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序
伤寒论者。仲景氏辨
伤寒而论之之谓也。伤寒何为而辨论也。乱伤寒者
中风。并中风寒。杂
伤寒者
温病。
风温。
霍乱。本气自病。与凡痉湿。皆与伤寒相涉于疑。故一一条辨而例论之。
然后各皆始得分晓而不惑。此伤寒论之所以作也。然诸病之所以有待于条辨例论。而后各皆始得分
晓而不惑者。以皆统于
六经也。六经各一
经络脏腑。惟
太阳独多始病荣卫之两途。诸病论经。论
经者。经辨而病明也。伤寒与中风。则于论经之中。吃紧关系。严辨又在太阳之荣卫。盖风则病
卫。寒则病荣。
风寒俱有。则荣卫皆受而俱病。太阳一也。荣卫二。而病则三焉。此太阳所以分
当严辨。而与余经不同也。过太阳。
阳明以下。辨论乃得各归于经。所以自微而着。自少而多。
剩徒法而以
方法具备者计之。筹其条目。法则迤逦已三百九十七。方则因仍已一百一十三。然而
法中乃有一则曰。知犯何逆。随证治之之条。二则曰。知犯何逆。以法治之之目。法言若是。岂
非以其丝辨缕论。积多若是。犹不足以尽风寒之所欲论之谓邪。噫。仲景氏所以作论之心。于此
可以想见其万一于言国文本之外矣。曾谓非辨非论。顾可以清杂乱。而
正伤寒之名实乎。不能
也。是故伤寒不可以作经。而但可以作论者。其意不在此欤。名虽曰论。实则经也。说者谓医家
之有此书。犹儒家之有语孟。盖以其浑融该博。曲尽
精微。恢恢乎足以股肱素难。而为斯道之日
星。信矣。然其举纲振目。经纶阖辟。首尾条贯。脉络分明。近则可以言仿佛学庸。远则可以议
属比
春秋。而法象乎易。说者遗之。似亦未可以言其
全知此书之纯粹也。嗟惟文本。去古未远。
辞简义奥。读而道其
道者。要皆不过模形
范影。踪迹汤丸。错择名利。以求凿柄于盲瞽之余。譬之乐师。习○HT以治钟琴瑟。节奏
虽工。求其所谓正
六律。谐
五音。通
八风。而能与天地同和者。难言也。叔和类集而编次之。各
为一篇。独于太阳。分而为三。一一以辨。标其篇目。夫既以辨标其篇目。则论归重于辨。叔和
已得之矣。既分太阳为三篇。则太阳一经归重于三辨。叔和已明之矣。自今观之。各篇之中。不合
于辨者。历历可指也。而太阳三篇。尤
溷溷然无辨于三也。似此编次。徒赖叔和之名存。岂复叔
和之实在哉。必由后之轻浮。有如类证之辈者。不谙论义。不会辨意。骋以卑陋。计图剽窃。务
为欺炫。纷更错乱。
颠倒变易。法则断股离肢。方则裒多益寡。将谓不如此。不足以动众。惟徇
私己。罔解误人。然冠履倒置。望者必骇。薰莸同。嗅者必憎。或出重辑亦未可知。是以匡郭
纵完。而
体骨终失。遂使晚见狐疑。卒致非全书之谬。虽专医之门。咸置之而不读。夫以此书为
非仲景氏之全书置而不读。彼业不在医。无足怪也。以业既在医。亦视为非全书而不读。则其为
医也。可得谓之全医乎。何不思之甚也。于是斯文湮没。
至道蓁芜。民膺斯疾。幸邪不邪。不敢
必也。窃谓此惧。跋履山川。冒蒙荆棘。崎岖南北。东抵齐鲁。西涉川陕。委志从正。以趣明师。
期还叔和之故。以通仲景之源。风霜二十余年。颜霉鬓雪。神其默迪。一旦豁然。征之道途。足
成小试。倦老思休。归田闭。考众本之殊同。反离异而订正。一师友之授传。窃僭负为此集。八
经
寒暑。稿脱七誊。深惭蛙吹。玷荷骥附。虽不足以合叔和之雅调。而宣仲景氏之遗音。至于溯
流穷源。欲伸长○HT而拟望六律正。五音谐。八风通。天地和同。底民物于康阜。以上际唐
虞之盛之心。所以延颈企踵于任斯道之君子者。未尝有一息之不然。此其所以
宁负僭窃而不敢逃避也。谨书揭简。以告同志云。
辛卯冬日长至歙灵山
方有执书于溪南无逸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