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六 阳明上编] 太阳阳明证治第十一
阳明病。脉迟。汗出多。微
恶寒者。表未解也。可
发汗。宜
桂枝汤。
邪在
太阳。则以浮缓为
中风。
阳明已在
肌肉之分。与太阳稍异。故不曰缓而曰迟。所谓迟者。非寒脉之迟。
乃
缓脉之变称也。又非
中寒之
阳明脉迟也。若阳明脉迟。即
不能食矣。下文
阳明中风者皆能食。但此条
以
风邪在太阳之表。仍是风伤
卫分。故不言能食而亦以桂枝汤主之也。汗出多者。
太阳中风。已是阴弱而汗自出矣。
而阳明证又法当
多汗。二证兼并。故汗出多也。太阳中风本恶寒。邪入阳明。当不恶寒而反
恶热矣。今风邪尚
在太阳卫分。故仍恶寒。但
邪气已属阳明。故虽恶寒而亦微也。然汗出已多。邪气当解而不恶寒矣。以汗多而仍恶寒。
是以知太阳之
表证尚未解也。故云可发汗。宜桂枝汤。
太阳病。
项背强。KTKT。反汗出
恶风者。
桂枝加葛根汤主之。
旧注云。KTKT。伸颈之貌。动则伸颈摇身而行。项背强者。动则如之。此成氏之说也。夫项背已强缩而
不得伸。又安能伸颈摇身而行乎。KTKT。按字义本属象形。言鸟之短羽者。飞则KTKT然。所以形容病患之
颈项俱病。俯首不能自如
之貌。盖因太阳之经。自头而行于背。故
项强。阳明之经。自面而行于身之前。故颈病。
灵枢脉经篇云。
足太阳之脉。
其
直者从巅入络脑。还出别下项。
挟脊抵腰中。
足阳明之脉。旁约太阳。循颐后。出
大迎。循
颊车。过
客主人。
循
发际。其支者下
人迎。循
喉咙。入
缺盆。以二经并皆受邪。故颈项皆病。所以不得引伸而KTKT然也。此条与阳
明
伤寒之KTKT
无汗恶风者。互相
对待。彼以太阳
寒邪初入阳明。其无汗恶风之
太阳表证仍在。故以有
麻黄之
葛根汤
主之。
此以太阳风邪初入阳明。其汗出恶风之太阳表证仍在。故以桂枝加葛根汤主之。盖无汗恶风及汗出恶风。皆太阳中风
伤寒之见证。惟KTKT为颈病。故属阳明。以太阳证多。阳明证少。故仍谓之太阳病。而各以伤寒之麻黄。中风之
桂枝
为主治。而加入
葛根以解阳明初入之邪也。夫阳明本多汗。太阳中风亦
自汗出。此以太阳中风传入阳明。本当汗出而
谓之反者。非阳明中风。不应汗出而曰反也。盖因
阳明伤寒条下。有KTKT无汗恶风。故此曰反汗出也。
桂枝加葛根汤方
葛根(四两)桂枝(三两)
芍药(二两)
生姜(三两)
大枣(十二枚擘)
甘草(二两)
上六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
温服一升。如桂枝汤法。
于桂枝汤方内。加葛根三两。余根据桂枝汤法。
辨误按太阳阳明KTKT证二条。其治反汗出恶风。既名之曰桂枝加葛根矣。无汗恶风者。乃伤寒初入阳明。
故仍
用
麻黄汤之汗泄。而加入葛根。以解阳明初入之经邪。本当名之曰
麻黄加葛根汤。两方并峙。则
风寒各异。自无交
互舛错之病矣。不意但名之曰葛根汤。其名义稍觉模糊。致后之昧于理者。搅乱错杂。以桂枝汤中之芍药。误入有
麻黄之葛根汤中。芍药乃
敛阴收汗之药。岂宜用之于无汗恶风之伤寒。至以葛根汤中之麻黄。误入桂枝加葛根
汤中。岂反汗出者之所宜。况太阳中风本自汗出。阳明又多自汗。宁可更用麻黄又发其汗乎。恐不止于
津液枯竭。而有
亡阳之祸矣。前注皆失于觉察。相沿传习。其害有不可胜言者。故特拈出。以辨千载之误。
阳明病。脉浮而紧者。必
潮热。发作有时。但浮者。必
盗汗出。
邪在太阳。以浮紧为寒。浮缓为风。在阳明则紧为在里。浮为在表。脉浮而紧者。言浮而且紧也。谓邪
虽在经。大半已入于里也。邪入于里。必发潮热。其发作有时者。阳明气旺于申酉。故日晡时潮热也。
潮热则已成可下之证矣。但脉尚兼浮。则为
表邪未尽。犹未可下也。若但浮者。风邪未全入里。其在经之
邪未解。必盗汗出也。阳明本多汗
多眠。故有盗汗。然不必阳明始有盗汗。如太阳上编脉浮而动数。因自汗出
之中风。即有盗汗。盖由
目瞑则
卫气内入。
皮肤不阖。则盗汗出矣。此示人当以脉症辨认
表里。未可因
潮热而轻用
下法也。
阳明病。但
头眩。不恶寒。故能食而咳。其人必
咽痛。若不咳者。咽不痛。
但头眩者。热在上也。不恶寒。即阳明篇首所谓不恶寒
反发热之义也。能食。阳明中风也。咳者。热
在
上焦而
肺气受伤也。中风之
阳邪壅于上焦。故
咽门必痛也。若不咳者。上焦之
邪热不甚。故咽亦不痛。此条纯
是
热邪。当与
阳明中寒之不咳不呕。手足不厥。头不痛一条。两相对待。盖示人以风寒之辨也。
脉浮
发热。
口干鼻燥。能食者则衄。
脉浮发热。邪在表也。口干鼻燥。阳明之脉。起于鼻之交中。下循鼻外。上入齿中。还出挟口环唇。下循
喉咙。入缺盆。
热论云。
阳明主肉。其脉挟鼻络于目。故
身热目疼。而
鼻干不得卧也。能食者。阳明中风。热邪能杀谷也。
阳明郁甚。不得汗泄。逼血妄行而出于上焦清窍也。
阳明病。口燥。但欲
漱水不欲咽。此必衄。
口燥者。热在上也。但欲漱水不欲咽者。邪热未入于胃也。若热邪入胃。则必渴欲饮水。今但漱而不欲咽。
是邪未入里。阳邪独盛于上。故迫血妄行而上溢。所以必衄也。
若渴欲饮水。口干舌燥。
白虎加人参汤主之。
承上文言不但口燥。若口干舌燥。且渴欲饮水者。方是邪热归胃。胃
中热燥而津液枯涸也。当清
胃热而滋养
其津液。故以白虎加人参汤主之。
若脉浮发热。渴欲饮水。
小便不利者。
猪苓汤主之。
脉浮发热。太阳表邪犹未解也。渴欲饮水。当属胃热。若渴欲饮水而小便不利者。仍是足太阳
膀胱之
里证。
非胃中热燥也。盖膀胱为
州都之官。津液藏焉。太阳热邪归腑。则热聚膀胱。
气化失常。
下焦之气液不得上腾。
故渴欲饮水。下焦之
地气既不得升。则上焦之肺气不降。是无高源之水矣。水热穴论云。肾为本而肺为末。膀胱者。
肾之腑也。
本末不相通。故渴而小便不利也。若邪气止在太阳一经而内犯膀胱者。仲景必以
五苓散治之矣。
若太阳上编之中风发热。六七日不解而烦。渴欲饮水。水入则吐者。又如太阳中篇发汗已。脉浮数烦渴者。又如
本以下之故。
心下痞。与
泻心汤痞不解。其人渴而口燥烦。小便不利者。皆以五苓散主之。此条因是太阳阳明
兼证。
且阳明乃两阳合明。
至阳之腑。又中风而非中寒。故不宜用桂。但以猪苓汤渗泄膀胱之热邪。使
阴阳升降。气液通行。邪可分消矣。
猪苓汤方
猪苓(去皮)
茯苓阿胶滑石(嫩者研细)
泽泻(以上各一两)
上
五味。以水四升。先煮四味取二升。去滓。内下阿胶。烊消。温服七合。日三服。
猪苓及茯苓泽泻。义见五苓散论中。滑石者。
十剂中之
通剂也。
李时珍曰。滑石
利窍。不独
小便也。
上能利毛腠之窍。下能利精溺之窍。盖甘淡之味。先入于胃。渗走
经络。游溢
精气。上输于脾。肺为水之上源。
下通膀胱。津液藏焉。气化则出。故滑石上能发表。
下利小便。为荡热
燥湿之剂。阿胶乃济水之伏流。
阴水也。
能清肺
益阴。用此水以搅浊水则清。盖济水质清而性重。其性趋下故也。成氏谓阿胶之滑以利
水道。不知何
所考据。
阳明病。汗出多而渴者。不可与猪苓汤。以汗多胃中燥。猪苓汤复利其小便故也。
阳明病。法当多汗。若汗出多。则胃中之津液已外泄矣。其渴固所宜然。且又无小便不利之证。故不可与
猪苓汤。何也。以汗出既多。则胃中之津液枯燥。若更与猪苓汤复利其小便。是又下竭其津液矣。焉得不为
脾约乎。
当滋其津液。渴自止矣。
病患
烦热。汗出则解。又
如疟状。
日晡所发热者。属阳明也。脉实者宜下之。脉
浮虚者宜发汗。下之与大
承气汤。发汗宜桂枝汤。
此亦太阳入阳明之
辨证法也。言病患烦热。至汗出而后解者。又或如疟状。必至日晡时发热者。即潮热也。如此。
则
邪气已属阳明矣。然表里之分。当以脉辨之。若按其脉而实大有力者。为邪在阳明之里而
胃实。宜攻下之。
若脉浮虚者。即浮缓之义。为风邪犹在太阳之表而未解。宜汗解之。谓之浮虚者。言
浮脉按之本空。非虚弱之虚也。
若虚弱则不宜于发汗矣。宜详审之。脉实者下之。以其胃热。故宜与
大承气汤。浮虚者汗之。以其风邪未解。
故宜与桂枝汤。
阳明病。脉浮而紧。
咽干口苦。
腹满而喘。发热汗出。不恶寒。反发热。
身重。若发汗则燥。
心愦愦。反
谵语。
若加
烧针。必
怵惕烦躁不得眠。若下之。胃
中空虚。
客气动膈。心中懊。舌上苔者。
栀子豉汤主之。
脉浮为邪在阳明之经。紧则入于里矣。解见上文第十三条。胃
开窍于口。咽则胃之
门户也。邪热在胃。故咽燥
口苦而腹满也。喘者。腹满而胀。气不得息。非肺家之
痰喘。即阴阳应象论所谓身热喘粗也。发热汗出。阳明表证也。
不恶寒反恶热。邪入阳明之本症也。腹满身重。本属
太阴。经云。脾胃以膜相连。邪热在胃。阳明胃腑受病。则太
阴
脾土亦病。故身重也。表里皆有邪。若治其表。而以辛温发汗。则
亡津液而胃中热燥。必使心神
愦愦。反增谵语。
若以烧针取汗。则阳邪受火。愈增煽动。故心神
为之怵惕惊恐。
阳盛而烦。
阴虚而躁。故不得眠也。若下之。则表邪
未解。里邪未实。徒
伤胃气。曰胃中空虚者。非谓胃中之水谷尽出。乃胃中之
阳气空虚也。
正气虚而
客邪动于膈间。
故心中懊。懊者。若有所忧闷悔恨然也。但言舌上苔而不言其色与状者。以意揆之。当是邪初入里。胃邪未实。
其色犹未至于黄黑焦紫。必是白中微
黄耳。邪气初入。既不可汗下。而烧针又非阳邪所宜。邪在膈间。治无他法。
不得已而用高者越之之法。故以栀子豉汤主之。
阳明病下之。其外有热。手足温。不
结胸。心中懊。
饥不欲食。但
头汗出者。栀子豉汤主之。
虽
误下之。而外仍有热。是邪气犹在外也。
四肢为诸阳之本。而禀气于胃。误下之而手足尚温。是
胃气未伤而邪未
入阴也。不结胸。邪未尽陷也。心中懊。
饥不能食。但头汗出者。热客
胸中。
虚邪搅扰于膈间也。头为诸阳之
会。阳邪郁蒸于上。阴阳之脉络不得相输。故但头汗出而身无汗。所谓剂颈而还也。当用栀子豉汤以吐胸中之邪。
吐则并可得汗而解外也。
阳明中风。口苦咽干。腹满微喘。
发热恶寒。脉浮而紧。若下之。则腹满
小便难也。
口苦咽干。腹满微喘。即上文咽燥口苦。腹满而喘也。脉浮而紧。亦与上条同义。上文发热汗出。不恶寒而反恶热。
邪入阳明已深。以其经邪未解。故不可下。此条尚发热恶寒。则知太阳之经邪亦未解也。庸可下乎。若早下之。则胃气
空虚。表邪陷入而腹更满。阳气
虚损。
三焦不运。气化不行。津液不流而小便难矣。
阳明中风。脉弦浮大而
短气。腹都满。胁下及
心痛。久按之。气不通。鼻干不得汗。
嗜卧。一身及面目悉黄。小便
难。
有潮热。时时哕。耳
前后肿。刺之小瘥。外不解。病过十日。脉续浮者。与
小柴胡汤。脉但浮无余证者。与麻黄汤。
若不尿腹满加哕者。不治。
脉弦。
少阳风木之邪也。浮为风邪在表。大则阳明热邪在里矣。腹满。
阳明里证也。腹都满。言遍腹皆满也。满甚
而气
不得通。故短气也。胁下及心痛。即少阳篇所谓
胸胁满痛也。少阳之脉合缺盆。下胸中。贯膈络肝属胆。循胁里。故胁
下及
心胸间皆痛也。久按之气不通者。言不按已自短气。若久按之。则气愈不通。盖言其邪气充斥也。鼻干。阳明之脉络于
鼻也。
邪入阳明。法多汗。不得汗。则阳明之经邪。愈不得泄矣。嗜卧。阳明里邪也。盖邪在阳明之表。则不得卧。
邪在阳明之里。则嗜卧也。一身及面目悉黄。因不得汗泄。热邪不能发越。而阳明
瘀热在里故也。小便难者。
邪热闭塞。三焦
不用。气化不行也。若小便利。则不能
发黄矣。潮热。阳明
里实也。时时哕者。邪热伤胃。
胃气不通。
气逆而作呃忒也。耳前后肿。虽
三阳之脉络皆至耳。阳明之脉。已见前第十二条。然少阳之脉起
于目锐。上抵
头角。下耳后。其支者从耳后入
耳中。出走耳前。
风热上壅。故前后皆肿也。刺之小瘥者。
刺少阳阳明之络。则热邪暂泄。
经气稍通。故肿处小瘥也。里证如此深重。则
外证亦可以已矣。若外证犹
未解者。是邪未尽入也。病情至此。其脉当不浮矣。既有外证未解。病过十日。而其脉续见浮者。则阳明里邪。
有向外复出之机。重归少阳之经。故与小柴胡汤
和解之。以引出其
半表半里之邪。若脉但浮。浮为邪气在表。
且从前诸余症悉无者。是邪尽还表。复出太阳营卫之间矣。治之无难。一汗而愈矣。故重与麻黄汤。然治中
风而以麻黄汤者。以邪气重大深入。致腹满发黄。潮热不得汗小便难之剧证。非复桂枝汤可啜粥汗解之症矣。
况阳明本应多汗。今不得汗而脉浮。故以麻黄汤发其汗。经所谓开
腠理。致津液。
通气也。若邪不复外出而
郁于里。则
大气不得升降。津液不得流行。而三焦之气化绝。故不尿。
中气闭塞而腹满甚。
胃阳败绝而加哕者。
乃必死不治之证。故无
治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