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枢识》
书名:灵枢识朝代:日本人,丹波元珍作者:时间:

[卷四] 顺气一日分为四时篇第四十四

    
    夫百病
    (止)
    得脏而有名
    马云。夫百病必始于外感内伤。 故燥湿寒暑风雨者。外感也。阴阳喜怒饮食居处者。内伤也。邪气相合于脏而病形成。得其分脏而病名别。张 云。气合而有形。脉证可据也。得脏而有名。表里可察也。
    旦慧昼安夕加夜甚
    春秋繁露云。病者至夜而病愈甚。出同类相动篇。
    春生夏长
    (止)
    故甚也
    张云。春之生。阳气升也。夏之长。阳气盛也。秋之收。阳气降也。冬之藏。 阳气伏也。是气之常。皆以阳气为言也。天地之交。四时之序。惟阴阳升降而尽之矣。自子之后。太阳从左而 升。升则为阳。自午之后。太阳从右而降。降则为阴。大而一岁。小而一日。无不皆然。故一日亦分四时也。 朝时太阳在寅卯。自下而上。在人应之。阳气正升。故病气衰而旦慧。日中太阳在巳午。自东而中。在人应之。 阳气正盛。故能胜邪而昼安。夕时太阳在申酉。由中而昃。在人应之。阳气始衰。故邪气渐盛。而暮加重。夜 半太阳在戌亥。自上而降。在人应之。阳气伏藏。邪气正盛。故夜则甚。盖邪气之轻重。由于正气盛衰。正 气者阳气也。升则从阳。从阳则生。降则从阴。从阴则死。天人之气。一而已矣。
    其时有反者何也
    (止)
    逆者为粗
    独主甚病。诸本作独主其病。此本误。当改。马云。帝疑病有旦昼。 或加或甚。而夕夜或慧或安者。故伯言此乃脏气独主其病。而不应一日分为四时之气也。如脾病不能胜旦之木。 肺病不能胜昼之火。肝病不能胜夕之金。心病不能胜夜之水。故为加为甚也。若人之脏气。能胜时之气。如肺 气能胜旦之木。肾气能胜昼之火。心气能胜夕之金。脾气能胜夜之水。故至昼慧旦安也。治之者。能顺其时。 如脾病不能胜旦之木。则补脾泻肝。肺病不能胜昼之火。则补肺而泻心。肝病不能胜夕之金。则 补肝而泻肺。心病不能胜夜之水。则补心而泻肾。斯病可与期也。彼粗工者。则逆之而已。恶足以知此。
    五脏五变
    (止)
    以应五时
    志云。五脏有五变者。有五时五行五音五色变异。五变有五输者。一 脏之中。有春刺荥。夏刺输。长夏刺经。秋刺合。冬刺井之五输。故五五有二十五输。以应五时也。
    肝为牡脏
    张云。肝属木。为阴中之少阳。故曰牡脏。
    心为牡脏
    张云。心属火。为阳中之太阳。故曰牡脏。
    脾为牝脏
    张云。脾属土。为阴中之至阴。故曰牝脏。
    肺为牝脏
    张云。肺属金。为阳中之少阴。故曰牝脏。
    肾为牝脏
    张云。肾属水。为阴中之太阴。故曰牝脏。按、五脏配合五行。而惟肝心为牡脏。脾肺肾 皆为牝脏。盖木火为阳。土金水皆为阴也。
    黄帝曰以主五输奈何
    马云。缺、岐伯曰。张志同。
    脏主冬
    (止)
    秋刺合
    张云。五脏主藏。其气应冬。井之气深。亦应于冬。故凡病之在脏者。当取各经 之井穴也。五色蕃华。其气应春。荥穴气微。亦应乎春。故凡病见于色者。当取各经之荥也。五时长养。其气 应夏。输穴气盛。亦应于夏。故凡病之时作时止者。当取各经之输也。五音繁盛。气应长夏。经穴正盛。亦应 长夏。故凡病在声音者。当取各经之经也。五味成熟。以养五脏。其气应秋。合穴气敛。亦应于秋。故凡经满 而血者病在胃。及因饮食内伤者。当取各种之合也。按、本篇五时之刺。以应五输者。冬刺井。春刺荥。夏刺 输。长夏刺经。秋刺合者。以井应冬。荥应春。输应夏。经应长夏。合应秋也。如本输四时气水热穴等论所载。 皆同。不可易者。考之六十五难曰。井者东方春。合者北方冬也。七十四难曰。经言春刺井。夏刺荥。季夏刺 俞。秋刺经。冬 刺合。皆与本经不合。必难经之误也。当以本经为正。不可不辨。
    以经合之
    张云。上文止言五脏五输。以应五时。而不及六腑之原者。盖原合于经。不复应时。如长 夏之刺经。则原在其中。应其数矣。是即六腑之六输也。按、本输篇所载。六腑之原。在九针十二原篇。即谓 之。故六十六难曰。以为原也。后世针灸诸书宗之。皆言阳经之即为原。故治即所以治原。阴经之 并于原。故治原即所以治输。今此节云。以经合之。以应其数。然则经原三穴相邻。经亦可以代原矣。
    经满而血者病在胃
    甲乙注。经、作络。胃、作胸。志云。肺与阳明主秋金之令。饮入于胃。上输于 肺。食气于胃。淫精于脉。脉气流经。经气归于肺。肺朝百脉。输精于皮毛毛脉合精行气于肺。而通于四 脏。是入胃之饮食。由肺气通调输布。而生此荣卫血脉。故经满而血者。病在胃。饮食不节者。肺气不能转输 而得病也。按、灵素经中。凡论五脏必兼论胃腑。以胃为五脏之生原也。肺与阳明。并主秋令。此章以腑合脏。 而脏合于四时。五行味主秋。则秋令所主之脏腑。皆隐于中矣。简案、以阳明配秋。盖出于运气。疑非经旨。 此节马张不释。姑仍志注。
    是谓五病
    诸本病、作变。此根据张本。误。当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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