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 用针补泻第十三(凡十三首)
六十九难曰。经言
虚者补之。
实者泻之。不实不虚。
以经取之。何谓也。然。
虚者补其母。
实者泻其子。当先补之。
然后泻之。不实不虚。以经取之者。是
正经自生病。不中他邪也。当自取其经。故言以经取之。
丁曰。此经先立
井荥俞经合配象
五行。即以十二
经中各
有子母。递
相生养。然后言用针补泻之法也。
假令足厥阴肝
之络中虚。即补其足厥阴经合。是母也。实即泻足厥阴经荥。是子也。如无他邪。即当自取其经。故言以经取之也。杨
曰。春得
肾脉为
虚邪。是
肾虚不能传气于肝。故补肾。肾有病则传之于肝。肝为
肾子。故曰补其母也。春得心脉为
实邪。
是
心气盛实。逆来乘肝。故泻心。心平则
肝气通。肝为心母。故曰泻其子也。不实不虚。是诸脏不
相乘也。春得弦多及
但弦者。皆是
肝脏自病也。则自于足厥阴
少阳之经而补泻焉。当经有金木
水火土。随时而取之也。
七十难曰。经言春夏刺浅。秋冬刺深者。何谓也。然。春夏者。
阳气在上。
人气亦在上。故当浅取之。秋冬者。阳
气在下。人气亦在下。故当深取之。
丁曰。春夏刺浅。秋冬刺深者。经言春夏剌井荥。从
肌肉浅薄之处。秋冬刺经合。从肌肉深浓之处。此是因时随所
在刺之也。杨曰。经言春气在
毫毛。
夏气在
皮肤。秋气在
分肉。冬气在筋骨。此
四时之气也。其
四时受病。亦各随
正气
之深浅。故用针者
治病。各根据四时气之深浅而取之也。
春夏各致
一阴。秋冬各致
一阳者。何谓也。然。春夏温必致一阴者。初
下针。沉之。至
肾肝之部。
得气引持之。阴
也。
虞曰。经言
春夏养阳。言取一阴之气以养于阳。虑成孤阳。致者、都也。及也。言到于肾肝。引持一阴之气。肝肾
乃阴也。
秋冬寒必致一阳者。初
内针。浅而浮之。至
心肺之部。得气推内之。阳也。
虞曰。经言
秋冬养阴。言
至阴用事。无阳气以养其阴。故取一阳之气以养于阴。免成孤阴也。心肺。乃阳也。故言
至心肺之部也。
是谓春夏必致一阴。秋冬必致一阳。
杨曰。入皮三分。心肺之部。阳气所行也。入皮五分。肾肝之部。
阴气所行也。阳为卫。阴为荣。春夏病行于阳。
故引阴以和阳。秋冬病行于阴。故内阳以和阴也。虞曰。杨氏所注言三分为心肺之部。五分为肝肾之部。此乃玄珠密语。
分天
地气而言之。故有三分五分之说也。丁曰。人之肌肤。皆有浓薄之处。但皮肤之上。为心肺之部。阳气所行。肌肉
之下。为肾肝之部。阴气所行。其春夏阳气上胜。所用针沉。手内针至肾肝之部。得气引持阴气。以和其阳气。故春夏
必致一阴也。秋冬阴气下降。所用针浮。手至心肺之部。得气推内针入。引持阳气。以和其阴气也。故秋冬必致一阳也。
所以经云。春夏必致一阴。秋冬必致一阳也。
七十一难曰。经言刺荣无伤卫。
刺卫无伤荣。何谓也。然。针阳者。
卧针而刺之。刺阴者。先以左手摄按所针
荥俞
之处。气散乃内针。是谓刺荣无伤卫。刺卫无伤荣也。
丁曰。人之荣为阴。卫为阳。二者
为之表里。其卧针取之。
恐伤于荣也。针荣先以左手摄按所刺之穴。令阳散而内
针者。盖恐伤于卫也。杨曰。入皮三分为
卫气。病在卫。用针则浅。故卧针而刺之。恐其深伤
荣气故也。入皮五分为荣
气。故先按所针之穴。
待气散乃内针。恐伤卫气故也。虞曰。
三阴三阳。各
主气血。至有多少不同。故圣人说
行针之道。
无令至有伤于荣卫也。
血气形志篇曰。
太阳多血
少气。少阳
少血多气。
阳明多气多血。
厥阴多血少气。
少阴多
气少血。
太阴多气少血。
启玄子注曰。血气多少。天之
常数。故用针之道。常泻其多也。
七十二难曰。经言能知
迎随之气。可令调之。
调气之方。必在
阴阳。何谓也。然。所谓迎随者。知荣卫之流行。经
脉之往来也。随其
逆顺而取之。故曰迎随。调气之方。必在阴阳者。知其
内外表里。随其阴阳而调之。故曰调气之方。
必在阴阳。
丁曰。夫荣卫通流。散行十二经之内。即有始有终。其始自
中焦注
手太阴一经一络。然后
手阳明注一经一络。其经
络有二十四。日有二十四时。皆相合。此凡气始至而用针取之。名曰
迎而夺之。其气
流注终而内针。出而扪其穴。名曰
随而济之。又补其母亦名曰随而补之。泻其子亦名曰迎而夺之。又随呼吸出内其针。亦曰迎随也。此者是调阴阳之法。
故曰必在阴阳也。杨曰。荣气者。常行不已。卫气者。昼行于身体。夜行于
脏腑。迎者、逆也。随者、顺也。谓卫气逆
行。荣气顺行。病在阳。必候荣卫。行至于阳分而刺之。病在阴。必候荣卫行至于阴分而刺之。是迎随之意也。又迎者、
泻也。随者、补也。故经曰迎而夺之。安得无虚。言泻之则虚也。随而济之。安得无实。言补之则实也。调气之方。必
在阴阳者。
阴虚阳实。则
补阴泻阳。
阳虚阴实。则
补阳泻阴。或阳并于阴。阴并于阳。或阴阳俱虚。或阴阳俱实。皆随
病所往。而调其阴阳。则病无不已。虞曰。迎、取也。乃五行
六气。各有
胜复。假令木气有余之年。于王前先泻其
化源。
玄珠密语曰。木之行胜也。苍埃先见于林木。木乃有声。宫音失调。虫不滋。湿雨失合。先于十二月泻其化源。故曰
迎也。不足之年。补于化源。故曰随也。调气之方。必在阴阳者。言引外至内。引内至外也。谓月生无泻。月满无补。
定人之呼吸。观日之
寒温。
从阳引阴。
从阴引阳。春夏致一阴。秋冬致一阳。故曰调气之方。必在阴阳也。知其内外表
里者。谓察脉之
浮沉。识病之
虚实。以外知内。视表如里。故曰。知其内外表里也。随其阴阳而调之者。谓各随病在何
阴阳脉中而调治之也。
七十三难曰。诸井者。肌肉浅薄。气少。不足使也。刺之奈何。然。诸井者、木也。荥者、火也。火者木之子。当
刺井者。以荥泻之。故经言补者不可以为泻。泻者不可以为补。此之谓也。
丁曰。诸井在手
足指梢。故言肌肉浅薄也。井为木。是火之母。荥为火。是木之子。故
肝木实。泻其荥。肝木
气虚
不足。补其合。泻之复不能补。故言不可以为补也。杨曰。冬刺井。病在脏。取之应井。刺井者。则泻其荥。以去其病。
故经曰。冬阴气紧。阳气伏。故取井以
下阴气。
逆取荥以
通阳气也。虞曰。不至而至。故春乃泻荥也。
七十
四难曰。经言春刺井。夏刺荥。季夏刺俞。秋刺经。
冬刺合者。何谓也。然。春刺井者邪在肝。夏刺荥者邪在
心。季夏刺俞者邪在脾。秋刺经者邪在肺。冬刺合者邪在肾。
丁曰。其言春刺井者。谓邪在肝。无令肝木邪害于
脾土。故刺诸井也。夏刺荥者。谓邪在心。无令
心火邪害于
肺金。
故刺诸荥也。季夏刺俞者。谓邪在脾。无使脾土邪害于
肾水。故刺诸俞也。秋刺经者。谓邪在肺。无令肺金邪害于肝木。
故刺诸经也。冬刺合者。谓邪在肾。无令肾水邪害于心火。故刺诸合也。此是断
五邪之原法也。杨曰。用针微妙。法无
穷。若不深达变通。难以救疾者矣。至如此说。则是变通之义也。经云。冬刺井。春刺荥。此乃云春刺井。夏刺荥。理
极精奇。特宜留思。不可固守以一概之法也。虞曰。春刺井。夏刺荥。季夏刺俞。秋刺经。冬刺合。乃经之大法也。七
十三难。以言春刺于荥。此乃休王未毕。火夺木王。法曰实邪。故泻之于荥。所以经言泻者不可以为补也。
其肝、心、脾、肺、肾、而系于春夏秋冬者。何也。然。
五脏一病辄有五也。假令
肝病。色青者。肝也。臊臭者。
肝也。喜酸者。肝也。喜呼者。肝也。喜泣者。肝也。其病众多。不可尽言也。四时有数而并系于春夏秋冬者也。针之
要妙。在于秋毫者也。
丁曰。人之五脏系于四时。五脏一病辄有五者。谓
五声、
五色、
五味、
五液、五香、(按此二字疑衍。)
五臭。若持
针者。皆能断其五邪。令中病原。故知针之要妙。在于秋毫。不可不通也。杨曰。五脏
六腑病。各有形证。今略举肝家
一脏以为法尔。虽言春刺井。夏刺荥。若一脏有病。脉亦随之。诊而取之。假令肝自病。实则取肝
中火泻之。虚则取肝
中木补之。余皆仿此。即秋毫微细之意也。言用针微细若秋毫矣。虞曰。五脏各有声色臭味液。以为形证。以合四时井
荥俞经合。而行补泻之法也。微妙之理。若秋毫之在目也。
七十五难曰。经言东方实。西方虚。泻南方。补北方。何谓也。然。金木水火土。当更相平。东方、木也。西方、
金也。木欲实。金当平之。火欲实。水当平之。土欲实。木当平之。金欲实。火当平之。水欲实。土当平之。东方肝也。
则知肝实。西方肺也。则知
肺虚。泻南方火。补北方水。南方火。火者、木之子也。北方水。水者、木之母也。水胜火。
子能令母实。母能令子虚。故泻火补水。欲令金不得平木也。经曰。不能治其虚。何问其余。此之谓也。
丁曰。四方者。五行之正位也。其王应四时。即春应东方木。夏应南方火。秋应西方金。冬应北方水。
长夏应中央
土。南方火实胜西方金。即北方水来复胜。火水且待争。反害于肺。今当先泻南方火。实即还北方水。肺金得平也。平
者、调四方虚实之法也。杨曰。五行以胜相加。故木胜土。
金胜木。木、肝也。金、肺也。
肺气虚弱。肝气强实。木反
凌金。金家不伏。欲来平木。金木若战。二脏则伤。故用针者。诊知其候。则须泻心。
心气既通。肝气则复。又补于肾。
肾家得气。传而养肝。肝气已定。则肺不复来平肝。然后却
补脾气。脾是肺母。
母气传子。子便安定。故曰不能治其虚。
何问其余。此之谓也。一本说杨氏曰。
金克木。今据肝家一条以例五脏。假令东方木肝实。西方金肺虚。肝木实凌肺金
虚。金本克木。木伏金。肝欲制肺。肺乃不伏。二脏争胜。反害于火。宜泻其心。心属火。火者木之子。
子气既通。肝
虚则伏。肝气既复。则肺不复来。然后补其脾。脾是肺母。母气授子。子气便实。故言母能令子实。子能令母虚。不能
治其虚。何问其余。虞曰。五脏五行。更相平伏。宜凭补泻以调治之。
素问曰。
邪气盛则实。
真气夺则虚。以下凡有虚
实。皆准此也。经言木实金虚。泻火补水也。夫木实者。谓木有余。则土遥畏之。土畏之。则金无所养而令金虚也。若
不泻火。火必盛而烁金。金乃仇雠于木。金木相胜。而致两相刑克。故泻火。火者木之子。子合母气。木亦不实。火亦
不平。金土亦无所畏。乃
行气养于金也。金虚者。乃补水御火。补水养木。御火火不平金。养木木亦安复。故曰子能令
母实也。木有余。则土乃畏木。土不能传气与金。金乃虚。故曰母能令子虚也。
七十六难曰。何谓补泻。当补之时。何所取气。当泻之时。何所置气。然。当补之时。
从卫取气。
虞曰。肺行
五气。溉灌五脏。通注
六经。归于
百脉。凡取气须自卫取气。得气乃推内针于所虚之
经脉浅深
分部之。
所以补之。故曰。当补之时。从卫取气。此之谓也。
当泻之时。
从荣置气。
虞曰。邪在荣分。故内针于所实之经。待气
引针而泻之。故曰。当泻之时。从荣置气。置者、取也。迎也。
其阳气不足。阴气有余。当先补其阳。而后泻其阴。
虞曰。假令胆不足。肝有余。先补
足少阳。而后泻足厥阴也。
阴气不足。阳气有余。当先补其阴。而后泻其阳。
虞曰。反于上法。
荣卫通行。此其要也。
杨曰。此是阴阳更虚更实之变。须通荣卫。病则愈也。丁曰。其当补之时。从卫取气。卫者、阳也。故从卫取气。
方其补也。当泻之时。从荣置气。荣者。阴也。故从荣置气。置荣而后泻之。阴阳有余不足。当先补其不足。然后泻其
有余。故得荣卫通行。即是持针之要妙。故言其要也。
七十七难曰。经言
上工治未病。
中工治已病者。何谓也。然。所谓治未病者。见肝之病。则知肝当传之与脾。故先
实其
脾气。无令得受肝之邪。故曰治未病焉。中工治已病者。见肝之病。不晓相传。但一心治肝。故曰治已病也。
丁曰。素问曰。春胜长夏。长夏胜冬。冬胜夏。
夏胜秋。秋胜春。此四时五行相胜之理也。人之五脏有余者行胜。
不足者受邪。上工先补不足。无令受邪。而后
泻有余。此是治未病也。中工持针。即便泻有余。故言治已病也。杨曰。
五脏得病。皆传其
所胜。肝病传脾之类是也。若当其王时。则不受传。即不须行此方也。假令肝病当传脾。脾以季夏王。
正王则不受邪。故不须实脾气也。若非季夏。则受
肝邪。盒饭预令实脾气。勿令得受肝邪也。如此者。谓之上工。工、
犹妙也。言妙达病源者也。其中工未能全解。故止
守一脏而已。
七十八难曰。针有补泻。何谓也。然。补泻之法。非必呼吸出内针也。
杨曰。补者呼则
出针。泻者吸则内针。故曰呼吸出内针也。虞曰。谓用针补泻之法。呼吸取生成之数为之。
然知为针者信其左。不知为针者信其右。当刺之时。必先以左手厌按所针荣俞之处。弹而努之。爪而下之。其气之
来。如
动脉之状。顺针而刺之。得气因推而内之。是谓补。
动而伸之。是谓泻。
不得气乃与。男外女内。不得气。是谓
十死不治也。
杨曰。凡欲下针之法。先知穴处。便以左手按之。乃以右手弹其所接之处。脉动应在左手之下。仍即以左手指按之。
然后循针而刺之。待气应于针下。因推入荣中。此是补也。若得气便摇转而出之。此是泻也。若久
留针而待气不至。则
于卫中留针。待气久不得。又内入于荣中。久留待气。如其三处
气候不应于针者。谓阴阳俱尽。不可复针。如此之候。
十人十死。故云十死不治。卫为阳。阳为外。故云男外。荣为阴。阴为内。故云女内也。虞曰。自卫得气。推之以所虚
之分。开穴出针。曰补也。自卫取气。引针开穴出针。曰泻也。候吸内。针呼尽出针。曰先补后泻。反此行之。则曰先
泻后补也。玄珠密语称其补泻法云。按之得气。内于
天部。天部得气。推之至
地部。天地气相接则出针曰泻。反此行之
曰补。与此义
相反。丁曰。知为针者。信其左。谓左手先按所刺之穴。以其气来。如动脉而应其手。即内其针。亦是迎
而夺之。为之泻气过而顺针而刺之。是为随而济之也。其男
子阳气行于外。女人阴气行于内。男子则轻手按其穴。女子
则重手按其穴。过时而气不至。不应其左手者。皆不可刺之也。刺之则无功。谓
气绝。故十死不治也。何待留针而
候气
也。
七十九难曰。经言迎而夺之。安得无虚。随而济之。安得无实。虚之与实。
若得若失。实之与虚。若有若无。何谓
也。然。迎而夺之者、泻其子也。随而济之者、补其母也。假令
心病。泻
手心主俞。
虞曰。心病却泻手心主俞。心者法不受病。受病者、
心包络也。手心主者、则
手厥阴心包络也。
包络中俞者、土也。
心、火也。土是火子。乃泻其俞。此乃泻子也。
是谓迎而夺之者也。
虞曰。迎谓取气。夺谓泻气也。
补手心主井。是谓随而济之者也。
虞曰。心火井木。今补
心主之井。谓补母也。木者、火之母也。随谓自卫取气。济谓补不足之经。
所谓实之与虚者。牢濡之意也。
虞曰。牢濡。虚实之意也。
气来牢实者为得。濡虚者为失。故曰若得若失也。
杨曰。此是当脏自病。而行斯法。非五脏相乘也。丁曰。五脏虚即补其母。是谓随而济之。实则泻其子。是谓迎而
夺之。况欲行其补泻。即先候其五脏之脉。及所刺
穴中如气来牢实者。可泻之。虚濡者。可补之。若持针不能明其牢濡
者。故若得若失也。
八十难曰。经言有见如入。有见如出者。何谓也。然。所谓有见如入者。(滑氏本义云。有见如入下。当欠有见如出
四字。)谓左手
见气来至。乃内针。针入。见气尽。乃出针。是谓有见如入。有见如出也。
丁曰。欲刺人脉。先以左手候其穴中之气。其气来而内针。候气尽乃出其针者。非迎随泻补之穴也。谓不虚不实。
自取其经。施此法也。杨曰。此还与弹而努之、爪而下之相类也。
八十一难曰。经言无实实
虚虚。损不足而益有余。是
寸口脉耶。将病自有虚实耶。其损益奈何。然。是病非谓
寸口
脉也。谓病自有虚实也。假令肝实而肺虚。肝者、木也。肺者、金也。金木当更相平。当知金平木。假令肺实而肝虚。
微少气。用针不泻其肝。而反
重实其肺。故曰。实实虚虚。损不足而益有余。此者中工之所害也。
丁曰。中者、伤也。谓昧学之工。不能明其五脏之
刚柔。而针药误投。所以反增其害。十人全八。能知二脏也。令
肝虚肺实二脏之病。全六反增其害也。杨曰。上工治未病。知其虚实之原。故补泻而得其宜。中工未审传病之本。所治
反增其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