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
二十难曰。经言脉有伏匿。伏匿于何脏而言伏匿耶。然。谓
阴阳更
相乘更相伏也。脉居阴部而
反阳脉见者。为
阳乘
阴也。
丁曰。其部非独言寸为阳尺为阴也。若以
前后言之。即寸为阳部。尺为阴部。若以上下言之。曰
肌肉上为阳部。肌
肉下为阴部。今
阴虚不足。阳入乘之。故阴部见
阳脉。其脉乘时见沉涩而短。(按此乘字疑衍。)此是
阳中伏阴也。杨曰。
谓尺中浮滑而长。
脉虽时沉涩而短。此谓阳中伏阴也。脉居阳部而反
阴脉见者。为
阴乘阳也。
丁曰。
寸口之内。肌肉之上。时见沉涩短也。杨曰。尺中已浮滑而长。又时时沉涩而短。故曰阳中伏阴。寸口关中
沉短而涩也。
脉虽时浮滑而长。此谓
阴中伏阳也。
丁曰。寸口之内。肌肉之下。脉时见浮滑而长者。是阴中伏阳也。杨曰。寸关已沉短而涩。而时时浮滑而长。故曰
阴中伏阳也。
重阳者狂。
重阴者癫。
脱阳者见鬼。
脱阴者
目盲。
丁曰。重阳者狂。谓脉浮滑而长。加于实数。所以
狂言大事。自高自贤。狂越弃衣。其脱阴者目盲。视物卒失。故
言盲也。盲、犹荒也。重阴者癫。癫者、蹶也。其脱阳者、视其暗中见鬼。是故经言重阳者狂。重阴者癫。脱阳者见鬼。
脱阴者目盲也。虞曰。寸口曰阳。又今重见阳脉三倍以上。故曰重阳。其病狂惑。自高贤智。登高而歌。弃衣而走。骂
詈不避亲疏。故曰狂。尺中曰阴。而
尺脉重见阴。故曰重阴。其为病也。名曰癫疾。谓
僵仆于地。闭目不醒。阴极
阳复。
良久却醒。故曰癫也。今天吊之类是也。人之所禀者阴与阳。阴阳平则
权衡等。今
阴气已脱。
阳气独盛。
五脏属阴。五
脏
行气血溉灌。上荣于目。今阴气已脱。五脏之气不荣于目。故目盲无所见。故曰脱阴者目盲也。杨曰。重阳者、阳气
并于上也。谓关以前既浮滑而长。兼实强。复喘数。是谓重阳也。重阴者、谓尺中既沉短而涩。而又盛实。是谓重阴。
脱阳者、无阳气也。谓关以前细
微甚也。故目中妄见而睹鬼物焉。脱阴者、谓尺中微细甚也。阴者。
精气也。精气脱故
盲。盲脱之言失也。谓亡失阴阳之气也。
二十一难曰。经言人形
病脉不病曰生。脉病形不病曰死。何谓也。
丁曰。此者五脏各有所主也。
肺主气心主脉。
脾主肌肉。
肝主筋。
肾主骨。其心肺主息脉。为
通天气。邪不可中。
邪中则息脉不相应。形虽不病。当知死矣。肾肝脾皆主其形。皆通
地气。邪中则害其形。其脉不病者皆生。形脉皆病者
不可理。此是五脏各主其形脉。故言大法也。
然。人形病脉不病。非有不病者也。谓息数不应脉数也。此大法。
吕曰。形病者。谓五脏损
形体羸瘦。气微。脉反迟。与息不相应。其脉不相应。为形病也。脉病者。谓数诸至。脉
已病。人虽未
头痛寒热。
方病不久病。病则死。虞曰。人形病脉不病者。谓形苦而志乐。或劳形于事以致肌体瘦羸。脉
息俱。呼吸
大小虽合
常经。息数必违此大法。故曰形病脉不病也。脉病患不病者。其人必外多眷慕。内结想思。脉病形
安。
形乐志苦。以致伤。脉息反常。不及有余。乍迟乍数。及乎病而不死爰焉。故曰。脉病患不病也。
二十二难曰。经言脉有是动。
虞曰。言反常之动也。
有
所生病。
虞曰。脉动反常。故云有所生病。
一脉辄变为二病者。何也。然。经言是动者气也。所生病者血也。
虞曰。
气病传血。此乃一脉变为二病。
邪在气。气为是动。
虞曰。脉动反常。邪在气也。
邪在血。血为所生病。
虞曰。气受邪传之与血。故血为所生病。
气主之。
虞曰。之、气流行之貌也。
血主濡之。
丁曰。气主之。谓吹嘘往来之象。血主濡之。濡谓濡软也。气行则血行。气止则血止。虞曰。濡者、濡润之
貌。言人身所禀者
气血也。气血通行。沮润人身。其为病也。乃如下说也。
气留而不行者。为气先病也。
血壅而不濡者。为血
后病也。故先为是动。后所生病也。
丁曰。人一身
经脉。通行气血。或居一经脉中。气留不行。故血壅不濡。其气先病。名曰是动。血壅不濡后病。名
曰所生。此是一脉辄变为二病也。虞曰。上文言脉有是动。动为阳。谓气先受热。热亦传于血。气血皆受热。则
津液妄
行。是知脉有是动。此言留而不行。谓气血津液妄行。
贼风薄之。故不行也。气传之与血。故血壅而不濡润。复受贼风。
故血亦住而病也。杨曰。经言
手太阴之脉。起于
中焦。下络
大肠。还循胃口。
上膈属肺。从
肺系横出
腋下。循内行。
少阴心主之。前下肘臂。内
上骨下廉入寸口。上循
鱼际。出
大指之端。其支者。从腕后直出
次指。
内廉出其端。是动则
病
肺胀满。膨膨而
喘咳。故
缺盆中痛甚。则交两手而瞀。是为
臂厥。是主肺。所生病者。咳。
上气喘。渴。
心烦。
胸满
。臂内
前廉痛厥。
掌中热气有余。则
肩背痛也。(按
灵枢经脉篇、背作臂。下同。)、汗出
中风。
小便数而欠。
气虚则肩
背痛。寒少。
气不足以息。溺色变。略举此一经为例。余经皆可知也。凡人所以得主命者。气与血也。气为阳。阳为卫。
血为阴。阴为荣。二气常流。所以无病也。邪中于阳。阳为气。故气先病。阳气在外故也。若在阳不治。则入于
阴中。
阴为血。故为血后病。血在内故也。气实则热。
气虚则寒。血实则为寒。
血虚则为热。阴阳之
道理其然也。凡一脏之病。
有虚有实。有寒有热。有内有外。皆须知
脏腑之所在。识
经络之流行。随其本原以求其疾。则病形可辨。而针药无失矣。
如其不委斯道。(今委字疑当作悉。)则虽命药
投针。病难愈也。故
黄帝曰。夫
十二经脉者。所以调
虚实。处百病。决生
死。不可不通哉。此之谓也。虞曰。凡人血流据气。气动根据血。凝留而不行。壅而不濡。是知为病也。
二十三难曰。手足
三阴三阳脉之度数。可晓以不。然。手
三阳之脉。从手至头长五尺。五
六合三丈。
杨曰。一手有三阳。两手合为
六阳。故曰。五六合三丈也。虞曰。
手太阳之脉。自两手
小指之端。循臂上行。之耳
珠子前。长五尺。两手合一丈。
手阳明之脉。起于两手
大指次指之侧。上循臂络于鼻左之右。右之左。长五尺。两手合
一丈。
手少阳之脉。起于两手
小指次指之端。上臂终于耳前。长五尺。两手合一丈。故曰。五六合三丈也。
手
三阴之脉。从手至
胸中。长三尺五寸。三六一丈八尺。五六三尺。合二丈一尺。
杨曰。两手各有三阴。合为六阴。故曰三六一丈八尺。虞曰。手太阴之脉。起于中焦。下络大肠。还循胃口。属肺。
出腋下。下肘入寸口。上鱼际。出乎大指之端。长三尺五寸。两手合七尺。
手少阴之脉。起于心中。出属
心系。下络小
肠。上肺出腋下。循臂出手小指之端。长三尺五寸。两手合七尺。
手厥阴之脉。起于胸中。属
心包络三焦。出胁腋下。
循入肘下。出小指次指之端。长三尺五寸。两手合长七尺。故曰二丈一尺。
足三阳之脉。从足至头。长八尺。六八四丈八尺。
杨曰。两足各有三阳。故曰六八四丈八尺也。按此
脉度数。七尺五寸。
中人之形。而云长八尺。理则难解。然足之
六阳。从
足指而向上行。由其纡曲。故曰八尺也。虞曰。
足太阳之脉。起于两足小指之侧。上循膝交。中背上头。下
入目内。长八尺。两足上行。合一丈六尺。
足阳明之脉。起于足大指次指之端。循足胫。上挟脐左右各二寸。终于额
角
发际。长八尺。两足合一丈六尺。
足少阳之脉。起于足小指次指之端。上循两
膝外廉。入
季胁。上循目外。长八尺。
两足合一丈六尺。故曰四丈八尺也。
足三阴之脉。从足至胸。长六尺五寸。六六三丈六尺。五六三尺。
合三丈九尺。
杨曰。两足各有三阴。故曰六六三丈六尺也。按
足太阴少阴。皆至
舌下。
足厥阴至于
顶上。今言至胸中者。盖据其
相接之次也。虞曰。足太阴之脉。起于足大指内侧。循足胫内廉上。交出
厥阴脉之前。上循入腹。属肝络胃。连
舌本。
长七尺五寸。两行合长一丈五尺。足厥阴之脉。起于足大指
聚毛之上。循
足跗上廉去
内踝一寸。上踝八寸。交出足太阴
之后。循股入阴毛。中环
阴器抵
少腹。挟胃。属肝。络胆。循
喉咙。入
颃颡。连
目系。出额。长六尺五寸。两行合长一
丈三尺。
足少阴之脉。起于足小指之下。斜趣
足心。上股内。贯脊。属肾。络
膀胱。贯肝入肺。循喉咙挟舌本。长六
尺五寸。合长一丈三尺。故云三丈九尺。
人两足跷脉。从足至目。长七尺五寸。二七一丈四尺。二五一尺。合一丈五尺。
杨曰。人长七尺五寸。而跷脉从踝至目。不得有七尺五寸也。今经言七尺五寸者。是脚脉上于头而行焉。言至目者
举其纲维也。虞曰。人有阴跷阳跷二脉。两足合
四脉。阳跷者、起于跟中。循
外踝上行。入
风池。阴跷者、亦起于跟中。
乃是
足少阴之别络也。
自然骨之后。上内踝之上。直上循
阴股入阴。循腹(按原本误作股。根据二十八难注改正。)上
胸里。
入缺盆。上出
人迎之前。入内廉。(按
灵枢脉度篇。无内廉二字。)属目内。合
太阳脉。长七尺五寸。两行合一丈五
尺。准此推之。至目者、推尺是两足
阴跷脉也。故经言从足至目。长七尺五寸。以合一丈五尺是也。
督脉。
任脉。各长四尺五寸。二四八尺。二五一尺。合九尺。凡脉长一十六丈二尺。此所谓十二经脉长短之数也。
丁曰。此篇云十二经脉长短。又言阴跷从足至目。又言督任二脉。何独不言阳跷。阳跷亦起于跟中。循外踝上入风
池。亦长一丈五尺。言之则据经。丈尺有剩。不言有此阙漏。更俟后贤。其脉上云八尺者。其中庸之人。以省尺言之。
皆得四尺。今尺者、非黍尺也。皆以
同身寸之为尺大小言之。皆八尺。杨曰。督脉起于脊
KT。上于头。下于面。至口
齿缝。计此不止长四尺五寸。今言四尺五寸者。当取其上极于
风府而言之也。手足各十二脉(按原本各误合。根据史记正
义改。)为
二十四脉。并督任两跷四部。合为
二十八脉。以应
二十八宿。凡长一十六丈二尺。荣卫行周此数。则为
一度也。
故曰长短之数也。虞曰。经言督脉起于
下极之俞。并于脊里。上至风府。入属于脑。长四尺五寸。任脉者。起于
中极之
下。以上
毛际。循复
上关元。至
咽喉。长四尺五寸。督任计之。长合九尺也。以上十二经。合二十四脉。合长一十三丈
八尺。兼之督任阴跷
三脉。合长二丈四尺。共二十七脉。合长一十六丈二尺。以法三九之数。应漏水下二刻。杨氏言二
十
八脉。乃阳跷亦系其数推之。二跷四行。则
尺寸有余也。杨氏言二十八脉。误矣。
经脉十二。
络脉十五。何始何穷也。然。经脉者。行血气。通阴阳。以荣于身者也。其始从中焦注手太阴
阳明。阳
明注足阳明
太阴。太阴注手少阴太阳。太阳注足太阳少阴。少阴注
手心主少阳。少阳注足少阳厥阴。厥阴复还注手太阴。
别络十五。皆因其原。如环无端。转相溉灌。朝于寸口人迎。以处百病而决死生也。
丁曰。此者天地阴阳一岁终始于二十
四气。
日月晓昏。终始于二十
四时。人之荣卫
行经络二十四条。故复会于寸口
人迎。其言寸口者。手太阴
脉口也。其
穴名曰
太渊。故
脉会于太渊。其十二经
十五络。皆辅三焦而生。故始从中焦注手
太阴阳明。所以处百病决死生也。杨曰。行手太阳讫。即注手阳明。行手阳明讫。即注足阳明。输转而行。余皆仿此也。
虞曰。其始从中焦者。谓直两乳间。名曰
膻中穴。亦名
气海。言气从此而起注太阴肺也。肺行讫。传之与手阳明也。素
问曰。膻中为
臣使之官。谓胃化味为气。自此上传于肺也。杨曰。经脉十二。络脉十五。凡
二十七气。以法三九之数。
天有
九星。地有九州。人有
九窍是也。其经络流行。皆朝会于寸口人迎。所以诊寸口人迎。则知其经络之病。死生之候
矣。虞曰。厥阴还注手太阴。如此
推寻丈尺。则前后经义相违。离圣久远。难为粗述。
经曰。明知终始。阴阳定矣。何谓也。然。终始者、脉之纪也。寸口人迎阴阳之气通于朝。使如环无端,故曰始也。
杨曰。经脉流行。应于天之度数。周而复始。故曰如环无端也。
终者。三阴三阳之
脉绝。绝则死。死各有形。故曰终也。
杨曰。阴阳
气绝。其候亦见于寸口人迎。见则死矣。其死各有形诊。故曰终也。丁曰。所言三阴三阳之脉绝。绝则
死。死各有形。其义
本经自解在二十
四难中。
二十四难曰。手足三阴三阳气已绝。何以为候。可知其吉凶不。然。足少阴气绝即骨枯。少阴者、冬脉也。伏行而
温于
骨髓。故骨髓不温。即肉不着骨。骨肉不相亲。即肉濡而却。肉濡而却。故
齿长而枯。发无润泽者。骨先死。戊日
笃。己日死。
丁曰。足少阴之经。
肾脉也。属水。王冬。内荣于骨髓。外华于发。其气绝则
齿本长。骨枯。发无润泽。故戊日笃
而己日死也。此足少阴绝之形也。杨曰。足少阴。肾脉也。肾主冬。故云冬脉也。肾主内荣骨髓。故云伏行而温于骨髓
也。
肾气既绝。则不能荣骨髓。故肉濡而却。却、结缩也。谓
齿龈之肉结缩。而(按此而字疑衍。)故齿渐长而枯燥也。
谓齿
干燥色不泽也。肾为津液之主。今无津液。故使发不润焉。
戊己、土也。肾、水也。土能克水。故云戊日笃。己日
死也。虞曰。阴阳有少壮。故有三阴三阳。以
通气血。以养人身。是故三阴乃有离合。
太阴为开。
厥阴为阖。
少阴为枢。
开者、司动静之基。阖者执禁固之权。枢者、主动转之微。三经不得相失。今足少阴肾脉已绝。是故一经相失。少阴不
得为枢。动转之微不主矣。故曰死也。诊要经终论曰。少阴终者。
面黑齿长而垢。
腹胀闭。上下不通而终矣。此之谓也。
足太阴气绝。则脉不荣其
口唇。口唇者、
肌肉之本也。脉不荣。则肌肉不滑泽。肌肉不滑泽。则肉满。肉满则
唇反。
唇反则肉先死。甲日笃。乙日死。
丁曰。足太阴经者。脾之脉也。属土。王季夏。其气内养肌肉。外华卫于口唇。其气绝则唇反肉满。故甲日笃而乙
日死也。此是足太阴绝之形也。杨曰。足太阴。脾脉也。脾主肌肉。其气既绝。故肌肉粗涩而唇反。
甲乙、木也。脾、
土也。木能克土。故云甲日笃乙日死也。虞曰。口唇、肉之所终。亦曰脾之华。今唇反色青。
木贼土也。故曰死矣。阴
阳之离合。以太阴为开。谓司动静之基。今脉已绝。则动静之基乃失司存。故曰死也。
素问曰。太阴终者。腹胀闭不得
息。善呕。呕则逆。逆则
面赤也。
足厥阴气绝。即
筋缩引卵与
舌卷。厥阴者、
肝脉也。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于阴器。而络于舌本。故脉不荣。
则筋缩急。筋缩急。即引卵与舌。故
舌卷卵缩。此筋先死。庚日笃。辛日死。
丁曰。足厥阴经者。肝之脉也。属木。王春。气内养于筋。外则上系舌本。下环于阴器。其气绝。则舌卷卵缩。故
庚日笃而辛日死也。此足厥阴绝之形也。杨曰。足厥阴。肝脉也。肝主筋。其气既绝。故筋缩急而舌卷卵缩。
庚辛、金
也。肝、木也。金能克木。故云庚日笃而辛日死也。
手太阴气绝。即
皮毛焦。太阴者、肺也。行气温于
皮毛者也。气弗荣、则皮毛焦。皮毛焦、则津液去。津液去、即
皮节伤。皮节伤、则皮枯
毛折。毛折者。则气先死。丙日笃。丁日死。
丁曰。手太阴经者、肺之脉也。属金。王秋。其气内主于气。
外荣于皮毛。其气绝。则津液去。皮毛焦。故丙日笃
而丁日死也。杨曰。手太阴。
肺脉也。肺主行气。故曰温皮毛。
丙丁、火也。肺、金也。火能克金。故云丙日笃丁日死
也。虞曰。肺行
卫气以养皮毛。今皮毛焦。则知火来烁金。皮枯毛折脉绝。其为离合。与足太阴同法也。
手少阴气绝。则脉不通。脉不通。则血不流。血不流。则
色泽去。故面黑如梨。此血先死。壬日笃。癸日死。
丁曰。手少阴经者。
真心脉也。属
君火。王夏。主于荣。通于脉也。其经非不言手厥阴心包络为主
相火。相行君命。
主通
荣气。今真
心气绝。则荣气不行。荣气不行。则血不流行。是以色泽去。故面黑如黧。壬日笃而癸日死。此者是病。
非老惫也。梨字当作此黧字。杨曰。经云手三阴。今此惟释太阴少阴。而心主一经不言之。何也。然。心主者、心包络
之脉也。少阴者、心脉也。二经同候于心。故言少阴绝则心主亦绝,其诊既同。故不别解也。本经云。面黑如漆柴。此
云如梨。漆柴者、
恒山苗也。其草色黄黑。无润泽。故以为喻。梨者、即人之所食之果也。亦取其黄黑焉。言人即无血。
则色黄黑。似此二物无光华也。
壬癸、水也。
心火也。
水克火。故云壬日笃癸日死也。虞曰。
心主血。血乃为荣。
荣华
人身。故有光华之色。今脉已绝。血乃不行。故人
色夭。面黑如梨。是知水来贼火。离合与足少阴同。
三阴气俱绝者。则
目眩转
目瞑。目瞑者为
失志。失志者、则志先死。死即目瞑也。
丁曰。所言三阴者。独是言足三阴也。足少阴者。肾也。
肾藏精与志。足厥阴。肝也。
肝藏魂。通于目。故绝则失
志而乱。魂去目眩也。杨曰。三阴者、是手足三阴脉也。此五脏之脉也。五脏者、人之
根本也。故三阴俱绝。则目瞑。
瞑、闭也。言根绝于内。而华□于外。目者、人之光华也。眩、乱也。言目乱
不识人也。肾藏精与志。精气已竭。故曰
失志也。三阴绝。皆止得一日半死也。虞曰。五脏之脉皆属三阴。五脏之脉。皆会于目。今三阴俱绝。故目眩目瞑也。
人之
五志皆属于阴。谓
肝志怒。
心志喜。
脾志思。
肺志忧。
肾志恐。今三阴已绝。五脏皆失其志。故无
喜怒忧思恐。五
志俱亡。故曰失志也。杨氏言失志。乃止言肾一脏也。本经曰。阴阳相离则怅然失志。此之谓也。
六阳气俱绝者。则阴与阳相离。阴阳相离。则
腠理泄。
绝汗乃出。大如贯珠。转出不流。即气先死。旦占夕死。夕
占旦死。
丁曰。所言六阳。是手足三阳也。后言阴与阳相离者。谓手三阳通天气。故曰阳也。足三阳通地气。故云阴也。天
地阴阳痞隔。所以言阴阳相离也。是故腠理泄。绝汗乃出。大如贯珠。故其死不移旦夕也。杨曰。此六阳气绝。不出日
死。六阳气绝之状。今略条之。经云。太阳脉绝者。其绝也。
戴眼、
反折、螈。其色白。绝汗乃出。出则终矣。少阳
脉绝者。其绝也。
耳聋、
百节尽纵、目环绝系、绝系一日半死。其色青者乃死。
阳明脉绝者。其绝也。口耳张、
善惊、
妄言、色黄、其上下经盛而
不仁则终矣。此是三阳绝之状也。前云六阳。今经曰三阳绝状者。手足诸阳脉绝。其绝状并
同。所以不别出。阴与阳相离者。阴阳隔绝不相朝使也。腠理泄者。阳气已下。
毛孔皆开。所以然也。绝汗。乃汗出如
珠。言身体汗出着肉。如缀珠而不流散。故曰贯珠也。旦占夕死。夕占旦死者。正得半日也。惟少阳绝得一日半矣。虞
曰。阴阳相离。气位隔绝。腠理开疏。汗乃大出。夫如是。则六阳皆绝。其死明矣。况三阳之脉。亦有离合。
太阳为开。
阳明为阖。
少阳为枢。开者、司动静之基。阖者、执禁固之权。枢者、明转动之微。三经不得相失。今六阳已绝。失其
动静之司。弛其禁固之枢。止其动转之微。三经相失。故曰死也。六阳者。素问曰。上下经乃成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