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琐言卷之一] 厥分寒热辩
或曰∶人之手足,乃胃土之末,凡脾胃有热,手足必热,脾胃有寒,手足必冷,理之常也。惟
伤寒乃有厥深热亦深,厥
微热亦微之论,何邪?曰∶
胃寒则手足冷,
胃热则手足热,此病之常也。
若夫极则变,不可以常道拘也。盖亢则害,承乃制。
火气亢极,反兼水化,故有此象耳。
阴阳反复,
病之
逆从,未可以常理论也。凡经言厥逆,厥冷,厥寒,
手足寒冷等,皆变文耳,不可以论
轻重。
若言
四肢则有异也,亦未可纯为
寒证。若厥冷直至臂胫以上,则为真寒无疑矣,急用姜、附等药温
之,少缓则难疗矣。谓其寒上过乎肘,下过乎膝,非内有真寒达于四肢而何?然更当与脉并所兼之
证参之,庶乎其无误也。凡看伤寒,不可以厥逆便断为寒,必须以脉
兼证参之,方知端的。如手足
厥逆,兼之以
腹痛腹满,
泄利清白,
小便亦清,口不渴,
恶寒战栗,面如刀刮,皆寒证也。若腹痛
后重,泄利稠粘,
小便赤涩,渴而好饮,
皆
热证也。宜详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