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湿异同第六
(
风寒湿暑
燥热)
六气为病。皆能
发热。然寒与热相因。暑与热相继。独燥与湿
相反。
风寒温暑皆因
天气。而湿病多得之
地气。燥病
多得
之
内因。此
病因之殊同也。
内经病机十九条。其分属六气者。火居其人。风寒湿者居其一。燥症独无。若诸
项强。皆
属于湿。愚尝疑其属燥。今本论有湿之分。又曰
太阳病。
发汗太多因致。则之属燥可知也。夫以状名。因
血虚
而
筋急耳。六气为患。皆足以致。然不热则不燥。不燥则不成矣。
六经皆有病。须审部位以别之。身以后属
太阳。
则凡头项强急。头背KTKT。
脊强反张。腰似折。髀不可以曲。HT如结。皆其症也。身之前者属
阳明。头项摇动。
口禁齿
。
缺盆纽痛。脚
挛急。皆其症也。身之侧属
少阳。口眼斜。手足牵引。两胁
拘急。
半身不遂。皆其症也。若腹内拘
急。因
吐利而
四肢拘急。是
太阴。
恶寒蜷卧。尻以代踵。脊以代头。俯而不能仰者。是
少阴。
睾丸上升。
宗筋下注。
小腹里急。
阴中拘牵。膝胫拘急者。
厥阴也。若之挟风寒者。其症发热
无汗而恶寒。
气上撞胸。而
小便少。其脉必
坚紧。其状必
强直而
口噤。此得天之气。内经所云
诸暴强直。皆属于风者是。其势勇猛。故曰刚。病自外来。当逐
邪而解外。有夹本邪而为外
患者。其邪从内出。故发热汗出而不恶寒。其脉沉迟。其状则
项背强。KTKT。此得之
地气。
内经所云。诸项强。皆属于湿者是也。其势弱。故名柔。病因于内也当
滋阴以和内。治湿君栝蒌根者。非以治风。
实以
生津。非以治湿。实以
润燥耳。夫之始也。本非正病。必夹杂于他病之中。人之病此者。
世医悉指为风。所以
不明其理。善医者。必于他症中审察而预防之。如
头项强痛。即之一端。是太阳之血虚。故筋急也。今人但知风寒。
不恤
津液。所以发汗太多。因致痉者多矣。夫本有由来。一经妄治。即奇形必见。项背强KTKT。是之征兆。
故用葛
根。身体强。是状已着。故用栝蒌根。卧不着席。脚挛急。口禁齿。是之极甚。故用
大黄芒硝。无非用多津多液
之品。以滋
养阴血。不得与当汗当下者同例也。观
伤寒脉浮
自汗。
心烦恶寒。而见脚挛急。是势已成。须当滋阴存液。
不得仍作伤寒主治。故与
桂枝汤则厥。与
芍药甘草汤。其脚即伸。此明验矣。第以表症未除。不得用承气。若语者少
与调胃承气。是又与不着席者与大承气。同一机彀也。凡之为病。因
外邪伤筋者少。因血虚筋急者多。如误作风治。
用
辛散以助阳。则
真阴愈虚。因
燥剂以驱风。则
血液愈涸。故得之暴起者少。妄治而致者多。虚而不补。不死何待。
非参苓归地。调和荣卫。未易奏捷也。内经曰。
诸湿肿满。皆属于脾。又曰湿胜则
濡泄。此指湿伤于内者言也。又曰地
之
湿气。感则害人皮肉筋骨。又曰因于湿。
首如裹。此指湿伤于外者言也。若湿而兼热。则
大筋短而为拘。小筋弛
长而为痿即柔之变见矣。阳明篇有
湿热发黄之症。叔和不为别论。独取太阳之
风湿相传者。尚遗数条。亦搜采之疏失
也。内经曰。身半以上者。风中之也。身半以下者。
湿中之也。
中阳则溜于经。中阴则溜于腑。又曰阳受
风气。阴受湿
气。故伤于风者。上先受之。伤于湿者。下先受之。皆风湿对言。本论则风湿合言也。风湿相合。则
阴阳相传。上下内
外反病矣。所以身体烦疼。不能转侧。骨节
掣痛。不能屈伸。
小便不利。
大便反快也。内经曰。风湿之伤人也血气与邪
并。客与
分腠之间。其势坚大。故曰实。
寒湿之
中人也。
皮肤不收。
肌肉坚紧。
营血涩。
卫气去。故曰虚。此又以血家
虚
实。因风寒而分也。本论伤寒发汗。寒湿在里不解。身目为黄。与阳明之热不得越
瘀热在里。身体
发黄者。当下不当下。
亦以寒湿
湿热分
虚实矣。内经以风寒湿
三气合而为痹。本论又合风寒湿热
四气。而名
湿痹。当知痹与。皆由
湿变矣。
夫同一湿也。湿去燥极则为。久留而着则为痹。痹为实。为虚。痹异形。虚实亦殊。固不得妄以属风。亦不得
因于湿。而竟视为湿矣。湿余义。详内经注。及本论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