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枢识》
书名:灵枢识朝代:日本人,丹波元珍作者:时间:

[卷五] 天年篇第五十四

    诸本无篇字。马云。内以百岁为论。故名篇。
    以母为基。以父为
    马云。方其始生。赖母以为之基。坤道成物也。赖父母为之。阳气以为 捍卫也。张云。基、址也。、材具也。人之生也。合父母之精而有其身。父得干之阳。母得坤之阴。阳一而 施。阴两而承。故以母为基。以父为。譬之稼穑者。必得其地。乃施以种。种优地优。肖由乎父。种停地劣。 变成乎母。地种皆得。而阴阳失序者。虽育无成也。故三者相合而象。变斯无穷矣。夫地者 基也。种者也。阴阳精气者神也。知乎此。则知人生之所以然矣。简案、、说文阑槛也。王逸云。纵曰栏。 横曰。今阶除木勾栏是也。马解为捍卫。盖本于此。张以为材具。未见所由。
    失神者死得神者生也
    马云。素问移精变气论云。得神者昌。失神者亡。简案、庄子云。人之生 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
    五脏坚固
    (止)
    故能长久
    张云。坚固者不易损。和调者不易乱。解利者可无留滞。致密者可免中 伤。营卫之行。不失其常者。经脉和也。吸呼微徐。气以度行者。三焦治也。六腑化谷。津液布扬。则脏腑和 平。精神充畅。故能长久而多寿也。
    使道
    (止)
    百岁乃得终
    马志本隧、作队。马云。队、隧同。使道者水沟也。(俗云人中)其队 道以长面之地部为基。耳为蔽为墙。乃高以方。营卫之气。皆已通调。而面之三里。即三部也。(俗云三停) 皆已耸起。其骨高。其肉满。所以百岁乃得终也。张云。礼记百岁谓之期颐。使道。指七窍而言。谓五脏所使 之道路。如肺气通于鼻。肝气通于目。脾气通于口。心气通于舌肾气通于耳。是即五官之道路也。玩、深邃 貌。基墙指面部而言。骨骼为基。蕃蔽为墙。见五色篇。凡营卫部里。及骨高肉满若此者。即致寿之道。志云。 使道者。血脉之道路。本输篇之所谓间使之道。盖心包络之主血脉也。队、行列也。长者环转之无端也。此言 血气充足。循序而流通也。土基高以方者。肌肉浓而充于四体也。脉道流长。肌肉高浓。则营卫通调矣。三部 者。形身之上中下。三里者。手足阳明之脉。皆起发而平等也。骨高者。少阴之气足也。肉满者。阳明之气盛 也。如此者寿之征也。简案、本篇三家 异义。然熟考经文。马注为允当。
    好走
    好趋。马云。趋者较走更疾矣。步者较趋更缓矣。张云。天地之气。阳主乎升。升则向生。 阴主乎降。降则向死。故幼年之气在下者。亦自下而升也。志云。此言人之生长。从阴而生。自下而上。故曰 其气在下。好走、好趋、好步者。春夏生动之气也。方盛衰论曰。老从上。少从下。简案、说文。走、趋也。 又趋、走也。释名曰。疾趋曰走。又疾行曰趋。此乃走疾而趋徐。马注误。
    好步
    张云。盛满则不轻捷。故好步矣。
    四十岁
    (止)
    好坐
    甲乙。颓、作刷。马云。坐者较步似倦矣。张云。天地消长之道。物极必变。 盛极必衰。日中则昃。月盈则亏。人当四十。阴气已半。故发颇斑白。而平盛不摇。好坐者。衰之渐也。
    五十岁
    (止)
    目始不明
    志云。人之衰老。从上而下。自阳而阴。故肝始衰而心。心而脾。脾而 肺。肺而肾。好坐好卧者。秋冬收藏之气也。
    六十岁
    (止)
    独居而终矣
    甲乙。苦、作善。(马志亦作善)皮肤枯、作皮肤始枯。故四肢不举。 魄离、作魂魄离散。四藏、作脏乃萎枯。终矣、作终尽矣。马云。至五十岁以后。则肝生心。心生脾。脾生肺。 肺生肾者。每十岁而日衰。故五十岁肝胆衰。六十岁心气衰。七十岁脾气衰。八十岁肺气衰。九十岁肾气衰。 百岁五脏俱衰。善忧悲者。以心主于忧也。好卧者。卫气不精也。魄离散。以肺藏魄者。失其故处也。言善误。 肺主言也。肾气焦者。水竭则焦也。张云。魄离者。形体衰败也。肾气焦者。真阴亏竭也。此与上古天真论。 女尽七七。男尽八八。互相发明。彼以七八言者。言阴阳之限数。此以十言者。言人生之全数。然则人之气数。 固有定期。 而长短不齐者。有出于禀受。有因于人为。故惟智者。不以人欲害其天真。以自然之道。养自然之寿。而善终 其天年。此圣智之所同也。
    使道不长空外以张喘息暴疾
    马云。水沟不长。较之使道队以长者异也。其鼻孔向外而张。鼻为肺 窍。肺气泄矣。(师傅篇云鼻孔在外膀胱漏泄)又肺主气。今肺气不足。故喘息而为暴疾也。张云。喘息者气 促。暴疾者易伤。皆非延寿之征也。简案、喘息暴疾。谓喘息之气。卒暴疾速也。
    其肉不石
    张云。石、坚也。
    数中风
    (止)
    相引
    张云。数中风寒。表易犯也。血气虚。中不足也。脉不通。经络多滞也。故致真邪 易于相攻。然正本拒邪。正气不足。邪反随之而入。故曰相引。
    故中寿而尽也
    张云。凡此形体血气。既已异于上寿。则其中寿而尽。固有所由。此先天之禀受然也。 夫人生器局。既禀于有生之初。则其一定之数。似不可以人力强者。第禀得其全。而养能合道。必将更寿。禀 失其全。而养复违和。能无更夭。故知之者。下可以希中。中可以希上。不知者。上仅得其次。次仅得其下矣。 所谓天定则能胜人。人定亦能胜天也。夫禀受者先天也。修养者后天也。先天责在父母。后天责在吾心。

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