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 发热
凡
发热必察其
表里有无
兼证。而后可穷其致热之因。其但发热而表里别无兼证者。此内
伤
发热。不在此例。所谓兼证者。以外兼
头痛恶寒身疼
腰痛等证。此邪在表者也。内兼烦渴胸
腹痛不
大便或
下利等证。此邪在里者也。发热特其见端耳。必互勘明确。
辨证方的。
凡发热必责重
太阳者。以太阳属表。统司营卫。而为诸阳之
主气。经云。阳者卫外而为
固也
。
外邪之伤人。多由于卫之不固。故论
外感病。必自太阳起。然太阳虽主表。而其根起于
至阴。此实表里上下。互相呼应。故由太阳而
阳明而
少阳。以及
三阴。皆互见发热证详列于
后。
太阳之为病。脉浮。
头项强痛而恶寒。不即发热也。其恶寒正发热之机也。论中所称为
太阳病者。即指此脉此证而言。
他经皆仿此。
太阳中风。发热
有汗。其脉浮缓。风则伤卫。宜
桂枝以
解肌。
太阳伤寒。发热
无汗。其
脉浮
紧。寒则伤营。宜
麻黄以
发汗。然桂枝证全在热稀粥以助药力。取其微似有汗。不可
令如水流漓。至麻黄证始取
大发其汗。此麻黄桂枝分治
风寒。截然二法。不能混同施治。其
或风寒两伤。营卫同病。经云。太阳中风。脉浮紧。
发热恶寒。身
疼痛。不汗出而
烦躁者。
大青龙汤主之。又云。
伤寒脉浮缓。身不疼。但重。乍有轻时。无
少阴证者。大青龙汤发之
。盖
中风脉宜浮缓。而反见浮紧之脉。伤寒脉宜浮紧。而反见浮缓之脉。即易桂枝麻黄之成
法。而主用大青龙汤大发其汗。此仲景治风寒之法。
成方具在。而或谓仲景之法。详于风寒
。略于
温热。此大不然。仲景于风寒之外。特揭明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
温病。此其辨
证最要
之诀。所以与风寒异者。全在渴不恶寒四字。风寒发热。必兼恶寒。今不恶寒。此宜辨者也
。风寒发热。口全不渴。必待
传变之后。口始作渴。今病初起即渴。此又宜辨者也。又有所
谓
湿温者。经云
湿家之为病。一身尽疼。发热。身色如似熏黄。又云。太阳病。
关节疼痛而
烦。脉沉而细者。此名
湿痹。此仲景但言湿不言温也。而以论中所列种种湿证。加以发热而
渴不恶寒。则湿温之情状。自可
比类而得。至于
热病。仲景明云太阳
中热者是也。其人汗
出恶寒
身热而渴也。此与温病同一
口渴。而病恶寒。温病不恶寒。又自有别。仲景处以人
参
白虎汤。则不惟有其法而并有其方矣。此太阳病初起发热辨证之大法。乃伤寒切实
下手
工夫。
有谓翕翕发热者。但表不里也。有谓
蒸蒸发热者。自里而表也。太阳主表。其发热必兼
头
项强痛身疼痛等证。此皆太阳之部署。纯乎表者也。
至阳明发热。则兼有
烦满口渴等证。少
阳发热。则兼有
胸胁满痛
口苦喜呕等证。而其脉皆主浮。太阳之脉。或浮缓。或浮紧。阳明
之脉浮大。少阳之脉浮弦。若脉沉而不浮。三阴证中。亦互见发热证。其发热同而所以致热
之因不同。不得以发热为邪在表。概从
太阳发表例施治。
阳明发热。与太阳异者。经云。
阳明病外证云何。答曰。身热。汗自出。不恶寒。反恶
热也
。盖始则
恶寒发热。今恶寒自罢。虽汗出而热仍不解者。即转属阳明之候。当此时。无论风
寒暑湿。所感不同。而同归火化。
阳明病。仲景有发汗之禁。而
治法宜分经府。其热虽甚而
尚在于经者。宜以甘寒直撤其热。如经云。伤寒若吐若下后。七八日不解。
热结在里。表里
俱热。时时
恶风。大渴。
舌干燥而烦。欲饮水数升者。
白虎加人参汤主之是也。其邪已入腑
而犹汗出发热者。如经云。太阳病三日。发汗不解。蒸蒸发热者。属胃也。
调胃承气汤主之
。又云。阳明病发热汗多者。急下之。宜
大承气汤是也。
少阳发热。仲景亦申发汗之禁。
少阳病本主
往来寒热。而亦有发热属少阳者。必兼胁
下满
心烦
喜呕诸证。且其脉必弦。故经云。伤寒四五日。身热恶风。
颈项强。
胁下满。手足温而渴者
。
小柴胡汤主之。又云。伤寒发热。汗出不解。
心下痞硬。
呕吐而下利者。
大柴胡汤主之。
盖
胁痛呕渴。已明见少阳之半
里证。虽发热
表证未除。不得从太阳发表之例。而当以
大小柴
胡
汤。
半表半里治之也。又曰。伤寒脉弦细。头痛发热者属少阳。少阳不可发汗。发汗则
谵语
。此属胃。胃和则愈。
胃不和则烦而悸。盖弦为少阳之定脉。细则邪不在表。仲景恐人以头
痛发热。误为太阳证。故明指之曰此属少阳。而又申言之曰。少阳不可发汗。其所以辨其发
热之属少阳者。前二条以证辨。此一条以脉辨也。
太阴发热者。其脉不浮而沉。而更兼
吐利腹痛诸证。经云。病发热恶寒头痛身疼吐下者
。此
属何病。答曰。此名
霍乱。霍乱自吐下。又利止复更发热也。吐利本
太阴病。利止复热者。
阴病转阳也。既已转阳。其脉当浮。故又曰。太阴病脉浮者可发汗。宜
桂枝汤。吐下之后。
津液已伤。复又往往口渴发热。故又曰。霍乱头痛发热。身疼痛。热多欲饮水者。
五苓散主
之。寒多
不用水者。
理中汤主之。此与
阳经之发热。治各不同也。
少阴病发热。最易与太阳牵混。故仲景于
大青龙证。必辨其无少阴证者。方取大发其汗。
而又
申言之曰。少阴病。脉沉细数。病为在里。不可发汗。又曰。少阴病脉微不可发汗。
亡阳故
也。则少阴之不可发汗明矣。阴病必当转阳。故曰少阴病。吐利。手足不逆冷。
反发热者不
死。盖太阳寒水之气。与少阴
君火。相济为用。此之吐利。少阴为寒所抑。兹得阳热之气。
而其气还返于太阳。故反发热不死也。然何以辨其为少阴之发热也。经云。少阴之为
病。脉沉细。
但欲寐也。沉细为少阴之定脉。但欲寐为少阴之定证。且太阴病吐利。手
足自温。此则
手足逆冷。更加之以恶寒身蜷。其甚者厥冷无脉。又或
咽痛烦躁
便脓血种种危
证。死生呼吸。盖因少阴肾藏。分发
水火。为
先天根本。故其病情
寒热错杂。变幻不测有如
此。至发热则
阴寒之中。犹寓阳热之气。而强责少阴汗者。将其人之根本先拔。至于下厥上
竭则难治矣。其有
寒邪直犯少阴。而即发热者。如经云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麻
黄
附子细辛汤主之。又曰。少阴病。得之二三日。
麻黄附子甘草汤微发汗。以二三日无里证
。故微发汗也。盖必以
附子镇摄肾中
真阳。俾根本先固。而后可以引邪外出。此于微发汗之
中。而仍寓不发汗之义也。
厥阴发热者。以其人厥与热之多少。辨病之进退。厥阴者。两阴
交尽之名。然阴尽之中。实寓阳生之义。故其时
阴阳不相顺接便为厥。厥热相等。其病可愈
。厥多热少。此为病进。热多厥少。此为病退。所谓厥者。手足逆冷是也。逆甚而至于冷过
肘膝。则不名曰逆冷而直名曰厥。此时正藉发热为一线
生阳可续。故发热为病欲愈之机也。
故曰伤寒先厥。后发热而利者。必自止。又伤寒热少厥微。欲得食者。其病为愈。若发热下利
至
甚。厥不止者死。又伤寒六七日不利。便发热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亦死。要知发热之后。
其脉必不沉而浮。乃为阴病转阳之真候。故曰脉微浮为欲愈。不浮为未愈。此又与少阴发热
同一义也。
伤寒之脉。始终一以静为主。故经云。伤寒二三日。脉若静者为
不传。若
脉数急者为欲传
也。
内经云。汗出而脉尚躁盛者死。是始热以
脉静为易愈。而传变之后。又必以脉静为真愈之候
。凡病之自表而里者。以太阳为始。病之由里而表者。以厥阴为始。太阳虽主表。而其脉连
于
风府。其根起于至阴。又与少阴为表里。仲景慎重不敢妄发其汗者以此。
三阴病固不宜发
汗。即
三阳经发热。其致热之因。又不全属太阳。如病起发热。即兼口渴汗出大便闭等证。
此由阳明而太阳者也。又如病起发热。即兼喜呕胸胁满痛等证。此由少阳而太阳者也。皆不
得借口于伤寒一日。太阳受之。概与发表也。
大约
温热病起于阳明者居多。至
湿温病。其邪伏于
募原。募原属半表半里。故其
发热每兼
胸痞腹满烦渴不大便等证。加以
骨节烦疼。舌胎如积粉。其病先犯少阳与太阴。
而内连于胃府。外溢于太阳。湿家本自易汗出。尤不可重发其汗也。至所谓
异气者。非于
六气
之外。别具一气。盖六气本天地
自然之令气。因其气之偏胜。而酿为厉气。故其病沿门
传染
。长幼
相似。乃称曰疫。而治法仍不离乎六气之中也。
有病已愈而复又发热者。此名
遗热。由于
起居饮食之不慎。凡病后饮食。最宜清淡。使
胃中
津液渐复。
邪气全尽。自然健啖。而世俗每饫肥鲜。兼之喜投补益。皆所不宜。故内经曰。
病热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此其禁也。然其热之复发。亦有虚有实。故内经云。视其
虚实。调其
逆从。可使必已矣。至仲景食后
劳复。以及大病瘥后。种种各法。载明论中。更
不待他求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