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六经方药
百病不外
六经。
正治不外六法。按经审证。对证立方。六法为君。十法为佐。治寒伤已无余蕴。虽然。病变不常。
气血
有素。穷不常之病变。须门门透彻。葆有素之气血。要息息通灵。斯可言医治之方药矣。姑详述之。
【秀按】后汉
张仲景着《
伤寒杂病论》。传一百一十三方。方方皆古。立三百九十七法。法法遵经。又以六经钤
百病。为不易之定法。以此病例彼病。为启悟之捷法。故历代名贤。奉为正宗。正宗则诚正宗矣。然就余临证
经验。尚不敷用者。以其间
兼证、夹证、
变证、坏证。证证不同。还须旁采耳。余临证时。凡遇纯
实证。每参
以
张子和法。纯
虚证。每参以
张景岳法。
实中夹虚证。
虚中夹实证。每参以张石顽法。庶几搏采众法。法法不
离古人。而实未尝执古人之成法也。
【廉勘】张长沙着《伤寒杂病论》一书。集汉以前之大成。至宋始分《
伤寒论》《
金匮要略》两书。元张子和。
专着《儒门
事亲》一书。明张景岳。着有《
类经全书》及《
质疑录》三种。前清国初张路玉。着有《
千金方衍义》、《医通》
两书。皆博古通
今。可法可传之良书。先祖虽服膺四张。而景岳路玉之书。尤喜研求。故
内伤杂证。较为专长。盖因当时会
诊。与城中金士哦。下方桥陈念义两前哲居多。故崇拜明清二张。良有以也。余则师事樊师开周。专从叶法。
凡类于叶法者。靡不讲求而研究之。噫、祖书徒读。愧守箕裘。医术歧趋。悲深风木。想先祖有灵。应亦责我
背道而驰乎。
【荣斋按】本章分
六节∶(一)
发汗剂,(二)
和解剂,(三)攻下剂,(四)
温热剂,(五)清凉剂,(六)
滋补剂。
原书滋补剂列第五,清凉剂列第六;根据
张介宾伤寒约法,是∶“汗”“吐”“下”“温”“清”“补”,俞
氏为了符合实际应用,把
吐法改作
和法。但六法顺序(不是使用时的
程序),先清后补,是无庸置疑的;今把
它转易过来,其中“
汗法”是使
病毒从
汗腺排泄以出,“
下法”是使病毒从
大便排泄以出;这两法,均以排除
疾病之
毒素,为
处方要旨。“
温法”为维持机体
细胞之消沉,“
清法”为遏止
体温之亢进,这两法,乃对证治
疗,不是以去病为目标的。“和法”是使机体内部得到
协调,而加强汗、下、温、清、补的疗效。“
补法”可
分两种∶一为
滋阴,凡能调节
循环,供给造血原料,促进养化机能,或能增加身体
营养成分,味浓而无
刺激
性、芳香性者,为今之滋养强壮剂;一为
回阳∶凡能兴起机能之衰惫,活泼
神经,恢复机体各部正常生活力
者,为今之
兴奋强壮剂。这正治六法,
俞氏暗合六经。至于“佐治十法”,散见于本书各节
治法中,所谓∶“按
经审证,对证立方。”不局限于十法之范围,自包涵着∶宣、通、补、泻、滑、涩、燥、湿、寒、热的
十剂。
程钟龄医门
八法──汗、吐、下、和、温、清、补、消,颇能守其常,通其变,指示我们以灵活运用的法则,
兹特附录于本章各节
方剂之后,以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