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琐言卷之一] 伤寒寒热论
赵嗣真曰∶《明理论》云,
往来寒热者,邪正之分争也。
邪气之入者,
正气不与之争,则但热
而无寒。若邪正分争,于是
寒热作也。盖以
寒邪为阴,
热邪为阳。里分为阴,表分为阳。邪之客于
表也,为寒邪与阳争,则为寒矣。邪之入于里也,为热邪与阴争,则为热矣。若邪在
半表半里之间,
外与阳争而为寒,内与阴争而为热,
表里之不拘,
内外之无定。由是寒热且往且来,日有至于三五
发,甚者十数发也。若以
阴阳二气相胜,
阳不足则先寒后热,
阴不足则先热后寒。此则论
杂病阴阳
二气自
相乘胜然也,非可以语
伤寒。斯论为精切,深合仲景之意。盖不惟释疑,活人书而已也。又
按∶河间言
恶寒为寒在表,或
身热恶寒为
热在皮肤,寒在
骨髓者,皆误也。而《活人书》亦以此为
表里言之。故赵氏曰∶详仲景论,只分
皮肤骨髓而不曰表里者,盖以皮、脉、肉、筋、骨五者,
《
素问》以为
五脏之合,主于外而充于
身者也。惟曰脏曰腑,方可言表里。可见皮肤即骨髓之上,外部浮浅之分;骨髓即皮肤之下,内部
深沉之分,与
经络属表,
脏腑属里之例不同。况仲景出此例证于
太阳篇首,其为
表证明矣。是知虚
弱素寒之人,感邪
发热,热邪浮浅,不胜沉寒,故外怯而欲得近衣,此所谓热在皮肤寒在骨髓,药
用辛温。至于壮盛素热之人,或
酒客辈,感邪之初,寒未变热,
阴邪闭其
伏热,阴凝于外,热蓄于
内,故
内烦而不得近衣,此所谓寒在皮肤
热在骨髓,药用温凉必矣。一发之余,表解里和,此仲景
不言之妙。若以皮肤为表,骨髓为里,则
麻黄汤证骨节
疼痛,其可名为有表,复为有里之证耶?然
仲景《伤寒》一书,人但知为方家之祖,而未解作秦汉文本观,故于
大经大法之意反有疑似。而后
世赖其余泽者,往往类辑
伤寒方论,其间失其本义及穿凿者亦有之,矧以杂病为论,但引其例者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