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征要》
书名:本草征要朝代:明作者:李中梓时间:公元1368-1644年

[第一卷·通治部分 清热药] (二)清热凉血、退骨蒸

    味辛,性微寒,无毒。入心、心胞、肝、肾四经。畏贝母大黄菟丝子。忌蒜、胡荽 与铁 器。红花单瓣者佳。 酒拌蒸,晒用。 去血中之伏火,退无汗骨蒸,消瘀通经,排脓生血,更散诸痛,能疗诸风。 洁古云∶牡丹为群花之首,其色赤而其性寒,故能去血中之伏火,因入手厥阴足少阴, 故 能退无汗之骨蒸。消瘀通经,乃其辛散之用,排脓生血,皆其去热之功,且能入厥阴风木, 而善消瘀滞、又何诸风诸痛之患哉。李濒湖云∶“血中伏火,即阴火也,阴火即相火也。古 方以此治相火,故仲景肾气丸用之。后人乃专尚黄柏。不知牡丹皮之功更胜也。此乃千载秘 奥,特为拈出。”
    牡丹皮性寒而辛散,若久病血虚发热、及产妇虚热而无瘀者,宜斟酌用之。
     红牡丹花瓣,另列专条,见咽喉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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