾传肺、肺传肾、肾传肝、肝传心,是
子母相传,竟
而复始,如环之无端,故曰生也。
间脏者,间一脏传其所生也。如心欲传肺,而脾者肺之母,心之子,中间间此一脏,
不传所
克也。假令心病传脾,是间肺所胜之脏,为
火生土也。
脾病传肺,是间肾所胜之脏,为
土生金
也。
肺病传肾,是间肝所胜之脏,为
金生水也。
肾病传肝,是间心所胜之脏,为
水生木也。肝
病传心,是间脾所胜之脏,为
木生火也。心病又复传脾,则病自已,此子母相传而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