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全论大法第一
按仲景自序。言作
伤寒杂病论。合十六卷。则
伤寒杂病未尝分为两书也。凡条中不贯伤寒者。即与杂病同义。
如
太阳之
头项强痛。
阳明之
胃实。
少阳之
口苦咽干目眩。
太阴之
腹满吐利。
少阴之欲寐。
厥阴之
气上撞心等症。是
六经之为病。不是六经之伤寒。乃是六经分司诸病之提纲。非专为伤寒一症立法焉。观
五经提纲。皆指内症。唯太
阳提纲。为
寒邪伤表立。五经提纲皆指热症。惟太阴提纲。为寒邪伤里立。然太阳
中暑发热而亦
恶寒。太阴伤热而
亦
腹痛而吐利。但不离太阳主外。而太阴主内之定法。而六经分症。皆兼伤寒杂病也明矣。因太阳主表。其提纲为
外感立法。故叔和将仲景之合论。全属伤寒。不知仲景已自明其书。不独为伤寒设。所以太阳篇中。先将诸病线索
逐件提清。比
他经更详也。其曰。
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
呕逆。
脉阴阳俱紧者。名曰伤寒。是
伤寒另有提纲矣。不特为
太阳伤寒之提纲。即六经伤寒总纲。亦不外是。观仲景独于太阳篇。别其名曰伤寒。曰中
风。曰中暑。曰
湿痹。曰
温病。而他经不复分者。则一隅之举。可以寻其一贯之理也。其他
结胸。
脏结。
阳结。阴
结。瘀热。
发黄。
热入血室。语。如狂。等症。或因伤寒。或非伤寒。纷纭杂沓之中。正可以
思伤寒杂病合论之
旨矣。盖伤寒之外。皆杂病之名多端。不可以数计。故立六经而分司之。伤寒之中。最多杂病。
内外夹杂。
虚实互
呈。故将伤寒杂病而合参之。正以合中见泾渭之
清浊。此扼要法也。叔和不知此旨。谓湿三种。宜应别论。则
中风温病。何得与之合论耶。以三症为伤寒所致。与伤寒
相似。故此见之。则中风非伤寒所致。温病与伤寒不相似
者。何不
为之另立耶。
霍乱是
肝经为患。
阴阳易。瘥后
劳复。皆
伤筋动骨所致。咸当属于厥阴。何得另立篇目。叔
和分太阳三症于前。分厥阴诸症于后。开后人分门类症之端。岂知仲景约法。能合百病兼该于六经。而不能逃六
经之外。只在六经上求
根本。不在诸病名目上寻枝叶也。叔和以私意紊乱仲景之原集。于劳复后。重集可
发汗不可
发汗诸篇。如弱反在关。濡反在巅。微反在上。涩反在下。不知如何名反。岂濡弱微涩等脉有定位乎。此类姑不悉
辨。其云大法。春夏宜发汗。冬宜吐。秋宜下。设未值其时。当汗不汗。当吐不吐。当下不下。必待其时耶。而且
利水清火
温补和解等法。概不言及。所以今人称仲景。只
有汗吐下
三法。实是于此。夫
四时者。众人所同。受病者。
因人而异。汗吐下者。因病而施也。立法所以
治病。非以治时。自有此大法之谬。后人因有随时用药之迂。论
麻黄
桂枝汤者。谓宜于冬月严寒。而三时禁用。论
白虎汤者。谓宜于夏。而
大禁秋分后。与
立夏之前。夫必先
岁气。毋
伐
天和。
寒热温凉之逆用。为众人饮食之常耳。仲景因症立方。岂随时定剂哉。当知仲景
治法。悉本
内经。按
岐伯
曰。调治之方。必别
阴阳。
阳病治阴。
阴病治阳。定其
中外。各守其乡。外者
外治。内者
内治。从外之内者。治其
外。从内之外者。调其内。从内之外而盛于外者。先调其内。后治其外。从外之内而盛于内者。先治其外。后调其
内。中外不相及。则治主病。又为微者调之。其次平之。
盛者夺之。寒热温凉。
衰之以属。随其攸利。此大法也。
仲景祖述靡遗。寓章昭着。本论所称。
发热恶寒发于阳。无热恶寒发于阴者。是阴阳之别也。阳病制白虎承气以存
阴。阴病制
附子茱萸以扶阳。外者用麻黄
桂枝以治表。内者用
芒硝大黄以治里。其于
表虚里实。
表热里寒。发表和
表。
救里攻里。病有浅深。治有次第。方有
轻重。是定其中外。各守其乡也。
太阳阳明并病。小发汗。太阳阳明合
病。用
麻黄汤。是外之内者。治其外也。
阳明病。发热汗出。不恶寒。反
恶热。用
栀子豉汤。是从内之外者。调其
内也。发汗不解。
蒸蒸发热者。从内之外而盛于外。用调胃承气先调其内也。表未解。而
心下痞者。从外之内而盛
于内。当先
解表。乃可攻痞。是先治其外。后调其内也。中外不相及。是病在半里半表。
大小柴胡治主病也。此即
所谓微者调之。其次平之。用白虎栀豉小承气之类。盛者夺之。则用大承
气陷胸抵当之类矣。所云观其脉症。知其
何逆。以法治之。则寒热温凉。衰之以属。随其攸利之谓也。若拘四时以
拘法。限三法以治病。遇病之变迁。则束
手待毙矣。且汗吐下三法。亦出于岐伯。而利水清火调补等法悉具焉。其曰有邪者。渍形以为汗。在皮者。汗而
发之。实者散而泻之。此
汗家之法。
中满者。泻之于内。
血热者宜
决之。是下之之法。高者因而越之谓吐。下者引
而竭之谓利。
小便悍者按而收之。是清火法。
气虚宜掣引之。是调
补法也。夫邪在
皮毛。犹未伤形。故仲景制麻
黄汤。急汗以发表。邪入
肌肉。是已伤其形。故用桂枝汤。吃稀热粥以
解肌。是渍形以为汗。若邪正交争。内外皆
实。寒热互呈。故制
大青龙。于麻桂中加
石膏以泻火。是散而泻之也。吐剂。有栀豉
瓜蒂。分
胸中虚实之相殊。下
剂。有大小承气调胃抵当。
分气血浅深之不同。利水有
猪苓真武寒热之
悬绝。清火有石膏芩连辈轻重之差分。
阳气
虚。加
人参于附子
吴茱萸中以引阳。
阴气虚。加人参于白虎泻心中以引阴。诸法井然。质之岐伯。丝毫不爽。前圣
后圣。其揆一也。愚更有疑焉。仲景言
平脉辨症。为伤寒杂病论。是脉与症未尝两分也。夫因病而平脉。则平脉即
在辨症中。病有阴阳。脉
合阴阳。发热恶寒发于阳。无热恶寒发于阴。是病之阴阳也。当列全论之首。脉有大浮动
滑数。名阳。沉涩弱弦微。名阴。是脉之阴阳也。此条当为之继。叔和既云搜采仲景旧论。录其症候
诊脉。是知叔
和另立
脉法。从此搜采耳。试观太阳篇云。脉浮者病在表。脉浮紧者。法当身
疼痛。脉浮数者。法当汗出愈。诸条
脉法。不入辨脉平脉篇。是叔和搜采未尽。犹遗仲景旧格也。由此推之。知
寸口脉浮为在表。及寸口脉浮而紧。脉
浮而数。诸条。皆从此等处采出。脉有
阴结阳结条。未始不在
阳明中风中寒之间。洒淅恶寒而复发热者。未始不在
少阳
寒热往来之部。脉阴阳俱紧者。未必非少阴之文。阴阳相搏条。未必不在伤寒脉
结代伏之际。设仲景另集脉法。
或有上下之分。凉无平辨之别矣。名平名辨。皆叔和搜采诸说。仲景所云。各承家伎者是也。世徒知序例为叔和之
文。而不和仲景之书。皆系叔和改换。独为伤寒立论。十六卷中。不知遗弃几何。而六经之文。夹杂者亦不少。岂
犹然仲景旧集哉。此虽余见之谬。请看序例所引内经。莫不增句易字。彼尚敢改岐伯之经。况乎仲景之论耶。欲识
真仲景者。逐条察其笔法。知考功记自不合于周官。褚先生大不侔于太史乎。世皆以
金匮要略为仲景杂病论。则有
若之似圣人。惟曾子为不可强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