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 荣卫三焦第四(凡二首)
三十难曰。
荣气之行。常与
卫气相随。不。然。经言人
受气于谷。谷入于胃。乃传与
五脏六腑。五脏六腑皆受于气。
其清者为荣。
浊者为卫。荣行脉中。卫行脉外。荣周不息。五十而复大会。
阴阳相贯。如环之无端。故知荣卫相随也。
丁曰。夫人之生。禀天真之气后。饮水谷食入胃。传于五脏六腑。化为
精血。其精血各有
清浊。其精中清者。归肺
以助天真。其浊者。坚强
骨髓。故血中之清者。归心。荣养于神血中之浊者。外华于
肌肉。而清者行于脉内。浊者行于
脉外。而卫者、卫护之义也。杨曰。营行作荣。荣者、
荣华之义也。言人
百骸九窍所以得荣华者。由此血气也。营者、
经营也。言
十二经脉常行不已。经纪人身。所以得
长生也。二义皆通焉。卫者、护也。此是人之悍之气。行于
经脉之
外。昼行于身。夜行于脏。卫护人身。故曰卫气。凡人阴阳二气。皆会于头手足。流转无穷。故曰如环之无端也。心荣
血。肺卫气。血流据气。气动根据血。相凭而行。故知荣卫相随也。虞曰。经言人受气于谷。谷入胃。乃传与五脏六腑者。
谓水谷入口。下至于胃。胃化谷为气。上传与肺。肺乃
主气。气乃为卫。胃化水上传与心。心乃生血。血乃为荣。气为
表。行于脉外。血为里。行于脉内。二者相根据而行。故一日一夜五十周于身。复会于
手太阴。如环之无端。转相溉灌也。
经言
清气为荣。
浊气为卫。详此清浊之义。倒言之为正。恐传写误也。阴阳应象论曰。
清阳实
四肢。
浊阴归六腑。即其
义也。
三十一难曰。
三焦者。何禀何生。何始何终。其治常在何许。可晓以不。然。三焦者。水谷之道路。气之所终始也。
杨曰。焦、元也。天有
三元之气。所以生成万物。人法天地。所以亦有三元之气。以养人
身形。三焦皆有其位。而
无正脏也。虞曰。天有三元。以统
五运。人有三焦。以统五脏也。今根据
黄庭经配
八卦属五脏法三焦。以明人之三焦法象
三元也。心肺在上部。心法离卦。肺法兑卦乾卦。主
上焦。干为天。所以肺行
天气。脾胃在中部。脾胃属土。统坤卦。
艮亦属土。艮为
运气。主治
中焦。肾肝在下部。肾法坎卦。肝法震卦。巽卦。主
下焦。主通
地气。
行水道。夫如是。乃
知坎离震兑坤以法五脏。干艮巽乃法三焦。以合八卦变用。乃如下说。
上焦者。在
心下下膈。在
胃上口。主内而不出。其治在
膻中玉堂下一寸六分。直两乳间陷者是。杨曰。自膈以上。
名曰上焦。主出
阳气。温于
皮肤分肉之间。若雾露之溉焉。胃上口穴在
鸠尾下二寸五分也。虞曰。膻中者、
穴名也。直
两
乳中是穴。
任脉气之所发。
素问曰。膻中为
臣使之官。以主气布阴阳。气和志远。喜乐由生。谓
布气也。故治其中矣。
上焦主入水谷。内而不出。其为病止言冷热。虚则补其心。实则泻其肺。如此治者。万无一失。
灵枢经曰。
上焦如雾。
谓
行气如露溉灌诸经也。言
胃气自膻中布气。与肺下溉灌诸脏。经曰。肺行天气。即此义也。
中焦者。在胃
中脘。不上不下。主腐熟水谷。其治在齐旁。
杨曰。自齐以上。名曰中焦。变化水谷之味。生血以荣五脏六腑。及于身体。中脘穴在鸠尾下四寸也。虞曰。中焦
乃脾胃也。中焦为病。止言冷热。虚则补其胃。实则泻其脾。如此治者。万无一失。灵枢经曰。
中焦如沤。谓腐熟水谷
也。其治在齐旁。齐旁左右各一寸。乃
足阳明胃脉所发。挟齐乃
天枢穴也。中焦主脾胃。故治在此
经中。故曰齐旁也。
下焦者。(按史记正义引。此下有在脐下三字。)当
膀胱上口。主分别清浊。主出而不内以
传导也。其治在齐下一寸。
杨曰。自齐以下。名曰下焦。齐下一寸。
阴交穴也。主通利溲便以时下而传。故曰出而不内也。虞曰。下焦为病。
止言冷热。虚则补其肾。实则泻其肝。如此治者。万无一失。灵枢经曰。
下焦如渎。谓膀胱主水也。素问曰。三焦为决
渎之官。
水道出焉。齐下一寸。乃足
三阴任脉之会。其治在兹。乃
下纪也。
故名曰三焦。其腑在
气街。一本曰冲。
丁曰。灵兰秘典论曰。三焦者。
决渎之官。引导阴阳水谷。故言三焦者、水谷之道路也。布气于
胸中。故治在膻中
穴也。其腑在气街而或曰冲者。二义俱通。言气街者、即阴阳道路也。言
气冲者、气冲脉也。气冲者、十二经
根本诸经
行气之腑也。故言腑在气冲也。杨曰。气街者、气之道路也。三焦既是行气之主。故云腑在气街。街、衢也。衢者、四
达之道焉。一本曰冲。此非
扁鹊之语。盖吕氏再录之言。别本有此言。于义不可用也。虞曰。气街在
少腹毛中两旁各二
寸。是穴。乃
足阳明脉气所发。言其三焦主三元之气。其腑在气街。其气街者、
针经本名气冲。冲者。通与四达之义不
殊。两存之亦可也。以气街为腑者。何也。谓足阳明胃。化谷为气。三焦又主三元之气。故以气街为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