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 太阳经纲领] 太阳上中下三篇总脉总证
太阳之为病。脉浮。
头项强痛而
恶寒。
此举
中风伤寒之总脉总证而言。乃太阳三篇之大纲也。太阳者。
膀胱寒水之经也。
膀胱曷为称
寒水乎。夫肾者。天一之水也。上古天真论云。肾者主水。聚
五脏六腑之精而藏之者也。盖以肾与膀胱。
一脏一腑。相为
表里而为
一合
也。既为寒水。曷为又称太阳乎。肾为坎水。
一阳居于
二阴之间。
真阳藏于
真阴之内。水中有火。谷入于胃。
其
清气化而为营。行于脉中。谷入
浊气。降于
下焦。而肾中之真阳。蒸腾其气。行于脉外。直达
皮肤而为
卫气。故膀胱虽为
肾脏寒水之腑。而寒水之中。其所以蒸腾发越而为卫气者。则又肾中之真阳也。故卫气
之行。一日一夜。五十周于身。昼行于阳
二十五周。夜行于阴二十五周。
平旦阴气尽。
阳气出于目。目张。则
气上于头。循项下太阳矣。故曰太阳。太阳者。盛阳也。阳不盛。不足以密
腠理而卫
风寒。故为
六经之首。
为皮肤营卫之总统。
灵枢营卫生会篇云。
太阴主内。太阳主外。
生气通天论云。阳者。卫外而为固也。
又曰。阳因而上。卫外者也。皆言太阳之统营卫而为最外之第一层也。脉浮者。脉有浮中沉
三候。浮者。其
上候也。
浮脉行于肉上而主表。以风寒初入
皮毛营卫。
邪气在太阳之表。故独盛于上候而脉浮也。
足太阳
之脉。起于目内。上额交巅。从巅络脑。还出别下项。连
风府。循
肩膊。内
挟脊。抵腰中。挟
督脉而行。风
寒客之。故头项强痛也。风寒在表则恶寒。
皮部论云。邪之始入也。然起
毫毛。开腠理。玉机真藏论云。风
寒客于人。使人毫毛毕直。皮肤闭而为热。当是之时。可汗而发是也。言恶寒而不言
恶风者。以恶寒者未必不恶风。
恶风者未尝不恶寒。举一即可该其义也。此条见症。为中风伤寒之所并有。故总举之为篇首。至太阳上编。则由此
脉证而申出中风诸证。以别风伤卫者如此。中篇亦由此脉证而申出伤寒诸证。以见寒伤营者如此。至下编则又
因此脉证。而申出风寒兼有之证。以辨风寒两伤营卫者又如此。
然后各因其证而立法施治也。以后凡称
太阳病
者。皆具此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者。方是也。
太阳病。
头痛至七日以上
自愈者。以行其
经尽故也。若欲再作经者。针
足阳明。使经
不传则愈。
头痛。太阳证也。七日以上。谓七日之内也。经者。
经脉也。太阳之经。即所谓起于目锐。上额交
巅络脑。下项连风府。挟脊抵腰。贯臀入。过髀出
外踝。至
小趾之端者是也。行其经尽者。言邪入太阳
之表。游行于太阳经脉之中。经尽而邪气衰去。即
内经热论所谓七日
巨阳病衰。头痛少愈者是也。再作经
者。邪气
再传一经也。谓太阳经尽。邪气未衰。欲再传足阳明。其势正未已也。当候其邪气已传。即针足
阳明之
经穴以泄其邪。使经邪不传则愈矣。此经所谓
迎而夺之。以泻其盛。离合
真邪论又云。卒然逢之。
早遏其路之义也。然不于太阳刺之。而独针阳明者。何欤。盖胃为
水谷之海。多气多血。
素问热论云。
阳明者。
十二经络之长。其血气盛。灵枢终始篇所谓阳明主胃。大富于
谷气。故可日二取之。
他经则或日
一取之。或二日一取之。盖取其可泻之经而刺之也。前注以为阳明中土万物所归。无所复传。非也。此乃
仲景论阳明入里之邪。
胃实可下之证。故曰无所复传。然非所论于在经之邪也。若邪未入胃。则经经
可传。何独阳明。唯邪入阳明可刺之经而刺之。乃可遏其传路耳。观行其经尽。欲再作经。使经不传之三经字。
则在经在里。判然分明矣。
太阳病。欲解时。从巳至未上。
经云。邪之所凑。其气必虚。邪既入太阳之经。虽或气衰欲解。然
经气已虚。无以自振。必待经气旺
时。方能决去其邪。夫太阳者。盛阳也。旺于巳午。巳为纯阳。乾卦主之。午虽
一阴初生。然阳气
旺极之时也。生气通天论云。
日中而阳气隆。日西而阳气已虚。故曰从巳至未上。
欲自解者。必当先烦。乃
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脉浮故知汗出解也。
烦之为病不一。有表里
阴阳虚实之不同。此则
表邪怫郁。将解未解之时。不得发越而烦也。天地之
气郁。
则阳蒸阴而为雨。人身之气郁。则阳蒸阴而为汗。阳气鼓动。
阴液外泄。邪气随之而出矣。脉为
气血之先。
邪气在表则浮。若郁蒸烦闷。则气欲外泄。故脉先浮。脉浮。是以知其必汗出而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