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伤寒要义] 第六节·六经治法
太阳宜汗。
少阳宜和。
阳明宜下。
太阴宜温。
少阴宜补。
厥阴宜清。
【秀按】此千古不易之法。但病有合并。方有离合。故治有先后缓急彼此之殊。须如星家之推命。纵同此八
字。而取用神有大不同者。取用或差。全不验矣。医家亦然。病不外此
六经。治不外此六法。而错综变化之
间。倘取用不真。纵方能对证。往往先后倒施。缓急失机而贻祸。况方不对证乎。故能读古书。犹非难事。善
取用神。实医者之第一难也。
太阳、太阴、少阴。大旨宜温。少阳、阳明、厥阴。大旨宜清。
【荣斋按】根据文献记载,
伤寒的六经∶太阳寒化,阳明兼燥化,少阳兼火化,太阴兼
湿化,少阴兼
热化,
厥阴兼
风化。由于寒化,所以
恶寒;燥化,所以渴不恶寒但
恶热;湿化,所以
腹满;火化,所以
口苦咽干。而
少阴之热化,是
虚热,所以须
从治。此为用药宜温宜清的总方针。
吾四十余年阅历以来。凡病之属阳明、少阳、厥阴、而宜凉泻清滋者。十有七八。如太阳、太阴、少阴之宜温
散
温补者。十仅三四。
表里双解。
三焦并治。温凉合用。通补兼施者。最居多数。
【秀按】时代不同。南北异辙。其大端也。且也受病有浅深。
气体有强弱。天质有
阴阳。性情有
刚柔。筋骨
有坚脆。肢体有劳逸。年力有老少。
风俗有
习惯。奉养有膏粱藜藿之殊。
心境有忧劳和乐之别。医必详辨其时
其地其人之种种不同。而后对证发药。一病一方。方方
合法。法法遵古。医能是。是亦足以对病患而无愧矣。
阳道实。故
风寒实邪。从太阳汗之。
燥热实邪。从阳明下之。邪之微者。从少阳和之。
阴道虚。故
寒湿虚邪。
从太阴温之。
风热虚邪。从厥阴清之。虚之甚者。从少阴补之。阳道虽实。而少阳为邪之微。故和而兼补。
阴道本虚。而少阴尤虚之极。故补之须峻。
【秀按】此六经证治。须用六法之原理也。故俗称伤寒无
补法者谬。惟用补法
下法。较汗和温清四法为尤
难。难在刚刚恰好耳。
伤寒证治。全藉阳明。邪在太阳。须藉胃汁以汗之。邪
结阳明。须藉胃汁以下之。
邪郁少阳。须藉胃汁以和之。
太阴以温为主。救
胃阳也。厥阴以清为主。救
胃阴也。由太阴湿胜而伤及
肾阳者。救胃阳以护肾阳。由厥阴风胜而伤
及
肾阴者。救胃阴以滋肾阴。皆不离阳明治也。
【秀按】伤寒虽分六经。而
三阳为要。三阳则又以阳明为尤要。以胃主
生阳故也。若
三阴不过阳明甲里事
耳。未有胃阳不虚而见太阴证者。亦未有胃阴不虚而见厥阴证者。至于少阴。尤为阳明之底板。惟阳明告竭。
方致少阴底板外露。若阳明充盛。必无病及少阴之理。盖少阴有温清二法。其宜温者。则由胃阳偏虚。太阴湿
土偏胜而致。其宜清者。则由胃阴偏虚。厥阴风木偏胜而致。阳明偏虚。则见
太阴厥阴。阳明中竭。则露少阴
底板。故阳明固三阴之外护。亦三阳之同赖也。如太阳宜
发汗。少阳宜养汗。汗非阳明之
津液乎。
风寒
风湿。治在太阳。
风温风火。治在少阳。
暑热燥火。治在阳明。寒湿
湿温。治在太阴。
中寒治在少阴。
风热治在厥阴。
【秀按】
六淫之邪。惟寒湿
伤阳。风暑燥火。则无不
伤阴。故治
四时杂感。以存津液为要。
【廉勘】凡六淫
邪气郁勃。既不得从表透达。则必向里而走空隙。而
十二脏腑之中。惟胃为
水谷之海。上下
有口。最虚而善受。故六经之邪。皆能入之。邪入则
胃实。胃实则津液干。津液干则死。故有
不传少阳及三阴
之伤寒。必无不犯阳明之伤寒。所以
治法在二三日内。无论汗出不彻。或发汗不得。或未经发汗。但见
口干烦
闷。
舌苔白燥。或按之涩。纵有
太阳表证。亦是邪从火化。此时急撤
风药。惟宜轻清
和解。以存津液。
阴液既
充。则汗自涌出肌表而解。此发表时存津液之法也。若热既入里。邪从火化。火必就燥。张长沙承气
诸方。皆
急下之以存津液。不使胃中津液。为
实火燔灼枯槁而死。此
攻里时存津液之法也。但今人肠胃脆薄者多。血气
充实者少。故后贤又制白虎承气。养荣承气。增液承气。参入
润燥濡液之剂。频频而进。令胃中津液充足。实
邪自解。
阴气外溢则得汗。阴液下润则便通。奏效虽迟。立法尤稳。
凡伤寒病。均以
开郁为先。如表郁而汗。里郁而下。寒湿而温。火燥而清。皆所以通其气之郁也。病变不
同。一气之通塞耳。塞则病。通则安。无所谓补益也。补益乃
服食法。非
治病法。然间有因虚不能托邪者。亦须
略佐补托。
【秀按】病无补法。开其郁。通其塞而已。固也。但其中非无因病致虚。及病不因虚而人虚之证。自宜通补
并进。然通者自通其病。补者自补其虚。虽两相兼。仍两不相背也。其要诀。治寒病须察其有无
热邪。治
热病
须察其有无
寒邪。治虚病须察其有无实邪。治实病须察其有无虚邪。留心久久。自能识病于病外。而不为病所欺弄矣。
【廉勘】邪实于表为
表实。邪实于里为
里实。既有实邪。断不宜补于邪实之时。表实者宜发表。里实者攻其
里而已。若遇有
内伤宿病之人。适患
外感时病。不得用峻汗峻攻之法。必参其人之
形气盛衰。
客邪微甚。本病
之新久
虚实。向来之宜寒宜热。宜燥宜润。宜降宜升。宜补宜泻。其间或挟痰。或挟瘀。或挟水。或挟火。或
挟气。或挟食。务在审证详明。投剂果决。
自然随手克应。故治外感或挟内伤。首必辨其
虚中实、实中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