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法祖》
书名:伤寒法祖朝代:宋作者:任越庵时间:公元960-1279年

[卷上] 湿异同第六

    (风寒湿燥热六气为病。皆能发热。然寒与热相因。暑与热相继。独燥与湿相反风寒温暑皆因天气。而湿病多得之地气。燥病 多得 之内因。此病因之殊同也。内经病机十九条。其分属六气者。火居其人。风寒湿者居其一。燥症独无。若诸项强。皆 属于湿。愚尝疑其属燥。今本论有湿之分。又曰太阳病发汗太多因致。则之属燥可知也。夫以状名。因血虚筋急耳。六气为患。皆足以致。然不热则不燥。不燥则不成矣。六经皆有病。须审部位以别之。身以后属太阳。 则凡头项强急。头背KTKT。脊强反张。腰似折。髀不可以曲。HT如结。皆其症也。身之前者属阳明。头项摇动。 口禁齿 。缺盆纽痛。脚挛急。皆其症也。身之侧属少阳。口眼斜。手足牵引。两胁拘急半身不遂。皆其症也。若腹内拘 急。因吐利四肢拘急。是太阴恶寒蜷卧。尻以代踵。脊以代头。俯而不能仰者。是少阴睾丸上升。宗筋下注。 小腹里急阴中拘牵。膝胫拘急者。厥阴也。若之挟风寒者。其症发热无汗而恶寒。气上撞胸。而小便少。其脉必 坚紧。其状必强直口噤。此得天之气。内经所云诸暴强直。皆属于风者是。其势勇猛。故曰刚。病自外来。当逐 邪而解外。有夹本邪而为外患者。其邪从内出。故发热汗出而不恶寒。其脉沉迟。其状则项背强。KTKT。此得之 地气。 内经所云。诸项强。皆属于湿者是也。其势弱。故名柔。病因于内也当滋阴以和内。治湿君栝蒌根者。非以治风。 实以生津。非以治湿。实以润燥耳。夫之始也。本非正病。必夹杂于他病之中。人之病此者。世医悉指为风。所以 不明其理。善医者。必于他症中审察而预防之。如头项强痛。即之一端。是太阳之血虚。故筋急也。今人但知风寒。 不恤津液。所以发汗太多。因致痉者多矣。夫本有由来。一经妄治。即奇形必见。项背强KTKT。是之征兆。 故用葛 根。身体强。是状已着。故用栝蒌根。卧不着席。脚挛急。口禁齿。是之极甚。故用大黄芒硝。无非用多津多液 之品。以滋养阴血。不得与当汗当下者同例也。观伤寒脉浮自汗心烦恶寒。而见脚挛急。是势已成。须当滋阴存液。 不得仍作伤寒主治。故与桂枝汤则厥。与芍药甘草汤。其脚即伸。此明验矣。第以表症未除。不得用承气。若语者少 与调胃承气。是又与不着席者与大承气。同一机彀也。凡之为病。因外邪伤筋者少。因血虚筋急者多。如误作风治。 用辛散以助阳。则真阴愈虚。因燥剂以驱风。则血液愈涸。故得之暴起者少。妄治而致者多。虚而不补。不死何待。 非参苓归地。调和荣卫。未易奏捷也。内经曰。诸湿肿满。皆属于脾。又曰湿胜则濡泄。此指湿伤于内者言也。又曰地 之湿气。感则害人皮肉筋骨。又曰因于湿。首如裹。此指湿伤于外者言也。若湿而兼热。则大筋短而为拘。小筋弛 长而为痿即柔之变见矣。阳明篇有湿热发黄之症。叔和不为别论。独取太阳之风湿相传者。尚遗数条。亦搜采之疏失 也。内经曰。身半以上者。风中之也。身半以下者。湿中之也。中阳则溜于经。中阴则溜于腑。又曰阳受风气。阴受湿 气。故伤于风者。上先受之。伤于湿者。下先受之。皆风湿对言。本论则风湿合言也。风湿相合。则阴阳相传。上下内 外反病矣。所以身体烦疼。不能转侧。骨节掣痛。不能屈伸。小便不利大便反快也。内经曰。风湿之伤人也血气与邪 并。客与分腠之间。其势坚大。故曰实。寒湿中人也。皮肤不收。肌肉坚紧。营血涩。卫气去。故曰虚。此又以血家 虚 实。因风寒而分也。本论伤寒发汗。寒湿在里不解。身目为黄。与阳明之热不得越瘀热在里。身体发黄者。当下不当下。 亦以寒湿湿热虚实矣。内经以风寒湿三气合而为痹。本论又合风寒湿热四气。而名湿痹。当知痹与。皆由湿变矣。 夫同一湿也。湿去燥极则为。久留而着则为痹。痹为实。为虚。痹异形。虚实亦殊。固不得妄以属风。亦不得 因于湿。而竟视为湿矣。湿余义。详内经注。及本论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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