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法祖》
书名:伤寒法祖朝代:宋作者:任越庵时间:公元960-1279年

[卷下] 少阳病解第三

    少阳半表半里。司三焦相火之游行。仲景特揭口苦咽干目眩为提纲。是取病机立法矣。夫口咽目三者。脏腑精气 之总窍。与天地之气相通者也。不可谓之表。又不可谓之里。是表之入里。里之出表处。正所谓半表半里也。三者能开 能合开之可见。合之不见。恰合为枢之象。苦干眩者。皆相火上走空窍而为病。风寒杂症咸有之。所以为少阳一经总纲 也。如目赤。两耳无闻。胸满而烦。只举中风一症之半表里内经胸胁痛耳聋。只举得热病一症之半表里。故提纲 不与也。 少阳之表有二。脉弦细。头痛发热。或呕而发热者。少阳伤寒也。耳聋。目赤胸满而烦者。少阳中风也。此 少阳风寒之表。而非少阳之半表。阳明风寒之表。亦有麻黄桂枝症。少阳风寒之表。既不得用麻黄桂枝之汗。亦不得用 瓜蒂栀豉之吐法发汗则语。吐下则悸而惊。是少阳之和解。不特在半表而始宜也。少阳初感风寒。恶寒发热太阳 同。不得为半表。惟寒热不齐。各相回避。一往一来。势各两分。始得谓之半表耳。往来寒热。有三义。少阳自受寒邪阳气尚少。不能发热。至五六日。郁热内发。始得与寒气相争。而往来寒热一也。或太阳伤寒。过五六日。阳气已衰。 余邪未尽。转属少阳。而往来寒热二也。若风为阳邪。少阳为风藏。一中于风。但往来寒热。不必五六日而始见三也。 太阳之身寒。在未发热时。如已发热。虽恶寒而身不再寒。阳明之身寒。恶寒在初得之一日。至二日则恶寒自罢。便 发热而反恶热。惟少阳之寒热。有往而复来之异。寒来时便身寒。恶寒而不恶热。热来时便身热。恶热而不恶寒。与太 阳之如疟发热恶寒。而不恶热。阳明之如疟。潮热恶热。而不恶寒者不侔也。盖太阳为嫩阳。如日初出。寒留于半表 者不遽散。热出于半里者未即舒。故见此象耳。然寒为欲去之寒。而热为新炽之热。寒固为虚寒。而热亦非实热。故小 柴胡汤治热。而不治寒。预补其虚而不攻其实也。小柴胡为半表设。而其症皆属于里。盖表症既去其半。则病机偏于向 里矣。惟往来寒热一症。尚为表邪未去。故独以柴胡一味主之。其他悉属用里药。凡里症属阳者。多实热。属阴者多虚 寒。而少阳为半里。偏于阳。偏于热。虽有虚有热。不尽属于虚也。仲景又深以里虚为虑。故于半表未解时。便用人参 以固里。寒热往来。病情见于外。苦喜不欲。病情得于内。看苦喜不欲等字。非真呕真满。不能饮食也。 看往来二字。即见有不寒热时。寒热往来。胸胁苦满。是无形之表。心烦喜呕默默不欲饮食。是无形之里。其或 胸中烦而不呕。或渴。或胸中痛。或胁下痞硬。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咳者。此七症皆偏于里。惟微热微寒为在表。 皆属无形。惟胁下痞硬为有形。皆风寒通症。惟胁下痞硬。为少阳总。是气分为病。非有实热可据。故皆从半表半里之 治法。 少阳为游部。其气游行三焦。循两胁。输腠理。是先天真元之气。所以谓之正气。正气虚。不足以固腠理。邪 因腠理之开。得入少阳之部。少阳主胆。为中正之官。正气虽虚。不容邪气内犯。必与之相搏。搏而不胜。所以邪结胁 下也。往来寒热。即正邪相争之象。更实更虚。所以休作有时。邪实正虚。所以默默不欲饮食。仲景于表症不用人参。 此因正邪分争。正不胜邪。故用之扶元气。强主以逐寇也。若外有微热。而不往来寒热。是风寒之表未解。不可谓之半 表。当小发汗。故去人参加桂。心烦与咳。虽逆气有余。而正气未虚。不可益气。故去人参。如太阳汗后。身痛而脉 沉迟。与下后协热利。而心下硬。是太阳之半表半里症也。表虽不解。里气已虚。故参桂兼用。是知仲景用参。皆是预 保元气耳。更有脉症不合柴胡者。仍是柴胡症。本论云。伤寒五六日头汗出。微恶寒。手足冷。心下满。口不欲食。大 便硬。脉细者。此为阳微结。半在里。半在表也。脉虽沉紧。不得为少阴者。阴不得有汗。今头汗 出。故可与小柴胡汤。此条是少阳阳明并病。而脉症俱是少阴。五六日又少阴发病之期。若谓阴不得有汗。则少阴亡阳。 亦有反汗出者。然亡阳与阴结。其别在大便。亡阳。则咽痛吐利。除阴结则不能食。而大便又反硬也。亡阳。与阴阳结。 其别在汗。亡阳者。卫气不固。汗出必遍身阳结者。热邪闭郁。汗在头也。阳结阳微结之别。在食。阳明阳盛。故能 食。而大便硬。此为纯阳结。少阳阳微。故不能食而大便硬。此为阳微结。故欲与柴胡汤。必究其病在半表。然微恶 寒。亦可属少阴。但头汗出。始可属少阳。故反复讲明头汗之义。可与小柴胡而勿疑也。所以然者。少阳为枢。少阴亦 为枢。故见症多相似。必于阴阳表里辨之真。而审之确。始可一剂而瘳。此少阴少阳之疑似症。又柴胡症之变局也。 少阳居人身之半。胁居一身之半。故胁为少阳之枢。而小柴胡为枢机之剂也。岐伯曰。中于胁。则入少阳。此指少 阳自病。然太阳之邪。欲转属少阳。少阳之邪。欲归并阳明。皆从胁转。如伤寒四五日。身热恶风。头项强胁下满者。 是太阳并病。将转属少阳之机也。以小柴胡与之。所以断太阳之来路。如阳明病发。潮热大便溏。小便自可。胸胁满不 去者。是少阳阳明并病。此转属阳明之路也。以小柴胡与之。所以开阳明之出路。若据次第传经之说。必阳明始传少阳。 则当大便硬而不当溏。当曰胸胁始满。不当曰满不去矣。又阳明病。胁下硬满。不大便而呕。舌上白苔者。此虽已属阳 明。而少阳之症未罢也。盖少阳之气。游行三焦。因胁下之阻隔。令上焦之治节不行。水精不能四布。故舌上有白苔。 而呕。与小柴胡。转少阳之枢。则上焦气化始通。津液得下。胃家不实。而大便自输矣。身然而自汗解者。是上焦津 液所化。故能开发腠理。蒸肤泽毛。若雾露之溉。与胃中邪热薰蒸。而自汗不解者。不同。 东垣云。少阳有不可汗吐下利小便四禁。然柴胡症中口不渴。身有微汗者。仍加桂枝以取汗。下后胸胁满。微结。 小便不利。渴而不呕。头汗出。往来寒热者。用柴胡桂枝甘姜汤汗之。下后胸满。烦惊。小便不利。语。身重者。柴 胡龙骨牡蛎汤中。同大黄茯苓以利小便。柴胡症具。反下之。心下满而硬痛者。大陷胸汤下之。医以丸药下之。而不得 利。已而微利。胸胁满而呕。日晡潮热者。小柴胡加芒硝下之。是仲景于小阳经中。以备汗下利小便法也。若吐法。本 为阳明初病。胸中实。不得食。不得吐。而设。少阴病。饮食入口即吐。心下兀兀欲吐。复不能吐。亦是胸中实。当吐 之。若水饮蓄于胸中。虽是有形而不可为实。故不可吐。何则。少阳之喜呕。呕而发热。便见中气之虚。但热而不实。 故用人参以调中气。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气因和。故少阳之呕。与语不并见。所以呕者是少阳本症。语是少阳 坏症。然本渴而饮水呕。与但欲呕。胸中痛。微溏者。又非柴胡症。是呕中又当深辨也。按呕渴虽六经俱有之症。而少 阳阳明之病机。在呕渴中分。渴则转属阳明。呕则仍在少阳。如伤寒呕多。虽有阳明症。不可攻之。因三焦之不通。 病未离少阳也。服柴胡汤已。渴者。属阳明也。此两火并合。病已过少阳也。夫少阳始病。便见口苦。咽干。目眩。 先已津液告竭矣。故太阳之病。最易转属于阳明。所以发汗即胃实而语。故小柴胡中。已具或渴之症。方中用参苓甘 枣皆生津之品。以预防其渴。服之反渴。是相火炽盛。津液不足以和胃。即转属阳明之机也。 少阳妄下后。有二变。实则心下满而硬痛。为结胸。用大陷胸汤下之。虚则但满而不痛为痞。用半夏泻心汤和之。 此二症皆从呕变。因不用柴胡。令上下不通。津液不下耳。 本论云。伤寒中风。有柴胡症。但见一症即是。不必悉具者。言往来寒热。是柴胡主症。此外兼见胸胁满硬。心烦 喜呕。及或为诸症中凡有一者。即是半表半里。故曰呕而发热者。小柴胡主之。因柴胡为枢机之剂。风寒不全在表。未 全入里者。皆可用。故症不必悉具。而方有加减法也。然柴胡有疑似症。不可不审。如胁下满痛。不渴而饮水呕者。柴 胡不中与也。又但欲呕。腹中痛。微溏者。此非柴胡症。如此详明。所云但见一症便是者。又当为细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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