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四时气篇第十九
诸本无篇字。
为定
甲乙。定、作实。下同。
春取经
马云。经、当作络。义见
素问水热穴论。张云。春取经。即
本输篇。
大经分肉之间也。
夏取
盛经孙络 马云。水热穴论云。夏取盛经
分腠。又曰。绝肤而病去者。邪居浅也。盖言
夏气在表。
故病在表。止于
皮肤。绝而不深入以刺之。正以邪之所居。为甚浅也。又曰。所谓盛经者。
阳经也。则止取手
足
六阳经之
经穴耳。
取之合
马云。水热穴论曰。取合以虚
阳邪。则知是六阳经之
合穴也。
冬取
井荥 马云。水热穴论云。取井以泻阴逆。则
阴经当刺
井穴。如
手太阴肺经少商为井之类。取荥
以实
阳气。则阳经当刺
荥穴。如
手阳明大肠经二间为荥之类。
温疟 素疟论云。先伤于风。而后伤于寒。故先热而后寒也。亦以时作。故曰温疟。
五十九刺 详后
热病篇。刺、诸本作。唯张作刺。
风
肤胀 马云。、即水。以水为疾。故加以疾之首。
风水、见素奇病论。水热穴论。评
热论。
本经
论疾诊尺篇。肤胀者。即本经
水胀论之所谓肤胀也。简案、外台引
肘后方云。疗卒
大腹病
诸方。此
病本由水
来。应水字而
经方皆水为病。故施疾状。此乃与马说符矣。吴音水。病貌。集韵贰类切。音税。肿病并非。
五十七
详见素水热穴论。
三阴之上
甲乙。之、作交。马云。补三阴之上者。补
三阴交。乃足三阴血气之所交。宜补之。因有
二穴。故用
二补字。及有一皆字。张志同。
热行
马云。候针下热行。乃
止针。张云。阳气至而热行。热行则泄止矣。
转筋于阳
(止)
卒刺之
马云。卒、猝同。凡手足之
外廉。皆属阳经。若转筋于阳。则治其阳经。凡手
足之
内廉。皆属阴经。若转筋于阴。则治其阴经。皆当猝然刺之。张云。卒、病也。故不必拘于时日。但随其
病而卒刺之。志云。卒、猝同。淬刺者。
烧针劫刺。以取
筋痹。简案、楼氏纲目亦作淬、盖本于
经筋篇。亦当
备一说。
徒
张云。徒、但也。有水无风。故曰徒水。简案、马云。徒、但也。上文言风水者。有风有水也。
此曰徒水。则有风无水也。若无水。则下文何得云尽乃止。必是字之误。志云。徒、众也。土为中央之灌溉
于四旁。土
气虚。则四方之众水。反乘侮其土而为
水病也。此解尤为牵强。
环谷 马云。按各经无环谷穴。止
足少阳胆经有
环跳穴。今曰下三寸。意者
风市穴乎。理亦甚的。张
同。志云。环谷者。取手足之分肉。以泻其水也。
溪谷有
三百六十五穴。会肉之大会为谷。大会者。手足股肱
之
大肉也。简案、据志注。则三寸二字。竟不稳妥。
马云。、直也。已刺而直其针以纳之。张云。筒、箭室也。已刺而筒之。而内之。入而复之。
以尽其。谓用针如箭之归筒。出入频复。开通其道。以尽其水也。志云。、筒也。以如筒之针而内之。入
而复出。简案、筒之义。诸注未明。
九针论。
圆针筒。其身如是。、筒同。又楼氏纲目载
本节文云。筒针、
针中有
空窍。如筒出水也。今据志以筒释之。盖此似言以筒纳
针孔内。使水自筒中泄出者。世有用此术得效者。
然不可妄施。张云。针要曰。凡
水气。
惟得针
水沟。若针余穴。水尽即死。是又不可不知也。
必坚来缓则烦俯来急则安静
马云。必欲尽去其水。水力尽时。其肉必坚。且水来缓。则内必烦
闷。来急。则内必安静。张云。在肤中。其候必坚。志云。
水肿于
肌肉。则浮而软。水尽则肉必坚矣。余与
马同。简案、徒以下。其义未详。甲乙文有异同。然亦未明晰。录左备考。甲乙云。徒水先取环谷下三寸。
以
排针刺之而藏之。引而内之。入而复出。以尽其水。必坚束之。束缓则烦闷。束急则安静。
饮闭药
马云。必饮通闭之药。以利其水。防其再肿。志云。谓水乃尽。当饮充实
脾土之药。勿使水
之复乘也。简案、马为是。
方饮无食
(止)
百三十五日
张云。药食不宜相混。混则难于取效。水肿既消。当忌伤脾发湿等物。
至一百三十五日之外。方保其不复矣。
着痹不去
张云。痹论云。
湿气胜者为着痹。谓其重着难动。故云不去。若
寒湿相搏。久而不已。当
猝取
足阳明之
三里穴。
温补胃气。则寒湿散而痹可愈也。沈亮宸曰。溪谷、属骨。此承上文
肌腠未尽之水。流
于
关节则为着痹。故取
阳明之三里。从腑以泻脏也。
骨为干
马云。此句与上下文不相蒙。意者乃
经脉篇之说简欤。沈亮宸云。此承上文而言。骨之为病。
在骨之髓节也。干者、如木干之坚劲。是故温疟之邪。藏于
骨髓。
湿痹之气。流于关节。其骨如干。而不受邪
之所伤。简案、今仍马注。
肠中不便
张云。
小肠不便者。不能化物。
大肠不便者。不能传道。大肠小肠。皆属于胃。故当取
足阳明之三里穴。
邪气盛则泻之。
正气虚则补之。
疠风者
(止)
无食他食
甲乙。素、作索。
锐针针三字作吮一字。
恶气之气作血。马云。疠、癞同。此
言刺厉风之法也。按、素问风论云。疠者有营卫热腑。其气不清。故使
鼻柱坏而色败。皮肤疡溃。
风寒客于脉
而不去。名曰疠风。
骨空论、长刺节论。皆谓之
大风也。张云。食得其法。谓之方食。无食他食。忌动风发毒
等物也。
介按、疠风即
癞病。又名
麻风。属于慢性
传染病。故凡
传染之后。要过数年。方才显露。其病状则遍体麻
木
不仁。甚至
四肢周身。逐渐毁灭。先由手指。继而足趾。终至鼻柱。均现毁坏。面上状若
顽癣。搔破则流稠
水。其未破之处。皮肤片片脱落。奇痒难当。此病可分二种。如面部臀部四肢等处。俱发红色
结节。继即溃穿。
后且
知觉麻痹。
毛窍脱落。容貌奇丑者。斑纹癞也。如初则
神经过敏。发神经痛。后则知觉渐次脱失。
营养障
害。神经肥浓。面部麻痹者。神经癞也。
腹中常鸣
气上冲胸 (止)
三里
甲乙。常、作雷。上、作常。志云。此邪在大肠而为病也。大肠为传
导之官。病则其
气反逆。是以腹中常鸣。气上冲胸。张云。
九针十二原篇曰。
肓之原出于脖。即
任脉之下。
气海也。
巨虚、
上廉、三里。皆足阳明经穴。按、本输篇曰。大肠属上廉。此以邪在大肠。故当刺巨虚、上廉。
若下文之邪在小肠者。则当取巨虚、
下廉也。
小肠
控睾 (止)
以调之
甲乙。熏肝下有肺字。简案、据下文刺
太阴。甲乙似是。沈亮宸云。控睾引腰
脊。上冲心者。小肠之
疝气也。张云。控、引也。睾、阴丸也。小肠连于
小腹。若其邪盛。则厥逆自下上冲心
肺。熏于肝胃。引于
腰脊。下及肓脐
睾系之间也。取肓原以散之。散
脐腹之结也。刺太
阴以予之。补
肺经之虚也。取
厥阴以下之。
泻肝经之实也。取巨虚、下廉以去之。求小肠之所属也。按其所过
之经。谓察其邪之所在以调之也。
长
太息 志云。
胆气欲升。故长太息以伸之。
张云。
心虚貌。简案、马释为静。误。
呕苦 甲乙、千金、苦下有汁字。
则刺
少阳血络 马云。则、当作侧。胆之
经络。在肋之后旁。故曰侧。张云。又刺
足少阳血络以平
其木。千金无则字。
闭胆逆
马云。闭者止也。孟子云。陈善闭邪。朱注云。闭、止也。
在
上脘则刺
(止)
去之
马云。则、侧同。
胃脘。上
下脘之总名。如在上脘。
卧针刺之。当抑而下之。
即本经
上膈篇之所谓气为上膈。故治之者如此。如在下脘。则刺下脘。当散而去之。即上膈篇之所谓虫为
下膈。
故治之者如此。张云。刺抑而下之。谓刺上脘以泻其至高之食气。散而去之。谓
温下脘以散其停积之寒滞也。
邪在
三焦约
(止)
取三里
志云。此邪在
膀胱而为病也。三焦
下俞。出于
委阳。并
太阳之正。入络
膀胱约
下焦。实则
闭癃。虚则
遗溺。小腹肿痛。不得
小便。邪在三焦约也。故当取
足太阳之
大络。(即取大络
之委阳大络经脉也)
小络。孙络也。足太阳厥阴之络。交络于跗之间。视其结而血者去之。盖
肝主疏泄。结
在厥阴之络。亦不得小便矣。如小腹肿。上及胃脘。取
足三里。
圣济总录云。
黄帝三部针灸经。言
少腹肿痛。
不得小便。邪在三焦。病名曰三焦约。营卫不调。
风邪入客。则
决渎之官。约而不通。所以不得
大小便也。刺
法取
足少阴太阳之经。辅以
汤剂。则三焦疏导。
清浊判矣。方载
枳壳丸
等六首。(方中多用
大黄牵牛
郁李之类)简案、本节三焦。即指膀胱。上文列
六腑之病。而不及膀胱。知是三
焦为膀胱明矣。千金云。三焦名
中清之腑。别号
玉海。
水道出。属膀胱是也。(详见素问识灵兰秘典注)盖约
即
脾约之约。而乔世宁校本千金。以约字属下句。亦似有理。张云。
太阳大络。
飞阳穴也。考甲乙。委阳、三
焦下辅俞也。在足太阳之前。少阳之后云云。此
足太阳之别络也。则志注为是。
睹其色察其目以知其
散复 诸本无目字。但张本有焉。马云。以、为也。论语云。视其所以。
志云。察其以者。察其所以然之病。简案、张补目字。据九针十二原
小针解。今从之。
一其形
马云。曰一者。肥瘦各相等否。志云。静守其神形。与、俱也。
病将下
张云。下、退也。
诸经实者病三日已
张云。凡
邪气未解者。最忌脉弱无力。如
平人气象论曰。病在中。脉虚。玉
机真藏论曰。病在外。脉不实坚者。皆难治。
邪客篇曰。虚而细者久以持。皆不实之谓也。若病在诸经。而脉
实有力者。邪将外达也。故可三日而已矣。
气口候
阴人迎候阳也
张云。气口在
手太阴。
肺脉也。气口独为
五脏主。故以候阴。
人迎在头。阳
明
胃脉也。胃为六腑之大源。故以候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