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 斑豆疮论
庞曰∶
天行豌豆疮,自汉魏以前,
经方家不载,或云建武中南阳征虏所得,仍呼为虏疮。其后
名医虽载发斑候,是
发汗吐下后,
热毒不散,
表虚里实,
热气燥于外,故身体发斑。又说豌豆疮,
表虚里实,一如发斑之理。别云热毒内盛,攻于
脏腑,余气流于
肌肉,遂于
皮肤毛孔中,结成此疮。
既是里实,热毒内盛,则未发
及欲发,疮斑未见,皆宜下之也;疮已瘥,则再下之。此病有两种。一则发斑,俗谓之麻子,其毒
稍轻;二则
豌豆,其毒最重,多是
冬温所变。凡觉冬间有非节之暖,疮毒未发,即如法下之,次第
服预防之药,则毒瓦斯
内消,不复作矣;有不因冬暖,
四时自行者,亦如法下之。
古方虽有
治法,而不
详备,疑当
时毒热未甚,鲜有死者耶。近世此疾,岁岁未尝无也,甚者夭枉十有五六,虽则毒瓦斯内
坏不治,因医为咎,又大半矣。若身疼
壮热头痛,不与小汗,何由衰散?大腑久秘,毒攻腰胁,或
心
腹胀满,不与微利,何由释去?故当
消息汗下。然则寒药固不当行,温药反增热毒,若热势大盛,
脉候洪数,凉性之药,不阻
表里气,亦可通用;若
寒气阻碍,脉候浮迟,则温性之药,不阻表里气
者,可冀冰释。云不可汗下
寒热之药,只可
紫草一味者,乃滞隅之流,只是遭逢轻疾,以自瘥为功,
若值重病,则拱手待毙矣。世有权贵,
自信不任人拘忌,冷
热汗下,病或不救,则责医谬误,斯又
可为伤叹。夫调瑟者必当移柱,故用古方,附以愚见,为
斑豆方,以小儿多染此患,故专用小
汤剂,
大人可倍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