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寻源》
书名:伤寒寻源朝代:清作者:吕震名时间:公元1644-1911年

[中集] 发热

    凡发热必察其表里有无兼证。而后可穷其致热之因。其但发热而表里别无兼证者。此内 伤 发热。不在此例。所谓兼证者。以外兼头痛恶寒身疼腰痛等证。此邪在表者也。内兼烦渴胸 腹痛大便下利等证。此邪在里者也。发热特其见端耳。必互勘明确。辨证方的。 凡发热必责重太阳者。以太阳属表。统司营卫。而为诸阳之主气。经云。阳者卫外而为 固也 。外邪之伤人。多由于卫之不固。故论外感病。必自太阳起。然太阳虽主表。而其根起于 至阴。此实表里上下。互相呼应。故由太阳而阳明少阳。以及三阴。皆互见发热证详列于 后。 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不即发热也。其恶寒正发热之机也。论中所称为 太阳病者。即指此脉此证而言。他经皆仿此。 太阳中风。发热有汗。其脉浮缓。风则伤卫。宜桂枝解肌太阳伤寒。发热无汗。其 脉浮 紧。寒则伤营。宜麻黄发汗。然桂枝证全在热稀粥以助药力。取其微似有汗。不可 令如水流漓。至麻黄证始取大发其汗。此麻黄桂枝分治风寒。截然二法。不能混同施治。其 或风寒两伤。营卫同病。经云。太阳中风。脉浮紧。发热恶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烦躁者。 大青龙汤主之。又云。伤寒脉浮缓。身不疼。但重。乍有轻时。无少阴证者。大青龙汤发之 。盖中风脉宜浮缓。而反见浮紧之脉。伤寒脉宜浮紧。而反见浮缓之脉。即易桂枝麻黄之成 法。而主用大青龙汤大发其汗。此仲景治风寒之法。成方具在。而或谓仲景之法。详于风寒 。略于温热。此大不然。仲景于风寒之外。特揭明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此其辨 证最要 之诀。所以与风寒异者。全在渴不恶寒四字。风寒发热。必兼恶寒。今不恶寒。此宜辨者也 。风寒发热。口全不渴。必待传变之后。口始作渴。今病初起即渴。此又宜辨者也。又有所 谓湿温者。经云湿家之为病。一身尽疼。发热。身色如似熏黄。又云。太阳病。关节疼痛而 烦。脉沉而细者。此名湿痹。此仲景但言湿不言温也。而以论中所列种种湿证。加以发热而 渴不恶寒。则湿温之情状。自可比类而得。至于热病。仲景明云太阳中热者是也。其人汗 出恶寒身热而渴也。此与温病同一口渴。而病恶寒。温病不恶寒。又自有别。仲景处以人 参白虎汤。则不惟有其法而并有其方矣。此太阳病初起发热辨证之大法。乃伤寒切实下手 工夫。 有谓翕翕发热者。但表不里也。有谓蒸蒸发热者。自里而表也。太阳主表。其发热必兼 头 项强痛身疼痛等证。此皆太阳之部署。纯乎表者也。至阳明发热。则兼有烦满口渴等证。少 阳发热。则兼有胸胁满口苦喜呕等证。而其脉皆主浮。太阳之脉。或浮缓。或浮紧。阳明 之脉浮大。少阳之脉浮弦。若脉沉而不浮。三阴证中。亦互见发热证。其发热同而所以致热 之因不同。不得以发热为邪在表。概从太阳发表例施治。 阳明发热。与太阳异者。经云。阳明病外证云何。答曰。身热。汗自出。不恶寒。反恶 热也 。盖始则恶寒发热。今恶寒自罢。虽汗出而热仍不解者。即转属阳明之候。当此时。无论风 寒暑湿。所感不同。而同归火化。阳明病。仲景有发汗之禁。而治法宜分经府。其热虽甚而 尚在于经者。宜以甘寒直撤其热。如经云。伤寒若吐若下后。七八日不解。热结在里。表里 俱热。时时恶风。大渴。舌干燥而烦。欲饮水数升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是也。其邪已入腑 而犹汗出发热者。如经云。太阳病三日。发汗不解。蒸蒸发热者。属胃也。调胃承气汤主之 。又云。阳明病发热汗多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是也。 少阳发热。仲景亦申发汗之禁。少阳病本主往来寒热。而亦有发热属少阳者。必兼胁 下满心烦 喜呕诸证。且其脉必弦。故经云。伤寒四五日。身热恶风。颈项强。胁下满。手足温而渴者 。小柴胡汤主之。又云。伤寒发热。汗出不解。心下痞硬呕吐而下利者。大柴胡汤主之。 盖胁痛呕渴。已明见少阳之半里证。虽发热表证未除。不得从太阳发表之例。而当以大小柴 胡 汤。半表半里治之也。又曰。伤寒脉弦细。头痛发热者属少阳。少阳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 。此属胃。胃和则愈。胃不和则烦而悸。盖弦为少阳之定脉。细则邪不在表。仲景恐人以头 痛发热。误为太阳证。故明指之曰此属少阳。而又申言之曰。少阳不可发汗。其所以辨其发 热之属少阳者。前二条以证辨。此一条以脉辨也。 太阴发热者。其脉不浮而沉。而更兼吐利腹痛诸证。经云。病发热恶寒头痛身疼吐下者 。此 属何病。答曰。此名霍乱。霍乱自吐下。又利止复更发热也。吐利本太阴病。利止复热者。 阴病转阳也。既已转阳。其脉当浮。故又曰。太阴病脉浮者可发汗。宜桂枝汤。吐下之后。 津液已伤。复又往往口渴发热。故又曰。霍乱头痛发热。身疼痛。热多欲饮水者。五苓散主 之。寒多不用水者。理中汤主之。此与阳经之发热。治各不同也。 少阴病发热。最易与太阳牵混。故仲景于大青龙证。必辨其无少阴证者。方取大发其汗。 而又 申言之曰。少阴病。脉沉细数。病为在里。不可发汗。又曰。少阴病脉微不可发汗。亡阳故 也。则少阴之不可发汗明矣。阴病必当转阳。故曰少阴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 死。盖太阳寒水之气。与少阴君火。相济为用。此之吐利。少阴为寒所抑。兹得阳热之气。 而其气还返于太阳。故反发热不死也。然何以辨其为少阴之发热也。经云。少阴之为 病。脉沉细。但欲寐也。沉细为少阴之定脉。但欲寐为少阴之定证。且太阴病吐利。手 足自温。此则手足逆冷。更加之以恶寒身蜷。其甚者厥冷无脉。又或咽痛烦躁便脓血种种危 证。死生呼吸。盖因少阴肾藏。分发水火。为先天根本。故其病情寒热错杂。变幻不测有如 此。至发热则阴寒之中。犹寓阳热之气。而强责少阴汗者。将其人之根本先拔。至于下厥上 竭则难治矣。其有寒邪直犯少阴。而即发热者。如经云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麻 黄附子细辛汤主之。又曰。少阴病。得之二三日。麻黄附子甘草汤微发汗。以二三日无里证 。故微发汗也。盖必以附子镇摄肾中真阳。俾根本先固。而后可以引邪外出。此于微发汗之 中。而仍寓不发汗之义也。厥阴发热者。以其人厥与热之多少。辨病之进退。厥阴者。两阴 交尽之名。然阴尽之中。实寓阳生之义。故其时阴阳不相顺接便为厥。厥热相等。其病可愈 。厥多热少。此为病进。热多厥少。此为病退。所谓厥者。手足逆冷是也。逆甚而至于冷过 肘膝。则不名曰逆冷而直名曰厥。此时正藉发热为一线生阳可续。故发热为病欲愈之机也。 故曰伤寒先厥。后发热而利者。必自止。又伤寒热少厥微。欲得食者。其病为愈。若发热下利 至 甚。厥不止者死。又伤寒六七日不利。便发热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亦死。要知发热之后。 其脉必不沉而浮。乃为阴病转阳之真候。故曰脉微浮为欲愈。不浮为未愈。此又与少阴发热 同一义也。 伤寒之脉。始终一以静为主。故经云。伤寒二三日。脉若静者为不传。若脉数急者为欲传 也。 内经云。汗出而脉尚躁盛者死。是始热以脉静为易愈。而传变之后。又必以脉静为真愈之候 。凡病之自表而里者。以太阳为始。病之由里而表者。以厥阴为始。太阳虽主表。而其脉连 于风府。其根起于至阴。又与少阴为表里。仲景慎重不敢妄发其汗者以此。三阴病固不宜发 汗。即三阳经发热。其致热之因。又不全属太阳。如病起发热。即兼口渴汗出大便闭等证。 此由阳明而太阳者也。又如病起发热。即兼喜呕胸胁满痛等证。此由少阳而太阳者也。皆不 得借口于伤寒一日。太阳受之。概与发表也。 大约温热病起于阳明者居多。至湿温病。其邪伏于募原。募原属半表半里。故其 发热每兼胸痞腹满烦渴不大便等证。加以骨节烦疼。舌胎如积粉。其病先犯少阳与太阴。 而内连于胃府。外溢于太阳。湿家本自易汗出。尤不可重发其汗也。至所谓异气者。非于六气 之外。别具一气。盖六气本天地自然之令气。因其气之偏胜。而酿为厉气。故其病沿门传染 。长幼相似。乃称曰疫。而治法仍不离乎六气之中也。 有病已愈而复又发热者。此名遗热。由于起居饮食之不慎。凡病后饮食。最宜清淡。使 胃中 津液渐复。邪气全尽。自然健啖。而世俗每饫肥鲜。兼之喜投补益。皆所不宜。故内经曰。 病热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此其禁也。然其热之复发。亦有虚有实。故内经云。视其 虚实。调其逆从。可使必已矣。至仲景食后劳复。以及大病瘥后。种种各法。载明论中。更 不待他求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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