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辨霍乱病脉证并治第十三
问曰。病有
霍乱者何。答曰。
呕吐而利。名曰霍乱。
三焦者。水谷之道路。邪在
上焦。则吐而不利。邪在
下焦。则利而不吐。邪在
中焦。
则既吐且利。以
饮食不节。
寒热不调。
清浊相干。
阴阳乖隔。遂成霍乱轻者止曰
吐利。
重者挥霍撩乱。名曰霍乱。
问曰。病
发热头痛。身疼
恶寒。吐利者。此属何病。答曰。此名霍乱。自吐下。又
利也。复更发热也。
发热头痛。身疼恶寒者。本是
伤寒。因邪入里。伤于脾胃。上吐
下利。令为霍乱。利
止里和。复更发热者。还是伤寒。必汗出而解。
伤寒其脉微涩者。本是霍乱。今是伤寒。却四五日。
至阴经上转入阴。必利。本呕
下利者。不可治也。欲似
大便。而反
失气。仍不利者。属
阳明也。便必硬。十三日愈所
以然者。
经尽故也。
微为
亡阳。涩为
亡血。伤寒脉微涩。则本是霍乱。吐利亡阳亡血。吐利止。伤寒之
邪未已。还是伤寒。却四五日邪传
阴经之时。
里虚遇邪。必作自利。本呕者。邪甚于上。
又利者。邪甚于下。先霍乱。里气
太虚。又伤寒之邪。
再传为吐利。是
重虚也。故为不
治。若欲似大便而反失气。仍不利者。利为虚。不利为实。欲大便而反失气。里气热也。
此属阳明便必硬也。十三日愈者。伤寒六日。传遍
三阴三阳后六日再传经尽。则阴阳之
气和。
大邪之气去而愈也。
下利后。当便硬。硬则能食者愈。今反
不能食。到后
经中颇能食。复过一经能食。过
之一日当愈。不愈者。不属阳明也。
下利后。
亡津液。当便硬。能食为胃和。必
自愈。不能食者为未和。到后经中。为
复过一经。言七日后
再经也。颇能食者。
胃气方和。过一日当愈。不愈者。
暴热使之能
食。非阳明气和也。
恶寒脉微而复利。利止亡血也。
四逆加人参汤主之。
恶寒脉微而利者。
阳虚阴胜也。利止则
津液内竭。故云亡血。金匮玉函曰。水竭则无
血。与
四逆汤。
温经助阳。加
人参。
生津液益血。
霍乱头痛发热。身
疼痛热多欲饮水者。
五苓散主之。寒多
不用水者。
理中丸主之。
头痛发热。则邪自
风寒而来。中焦为寒热相半之分。邪稍高者居阳分。则为热。热多欲
饮水者。与五苓散以散之。邪稍下者。居阴分。则为寒。寒多不用水者。与理中丸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