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可下证(六)
一武弁李姓。在宣化作警。
伤寒五六日矣。镇无医。抵郡召予。予诊视之曰。脉洪大而长。
大便不通。
身热无汗。此
阳明证也。须下。病家曰。病者年逾七十。恐不可下。予曰。
热邪毒瓦斯并蓄于阳明。况阳
明
经络多血
少气。不问老壮。当下。不尔别请医占。主病者曰。审可下。一听所治。予以大承气
汤。半日。殊未知。诊其病。察其证宛然在。予曰。药曾尽否。主者曰。恐气弱不禁。但服其半
耳。予曰。再作一服。亲视饮之。不半时间。索溺器。先下燥粪十数枚。次
溏泄一行。秽不可近。
未离已中汗矣。然周身。一时顷。汗止身凉。诸苦遂除。次日予自镇归。病患索
补剂。予曰。
服
大承气汤得瘥。不宜服补剂。补则热仍复。自此但食粥。旬日可也。故予治此疾。终身止大承
气。一服而愈。未有若此之捷。
论曰。老壮者
形气也。
寒热者病邪也。脏有
热毒。虽衰年亦可下。脏有
寒邪。虽壮年亦可温。
要之与病相当耳。失此。是致速毙也。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