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经正义》
书名:难经正义朝代:清作者:叶霖时间:公元1644-1911年

[卷六] 七十八难

    七十八难曰∶针有补泻,何谓也? 然∶补泻之法,非必呼吸出内针也。知为针者,信其左; 不知为针者,信其右。当刺之时,必先以左手厌按所针荥输之处,弹而努之,爪而下之,其气之 来,如动脉之状,顺针而刺之。得气,因推而内 之,是谓补;动而伸之,是谓泻。不得气,乃与男外女内;不得气,是谓十死不治也。 针法之补泻,候呼内针,候吸出针者,补也;候吸内针,候呼出针者,泻也。《素问·离合真 邪论》曰∶吸则内针,无令气忤,静以久留。无令邪布,吸则转针,以得气为故,候呼引针,呼尽 乃去,大气皆出,故命曰泻。呼尽内针,静以久留,以气至为故,如待所贵,不知日暮,其气以至, 适而自护,候吸引针,气不得出,各在其处,推阖其门,令神气存,大气留止,故命曰补。此《内经》 呼吸出内,补泻候气之常法也。越人以针法不仅乎此,善于用针者,凡下针之时,先定其穴,便以 左手厌按所针之处,以指弹击而努揉之,以爪掐引而下之,以致其气。其气之来,如动脉之状,顺针 而刺之,针得气,推其针而内入之,是谓补。摇动其针而引伸之,是谓泻。若候气久而不至,于男 子则候之于卫外,女子则候之于营内。若再求之不得,则营卫之气已脱,针必无功,是属不治之证也。 按∶滑氏曰∶弹而努之,鼓勇之也,努,读若怒。爪而下之,掐之稍重,皆欲致其气之至也。 气至指下,如动脉之状,乃乘其至而刺之。顺,犹循也,乘也,停针待气,气至针动,是得气也。 因推针而内之,是谓补。动针而伸之,是谓泻。此越人心法,非呼吸出内者也,是固然矣,若停针 候气,久而不至,乃与男子则浅其针而候之卫气之分,女子则深其针而候之营气之分,如此而又不 得气,是谓其病终不可治也。篇中前后二“气”字不同,不可不辨。前言气之来如动脉状,未刺之 前,左手所候之气也。后言得气不得气,针下所候之气也,此是两节。周仲立 乃云∶凡候气左手宜略重之,候之不得,乃与男则少轻其手于卫气之分候之,女则重其手于营 气之分候之,如此则既无前后之分,又昧停针待气之道,尚何所据为补泻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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