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九针论第七十八
马云。篇内第一节。详论
九针。故名篇。自
天忌至末。皆用针者之当知。故并及之。凡
内经全书之论针者。
皆不出此九针耳。真万言一律也。
起
黄钟数焉
帝王世纪云。
黄帝使伶伦于大夏之西。
昆仑之阴。取竹
解谷。其窍浓均者。断两节间。吹
之以黄钟之管。以象凤鸣。
雌雄各六。以定律吕。淮南子云。数始于一。一生三。三生万物。故三月为一时。
三三如九。故黄钟之律九寸。而宫音调因而以九之。九九八十一。黄钟之数立焉。白虎通云。黄钟何。黄、中
和之气。钟者动也。言阳于黄泉之下。动万物也。张云。自一至九。九九八十一而黄钟之数起焉。黄钟为万事
之本。故针数亦应之。而用变无穷也。
大其头而锐其末
张云。针、必大其头。锋其末。盖所用在浅。但欲出其
阳邪耳。马云。按此节九针。
本经九针十二原篇、
官针篇、
素问针解篇、相同。
二者地也
甲乙。此下有地者土也一句。
其身而员其末
马云。筒以竹
为之。其体直。故谓直为筒。张云。
员针、如卵形。以利导于
分肉间。
盖恐过伤
肌肉。以竭
脾气。故用不在锐。而主治分间之
邪气也。
令无得
伤肉分伤则气得竭
甲乙作以泻
肉分之气。令不伤肌肉。则邪气得竭。
瘤病 甲乙作
痼病。张云。瘤者留也。简案、九针十二原、官针等篇。俱谓
锋针取
痼疾。又下文云。
痼病竭明。是留乃痼之讹。当从甲乙。
音者冬夏之分分于
子午 张云。五以法音。音者合
五行而应
天干。故有冬夏子午之分。志云。
五居九数之中。故主冬夏之分。分于子午。
如
、里之切。音厘。师古汉书注。毛之强曲者曰。
星者人之
七窍 张云。七以法星。而合于人之七窍。举七窍之大者言。则通身
空窍皆所主也。
所客于经
。甲乙。经字下有舍于络三字。无下文舍于
经络四字。文意
相贯。当从之。
出针而养者也
马云。
正气因之而复其真。邪虽俱往。以出针而可以养其正气。不使之外泄也。
风者
(止)
为
深痹也
甲乙无
八风二字。及理字。痹下有者字。马云。人之手足。各有股肱
关节。计
八。今
八正之
虚风。(二至二分四立为八正合于东西南北东南西南西北东北之八风)即八风以伤人。张云。九
以法风。而合于人之股肱
八节。言八节。则通身骨节皆其属也。
溜不能过于
机关 马云。其流不能过于机关
大节。张云。凡
淫邪流溢于肌体。为风为水。不能过于
关节而壅滞为病者。必用
大针以
利机关之
大气。
为之治针
甲乙。针上有大字。简案、官针篇云。
病水肿。不能
通关节者。取以大针。知是大针。
乃去
水针也。
令小大如挺
赵府本。张本。小大、作尖一字。简案、
考九针十二原篇。亦作尖。当改。
巾针 甲乙作
布针。张云。按、巾针、
絮针綦针等制。必古针名也。未详其义。简案、
证类本草。
布针用缝布大针也。
寸半卒锐之
甲乙作半寸。张云。卒、尾也。此
针身大。其近末约寸半许。而渐锐之。共长一寸六
分。主泻去
阳气。故治热在头身。简案、此针通计长一寸六分。其寸半而卒锐之。则其余有一分。岂有此理乎。
不若当从甲乙作半寸。卒、暴也。此针之制。长寸六分。其去末五分之所暴锐之。其刺浅而泻表阳气也。此说
出本邦前辈芳恂益。今从之。
其身而卵其锋
张云。如竹筒也。卵员如卵锐也。此针直其身员其末。故但治分间之气。而不
使伤其肌肉也。
按脉取气
张云。九针十二原篇曰。按脉勿陷。以致其气。盖利于用补者也。
锋铁
张云。九针十二原篇云。刃三隅以发痼疾。盖
三棱者也。本篇言按其身者。似或有误。
两热争者也
张云。言
寒热不调。
两气相搏也。
綦针
博雅云。綦、绮彩也。
大小长短法也
张云。按以上九针之用。凡所取者。皆言有余之
实邪。则针不宜于治虚也。
九野
张云。即
八卦九宫之位也。志云。九州之分野也。简案、考下文。张注为是。
左足应
立春 甲乙作左手。张云。此左足应艮宫。东北方也。立春后、东北节气也。寅丑二日、东
北日辰也。故其气皆应于艮宫。然乾坤艮巽。四隅之宫也。震兑坎离。四正之宫也。土王于四季。故四隅之宫。
皆应
戊己。而四正之宫。各有所王。后仿此。
左胁应
春分 甲乙。胁、作胸。张云。此左胁应震宫也。左胁、正东方也。春分后、正东节气也。乙
卯日、东方之正也。故其气皆相应。
左手应
立夏 甲乙作左足。张云。此左手应巽宫。东南方也。立夏后、东南节气也。戊辰、己巳、东
南日辰也。故其气皆相应。
膺喉着头应
夏至 张云。胸前曰齐。齐喉首头应离宫。正南方也。夏至后、正南节气也。丙午日、南
方之正也。故其气皆相应。
右手应
立秋 。张云。此右手应坤宫。西南方也。立秋后、西南节气也。戊申、己酉、西南日辰也。故
其气皆相应。
右胁应秋分
甲乙。胁、作胸。张云。此右胁应兑宫。正西方也。秋分后、正西节气也。辛酉日、西
方之正也。故其气皆相应。
右足应
立冬 张云。此右足应干宫。西北方也。立冬后、西北节气也。戊戌、己亥、西北日辰也。故
其气皆相应。倪仲玉云。气从下而上。故左足应立春。右足应立冬者。气复归于下也。
腰尻
下窍应
冬至 张云。此腰尻下窍应坎宫。正北方也。冬至后、正北节气也。壬子日、北方之正也。
故其气皆相应。
六腑膈下三脏应
中州 甲乙。腑下有及字。三作五。(简案三作五恐传写之讹)张云。此膈下应
中宫
也。膈下、腹中也。三脏、肝脾肾也。六腑三脏俱在膈下腹中。故应中州。
其
大禁大禁
(止)
及诸戊己
甲乙作其口大禁。是。张云。大禁者。在
太乙所在之日及诸戊己日。盖戊己
属土。虽寄王于四季。而实为中宫之辰。故其气应。亦如
太一。出九宫八
风篇。按、太一如冬至居叶蛰宫四十六日。立春居天留宫四十六日之类是也。但彼止言八宫。而不及中宫。此
节乃言中宫太一所在之日。意者于八宫太一数中。凡值四季土王用事之日。即中宫太一之期也。惟博者正之。
简案、此即与干凿度郑注符矣。王云。遁甲经曰。六戊为
天门。六己为
地户。故为天忌。
凡此九者
张云。九、九宫也。正、
正风也。八正即八方正气之所在。太一之谓也。八宫定。则八正
之气可候矣。
所主左右上下
(止)
谓
天忌日也
张云。天地八正之方。即人身气王之所。故所主左右上下。凡身体有
痈肿之处。勿以所直之日溃治之。恐其走泄
元气。以犯天忌不吉也。马云。天忌、见素问八正
神明论。前官能
篇。按后世
针灸法。最忌
九宫尻神。九部尻神。十二部尻神。此固当遵。简案、痈疽逐日逐时之忌。见
甲乙经
痈疽篇。行年血忌患痈疽。见
刘涓子鬼遗方。
形乐
(止)
是谓形
嗌、诸本作喝。马云。喝、当作嗌。按、素问血气形志论。与此节同。但彼曰病生
于
咽嗌者为是。彼曰治之以
百药。此曰甘药者是也。彼末句云。是谓
五形志也。此节之末句有缺。简案、
筋脉、
素问作
经脉。似是。志云。喝、当作。误。
五脏气 (止)
肾主欠
马云。此与素问宣明
五气论同。
六腑气 (止)
为水
马云。宣明五气论。与此大同。
五味 马云。与宣明五气论亦同。但此多淡入胃一句。
王逊云。淡附于甘。故淡入胃。
五并 畏、甲乙作饱。注。一作畏。马云。与宣明五气论亦同。但彼末有云。虚而相并者也。王逊云。
肺在志为忧。
精气并于肝则忧者。
所胜之气乘之也。多阳者
多喜。心
为
阳脏。精气并之。故喜。经云。神有余则笑不休。精气并于肺。则肺举而液上溢。液上溢则泣出而悲。肾在
志为恐。
五精气并之。其间有所胜之气乘之。
所不胜侮之。故恐。土气灌于四脏。而四脏之精气反并于脾。故
畏。此因
脏气虚。而余脏之精气并之。皆为病也。
阴阳应象论曰。心在志为喜。
喜伤心。肾在志为恐。
恐伤肾。
乃有余而为病。过犹不及也。
五恶 马云。与宣明五气论同。
五液 马云。与宣明五气论同。
五劳 马云。与宣明五气论同。王逊云。劳、谓太过也。夫
四体不劳。则血气不行而为病。是以上
古之民。形劳而不倦。盖不可久而太过也。久视损神。故
伤血。久卧则气不行。故
伤气。脾喜运动。故久坐伤
肉。久立则伤腰肾胫膝。故
伤骨。行走罢极则
伤筋。是五劳而伤
五脏所主之血气筋骨也。
五走 马云。此即宣明论之
五味所禁。较此更详。
五裁 马云。与宣明五气论同。王逊云。裁者。酌其适中而不可多也。夫五味入口。内养
五脏。外
濡形身。病则嗜食。故宜裁之。(案素问作
五禁)
五发 赵府道脏正脉熊本张本。阴病、作以味。
马志本作阴病发于肉。简案、宣明五气论。气、作
肉。当以马本为正。张注。宣明五气云。按
九针论。尚有以味发于气一句。盖食入于阴。则
长气于阳。故味发
于气也。
五邪 甲乙及诸本。巅、作癫。马云。癫、当作癫。喜、当作善。此与宣明五气论同。以阳气上升。
故项巅有疾。如
头痛眩晕等证也。志云。喜、当作善。宣明五气章曰。
阴出之阳病
善怒。
五脏
马云。此与宣明五气论同。但彼则肾止曰藏精。
不及志。
难经兼言
肾脏精与志。故言有七肾之说。
五主 马云。与宣明五气论同。
阳明 (止)
出气
恶血也
马云。此节与素问血气形志论。本经
五音五味篇。大同小异。当以素问为的。
此言阴阳合经。有血气多少故刺之者。凡多者则出之。少者则恶出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