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枢识》
书名:灵枢识朝代:日本人,丹波元珍作者:时间:

[卷四] 肠胃篇第三十一

    诸本无篇字。简案、内言肠胃长短大小。纡曲屈伸之度。故名篇。疑与后绝谷篇为一篇。后人分为二篇也。
    长九分口广二寸半
    张云。长、深也。广、阔也。
    会厌
    张云。会厌在咽喉之上。乃所以分水谷。司呼吸。而不容其相混者也。忧恚无言云。会厌者。 音声之户也。
    咽门重十两
    张云。咽门、即食喉也。其名曰咽。至长一尺六寸。乃并胃脘而言。四十二难杨注。 咽、也。言司以咽物也。又谓之嗌。言气之流通厄要之处也。咽、为胃之系也。本义十两作十二两。简案、 一尺六寸下。难经喉咙重十二两。广二寸。长一尺二寸九节。十六字。恐本经脱之也。杨注。喉咙空虚也。 言其中空虚。可以通气息焉。即肺之系也。呼吸之道路。
    胃纡曲屈伸之
    张云。纡曲、曲折也。大、言周遭之数。经、言直过之数。余准此。平人绝谷篇 曰。其中之谷常留二斗。水一斗五升而满。
    小肠
    (止)
    长三丈三尺
    难经、甲乙。作二尺。马云。小肠上口。胃之下口。小肠后附于脊。从左环回周 叠。积其所注之物。以入于回肠者。外附于脐上。回运计环十六曲。大四寸。径口八分分之小半。即半分也。 其长三丈三尺。张云。其下口注于回肠者。外附近于脐上一寸。当水分穴处是也。 八分分之小半。言八分之外。尚有如一分之少半也。余仿此。志云。小半者。七分半也。简案、史项羽纪。汉 有天下大半。韦昭注云。凡数三分者二为太半。一为小半。四十二难杨注亦云。三分有二为太半。有一为小半。 由此推之。分之少半者三厘三毫有奇。寸小半者。三分三厘三毫不尽。寸之太半者。六分六厘六毫不尽也。则 张注似是。
    回肠当脐
    (止)
    长二丈一尺
    张云。回肠、大肠也。叶积、如叶之积。亦叠积之义。大肠上口。即小 肠下口。当脐左旋而下积广肠也。四十二难杨注云。大肠即回肠也。以其回曲。因以名之。简案、志云。径一 寸。寸之少半者。径一寸五分也。恐非。
    广肠傅脊
    (止)
    长二尺八寸
    马云。广肠者。直肠也。广肠附脊以受回肠之物。左环叶在脊之上下盘。 辟大八寸。径二寸寸之太半。则是二寸七分也。张云。广肠、大肠下节也。亦名直肠。直肠居后。绕脊而下。 故曰傅脊。傅、布也。叶脊上下言。叠于脊之上下而至尾也。辟、同。以其最广。故云辟大八寸。志云。 广肠、肛门内之直肠。径二寸寸之太半者。径二寸七分半也。简案、傅脊。马释附脊。乃傅字之讹。张注难通。
    肠胃所入至所出
    张本。所、作初。张云。此总结上文自口而入。自便而出之全数。三十二曲。合小 肠大肠而言也。四十二难杨注云。据甲乙经言。肠胃凡长六丈四寸四分。所以与此不同。难经云。肠胃凡长五 丈八尺四寸者。甲乙经从口至回肠而数之。故长。此经从胃至肠而数之。故短。亦所以互相发明。非有谬也。 丁曰。前肠胃径围大小不同。其言胃大一尺五寸。径五寸者。即是围径一也。小肠径八分。大二寸四分则是也。 今言二寸半。即分之少半。回肠径一寸 半。即大四寸五分。今言大四寸。即少五分也。广肠径一寸半。即大七寸五分。今言八寸。即有剩五分也。其 升斗寸尺者。先立其尺。然后造其升斗秤两。皆以同身寸之为法。以尺造斗。斗面阔一尺。底阔七寸。高四寸。 俱浓三分。可容十升。凡以寸为指节者。方一寸为两。十六两为斤。此制同身寸尺升斗之度。为人之肠胃斤重 长短之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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