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五禁篇第六十一
诸本无篇字。马云。内有
五禁、
五夺、
五过、
五逆、
九宜等法。然以五禁为首。故名篇。
五过
张云。补之过度。资其
邪气。泻之过度。竭其
正气。是五过也。
介按、疏五过论曰。不知病情。治之一过也。不知补泻。治之二过也。工不知诊。治之三过也。病不能
医。治之四过也。医不能明。治之五过也。
甲乙日自乘
(止)
是谓五禁
马云。
天干之应人身。头为甲乙。肩喉为
丙丁。
戊己为手足。四
肢合辰戌丑未之四季。
庚辛应股膝。
壬癸应足胫。故凡天干自乘之日。皆无刺之。发
振埃。俱
刺法名目。见
本经刺节
真邪篇。张云。日自乘者。言其日之所直也。简案、据刺节真邪篇。发之刺。治耳目之病。即
头面
之病。振埃之刺。治
咳喘胸满。
肩息上气等之病。即肩喉兼全之病。
去爪之刺。刺
关节脉络
四肢之病。
即泻
脾土之水。
是五夺也
张云。此五夺者。皆
元气之大虚者也。若再泻之。必置于殆。不惟针刺。用药亦然。
热病脉静 (止)
是谓五逆也
甲乙无
下血三字。张云。热病脉静。
阳证得
阴脉也。汗已出。脉躁
盛。
真阴败竭也。病泄脉宜静。而反洪大者。孤
阳邪胜也。
着痹破。
身热而脉偏绝者。元有所脱也。淫而夺
形。身热下血者。
精血去而
亡阴发热也。
寒热夺形。而脉坚搏者。
脾阴大伤。而
真脏见也。凡此五逆者。皆
阴虚之病。故
本神篇曰。阴虚则无气。无气则死矣。是皆不可刺者也。马云。其身热脉宜洪盛。今已偏绝。盖
偏则一手全无。绝则二手全无也。淫者好淫也。志云。淫者酷虐之邪。夺形者。邪伤形也。如
但热不寒之疟气。
内藏于心。而外淫于
分肉之间。令人消烁
肌肉。简案、马偏绝及淫字之解。恐非也。
伤寒论云。脉
阴阳俱盛。
大汗出。不解者死。成氏注云。若汗出不解。则邪气内胜。正气外脱。故死。
内经云。汗出而脉尚躁盛者死。
千金云。热病已得汗。脉尚躁盛。此
阳脉之极也。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