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条辨》
书名:伤寒论条辨朝代:明作者:方有执时间:公元1368年—1644年

痉书

    素问曰。诸痉项强。皆属于湿。 痉。音颈。强。上声。下皆仿此。诸。犹凡也。痉。广韵风强病。俗谓打寒噤是也。项。颈 后也。强。筋脉牵强。木劲而不和柔。反拗而不顺从。受病之经。其经之筋皆然。湿则下文是也。 金匮曰。太阳病发汗太多因致痉。 金匮。痉。皆。叔和注。。当作痉。今从之。以便初学。太阳病。伤寒论曰。太阳之 为病脉浮。头项强痛恶寒。是也。发汗本伤寒治法。而中风之治。亦在法中。其例一也。太 多者。汗法以微似为度。苟至于如水流漓而湿。则过度而为太多也。此举伤寒而言。虽不及中风 与湿。而中风与上文湿。义具见言表。可知矣。致。与下文变意同。 千金曰。太阳中风。重感于寒湿则变痉也。(中。音众。) 寒湿者。中风本自汗出。出不已。而至于如水流漓。则与发之过多而湿。湿而生寒。其义一 也。上条举发汗包自汗而言。 此举中风该伤寒而言。通前三条并而观之。文虽出于三家。而风寒变痉之所以然者具见。义 则诚如互发。学人最宜精玩。痉自素问以来。其见于伤寒论者。乃叔和所述金匮之略也。千金虽 有此语。未见其精悉。自此以下。无痉文本可稽。近来乡俗。未闻曾有一人能言痉者。虽医亦然。 不但痉也。强亦未见有能分晓者。斯道之不明。岂其遭讹误以致如斯乎。诚可叹惜。愚以两娶 五出。一女四男。皆殇于惊风。遍观儿医之家。惊风之论。辞甚鄙野。大都末流之俚谚。古无此 等荒唐之说。来历不明。其详不可考。疑憾数年。不能自释。既而偶病伤寒。死信宿而重生。感 天有所警也。改故业 而致身仲景之门。受读金匮伤寒论。愤力敏求。私淑其旨趣。寤寐其神妙。以病时多艰。印证二书 条目。心融意会。恍如鉴对梦醒。若有默迪在前。难以告语人者。见叔和当作痉之注。忆病初项 强KTKT之不能自胜。念儿家口不能言之自苦。岂旁窥侧测之所能喻及。大悟惊风之谬。悉皆痉语之 讹。因集诸痉。刷正警非。别为次序如今。窃案以候照对云。 金匮又曰。太阳病。发热。脉沉而细者。名曰痉。为难治。(伤寒论。无为。难治三字。) 太阳者。以太阳经所主之部属皮肤言也。皮肤为人一身之表。表之为言外也。风寒本天之二 气。于人身为外物。故其中伤于人。必自外而内。人之中伤之。必皮肤先受起。以病方在皮肤。 皮肤属太阳。故曰太阳病。盖举大纲而言始。以见周身之皮肤具病。所包详备。辞简而意周。微 哉旨也。后人不察。如诸家纷纷争以经络之一线而器讼。岂不大谬。发热。风寒之邪。客于太阳。 与正交争。蒸而为热也。然病在太阳。其脉必浮。沉细者。重感寒湿。变也。六经主病。其各该 所主之经络部属。灵素自有章章明文。道之原也。凡病无有不属六经者。言病必称六经。古意原 来如此。仲景为方法之祖。祖是道也。末流不究。骋以小智。妄凿非端。求其己私。无过务为矜 侉炫售。媒名利而已。非为道也。识者鄙之。适所以见其弄巧卖乖。叛经悖道。徒自取垢招尤。 则亦竟成何益。来学贤能。切宜省戒。太阳发热。具见上矣。惊风论云。治惊。要识惊风痰热四 个字。又自饰云。小儿血气虚弱。虚则生热。热盛生痰。痰盛生惊。惊盛生风。风盛发搐。夫既 曰虚矣。虚则无物。无物如何生出热来。热是何物。如何又生得痰出来。痰虽有形。惊是着骇。 心之知觉。神之感应耳。无踪迹可寻也。痰如何骇得人生出惊来。惊于自己。且无踪迹。有何生 出风来。风虽寓形于动。搐是如何动。六书无搐。义不可稽。夫热既无一毫实可言。只是生于虚起。从头一直虚到底。 毕竟仍是没来由虚空不可稽之搐结证。 天下有此事理乎。然则人虽虚弱惊骇。不致卒生妄热。肢体虽动。不属无稽之搐。但卒感风寒。 太阳必当发热。变则筋脉牵强。必痉可知。以此言之。惊之谬。之讹。大端明矣。想当愎惊谬 论之初。谬家多应未读仲景之书。未睹叔和之注。见病若然。一则不知痉亡于。二则不识强之 名义。只是必定个惊骇。以为应当胶固。诬在儿家身上。更不思病情正理。致妄谬端。厄道酿 祸。至死不寤。流毒至今。痛惜儿家。口不能言。衔冤莫雪。予甚哀之。天既觉予以警。予既觉 之而不言。其如与谬同归何。窃为此惧。故不避僭。以致吊如斯。诚不得已也。然虚之一字。 大抵弊在医门。其为不明久矣。明而以正言者。必也君子乎。仲景以下。惜乎予未见其人也。呜 呼。不亦可慨也夫。 夫痉脉。按之紧如弦。直上下行。 紧则为寒。如弦直上下行。申释上文。 脉经云。痉家其脉伏。坚直上下。 伏。犹前沉细。大意与上同。盖脉经乃叔和所述。金匮乃仲景之书。世谓叔和为仲景之徒。 以此观之。亦不为虚称也。 金匮曰。太阳病。发热。汗出而不恶寒者。名曰柔痉。 恶。去声。下同。此以自中风而变者言。风为阳。而属木。木性曲直。故曰柔。谓和软也。 此与下文刚是反对。惊风之慢。此痉之柔也。下皆金匮。 太阳病。其证备。身体强。KTKT然。脉反沉迟。此为痉。栝蒌桂枝汤主之。 KT。音殊。其。承上指太阳也。证备。言头项强痛汗出恶风寒具见也。身体强。太阳阳明合 也。KTKT者。颈项俱痛。俯仰不能自如也。此互上条而出治。惊风之抽掣搐搦。不识此强。而滥 谬也。 栝蒌桂枝汤方 栝蒌根(三两)桂枝(三两去皮)芍药(三两)甘草(二两炙)生姜(三两切) 大枣(十二枚擘) 上六味。以水九升。煮取三升。去滓。分。温。三服。取微似汗。汗不出。食顷。啜热稀粥 发之。 此桂枝汤加栝蒌根之六物也。汤义见伤寒论。盖擅固表之能。神解肌之奥。栝蒌根。消渴生津。导湿以彻热。肌表解而湿热彻。强不待疏而疏自至矣。 太阳病。其证备。或恶热项背强。手足拘挛者。痉也。桂枝葛根汤主之。 此以太阳初交阳明言。病在太阳则恶风寒。交阳明。则反恶热。太阳之热翕翕。阳明之热蒸 蒸。拘挛。拘束而蜷挛也。庸俗不识强之所以为痉者。狃于俚谚。而文理字义之不明也。 桂枝葛根汤方 桂枝(三两去皮)葛根(三两)芍药(三两)甘草(二两炙)生姜(三两切)大枣 (十二枚擘) 上六味。以水九升。先煮葛根减二升。内诸药。煮取三升。服如上法。(内。音纳。) 此亦桂枝加葛根之六物也。葛根者。阳明经之的药也。以太阳初交阳明。故用桂枝以加葛根。 经络明而药物对。理意至而功效奏矣。 太阳病。发热。无汗而反恶寒者。名曰刚痉。 此以自伤塞而变者言。寒为阴而属水。水寒则冰。故曰刚。坚劲也。与上柔对举而互发。以 见阴阳二义。彼此两相反。而寓戒谨致勿误之意。学人不可不知。然无汗不湿。不湿何痉。曰。 太阳强已微而内隐矣。痉则强之发而外着耳。惊风之急。此刚之讹也。 太阳病。无汗。而小便反少。气上冲胸口噤不得语。欲作刚痉。葛根汤主之。 上。上声。小便少。气上冲胸。寒饮涌逆也。口为脾之窍。而胃脉夹口环唇。噤。脾虚胃寒 而寒也。欲作。待作未作之意。此亦互上条而出治。(夹。音协。) 葛根汤方 葛根(四两)麻黄(三两去节)桂枝(二两去皮)芍药(二两)甘草(二两炙) 生姜(三两切)大枣(十二枚擘) 上七味。咀。以水一斗。先煮葛根麻黄减二升。去沫。纳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 升。覆取微似汗。不须啜粥。余如桂枝法将息及禁忌麻黄散太阳之表。葛根解阳明之肌。桂枝主营卫之和。则强自释而痉自定矣。 病者。身热足寒颈项强急。恶寒。时头热面赤目赤。独头动摇。卒口噤。背反张者。 痉病也。 伤寒论。病下无者字。目下有脉字。卒。读仓卒之卒。反。音板。身热。阳明主肌肉也。足 寒。阳不下也。颈属阳明。项属太阳。 急者强之甚。时。谓不常也。三阳聚于头面。热。阴不生也。赤。表未解也。太阳之脉。挟脊。循 背。反张者。不柔和。不顺从。牵强益甚也。此盖以痉之具证言。亦风寒俱中伤之致变。与凡久 而至于剧者为然耳。反张灼然在背。惊风远谬角弓。则是忘其背而不知有其身。知逐物而不知有 道。夫如是。安得不凿空而滥谬乎。 痉为病。胸满。口噤。卧不着席。脚挛急。必齿。可与大承气汤。 。音械。胸满。即气上冲胸之互文。卧不着席。亦反张之互词也。脚挛急。脾阴四肢。 而胃阳为之合。阴阳不相顺接而厥逆也。必。定然之词。者。齿上下相抵之谓。盖胃寒变热。 胃家实热甚而不和也。此谓齿。惊风乃谬切牙。天生牙咬物。何物能切牙哉。鄙俚不经。无足 道也。且儿医之家。于痘既以切牙为寒颤。乃又授以为惊使之然。岂不自相矛盾乎。 大承气汤方 大黄(四两酒洗)浓朴(半斤去粗皮炙)枳实(五枚炙)芒硝三合)(本经无芒硝。 芒疑朴误。) 上四味。以水一斗。先煮二物取五升。去滓。内大黄煮取二升。去滓。内芒硝。更上火。微 一二沸。分。温。再服。得下利。止后服。 阳明主胃。胃廪水谷为五脏六腑之海百骸藉养于斯。而人之吉凶死生系焉。故病凡入阳明 而胃不和。则无论轻重。皆当先以和胃为要务。承气者。和胃药也。胃凡不和。以此和之皆得愈。 故古今通行和胃皆以之。世固有惧其大黄毒而不敢行者。殊不知本草大黄无毒。而药道之论良毒 亦不在此。盖谓对病为良。苟不对病。虽良亦毒也。然药不自对。 对之者医。主药而不主对。医云乎哉。近时俗习。争言药而不言对。夫药无非物也。用之于病之 谓药。对不言矣。其如病何。其如争尚何。谓道不在厄。吾不敢允也。噫。可慨也已。 问曰。新产妇人有三病。一者病痉。二者病郁冒。三者大便难。何谓也。师曰。新产血虚多汗出。喜中风。故令病痉。去血。复汗。寒多。故令郁冒。亡津液。胃燥。故大便难。产妇郁 冒。其脉微弱。不能食大便反坚。但头汗出。所以然者。血虚而厥。厥而必冒。冒家欲解。必 大汗出。以血虚下厥。孤阳上出。故头汗出。所以产妇喜汗出者。亡阴血虚。阳气独盛。故当汗 出。阴阳乃复。大便坚。呕不能食。小柴胡汤主之。 三病虽殊。其为血虚则一。所以并为设一问答而同出。方见伤寒论。 病解能食。七八日。更发热者。此为胃实。宜大承气汤。 此结上文三病而言。以致慎余之意。方见前。想设问答之意。其亦有所为而然与。且以痉言 之。如今时之人。绝无言此病者。而言产后惊风者。则纷纷然。何哉。只缘痉在乱亡。人皆不识 痉名。又不识强字之义。所以妄认筋脉牵强为抽筋。而谩谰抽掣搐搦之谬。夫以惊诬诸儿家。儿 家幼痴。不能言。诚难审理。乃又以诬妇人。而曰产后惊风。妇人者。以产育为任者也。既产矣。 儿女在抱矣。方幸庆慰。天下皆称贺喜。喜不自胜矣。何惊邪。妇人虽愚懦。不似儿家无知识也。 病虽惑乱。不似儿家不能言也。痉必作辍。当其辍时。有虚己详细以审问之。心诚求之。无有不 得其情者。审得被骇。则惊不为诬。不骇则痉明而斯案定矣。夫何难哉。惜乎人固逞己傲物。不 屑如此耳。虽然。苟或此而不详细。则又不可。 夫风病。下之则痉。复发汗。必拘急。 风必自汗。表固虚矣。下则又虚其里。所以痉也。仍复发汗。以更虚其表。是谓重亡津液。拘 急者。津液重亡。而强益甚也。 疮家虽身疼痛。不可发汗。汗出则痉。 血热则生疮身疼痛者。血涩不利。乖而不和也。汗者血之液。发而迫使之出。则血愈乖而愈 不和伤之矣。故亦致痉也。 伤寒头痛。翕翕发热。形象中风。常微汗出。自呕者。下之益烦。心中懊如饥。发汗则致 痉。身强难以屈伸。熏之则发黄。不得小便。灸则发咳唾。 形象中风。与伤寒论第九篇病如桂枝证。异文同旨而互发。故曰。常微汗出。 以上三条。皆通前申致叮咛戒谨之意。 案成。藏诸金HT以待。越明年。生今男。三岁亦病惊 风。时值外出。家人促归。困顿已二日。启HT照案。急以寸匕灌之。不待终剂。应手立苏而回生。 案斯对矣。效斯验矣。嗣后慎斯法。由斯道而行。行皆若是。周旋四十余年于斯矣。坦坦如也。今 老矣。男有孙矣。顾念天之所以与我。不敢弃天。条辨伤寒论时。欲附此语痉湿篇中。以彼此 详略不同。未之及也。兹以不敢忘宿念。痛斯民斯道困于厄而不敢忍。故订案具书。以申请当道 君子。详允施行。庶几将来。幸辅拨以弭其祸乱。正经而反其风土。底绩平成。风土平成而 削。削而痉复。痉复而道明。道明而厄解。则于医门。虽未可以得仁言。而于求仁之方。实则 不外是矣。志仁后彦。其勖之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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