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明理续论卷之六] 三阴三阳脉证
经云∶
尺寸俱浮者,
太阳受病也。当一二日发,以其脉上连
风府,故头
项痛,
腰脊强。
伤寒,
则
发热恶寒。
伤风,则
鼻塞恶风。然伤风
有汗,伤寒
无汗。
尺寸俱长者,
阳明受病也。当二三日发,以其脉
夹鼻络于目,故
身热目疼,
鼻干不得卧。又曰
不
恶寒而作渴,皆为在经。不恶寒反
恶热,
自汗出,
大便难。
尺寸俱弦者,
少阳受病也。当三四日发,以其脉循胁络于耳,故
胸胁痛而
耳聋,
口苦咽干,目
眩,
往来寒热而呕。此三经受病,未入于腑者,可汗而已。
尺寸俱沉细者,
太阴受病也。当四五日发,以其脉布胃
中络于嗌,故
腹满而咽干,或
腹痛手足
温,自利不渴。
尺寸俱沉者,
少阴受病也。当五六日发,以其
脉贯肾络于肺,系
舌本,故口燥
舌干而渴,恶寒,
口中和,
默默欲寐,时时腹痛,又
咽痛三证。
尺寸俱微缓者,
厥阴受病也。当六七日发,以其脉循
阴器络于肝,故
烦满而
囊缩,
唇青舌卷,
筋急,或渴,不欲食,即
吐蛔。此三经皆受病也,已入于腑者,可下而已。此皆自
阳经传来者,故
宜下而去之。非若
阴经自中之寒,此则为
真阴证矣,当用
四逆汤辈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